汽车塑胶配件制程管制作业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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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责任单位针对制程异常拟定长期改善对策及依需求提出会办单位,准时回复并按期落实执行;
4.5.2.会办单位针对制程异常及责任单位需求回复相应改善对策,准时回复并按期落实执行。
5.作业内容:
5.1.制程控制作业:
5.1.1.在每班开线/机或换线生产前,生产线/组长、作业员、品管组长及检验员须执行并确认如下工作事项:
5.1.1.1.生产现场之作业员及检验员须接受相应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及技能教育训练,并经考核合格配戴《上岗证》方可从事相应岗位作业,具体参照《培训程序》。
5.1.1.2.新进人员在训期间,须由主管指定专人带领及指导操作。
5.1.1.3.生产及机修应对生产设备进行保养、点检等作业,并作好记录。
操作员须依相应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具体参照《设备保养控制程序》。
5.1.1.4.生产前,由生产点检生产设备之正常功能,并核对生产设备对产品质量有影响之参数及操作条件是否与该产品之流程卡、SOP、标准成型条件等内容相符(成型温度、压力及时间等)。
5.1.1.5.生产及模修应对模具进行保养、点检等作业,并作好记录。
5.1.1.6.品管对检具进行保养、点检等作业并作好记录;
生产对治工具依《检治工具管理作业办法》进行保养、点检等作业并作好记录。
5.1.1.7.检验之仪器设备及量测系统,使用单位在使用前应确认其有经校准/验证合格,并在有效校验期内,对仪器进行点检、保养,确保其准确度和精密度符合要求,具体参照《GageR&R作业办法》。
5.1.1.8.生产单位依PMC之生产计划及生产排配要求开立领料单据进行领料、备料作业,领料人员领料时应确认物料的规格、料号&版次、数量、质量状态标识等符合要求。
5.1.1.9.开线/机或换线生产前,生产线/组长应先确认前一产品之物料及参照文件清理完毕,防止混料及文件误参照等,同时确认投入物料的规格、料号&版次、质量状态标识等符合要求。
5.1.1.10.开线/机或换线生产前,生产线/组长应准备好生产所需的SOP、生产设备操作规程等生产作业参照文件,QC准备检验所需SIP、样品等检验参照文件。
5.1.1.11.现场管理人员生产前确认所有的生产、检验及设备操作等参照文件放置于相对应的作业场所,对作业方法及注意事项应视情况现场进行讲解或示范。
5.1.1.12.依SOP及《汽配部工作环境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进行环境管制,并作好相应记录,确保生产环境达到要求。
5.1.1.13.制程中物料,应依要求放置于相应区域并作好标示,应堆放整齐,不得占用通道、消防设施及逃生路线等。
5.1.2.开线/机或换线生产,生产须制作初件送QC确认OK后,方可开始正式大量生产。
具体作业参照5.2.2.。
5.1.3.生产中,作业员须依SOP/POP等作业参照文件进行操作和自主检查,作好自主检查记录。
具体作业参照5.2.3.。
5.1.4.生产中,QC对制程质量及制程作业进行巡回检查并作好记录,具体作业参照5.2.4.。
5.1.5.上述5.1.1.4.之设备参数及操作条件,未经当班QC许可,不得随意变更。
若要变更须经线长(含)以上直接主管同意,由技朮人员、机修、模修人员等进行调试,并经QC确认合格后方可执行生产作业。
5.1.6.每天生产结束,生产线/组长须填写生产日报表,生产使用《____生产日报表》,对当天的生产效率、质量等进行总结。
5.2.制程检查作业:
5.2.1.检查依据:
SIP/流程卡/通用检验规范/客户承认数据/工程蓝图/样品等。
5.2.2.初件检查:
5.2.2.1.初件检查时机:
A.每班;
B.换线;
C.换料;
D.模具维修;
E.设备维修;
F.调机;
G.品质异常停线/机;
H.正常停机/停线达4小时。
注:
1.换料初件指换用不同材质、供应商原物料。
2.设备维修初件,适用于维修有调整生产设备对产品质量有影响之参数或操作条件,《设备维修派工单》之“维修后首件是否需QC确认”栏经机修确认结果为“是”。
3.调机初件适用于调机范围超出SOP/流程卡或标准成型条件规定,其它情况参照5.1.5执行。
4.质量异常停机/停线初件,适用于因质量异常开立PDCS判定结果为停机/停线均属之。
5.2.2.2.投入物料时,应确认投入物料的规格、料号&版次、质量状态等符合要求。
成型加工需将投入塑料粒之相关信息记录于《机台加料控制表》。
5.2.2.3.符合5.2.2.1所示任一条件时,生产须在正式大量生产前,由生产线/组长先作稳定制程之初件,比对标准样品确认OK后,生产填写《初/末件检验记录表》中之相关送检内容并附流程卡,连同初件样品向当班QC提出初件检查申请。
5.2.2.4.QC接收到生产所送初件及相关记录表单后,QC依照SIP等检查依据文件及工程样品对初件进行检查确认。
若初件检查确认不合格,应及时反馈给生产进行改善,重新制作初件。
初件经QC确认OK后方能开机正式大量生产。
QC需及时将初件检验结果记录于5.2.2.3相对应的初末件检验记录表中。
5.2.3.自主检查:
5.2.3.1.生产过程中,作业员依SOP/POP等作业标准文件进行操作,并执行自主检查,对作业条件、作业方法、治具及物料等进行确认,发现任何异常需及时反应给线/组长及品管。
自主检查结果应及时记录,成型记录于《生产加工自主检查表》,成型装配由生产记录于《装配自主检查表》
5.2.4.制程巡回检查:
5.2.4.1.QC依SIP及《汽配部产品抽样计划作业办法》等要求对制程质量及制程作业进行巡回检查,并及时记录。
成型加工品管记录于《加工制程巡回检查记录表》,装配记录于《装配品管检验记录表》。
5.2.5.末件检查:
5.2.5.1.QC依照SIP等检查依据文件、工程样品及初件样品进行末件检查确认,并依5.2.2.4及时作好末件检查记录。
5.2.6.入库检查:
5.2.6.1.对于出货给客户的产品的入库检查,成型由品管负责。
5.2.6.2.品管对生产完毕待检入库产品依SIP、样品等检查依据文件及《汽配部产品抽样计划作业办法》等进行抽样检验,并及时记录检查结果,品管记录于《注塑产品入库检验记录表》
5.3.制程异常处理作业:
5.3.1.当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时,品管人员应及时知会生产主管和品管主管,若马上可以解决,则经品管主管确认合格后可再投入生产。
5.3.2.对于以下情形,品管须开具《制程异常联络单》(PDCS),填写黄色联部分之相关内容。
5.3.2.1.产品出现结构性、功能性不良,或尺寸/外观超出规格等异常时;
5.3.2.2.未依作业标准作业,经品管督导但责任单位未执行,相同问题或瑕玼再次出现时。
5.3.3.对于处理制程异常,当生产主管无法判定不良原因或处置方式时,生产应及时通知工程部、品管赶赴现场分析问题发生之根本原因,并提出合理之临时对策/长期对策。
5.3.4.品管人员应将填好的PDCS连同异常样品交生产线(组)长复核,品管主管核定。
第一联(黄)由品管存档、备查,第二联(白)交由责任单位通知相关单位处理并回馈品管
5.3.5.异常处理同时,品管应协助生产将产线及仓库的成品及半成品之良品、不良品进行标示、区分、隔离。
5.3.6.工程接到PDCS单后,应立即对异常事件进行调查分析,主导进行原因分析及拟定临时对策,判定造成此次异常的责任归属单位和相关会办单位;
品管对工程部拟定的“原因分析”及“临时对策”进行复核,并填写“异常品处理方式”。
5.3.6.1.如品管、工程对“异常品处理方式”意见不一致,必要时会签相关单位意见后,由汽配部最高主管签核最终处理意见;
5.3.6.2.PDCS黄色联用于对制程异常拟定临时对策,相关单位应依三即三现原则(即:
立即赶到现场,立即看到现物,立即掌握现况),最迟在一天内回复给品管;
5.3.6.3.PDCS白色联用于责任单位填写长期改善对策及相关会办单位,会办单位会签相应处理意见,相关单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给品管。
5.3.7.由品管追踪制程异常改善并进行效果确认,将确认结果记录于PDCS之“QC确认”栏。
5.3.8.异常联络单会签完毕后,若判定不合格品需重工、特裁、SWR作业、报废,则依下文进行作业。
5.3.9.对于每日制程异常,QC须如实予以记录。
汽配部品管记录于《汽配部每日制程异常汇总表》以便追踪制程异常改善进度。
5.3.10.PDCS之编号原则如下:
XPXXXX-XXX
三位流水码,从001开始。
公元纪年最后两位数字。
月份两位阿拉伯数字。
P:
PDCS首字母。
厂区码:
S(冲压)P(涂装)M(成型)F(SQM)。
课
6.记录保存:
6.1.依《质量记录管制程序》DXC-2-QP002执行。
7.相关文件:
7.1.《培训程序》DXC-2-QP004
7.2.《设备保养控制程序》DXC-2-QP005
7.3.《汽配部检测室环境管制作业办法》DXCWI-3-ZS040
7.4.《汽配部GageR&R作业办法》DXCWI-3-ZS035
7.5.《汽配部工作环境管理作业办法》DXCWI-3-ZS038
7.6.《汽配部制程管制作业办法》DXCWI-3-ZS056
8.附件表单:
8.1.《成型初/末件检验记录表》DXCQR-A-ZS112
8.2.《成型加工自主检查表》DXCQR-A-ZS114
8.3.《注塑装配自主检查表》DXCQR-A-ZS118
8.4.《成型加工制程巡回检查记录表》DXCQR-A-ZS113
8.5.《成型装配品管检验记录表》DXCQR-A-ZS115
8.6.《成型产品入库检验记录表》DXCQR-A-ZS110
8.7《制程异常停线通知单》DXCQR-A-ZS123
8.8.《制程异常联络单》DXCQR-A-ZS117
8.9.《每日制程异常汇总表》DXCQR-A-ZS116
8.10.《生产日报表》DXCQR-A-ZS108
汽车塑胶配件重工管制程序
1.1.规定重工管制作业要求,以保证产品质量。
2.1.适用于DXC汽配部的重工作业。
3.1.重工:
指产品经检验判定不合格,通过擦拭、去除、挑选、检查、校正等简单的方法将其进行改善得到良品的过程。
4.1.进料检验单位:
对外购/外包来料不良之重工作业进行督导,对重工后来料进行检验并作好记录。
4.2.生产:
依重工作业要求执行重工作业。
4.3.PMC:
对客户抱怨/退货需重工时,提出重工作业申请。
评估并制订重工作业流程、作业指导及作业规定。
4.5.品管:
依重工要求之QC计划与允/拒收标准执行检验作业;
对重工作业后产品的判定;
评估重工作
业流程,并制订QC计划与允/拒收标准。
5.1.外购/外包物料重工:
5.1.1.供货商来料(外购/外包)检验不良,进料检验单位发出VDCS经判定需重工时,由采购/PMC联络供货商进行重工处理。
5.1.1.1.如需在本事业处重工时,由PMC安排重工场地进行重工。
重工物料经进料检验单位重检合格后方可允收。
进料检验单位使用《不良品(来料)重工报告》做好相关重工记录。
5.1.1.2.如急料需在DXC汽配部随线重工,由PMC开出《重工作业单》,依5.2作业。
5.1.1.3.如急料需在客户处随线重工,则依客户要求进行重工,由JQC对重工作业进行督导,并使用《不良品(来料)重工报告》对重工结果进行记录。
5.2.生产制程重工:
5.2.1.品管制程检验时发现不合格,发出PDCS经判定需重工时,由责任单位填写《重工作业单》(如责任单位有异议时由品管判定开单单位;
若仍有异议,由事业处最高主管裁定),会签PMC作重工安排,工程部评估并制订重工作业流程、作业指导及作业规定,品管评估重工作业流程等作业内容的可行性,并制订QC计划与允/拒收标准。
5.2.2.生产依重工作业流程、作业指导及作业规定进行重工作业。
5.2.3.品管对重工条件及重工作业方法进行督导,依QC计划与允/拒收标准及工程单位签样进行重工产品检验。
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流入下一制程。
品管对重工结果进行确认记录于《重工作业单》内,并填写《重工作业单汇总表》。
5.3.客户抱怨重工:
5.3.1.当发生客户抱怨需到客户处进行重工时,由DXC汽配部品管联络相应人员至客户处依客户要求进行重工。
如对客户退货判定需重工时,由PMC填写《重工作业单》提出申请,依5.2作业。
5.4.重工作业要求:
5.4.1.当生产的产品被判定为不良品,需判定是否可重工。
5.4.2.使用最简洁的方法,将不良品转化为良品。
5.4.3.重工的产品必须满足此产品客户的尺寸与功能要求。
5.4.4.重工须在品管人员的督导下执行,重工条件及重工作业方法和质量必须得到品管人员确认。
5.4.5.重工后产品,需经重新检验判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5.《重工作业单》编码原则(由品管进行统一编号):
RXXXXXXX
6.1.依《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7.相关文件:
无
8.附件表单:
8.1.《不良品(来料)重工报告》
8.2.《重工作业单》
汽车塑胶配件特裁管制程序
1.1.规定特裁作业之管制及使用时机,包含特裁作业申请与执行过程。
2.1.适用于DXC汽配部的原物料、半成品及成品之特裁作业。
无。
4.1.申请单位:
需对特裁物料进行确认,并提出特裁申请,且将特裁申请结果分发相关单位。
4.2.工程/品管:
负责对特裁申请物料会签处理意见。
4.3.资料中心:
负责特裁申请单的编号受控及原稿存档。
5.1.特裁时机及其申请单位﹕
项次
特裁时机
申请单位
1
外购、外包件特裁。
PMC
2
制程已生产之半成品、成品不符合规格,不急于出货。
生产
3
制程已生产之半成品、成品不符合规格,急需出货。
5.2.特裁申请单之填写、会签:
5.2.1.申请单位依物料不良狀况、生产狀况及交期状况等确定物料之特裁。
5.2.2.申请单位确认需特裁时,应详细填写《特裁申请单》各欄位,必要时附上相关报告,经申请单位主管级以上签核后,交相关单位会签。
5.2.3.《特裁申请单》会签过程中,特裁申请单位应提供不良样品,否则会签单位有权退件。
5.2.4.外购件/外包件之《特裁申请单》,会签顺序依次为SQM,工程部;
已生产之半成品、成品之《特裁申请单》,会签顺序依次为品管,工程部。
5.2.5.各工程师应填写实际工程验证结果并呈其主管级以上签核。
5.2.6.《特裁申请单》视情况还需会签DXC汽配部其它相关单位。
5.2.7.《特裁申请单》由品保最高主管决定是否需会签客户。
5.2.8.会签完成后,呈报工程部最高主管及品保最高主管作出最终判定。
5.2.8.《特裁申请单》经最终判定后,由申请单位主管级以上勾选确定分发单位。
5.3.特裁申请单之分发:
5.3.1.确定分发单位后,申请单位将《特裁申请单》交资料中心,由资料中心进行编号,并依要求的分发份數復印,原稿保存于资料中心,復印件加盖管控章后交给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将《特裁申请单》书面知会给相关单位。
5.3.2.《特裁申请单》每一欄位都须进行填写(特殊情况则以“N/A"表示),且内容须详尽具有可追溯性,否则资料中心有权退件不予分发。
5.3.3.《特裁申请单》的编号原则:
5.4.特裁物料之管制:
5.4.1.品管依照《特裁申请单》之最终判定结果,对物料予以相应标识,并知会仓管进行相关作业。
DXC内部周转之物料同意特采时应贴“特裁”标示单,若物料直接出货给客户时则不可用特裁单标示,但如客户有特殊要求则依客户要求执行。
5.4.2.特裁物料入库时,仓管应依据分发之《特裁申请单》进行规格及数量等核对,对特裁物料集中放置并作特别管制。
6.记录保存
7.參考文件:
8.1.《特裁申请单》
SWR特殊作业需求程序
1.1.规定特殊作业管制要求,以保证产品质量。
2.1.适用于汽配部的SWR作业。
3.定义:
3.1.SWR:
SPECIALWORKREQUEST(特殊作业需求)
4.1.工程:
评估并制订SWR作业流程、作业指导及作业规定。
依SWR作业要求执行SWR作业。
4.3.品管:
依SWR之QC计划与允/拒收标准执行检验作业;
对现场SWR作业进行督导;
评估SWR作
4.4.资料中心:
负责对SWR进行编号、发行。
5.1.SWR作业时机及申请单位:
项目
SWR作业时机
备注
客户有特殊规格需求
工程
事业处内部做工程及质量相关评估验证时
工程验证
主导单位
应产品改善需要,需对其制程或相关要求作临时更改
4
应生产出货需要,对包材作临时更改。
5
因生产紧急,来不及依文件发行流程发行文件时
文件制作单位
5.2.SWR作业:
5.2.1.申请单位开出《特殊工作需求作业单》,填写申请原因及目的。
5.2.2.工程接到申请单位填写的SWR,评估并制订SWR作业流程、作业指导及作业规定,对该特殊作业或重点注意部分须作详细说明,必要时附相关资料。
5.2.3.品管评估SWR作业流程等作业内容的可行性,并制订QC计划与允/拒收标准,对该特殊作业检验方法及重点注意部分须作详细说明,必要时附相关资料。
5.2.4.SWR必要时还需会签产发。
5.2.5.SWR会签完成后,申请单位将SWR并附相关数据/样品交品保最高主管及直属处级主管/厂部主管进行签核。
5.2.6.经品管最高主管及部主管签核同意进行SWR作业后,申请单位将其交数据中心进行编号,依要求复印相应份数,进行受控后交申请单位分发各执行单位,原稿由数据中心存盘。
SWR编号原则如下:
省略
5.2.7.生产依SWR作业流程、作业指导及作业规定等进行SWR作业,对SWR作业结果做好生产记录。
5.2.8.品管对SWR作业条件及作业方法进行督导,依QC计划与允/拒收标准及工程单位签样进行产品检验。
品管对SWR作业结果做好检验记录。
5.3.SWR作业要求:
5.3.1.因生产紧急,来不及依文件发行流程发行文件时,文件制作单位应先将文件纸文件交会签单位签核完成后,与《特殊工作需求作业单》一起执行SWR申请作业。
5.3.2.《特殊工作需求作业单》有效管控期限不超过一个月。
到有效管控期限后若还需延长,由申请单位重新提出需求,必须经事业处品保最高主管及直属处级主管/厂部主管进行签核同意方可执行。
5.3.3.已过管控期限或正式文件已发行的SWR,各单位须立即停止使用,依《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要求执行回收、销毁相关作业。
6.记录保存:
6.1.依《质量记录管制程序》规定执行
7.1.《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
8.1.《特殊工作需求作业单(SWR)》
产品/物料报废管制程序
规范本事业处产品、物料报废之作业,杜绝报废品流入下工站而影响产品质量。
适用于汽配部产品、物料报废作业。
(无)
4.1.工程/生产/品管/仓库:
相关报废品/物料之报废申请。
确认报废品/物料不良状况、数量及责任归属。
4.3.工程/品管:
报废申请过程中,责任单位对品管判定有异议时,由工程/品管复核,经过调查后重新作出判定。
5.1.报废单申请时机:
当不良品、不良物料被判定为不可重工/修复,必须报废,且有记录,则报废申请单位必须填写《报废单》。
5.2.报废申请单位:
5.2.1.工程领用产品做工程分析验证后之产品报废由工程部提出申请。
5.2.2.制程中如发现外购件、外包件不良需报废且为供货商之责任时,由使用单位退回仓库作相关处理;
制程中自制产生的报废品及后工程退料报废品由生产单位申请报废。
5.2.3.品管保存之样品版次变更或已到保存期限或机种Endoflife且已到保存期限则由品管提出报废申请。
5.2.4.ECN设变及产品开发段已入库产品之报废由仓库申请。
5.2.5.库存呆滞料之报废由仓库提出报废申请。
5.2.6.客户退回品由仓库负责接收并作相关报废处理。
5.3.报废申请流程:
5.3.1.当产品/物料被判定报废时,由报废申请单位填写《报废单》,详细记录报废品
相关信息并说明报废原因。
经主管级以上审核后会签品管单位。
5.3.2.品管对申请单位填写之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判定责任单位后送品管主管签字。
5.3.3.当责任单位接到《报废单》后对其内容及品管判定进行确认,如认可此判定则交其主管签字确认后送往仓库进行报废处理﹔如对品管判定有异议,则转复判单位(量产前交工程部/量产后交品管)复判。
复判单位经过调查后作出判定,责任单位经主管核定后执行复判单位判定之相关作业。
5.3.4.待《报废单》签核结束后,报废品必须由仓库马上进行报废作业(必要时责任单位需给予协助),以防止报废品混入良品。
5.5.对于调机报废品,调机人员需详细记入《调机不良品统计表》中。
塑件重工、制程报废产品,由生产单位填写《汽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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