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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双耳小罐一,以短绳系于其两耳,更用一长约三四尺之棉绳,一端系于绳之居中,其另一端,则系于一圆木之上。
木长约一尺二寸,粗约一握,以枣木制为佳。
木外廓宜有棱,不宜平正,在木之正中处,钻一对穿之小洞,绳头即在洞中穿过,然后紧缚木上。
小坛之重,约六七斤,以铁砂三数斤贮其中。
初练时连坛不得过十斤,练时足站骑马步,上身挺直,两手各握圆木之一端,将坛悬空提起,至肘平于肩为度。
此时小臂竖直,略前斜,虎口相对,掌心向外,提起之后,待坛荡定,两手即分死、活把,将木渐渐向内转旋,使棉绳渐渐缠绕于圆木之中部,坛亦随之上升,直旋至罐平于胸,略停顿片时,更缓缓放下,如此升降三十次而功毕。
每日晨夕行一次,练习三月之后,罐中加砂三两,行时增加五次,依然练习三月,更加铁砂半斤。
以后每练三月,加铁砂一次。
所加之份量,须按次递加,加至连罐足三十斤时,其人悬劲与握力,足以惊人矣。
此功若能立于极高之桩上,而将棉绳放长至五尺以上行之,则功效更为宏速。
此功为少林寺嫡派,北人习之者为多,自始至终,亦须三年以上,始克有成。
练腕力之法二:
运臂法
古传某些派系,专有练剑之运臂功夫:
取黄泥水拌置于大桶中,如今日建房之拌水泥浆类似,每日以三尺木棒,直插桶内,不停搅拌,勿使黄泥干结,如有干结,添水保持其湿,以备次日搅拌。
初时因阻力而无法搅拌,然随习之日久,自能随意而行之,至能以木棒轻易插入半干之黄泥中,搅拌如意,腕力自然惊人。
练腕力之法三:
运木棒法
取一眉高或顶高之坚木,粗适一握,手持一端,将臂伸直,纯以腕力,将木棒做绕圈动作。
初习时必不能持久,日长力增,渐能持续一二刻而不累,则换以等粗之钢铁水管,复加练习,俟至轻便,更可易之为铁棒,则腕力神人矣。
已故武师万籁声,至八十高龄,仍能以三指之力,平持铁管,可见功力之强。
练腕力之法四:
抖长杆法
抖长杆法本为古传练枪之功力练习法,此处略加变化,述之以剑。
取一丈长满握木杆,初如运木棒之法演习,至能轻便之时,则在木杆之远端,缚之以重物,初一二斤,渐而七八斤,或能至几十斤者,易之使剑,看官自当可辨功力之强弱也。
以上为练腕之法,可选习也可兼习,当每日暇则为之,切不可妄加断间,百日后,即可练各势基本剑法。
(二)、练劲之法
练力虽能增加攻击力度,但仍死力,而武艺格斗,实以巧胜拙之术,故练力之时,尚需练劲,劲力俱备,自当神勇,长短之技,皆能通胜也。
因劲为武艺之本,故练劲之法颇多,有以内功为强者,有以导引为术者。
今日习武,资料丰盛,网络通便,吾等可综合百家之长,更可融会贯通,进而举一反三,寻求更多之法也。
以下即为有别古传之新法,习者可随自身条件而置备,效用类似。
练劲之法一:
击桩靶
各家武技,均有桩靶之法,有将靶设为人形者,有以身边之物就便者。
今小可自创一法,曰打轮胎法,看官勿笑也。
取一货车大号轮胎,包含内外两胎,内灌八分之气,以拔河之用粗尼龙绳悬吊于空中(拔河之绳为棉麻所缠,此处要求换尼龙绳,取其弹性强也),复取三尺坚木或铁管或铁棒,立于轮胎前,行以下各法:
挑:
挑为剑技之要法,可攻可防,可拨挡敌械。
练挑之劲,与练力之法类似,且可劲、力兼习。
以棒抵于轮胎底部(即悬吊时轮胎最底部),侧身马步,以左手或右手运力,欲将轮胎挑起,一吸一呼配合一挑一松,不求速度,但求着力有根有果。
初时自不能挑动分毫,待习之日久,自能一挑即动,甚或有力大劲足者,能一挑而起,以之用剑,自能挑拨随意。
击刺:
击刺为直线运动,为剑之根本。
练习之时,侧身马步立于轮胎前,或高虚步正面而对,以单手运棒,端正角度,向前平刺,可一呼一吸一刺,亦可一呼吸之间,疾刺数次或十数次而练快剑。
击刺之时,务求能将轮胎一刺而击出。
此法随功力之累积,可使轮胎由不动而至渐动,复至一刺而弹出数尺,则击刺之劲,自然可观。
劈砍:
双手剑法多劈砍动作,如力劈华山,能开山裂石,但如无功力,则劈砍自然无力也。
劈砍之时,正身面对轮胎,单手举棒过顶,随势迅速下劈,击打轮胎顶端。
劈砍之法,可分两种,一是一呼一吸一劈,为求用劲正势,犹如开山破石,尽力而作;
一是于一呼吸间而疾劈数次或十次数,以练速度。
劈砍可由上向下,也可由左向右或由右向左,以练平斩抹扫之功,先左右两手单手练习,再双手练习。
点:
点剑可虚可实,虚则花敌眼,实质戳其身。
习点之劲,侧身向靶,手持平,以棒穿入轮胎孔中,搭于底部上边缘,随呼吸用劲将轮胎向地面力压。
初不能动弹丝毫,随功力日升,尼龙绳必受带动而拉伸,自可随意上下也。
撩:
剑器由上往下为劈砍,由下往上为撩拨,一上一下,合为一阴阳之势。
中国剑术,以仁德载道,多为伤人为法,极少致人于死地之术,故有挑、点、撩、拨之势也,既能伤人,又能防护。
反撩之势,多矮身而行,以棒抵轮胎之最下缘,随呼吸而欲将轮胎反手顶起,法如前势。
以上各法,由上往下有劈砍之法、由左向右或由右向左有平斩抹扫之法、由下往上有撩拨之法,更有挑点之势,朝夕而为,日久自见真功。
或有人云,轮胎贵而置之不易,学者可去汽车废品收购之处,多加寻找,自可购得中意之物。
如实有困难,可取一碗盘粗细之坚木,长约五六尺,以绳系其两端,横平悬吊于脐高,仍参照以上各法习之,亦可取效。
如有条件者,可择一水池,水深平脐,轮胎或坚木抛入水中,浮于水面,而后采以上各法习练,效果更优而强哉(此因水有阻力,且有反弹之力)。
练习之时,试分两段,前段一呼一吸一练,专心致意,配合意念,上挑时似欲挑起千斤重物,下点时犹如压山入土,劈砍要有开山破石之威,平行抹斩时要有摧枯扫朽之气。
后段以速度为重,可在一呼一吸之间,快速多次击靶,以免纯习前段,有误身手之灵便。
练劲之法二:
活剑法
击桩靶可习各势剑势之劲力,然桩仍死桩,犹不能得巧劲,故另创活剑之法,务求剑势灵便迅捷。
选一空地,栽四棵木桩成四方形,各距丈余,木桩如碗粗细,地下二三尺,地上五六尺,顶部以横木穿架,使各桩相连。
从架顶以尼龙绳悬吊小沙袋二三十枚,单枚大小如拳,以结实之帆布或真牛皮缝制,内贯铁砂或细小石子,重约一二斤左右。
相隔之距离,则以能过身为宜。
各小沙袋或高或低,高者顶齐,低者略高于踝,中间与胸、腹、大腿之高低者,略多布数,盖因剑法多以此为目标也。
练习之时,手持三尺木棒或铁管或铁棒,为避免戳破沙袋,可以棒头包缠海棉或泡沫或棉絮之柔物,而后以劈、刺、抹、点、撩、扫等各势剑法,忽前忽后,忽高忽低,忽左忽右,轮翻击打沙袋。
因袋小而随击即弹复,练者须随时躲避,以免遭击。
可单手练习,亦可左右手互换,或双手握击,务求快捷穿梭击袋,而不可让袋击中自身。
如有陪练之人,可由陪练者将沙袋随手击向习者,习者即随高低远近,择用适应之剑势,将击近沙袋击出,更可随击而变,追打补杀。
以上练法,或有人云,居无空地或身无财力,然随我习艺,此等之事,实可弃虑也,吾等可变通而求哉。
如居家之人,无法置桩,可选一空房,自顶悬吊沙袋,岂不易而之为?
或有空地而无木桩,可置四根粗钢水管,先在水泥地基钻打四孔,扎入膨胀镙丝,而后将水管焊接或拧接其上,复从顶端架以略小之水管或角铁,悬挂沙袋,岂不方便哉?
武艺兵械实战之术,不似套路花法,多一招一势,散打练习,且势法不多,某些套路花法,如挽花之类,极罕见其用也。
故以上练劲之法,习者可于大脑之中,随练习而假设敌之所动,以千斤之力或穿针引线之巧,攻杀防护。
如随意散漫练习,犹如完成任务相似,则无功可言也。
(三)、腰力之练习
腰为劲力传送之源:
力起于足,传于腰,达于四肢,延伸至械;
腰灵则力顺,腰活则劲顺,劲力通畅,势自有神。
练腰之法,即活腰之法,同时腰力自增。
古传练腰之法,有折腰、拗腰、涮腰、下腰、转腰等法,似当今体操之柔体运动。
练腰力之法一:
柔骨功
少林七十二艺中,有柔骨功一法,可做练腰之用。
柔骨功为软功内壮,属内壮之主功,俗所谓拗腰折腿之功夫也。
为学武者必须练习之软功夫,盖可使周身骨节柔软,身体轻灵,免除生硬牵掣之病,亦所以使筋骨利落之法也。
最初一步,宜从溜腿下手,故有“打拳不溜腿,一世冒失鬼”之语。
所谓溜腿者,即踢单飞是也。
踢时坐腿宜挺,踢腿宜直,务须踢得高,愈高愈妙。
故技击家有云:
“潭腿不过膝,踢腿抅起敏落。
”踢过头顶,始为合式。
踢时两足互行,晨昏各一次,每次踢百数十腿。
半年之后,进而练习朝天凳。
所谓朝天凳者,即一足直立,将另一足从前面举起,以手扳之,使腿面紧贴肋际,腿底向天,直竖耳旁,亦须左右行之。
数月之后,更练一字腿,俗谓摔叉,此腿有横、竖二式:
横一字腿,即两腿依原方向左右躺出,臀坐于地,两腿平贴地面,成一字形,上身挺直;
竖一字腿,即两腿向前后躺出,左前右后,则右腿之面,左腿之肚两部贴地,右前左后,则反是。
以上各式,皆系练习腿部。
至于练腰部,则先习狸猫伸腰、霸王举鼎、仙人作揖,并足正立,两手指交叉,及托于顶门之上,然后将上身下俯,至手心贴地为止,两腿宜挺直,勿使稍有弯曲,头与肩背部平,约一炊许,舒身休息。
此功练有成绩之后,更练翻把,即俗称为拗元宝。
拗腰之法,将身向后翻转,亦以两拳贴地,身成桥洞式为止。
其次更练习左右拗折,练成之后,身体可以柔软如软,腰腿各部,尤灵活异常。
偃卧时可以缩做一团,环成一圈,随意屈伸。
盖筋络伸缩之力,较寻常人为大,然后更习拳械,无往不宜矣。
此功练前,或以木桶盛以开水,上覆以白布,待其稍温,习者仰卧桶上,使热气蒸腰,则进步较速也。
朱斌释曰:
柔骨之法,不外乎压腿、踢腿、下腰、涮腰之法,可参习体操之法、各式长拳类武术基本功夫、或今时霹雳舞者街舞者之基本功夫所言述。
此处略去。
练腰力之法二:
转腰
双手剑法多拧腰转折、上下起伏,经柔骨之法,练至腰柔腿活之外,还需用转腰来强化活法,即应用之法也。
或有人云,上述柔骨术中即有涮腰之法,可否将此弃而不用?
愚人以为,或有不可,涮腰虽可以录活腰节,但无此转腰之效强,且两者可以兼习。
如时间不够充足,二者选一,亦未偿不可,盖法本死术,人仍活体哉。
长拳类武术中,传有转腰之法:
一人持长棍,可用普通武术棍械,持其尾端四分之一处,平端扣于腰间,余四分之三伸出。
习者面向持棍者,单手或双手握住棍端。
握棍之手不动,身体拧转,下身正直,将上身似下腰类似,由腋下转低,穿棍翻身而出,使棍在胸前而过。
如无陪练之人,可自行持棍一端,另一端戳入某一支撑物,例如在墙上油穿一孔,将棍穿孔内,或将棍端抵于某墙角之处,即与他人持握类似,而后做拧身翻腰动作。
初练之时,可将棍持于胸高,渐次降低至腰高、至胯高,直至以棍端拄地,仍能灵活就便,则练剑之时,自当不怕拧转翻折之苦。
(四)、桩步之练习
实战之术,多弓马之势,故需强化下盘稳固之力。
古传练下盘功夫者,当数马步桩最为有名,各家拳法,几乎均有传习。
此处摘引少林七十二艺中之石桩功,供练剑者参考。
练桩步法之一:
定桩——石柱功
石柱功为硬功内壮,属桩法中之主法,专练足劲之一种秘术。
所以有此名目者,极言其练习此功成就后,有如石柱之植立,纵有大力之人,亦难摇撼也。
在练武之人,足劲实为重要:
脚无劲则步不稳,步不稳即取败之道。
练习足劲之初步,宜在马步上下一番功夫,至少每日站马步十次,每次一炊时起,逐渐加长,次数逐渐减少,直至站马步至一个时辰,不喘不汗,若无其事,始可进一步学桩上功夫。
植二桩于地,高约二尺左右,中间距离,恰合一马步长短,练者即立于桩上,依法站马步,在平地全足底着力,占地较大。
今在桩上,着力处仅在桩头少许地,不及脚底三分之一,其难易自不待言。
故初上桩时,非但两足不易使力,致身体动摇,且足心酸痛异常,不及一炊时,必难再耐。
勤练三数月后,此种痛苦,即可免除,站桩时间,亦可逐渐加长,同时须鼓气下沉,使全身之劲,向下砸去。
更若干时之后,不仅摆空步子,须用千斤石压置腿面。
石为长方形,左右两旁各有一耳,可以着手。
初时约用二三十斤者压腿,每隔三月,加十斤,至能腿承百斤以上之石,在桩上站骑马势半个时辰,不喘不汗,如若无事者,则其功成矣。
功成之后,两腿之劲,不下千斤,站立平地,竟如铜浇铁铸生根一般,虽有多人之推挽,亦似蜻蜓之撼石柱,鲜有能使之移动分毫者。
至其两腿之坚实,尤足使人惊骇,惟在练习之时,困苦万状,甚于别种功夫,所费时日,亦较他种功夫为久,至少须五六年,学者非有耐苦持久之精神,不易成也。
上法后半部分即腿上压重物法,于当今之世无甚实用,能蹲马步半小时不断者,自有稳固之身,习者可随自身要求,决定是否压重,欲求神功者,可习之,欲求实用者,自可弃之。
练桩步法之二:
活桩——梅花桩
石柱功旨在下盘之稳固,然属定桩之法,虽能稳固而无轻灵,实与剑道有违。
故需再加习活步之法也。
活步之法,诸多流派中均有梅花桩之法,初四五桩,渐至数十桩。
以下复录少林派七十二艺之梅花桩法,以供参考。
梅花桩为软功内壮,属身功夫之一种,盖即飞檐走壁之基本功夫也。
桩上功,所以练身体之轻灵,与步法之敏捷——首重跳跃,有梅花桩、七星桩、九星桩等名目。
练成之后,最宜临机应战之用。
此功除跳跃之外,眼力最为紧要。
初练之时,不必上桩,但于地上,用石灰画梅花形若干朵,每朵距离二尺,至三尺不等。
每朵五个圆圈,作花瓣,每朵平均距离一尺,每圈对径约三寸,不可过大。
布定梅花之后,更于每朵梅花中,指定一瓣为虚桩,另用暗号记明之。
练者立中间一朵之实桩上,立时只一足,而着力于足尖,作独立朝岗之势。
心中自定跳跃之程序,如左三右四,前二后五,此系假定之次序依次跳去,左右足不拘,但以便利为主。
最好命一人在旁喝叫,依其所喝之桩走去,如其人喊右第二朵第一桩,则我即跳至右侧第二朵居中一桩,余可类推。
但每一朵上之虚桩,须力避不可跳上。
跳桩之时,脚尖务必踏于圆圈之正中,切不可稍偏。
盖画地为花,稍偏固无妨,一上桩之后,则略偏立足不牢而跌下,即不跌下,身体亦必摇晃,受制于敌矣,最宜注意。
然在初练之时,往往不能悉中程式,故宜先于一朵花之四个实桩上来回往复练习之,继则于两朵八个实桩上行之,如是逐渐增加,庶可免头难之弊。
练至在平地石灰所画之梅花形中,能无往不宜,则可以上桩矣。
桩以坚木制成,长三尺半,上丰下削,面对径二寸,依所画之梅花形植之,各入地二寸,出露地面,大约尺半。
惟每朵上之虚桩,则另制,上面固与各桩平头,而钉入地中者,仅一二寸,且土亦松软,其活落,误踏之立致倾跌,而此虚桩之在每朵何处,亦不一定。
练者须暗志之,以免误事。
布桩之后,练者依前法习之,至能纵跳自如,决无疏失之故。
将桩逐渐加高,同时在桩之周围,置铁蒺黎等锋利无匹之器,直至桩高三尺以外为度,则登峰造极矣。
在练习时,能带砂行之最妙。
惟所带之砂,须先烧红,放猪血浸沁,始可用;
否则易于损血,若用铜制之腿环或青钱代砂亦可,三载纯功可成。
功成之后,身段活泼,腿步轻灵,与人交手,可使人捉摸不定,乘隙取胜。
至于三才桩、七星桩、九星躲闪桩、移闪砖法等等,其练习之法,大致相同,不过桩之位置略异,故不赘述,学者亦可以意会得之也。
当今社会,群楼密集,居家面积有限,何能言桩?
故可改而易之:
取一空房,按梅花桩之约数,于地面摆放红砖替换为桩,每“桩”由三五块砖相叠而成。
练习之时,踏砖而行,即可解决无桩之苦也。
或有曰虚桩者,将红砖立起,何尝不似虚桩?
以上桩法,皆少林门所传习,某些所谓内家者,亦有相似之练法,或云龙云九现者,或云踏九宫者、走八卦者,道理与应用,实同质也。
如追求真功,可另学他法,或综合各式有助之方,取长补短,自有神功。
古传双手剑法:
第一架举鼎势:
并步正立,右手在前握靠剑盘(即置于剑柄上方)。
左手在后握住剑柄下方尾部。
双手错分,掌心相反朝向,将剑上举齐头并令剑尖向后;
跟着将剑向前下方砍去,并伴随左脚迈进变为“左弓字步”。
此法功在格开敌家杀来之械并随之奔砍。
同样也可退步格。
(举鼎势者,即‘举顶格’也。
法能:
顶格上杀,左脚右手‘平抬势’向前,掣击中杀,退步裙拦。
)
第二架点剑势:
手法为向前点击其剑,令之快而沉,疾而重。
步法伴随前进。
其方式方法既可上挑剑,也能偏揭剑并由此势作向右转身且退右步之后接做下一势。
大凡点剑者,即为短距刺也。
可偏闪凑近抢杀。
右脚上伴随右手为主作“拔草寻蛇”势上前等。
(点剑势者,即‘点剑刺’也。
偏闪凑进抢杀,右脚右手‘拨草寻蛇势’向前,掣步御车格。
第三架左翼势:
两手虎口朝后,肘尖夹紧(即将手中之剑尖向后),前进之时剑可直斫,也可斜砍。
但须注意,启动时身与步要相随。
由此势退左脚而进右脚,再转身向左则可变为下一势。
所谓“左翼势”,即向左击杀也。
其法能够上挑下压并直取敌家虎口穴位,令其弃械而成被动败局。
术语称作“直符送书”势。
(左翼势者,即‘左翼击’也。
上挑,下压直杀虎口,右脚右手‘直符送书势’向前,掣步逆鳞刺。
第四架豹头势:
右手在上,手心向内,左手在下,手背朝左,
将剑砍下之后便收右臂贴胸。
然后左肘向后并将手中之剑平行端起,再作进步前刺。
此势为击杀招法。
术语称其为“泰山压顶”势或“霹雳挑刺”势。
(豹头势者,即‘抱头击’也。
劈击上杀,左脚左手‘泰山压顶势’向前,掣步挑刺。
第五架坦腹势:
此势专攻敌家胸部(用刺法)。
若要连接下势,则可将身腰左转,右脚向左侧方进一步,手中之剑则由右上方对着正前方砍去。
如此便为连环杀招。
此势系刺杀敌家腹部之势。
还可作跃步冲刺穿杀。
术语称其为“苍龙出水”。
(坦腹势者,即‘坦腹刺’也。
冲刺中杀,进如崩山,右脚右手‘苍龙出水势’向前,进步腰击。
第六架跨右势:
左手臂贴胸并用右小臂为重点,将手中之剑由体后翻转前击。
由此势接做左脚上步、头向右转、身腰左蹲,则可连接下一势而成连环招法。
此势为右击杀之招。
其法可以撩剪截杀敌家下盘。
若能再作向前进步并横击之,则为侧面杀招。
(跨右势者,即‘跨右击’也。
撩剪下杀,左脚右手‘绰衣势’向前,进步横击。
第七架撩掠势:
右腿挺伸,左腿在后微弯曲。
身腰向后坐,头部右转,眼向右侧视,右手在前,左手在后,劲力贯于剑尖向上方撩起。
倘若再将身腰左转,左肘后曲,右肘贴胸,退左脚复退右脚且平端剑,则为连环招法。
须知,“撩掠势”即为撩起后再格挡之法。
其法能够遮架兼拦截,亦可蔽左护右,亦可向前击步钻击。
术语称其为“长蚊分水”势。
(撩掠势者,即‘撩掠格’也。
遮驾下杀,蔽左、护右,左脚左手‘长蛟分水势’向前,掣步钻击。
第八架御车势:
上体前倾,劲蓄两肘,腿成左弓右箭势,将手中之剑向前冲刺。
接着复进,又变左弓步并将剑一送即收,且顺步向左大转身之后,右脚再向左脚一侧跟进一步。
此法为正反格杀或大回环截杀,或掠削左右之势。
术语称其为“凤凰洗头”势。
(御车势者,即‘御侧格’也。
架御中杀,左脚右手‘冲锋势’向前,退步凤头洗。
第九架展旗势:
两腿形成右盖步(右脚盖在左脚之前),身腰右
转,左臂斜挺,贴于腹部,右肘后曲。
跟着再向左转身,两腿作绞花;
同时,手中之剑由上向下砍杀。
腿法变为左弓右箭。
此势为展剑击杀之招,能够剪绞磨杀。
若伴随两腿连环进步,则可闯入敌群大开杀机。
(展旗势者,即‘展旗击’也。
剪磨上杀,左脚左手‘托塔势’向前,掣步点剑。
第十架看守势:
两腿形成前弓后箭,手中之剑专刺敌家下腹。
右脚向左侧方跃进一步,左脚跟进向左侧方横开一步,偏身将剑向前刺杀。
身腰右闪,右膝微曲,左腿挺直,剑反卷并令剑口朝上,左肘贴胸,目向左视。
此法能防止诸般兵器进攻且变化多端,还能乘机变为进攻之杀招。
若能伴随左脚与右手作虎蹲势向前进步而作拦腰击杀,则更加巧妙。
(看守势者,即‘看守击’也。
看守诸器,攻刺守定,诸器难进,相机随势滚杀,左脚右手‘虎蹲势’向前,进步腰击。
第十一架银蟒势;
身势左偏右斜,两手带剑向右,右手在内,左手在
外,剑尖朝上,提与鼻端相平,锋刃上下放置。
若与下一招相连接,则退右脚,右转身腰,再进左脚,将剑高举并下砍。
术语称作“掠杀四通”势。
意为法顾四周八方。
即向前则以左手左脚为重点,退后则以右手右脚为主。
(银蟒势者,即‘银蟒格’也。
四顾周身,又能掠杀四面,向前则左手左脚,向后则右手右脚,动则左右旋风掣电杀。
第十二架钻击势:
剑在左上方。
左脚在前,将剑在前面绞出一个大圆花环之后,忙退右脚,接右转身。
右腿弯曲,左腿外伸,上身右倾,二睛右视。
若与下一势相连接,则右手在左,左手背朝上(左手在右,手心向上),将剑锋朝向内外两方。
其功用在于动用鹅形鸭步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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