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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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统一指挥、协调公安各部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公安信息,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组织公安工作会议;
负责统计、文秘、财物、档案、后勤保障等工作;
负责局党委各项决议的督查督办;
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保证政令、警令畅通,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
负责公安机要文电的传递、管理。
办公室规格为副科级。
归口协调110报警服务中心、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情报中心的工作。
(二)政治处
政治处是区公安局负责全局政治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办事机构。
负责全区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
负责全局民警政治学习及学历再教育工作;
负责全局的宣传工作;
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干部考核、警衔管理工作;
负责人事劳资管理;
负责党务和工、青、妇、老干部工作。
政治处规格为副科级。
(三)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室合署办公、挂警务督查大队牌子)
负责全局纪检、监察工作;
负责党员干部和党组织违反党的纪律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处理和移送工作;
按照《公安机关督查条例》,负责对全局警务活动和干警的警容风纪等进行监督检查。
纪律检查委员会规格为副科级。
(四)法制大队
负责全局民警的业务学习;
负责公安系统的法制建设;
起草公安工作规范性文件;
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根据法律规定,负责全区劳动教养案件的受理、审核、报批及有关业务指导;
并对公安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法制大队规格为副科级。
(五)控告申诉科
负责公安信访工作,处理查办上访信件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接待来人来访,了解公安信访动向,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建议。
(六)110报警服务中心
接受公民的报警和救助,根据办公室制定的预案和原则下达处警指令。
(七)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依照交通管理法规,对道路交通网络进行科学规划;
组织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
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
负责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依照《河南省人民警察巡察条例》和《郑州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负责市区街道的巡逻执勤和受110报警服务台指令进行先期处置以及交通事故处置;
负责紧急救助;
预防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维护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秩序。
制止和处置动乱、骚乱、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以及严重流氓滋扰、聚众哄抢国家财物、群众性械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事件;
处置劫持人质和飞机、持枪作案、爆炸行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恐怖事件,缉捕严重暴力犯罪分子;
处置突发案(事)件。
(八)刑事案件侦查大队
掌握、分析全区刑事犯罪的特点和规律,组织协调打击阶段性刑事犯罪,侦查性大、疑难和跨区域的刑事犯罪案件;
负责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和取证工作,收集刑事案件的情报信息、犯罪资料。
(九)经济案件侦查大队
掌握、分析经济犯罪情况,提出阶段性打击和防范措施;
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对下级经侦部门经济犯罪案件侦查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侦查同级行政职能部门在执法中发现需要公安机关侦查或自行发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各级经济犯罪案件;
侦查各类涉外经济犯罪案件;
指导、协调跨区作案及重大复杂案件;
侦查上级领导交办的或需要自行侦查的各类经济犯罪案件;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搜集各类情报信息,及时发现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苗头和隐患;
围绕重点人员、重点阵地开展防范控制工作;
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有关案件;
开展国内安全保卫的秘密力量建设;
指导派出所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基础工作;
开展经常性的基础调查,积累情况资料;
做好上级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十一)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开展互联网信息监控和处置,及时发现、处置网上反动有害信息和煽动破坏活动;
依法加强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后措施落实情况,维护信息网络安全秩序;
防范和查处针对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和主要违法犯罪行为在信息网络中实施的其它违法犯罪,协助查处利用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
建设、管理和使用互联网侦控手段,依法对网上特定对象、特定目标和特定信息开展技术侦察;
开展网上舆情控制工作,防止网上恶意炒作影响社会稳定;
监督、检查、指导重要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十二)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场所特业、危险物品、实有人口、大型活动、内部安全、保安业务等治安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所开展相关工作;
牵头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负责督促派出所办理治安(行政)案件和管辖的刑事案件;
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
负责警卫工作;
负责相关考核工作;
做好领导交办工作。
(十三)行政执法警察大队
负责受理上街区行政执法局各类报警求助,配合开展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十四)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负责受理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外国人入出境和停留居留等管理工作。
(十五)派出所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十六)郑州市上街区道路交通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协助交巡警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查纠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协助交巡警大队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协助交巡警大队开展车驾管业务工作;
协助交巡警大队开展治安巡逻防范工作,确保辖区治安形势稳定;
协助交巡警大队开展交通安全警卫和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本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本单位内设办公室、110报警服务中心、情报中心、政治处、科通科、纪律检查委员会、法制大队、控告申诉科、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办公室、道路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刑事案件侦查大队、经济案件侦查大队、行政执法警察大队、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济源路派出所、中心路派出所、新安路派出所、工业路派出所、峡窝镇派出所、矿山派出所等23个等部门。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292.41万元。
与2016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62.67万元,增长37.53%。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增精神文明奖、车补、健康休养费、平时考核奖、购置专用设备、警用电动汽车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8,209.91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8,023.80万元,占97.73%;
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其他收入186.12万元,占2.27%。
2017年度支出合计8,119.4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227.97万元,占76.70%;
项目支出1,891.44万元,占23.30%;
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076.52万元。
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84.64万元,增长39.45%。
主要原因是新增精神文明奖、车补、健康休养费、平时考核奖、购置专用设备、警用电动汽车等。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23.8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82%。
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84.64万元,增长39.81%。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23.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万元,占0.06%;
公共安全(类)支出7,162.00万元,占89.2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8.66万元,占5.97%;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59.45万元,占1.99%;
住房保障(类)支出218.68万元,占2.73%;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44.26万元,支出决算为8,023.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54%。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
新增精神文明奖、平时考核奖励、健康休养费等未列年年初预算。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涉法涉诉救助资金。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696.43万元,支出决算为537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1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精神文明奖、平时考核奖励等。
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63.75万元,支出决算为54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87%。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信息网络购建、信号灯等。
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
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5%。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大要案事件减少。
6.公共安全(类)公安(款)经济犯罪侦查(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专案审计费未审计完。
7.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02.67万元,支出决算为13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42%。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信号灯维护费、标志标线费用减少等。
8.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26%。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居民身份证居民减少。
9.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拘押收教场所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警犬繁育及训养(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4万元,支出决算为98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25%。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资金未列年初预算等。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0.39万元,支出决算为10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01%。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增加、新增健康休养费、精神文明奖。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14.82万元,支出决算为37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退休等。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79.47万元,支出决算为15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05%。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减少等。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31.28万元,支出决算为21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5%。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退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27.97万元。
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1,695.59万元,增长37.41%,主要原因:
新增精神文明奖、平时考核奖励、健康休养费等。
人员经费5,558.28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69.69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97.31万元,完成预算的64.59%。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二是进一步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3.96万元,完成预算的64.44%,占98.3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5万元,完成预算的74.36%,占1.7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3.96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90.89万元,购置车辆14台,其中警用电动汽车14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3.07万元。
主要用于我局执法执勤车辆。
2017年度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7量。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54.72万元,下降22.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5万元。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5万元。
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2.42万元,增长262.53%,主要原因是截止2016年8月底我局的公务接待费是在我局公务灶接待。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2017年度共接待60批次,540人数(不包括陪同人员)。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9.69万元,较2016年度减少484.32万元,下降41.97%。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对机关运行预算经费支出计划进行了压缩。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2017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共有车辆97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电动汽车;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一、财政拨款收入:
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
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
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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