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培训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要点及基本知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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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资料汇总,并进行勘察报告的编写、逐级审批及出版装订;
9、将勘察报告交付甲方,并将报告及原始记录等进行归档;
10、参与项目验槽等后续服务,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总结项目经验,并注意收集该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照片等,积极进行项目评优的申报工作。
二、勘察工作前期的策划和纲要编写
1、产品实现的策划活动
勘察工作前期必须进行产品实现的策划活动,按公司项目分级管理办法对项目分级申报后,按审批结果选定项目部成员,然后进行产品实现的策划活动。
策划活动必须根据项目所处位置的大概地质条件和项目本身的特点,进行多方面的策划,确保技术质量满足相关规范及委托任务书的要求,工期满足业主要求,特殊项目针对项目本身特点进行关键点的策划,有针对性的解决项目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策划活动是将来顺利圆满完成项目的前提保证,必须及时、真实、有效地进行策划活动。
2、勘察纲要的编写
产品实现的策划活动完成后,项目部根据策划的内容进行勘察纲要的编制。
勘察纲要是野外勘察工作的指导性文件,除遇特殊情况外,野外勘察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勘察纲要执行,所以勘察纲要对整个勘察项目至关重要,要有针对性的编写勘察纲要,勘察纲要要求具体和全面,例如要采用哪些勘察方法、勘探点的类型及位置、取样和原位测试的竖向间距、室内试验的项目、特殊试验和测试、物探测试、抽水试验等等。
三、野外技术质量控制
野外技术工作的任务是将现场勘探、测试所得到的各种数据结果形成书面文件,也称原始资料,它是勘察成果的主要组成或依据,必须采取可靠措施,切实保证质量。
1、对野外技术人员的要求
(1)岩土工程勘察野外技术工作应由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野外技术人员应具有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精神,对该专业有较全面的理解,熟悉工作目的、任务和要求,严格执行规范及有关规定。
(2)岩土工程勘察野外技术人员应在项目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测试机具的校核、孔位确定、岩性界线的划分、各种尺寸的丈量记录、岩土的描述、地下水的量测、取岩土水试样的记录标识及各种原位测试数据的原始记录和报表、岩芯卡片填写及钻孔回填的检查督促等工作。
(3)技术人员应对所提交的原始资料的质量负责到底,野外原始技术资料严格按“三检制”规定进行检查,并经项目负责人检查签字验收。
未经检查验收的资料不得作为报告编制的依据。
(4)野外技术资料必须确保齐全、真实、整洁、清晰,禁止任意涂改,凡记错的内容应用铅笔划掉,不得用橡皮擦除。
(5)野外原始资料必须在现场及时完成,并在现场进行检查、校对,认定不正确或不可靠的资料应及时解决或补做工作,严禁事后回忆、编造和补记。
(6)记录人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时、全面、准确地做好记录工作,如实反映客观情况。
(7)为了消除对同一土层认识上的差异,在描述工作正式开展之前,项目负责人应进行现场示范性描述,统一描述标准。
项目负责人应在现场随时处理各种技术问题。
(8)岩、土的结构、构造、成因类型及地质时代等难以确定时,应将直观特征详细描述,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区域地质资料和调查结果综合分析、研究后确定。
(9)野外记录应使用标准的专业术语,记录要准确、详细、客观。
2、取样的要求
(1)技术人员要监督试样的采取质量。
不合格时,必须重新采取,不得迁就,并对其质量负责。
(2)原状土样冬天要防冻,夏天防晒,在运输中要装箱,并采取防震措施。
严禁土样在车上乱压、乱滚现象。
土样保存时间不宜超过三周。
对易于振动液化和水分离析的土试样宜就近进行试验。
水试样冬天要进行防冻防护。
(3)一批试样取完后,要及时填写送样单,将土样送交试验室,送样单应经工程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经试验负责人签字验收。
(4)扰动土样(包括标贯器中土样)的采取,主要有以下两个目的:
a)用于地层的鉴别和描述。
b)用于室内试验。
粘性土、粉土做可塑性(或颗分)试验,砂土做颗分试验,以确定土的名称和作为液化的判定参数等。
(5)在钻孔中采取Ⅰ、Ⅱ级土试样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在软土、砂土中宜采用泥浆护壁。
如使用套管,应保持管内水位等于或稍高于地下水位,取样位置应低于套管底三倍孔径以上的距离。
b)采用冲洗、冲击振动等方式钻进时,应在预计取样位置1m以上改用回转钻进。
c)下放取土器前应仔细清孔,孔底残留浮土厚度不应大于取土器废土段长度(活塞取土器除外)。
d)采取土试样宜用一次性快速静力连续压入法,压入速度宜为100—300mm/s,亦可采用重锤少击方法,但应有导向装置,避免锤击的摇晃,禁止打反锤。
(6)当孔底残留沉渣超过10cm,必须把孔底土清除后,才能取土样。
(7)取样深度的确定:
取样下限=核实孔深+压入深度
取样上限=核实孔深+压入深度-15cm。
(8)取样器放到孔底后,做好压入深度的标记。
压入深度正负误差应不超过5cm,严禁不作标志、任意压入的作法。
(9)样取上来后,应轻放轻卸,如观察两端岩性不同,土质差异很大,除增划岩性界线外,尚应重新采取土样。
(10)取土样后,要检查是否原状、土样盒两端的土是否饱满。
虽是原状,如一端缺失深度超过2cm,亦不能当作原状样,应重新采取,到合格为止。
若缺失量在2cm以内者,可用同层土填满或重新取样。
(11)土样标签要贴在土样盒上方。
要注意原状土样的上下方向,不可倒置。
(12)采取的原状土样难以满足要求时,可根据需要或作为扰动样,在记录表及土样标签上填写“扰动”字样;
或决定重新采取原状样。
对软流塑状态的粉土、细中砂等,取原状样确有困难时,可取扰动样,粘性土一般不取扰动样。
粗砾砂一般可不取样或仅取少量扰动样,碎石土一般不取样(勘察设计《纲要》另有要求者除外)。
(13)基岩一般可选取少量有代表性试样,但基岩遇断层软弱面等或工程上有要求时,应根据需要加密选取代表性岩样,其规格应根据要求确定。
(14)岩样一般自钻孔中提上来的岩心中采取,软质易风化岩石应及时密封处理。
必要时,也可从探井、探槽及平硐中刻取试样。
(15)水试样的描述项目应包括:
颜色、气味、混浊程度、透明度、赋存土层名称、取水试样深度、取水时气温、水温、天气情况以及取水目的、试样编号、工程名称和地址等,水试样应在72h之内送到试验室进行测定分析,受污染的水样不应超过12h。
(16)水试样的数量可按测试目的分为两种。
a)简分析:
取水1.5L,其中0.5L内加大理石粉或分析纯碳酸钙粉(约2g),以测定侵蚀性CO2的含量。
b)全分析:
取水2.5L,其中0.5L内加大理石粉或分析纯碳酸钙粉。
如水质较混时,还应适当增加取水数量,等沉淀后进行测定分析。
(17)取样前用温水将取样瓶洗刷干净,取样时再用取水点的水冲洗三遍,才能正式取样。
(18)在钻孔中取样时,应于水面1m以下采取。
3、钻孔原位测试记录
(1)野外技术人员应按照勘察纲要要求和技术规程,安排机组人员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试验及十字板剪切试验等。
(2)监督测具轻放孔底,并核实测试孔深,测试孔深等于测具总长减去地面上测具长度。
(3)当残留岩心超过5cm,不能作动力触探试验;
残留岩心超过10cm,不能作标准贯入试验。
若已超过,要清除后再测试,残留岩心长度等于孔深减去测试孔深。
(4)测具放好后,把预打深度和正式打入深度画在测试钻杆上。
重型或超重型动力触探试验无预打深度,锤击贯入应连续进行,并记录每贯入10cm的锤击数。
若土层很硬,连续贯入有相当困难时,可采用正式打入深度为10cm,分段进行,当有残留岩心时,重型或超重型动力触探试验可预打三锤后,把打入深度画在测试钻杆上,再进行正式打入。
标准贯入试验预打深度15cm,正式打入深度为30cm。
若土层很硬,达不到试验标准时,打入深度可适当减少,但一般不得小于50锤,若先软后硬,连续打三锤不进,估计有大块石可终止试验,记上锤击数和测试深度上下限。
标贯试验一般应记录预打15cm锤击数。
正式击入每10cm的锤击数和30cm的总锤击数、杆长、试验深度。
(5)标准贯入试验的探头取出后,应对贯入器中土样进行描述,并检查岩心,作为编录依据。
(6)粘性土、粉土、砂土及强风化以上岩石,一般应采用标准贯入试验,粗砾砂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采用重型动力触探试验,碎石类土一般采用重型动力触探试验或超重型动力触探试验。
(7)触探测试深度计算
测试上限=孔深+预打深度;
测试下限=孔深+预打深度+正式打入深度。
4、地下水位的观测记录
(1)地下水与工程关系密切,必须仔细观测,认真记录,对于潜水必须每孔观测初见水位与静止水位,上层滞水一般不易观测,应尽量观测记录。
承压水可选择代表性钻孔观测,所测水位应记录时间,如属干孔,要写上“未见”。
个别因塌孔未测量地下水位时,应记录“未测”。
(2)一般浅孔只遇潜水,应在钻进中观测初见水位,终孔后观测静止水位,并保护好孔口,日后复测一次,两次水位升降不超过5cm,可认为已达稳定,若相差很大,应多测几次,观测时间间隔应超过1h,若水位深,要用电测。
在需要绘制等水位线图时,还应对所有钻孔的水位统一观测。
(3)发现潜水后,又估计深部有承压水时,必须在套管隔绝此含水层之前观测。
(4)对上层滞水,应在发现后及时观测,最晚在见到隔水层后立即观测。
(5)对承压水,应用套管把上部含水层隔绝之后观测,若承压水位高出地面,溢出孔口,要接上套管,使其不溢流后再观测。
5、钻探的记录
(1)孔位的确定要以勘察纲要为依据,施工前由测量人员测放孔位,立桩为志。
一般情况下,编录人员可根据施工条件限制,允许施工单位在2m范围内移动(勘察设计《纲要》中另有规定的除外)宜将移动情况及时报告工程负责人,并在记录中注明,如超过2m,须经工程负责人同意。
(2)开钻前,应核定孔位,检查孔位下有否地下电缆及地下构筑物及其它地下管道或架空的电线。
(3)遇有暗塘、暗浜、古井等,或地层起伏变化过大处,应及时建议补钻,孔数的增减由工程负责人最后决定。
(4)孔深的确定要以勘察纲要为依据。
当达到设计深度后,如遇基岩,应继续钻入强风层0.5—1.0m以上;
如遇特殊性土,应根据需要尽量穿透该层;
如遇卵砾石,应深入2—3m以上,对桩基尚应适当加深。
勘察纲要另有规定的,按勘察纲要执行。
(5)孔深未达到设计深度,但已穿透基岩的强(中)风化层,可提前终孔。
孔深未达到设计深度,但已进入中密—密实卵(砾)石层一定深度,可考虑提前终孔。
(6)若孔深未达到设计的70%,无法继续钻进,且未达设计目的,钻孔之间又无法调换孔深,则可在距原孔1m以内补孔。
原孔上段资料仍可利用,可不重复编录和计算进尺。
(7)非连续取芯钻进的回次进尺,对螺旋钻探应在1.0m以内,对岩芯钻探应在2m以内。
(8)必须严格执行孔深验证,凡遇大的换层、见基岩面和终孔掉钻、溶洞等,均须验证孔深,要求换层深度的正负误差不得大于5cm。
(9)依据实际情况,编录人员应积极提出孔深增减的建议,报请工程负责人决定。
除上述条件外,一般情况下允许编录人员在设计孔深的10%范围内变动,但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10)技术人员应随时记录钻进中的异常情况,钻进过程中若发现不合质量要求的问题,应及时向工程负责人报告,并采取有效补救措施。
(11)为了准确地划定界线,应按回次进行编录,每回次都应丈量孔深,同时连续观察岩心,随时分层,系统描述,不应积压。
(12)如连续1m未见岩心,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改进钻进方法,如连续2m未见岩心,须要求补采或补孔,但已见岩心部分资料仍可利用。
(13)两层岩性定名相同,但成因不同或物理力学性质相差悬殊,亦应划分岩性界线。
(14)在土层中钻进,宜优先选用回转钻进方式,尽量不破坏岩芯的原状结构,以利于鉴别描述。
基岩部分的钻进,推荐采用金刚石钻头,其岩心采取率在较完整的岩层中,不应少于80%;
在破碎的岩层中,不应少于65%,并应尽量提高岩心采取率,基岩部分钻进时,应详细记录岩芯采取率和RQD值等;
在岩溶区钻探时,应详细准确记录掉钻位置。
(15)从岩芯管内退出的岩芯,应按顺序排放在岩芯箱内,每一回次之间应按回次填写回次进尺岩芯卡片,并将各回次的岩芯编号记录在编录表上。
易冲蚀、风化、崩解的岩芯,应用塑料袋封装,置于岩芯箱内,岩芯在箱内的排放次序是自上而下、从左向右进行,不得颠倒和混淆。
(16)对鉴别地层天然湿度的钻孔,在地下水位以上,一般不采用泥浆钻进,以免影响岩性的鉴定及地下水位的观测,当必须加水或使用循环液时,应采用双层岩芯管钻进。
(17)钻孔的结构应根据勘察纲要确定,并根据需要下好各种技术套管,保护好孔口等,一般取土样孔直径宜大于110mm,标贯试验孔验孔直径宜小于110mm。
(18)钻探以及预计的观测、测试工作结束后,应立即进行钻孔回填工作,一般情况下可用原土或干的粘土球分层回填密实。
对隔水有特殊要求时,应采用水泥制成浆液回填。
(19)探井探槽一般应用原土回填分层夯实,有特殊要求时,可用素砼回填。
四、填写送样单注意事项
1、对高层建筑,设计基底以下土样应进行高压固结试验和不固结不排水剪切试验,对基底以上土样(即基坑开挖范围深度内)应进行固结不排水三轴剪切试验。
2、基础可能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应进行地下水的腐蚀性试验,地下水位以上的土层应进行土的腐蚀性试验。
3、当拟建场地所处区域需进行液化判别时,20m深度范围内地下水位以下的粉土标贯样应进行粘粒含量测试。
4、粉土层可能作为基础持力层时,粉土样应进行粘粒含量测试。
5、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的土样当需要时应进行室内渗透试验,测求渗透系数等参数。
6、当场地存在湿陷性黄土、盐渍土等特殊土时,应进行相应的特殊试验项目。
7、对砂土应进行颗分试验,并测试其休止角。
五、勘察报告编制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是工程地质勘察的最终成果,是建筑地基基础设计和施工的重要依据。
报告是否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和岩土工程特点,关系到工程设计和建筑施工能否安全可靠、措施得当、经济合理。
当然,不同的工程项目,不同的勘察阶段,报告反映的内容和侧重有所不同;
有关规范、规程对报告的编写也有相应的要求。
下面着重谈一谈有关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工作,且侧重于详细勘察阶段。
1、报告的编制程序
一项勘察任务在完成现场放点、测量、钻探、取样、原位测试、现场地质编录和实验室测试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即转入资料整理工作,并着手编写勘察报告。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写工作应遵循一定的程序,才能前后照应,顺当进行。
不然的话,常会出现现场编录与实验资料的矛盾、图表间的矛盾、文图间的矛盾,改动起来费时费力,影响效率,影响质量。
通常的编制程序是:
(1)外业和实验资料的汇集、检查和统计。
此项工作应于外业结束后即进行。
首先应检查各项资料是否齐全,特别是实验资料是否出全,同时可编制测量成果表、勘察工作量统计表和勘探点(钻孔)平面位置图。
(2)对照原位测试和土工试验资料,校正现场地质编录。
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但往往被忽视,从而出现野外定名与实验资料相矛盾,鉴定砂土的状态与原位测试和实验资料相矛盾。
例如:
野外定名为粘土的,实验出来的塑性指数却<
17;
野外定为可塑状态粘性土的,实验出来的液性指数却<
0;
野外定为稍密状态的砂性土,标准贯入击数却<
10击……产生诸如此类的矛盾,或由于野外分层深度和定名不准确,或试验资料不准确,应找出原因,并修改校正,使野外对岩土的定名及状态鉴定与实验资料和原位测试数据相吻合。
(3)编绘钻孔工程地质综合柱状图。
(4)划分岩土地质层,编制分层统计表,进行数理统计。
地基岩土的分层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评价的正确性和准确性。
因此,此项工作必须按地质年代、成因类型、岩性、状态、风化程度、物理力学特征来综合考虑,正确地划分每一个单元的岩土层。
然后编制分层统计表,包括各岩土层的分布状态和埋藏条件统计表,以及原位测试和实验测试的物理力学统计表等。
最后,进行分层试验资料的数理统计,查算分层承载力。
(5)编绘工程地质剖面图和其它专门图件。
(6)编写文字报告。
按以上顺序进行工作可减少重复,提高效率;
避免差错,保证质量。
在较大的勘察场地或地质地貌条件比较复杂的场地,应分区进行勘察评价。
2、报告论述的主要内容
报告应叙述工程项目、地点、类型、规模、荷载、拟采用的基础形式;
工程勘察的发包单位、承包单位;
勘察任务和技术要求;
勘察场地的位置;
钻孔的布置原则,孔位和孔口标高的测量方法以及引测点;
施工机具、仪器设备和钻探,取样及原位测试方法;
勘察的起止时间;
完成的工作量;
勘察工作所依据的主要规范、规程;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报告应附勘探点(钻孔)平面位置图、剖面图、柱状图及其他图表等。
一个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由下面几部分组成。
2.1 地质地貌概况
地质地貌决定了一个建筑工地的场地条件和地基岩土条件,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论述:
(1)地质结构。
主要阐述的内容是:
地层(岩石)、岩性、厚度;
构造形迹,勘察场地所在的构造部位;
岩层中节理、裂隙发育情况和风化、破碎程度。
由于勘察场地大多地处平原,应划分第四系的成因类型,论述其分布埋藏条件、土层性质和厚度变化。
(2)地貌。
包括勘察场地的地貌部位、主要形态、次一级地貌单元划分。
如果场地小且地貌简单,应着重论述地形的平整程度、相对高差。
(3)不良地质现象。
包括勘察场地及其周围有无滑坡、崩塌、塌陷、潜蚀、冲沟、地裂缝等不良地质现象。
如在碳酸盐岩类分布区,则要叙述岩溶的发育及其分布、埋藏情况。
如果勘察场地较大,地质地貌条件较复杂,或不良地质现象发育,报告中应附地质地貌图或不良地质现象分布图;
如场地小且地质地貌条件简单又无不良地质现象,则在前述钻孔位置平面图上加地质地貌界线即可。
当然,倘若地质地貌单一,则可免绘界线。
2.2 地基岩土分层及其物理力学性质
这一部分是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着重论述的问题,是进行工程地质评价的基础。
下面介绍分层的原则和分层叙述的内容。
(1)分层原则。
土层按地质时代、成因类型、岩性、状态和物理力学性质划分;
岩层按岩性、风化程度、物理力学性质划分。
厚度小、分布局限的可作夹层处理,厚度小而反复出现可作互层处理。
详勘和初勘,在同一场地的分层和编号应尽量一致,以便参照对比。
(2)分层叙述内容。
对每一层岩土,要叙述如下的内容:
①分布:
通常有“普遍”、“较普遍”、“广泛”、“较广泛”、“局限”、“仅见于”等用语。
对于分布较普遍和较广泛的层位,要说明缺失的孔段;
对于分布局限的层位,则要说明其分布的孔段。
②埋藏条件:
包括层顶埋藏深度、标高、厚度。
如场地较大,分层埋深和厚度变化较大,则应指出埋深和厚度最大、最小的孔段。
③岩性和状态:
土层,要叙述颜色、成分、饱和度、稠度、密实度、分选性等;
岩层,要叙述颜色、矿物成分、结构、构造、节理裂隙发育情况、风化程度、岩心完整程度;
裂隙的发育情况,要描述裂隙的产状、密度、张闭性质、充填情况;
关于岩心的完整程度,除区分完整、较完整、较破碎、破碎和极破碎外,还应描述岩心的形状,即区分出长柱状、短柱状、饼状、碎块状等。
④取样和实验数据:
应叙述取样个数、主要物理力学性质指标。
尽量列表表示土工实验结果。
⑤原位测试情况:
包括试验类别、次数和主要数据。
⑥承载力:
据土工试验资料和原位测试资料分别查算承载力标准值,然后综合判定,提供承载力标准值的建议值。
2.3 地下水简述
地下水是决定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重要因素。
报告中必须论及:
地下水类型,含水层分布状况、埋深、岩性、厚度,静止水位、降深、涌水量、地下水流向、水力坡度;
含水层间和含水层与附近地表水体的水力联系;
地下水的补给和排泄条件,水位季节变化,含水层渗透系数,以及地下水对混凝土的侵蚀性等。
对于小场地或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的勘察场地,论述的内容可以简化。
有的内容,如水位季节变化,并非在较短的工程勘察期间能够查明,可通过调查访问和搜集区域水文资料获得。
2.4 场地稳定性
场地稳定性评价主要是选址和初勘阶段的任务。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论述:
(1)场地所处的地质构造部位,有无活动断层通过,附近有无发震断层。
(2)地震基本烈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3)场地所在地貌部位,地形平缓程度,是否临江河湖海,或临近陡崖深谷。
(4)场地及其附近有无不良地质现象,其发展趋势如何。
(5)地层产状,节理裂隙产状,地基土中有无软弱层或可液化砂土。
(6)地下水对基础有无不良影响。
报告对场地稳定性作出评价的同时,应对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增强建筑物稳定性方面的措施提供建议。
2.5 其他专门要求
论述的问题对于设计部门提出的一些专门问题,报告应予以论述,如饱和砂土的震动液化、基坑排水量计算、桩基承载力计算、软弱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等等。
2.6 结论与建议
结论是勘察报告的精华,它不是前文已论述的重复归纳,而是简明扼要的评价和建议。
一般包括以下几点:
(1)对场地条件和地基岩土条件的评价。
(2)结合建筑物的类型及荷载要求,论述各层地基岩土作为基础持力层的可能性和适宜性。
(3)选择持力层,建议基础形式和埋深。
若采用桩基础,应建议桩型、桩径、桩长、桩周土摩擦力和桩端土承载力标准值。
(4)地下水对基础施工的影响和防护措施。
(5)基础施工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6)建筑是否作抗震设防。
(7)其它需要专门说明的问题。
以上7个方面的内容,并非所有的勘察报告都要面面俱到,一一罗列。
由于场地和地基岩土的差异、建筑类型的不同和勘察精度的高低,不同项目的勘察报告反映的侧重点当然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上列概述、地基岩土分层及其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简述和结论与建议等四项,是每个勘察报告必须叙述的内容。
总之,要根据勘察项目的实际情况,尽量做到报告内容齐全、重点突出、条理通顺、文字简练、论据充实、结论明确、简明扼要、合理适用。
3、努力提高报告的编写能力
3.1 要具备牢固的地质地貌和工程理论地质基础理论方面,主要是岩石学、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和地貌学;
工程地质方面,主要是土质学、土力学、工程地质分析、工程动力地质学、工程地质勘察。
在丘陵山区,要注意地质构造的观察分析;
在平原地区,要着重于第四系成因类型、岩性组合的分析研究。
此外,要时常了解和掌握国际国内的有关岩土勘察方面的新技术新知识,以便不断更新和提高个人的理论知识。
3.2 要熟悉和掌握有关的规范规程。
规范规程既是经验的总结,又是技术的指南,具有很强的勘察工作指导性。
对于国家的、行业的、省和地方的有关规范规程,必须熟悉掌握,并在具体勘察工作中认真执行。
3.3 要了解工作区的地质情况。
对于勘察地段的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应尽可能地搜集并熟悉。
对于邻近地段已有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也要尽可能了解,以便在勘察工作中发挥其参考作用。
3.4 要掌握工程设计的基本要求和基础施工的技术要点。
只要明确了工程设计的基本要求和基础施工方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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