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综合整治工程监理规划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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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
(1)《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SL631~637-2012。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2015。
(5)《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程》DL/T5129-2013。
(6)《水工混凝土外加剂技术规程》(DL/T5100-1999)。
(7)《水工钢筋砼施工规范》(DL/T5169-2013)。
(8)《土坝灌浆技术规范》(SL564-2014)。
1.4其他有关现行规程、规范和规定
(1)国家及xx省颁布的有关水利工程的预算定额、取费标准。
(2)其他经审查批准的文件等。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位置、规模内容及工程等级
xxxx综合整治工程
xxxx位于xx区六横镇佛海岛xx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157km2,主流长度0.521km,整治后,正常容积为0.7万m³
,总容积1.0万m³
,是一座灌溉功能为主兼顾养殖的山塘。
工程枢纽大坝、溢洪道和放水设施等建筑物级别为7级,相应的设计洪水标准为10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xx综合整治工程
xx位于xx区六横镇佛海岛沙岙村,坝址以上集雨面积0.041km2,主流长度0.236km,整治后,正常容积为0.06万m³
,总容积0.1万m³
2.2监理总工期及投资
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止,正常监理时间为6个月。
工程计划于2017年05月20日开工,2017年11月19日竣工,具体工期以开工令为准。
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
监理项目投资约144.5553万元。
2.3工程组织机构
项目法人∶舟山市xx区六横镇人民政府
舟山市xx区水利围垦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xx中水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舟山市顺海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质监单位:
舟山市xx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2.4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要求,本工程施工监理工作范围为:
对xx省xx区2017年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xxxx、xx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期进行监理。
2.5监理工作内容
主要是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工作;
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监理工作。
2.5.1设计方面
(1)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单位、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应协议。
(2)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或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审查设计文件(包括:
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原审批意见,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程、规范,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
(6)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2.5.2采购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采购招标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
(4)协助或代表发包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2.5.3施工方面
(1)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和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对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后,经发包人批准,签发工程开工令。
(4)审批施工单位递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要求等,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
根据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
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要求。
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7)工程质量控制:
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控制措施,核实质量管理文件;
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
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
(8)工程投资控制:
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计量和支付凭证;
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确认谈判,提出处理意见;
处理工程变更,下达工程变更令。
(9)施工安全监督:
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
检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议;
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的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发包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
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
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报、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录、表、单的日常管理,并在期限届满时移交发包人。
(13)后评价:
协助发包人对工程进行后评估,对工程运行情况进行回访。
(14)其他相关工作。
2.5.4咨询方面
(1)配合发包人聘请的咨询专家开展工作。
(2)根据咨询合同规定,向咨询专家提供工程资料与文件。
(3)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方案和措施,向发包人作出书面报告。
(4)为发包人提供技术支持。
2.5.5监理方面
(1)按工程建设进度,分专业编制工程监理细则。
(2)按编制的工程监理细则实施监理。
(3)出具书面建设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4)按作业程序进行监理。
三、监理目标
3.1监理目标
监理的总目标是:
在预定的工期内,使业主付出最小的费用,获得质量满意的
工程。
即:
xxxx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xx监理部
质量目标
工期目标
投资目标
合格
6个月
144.5553万元
3.1.1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保证工程质量是我们监理工作的重点,也是工程建设的核心,按照发包人要求,根据国家和行业、地方颁发的有关规程、规范和规定,监理的工程质量全部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发包人提出的合格,争取优良等级要求。
3.1.2工程进度控制目标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实行动态管理,计划追踪,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分期实现阶段性进度目标,按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总工期6个月内如期完工。
3.1.3工程投资控制目标
尽量避免和减少索赔事件发生,在预定的工期内,努力使发包人付出最小的费用(不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获得质量满意的工程。
3.1.4工程安全控制目标
工程安全方面,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安全措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指示承包人予以整改。
在施工工期内做到无人员死亡、无人员重大伤残以及无重要机械、设备损毁。
四、监理组织
4.1监理组织机构
4.1.1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本工程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组成。
另外,本公司的技术顾问组,根据现场工程进展情况,不定期赴现场进行指导,解决有关技术难题。
4.1.2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
监理机构长驻工地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工程监理部将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理工作,并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调整。
保修期阶段监理机构将根据工程情况派足够的监理人员驻现场,以满足保修期监理工作的需要。
4.2监理组织协调
4.2.1组织协调的管理职能
为了提高质量、降低造价、缩短工期和确保工程安全,实现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四大目标,需要一定的内、外部条件。
监理机构通过协商、沟通、调度等方式,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力及力量,促使参建各方协同一致、有序、协调地开展工作,从而实现项目预定目标。
4.2.2组织协调的主要内容
(1)人际关系的协调。
包括监理机构内部的人际关系,监理机构与外部的人际关系等。
(2)组织关系的协调。
主要指监理机构内部的分工与配合问题。
(3)配合关系的协调。
主要指参建各方在配合关系上协调和步调的一致性。
(4)外协约束关系的协调。
主要是了解和遵守国家和地方在政策、法规、制度等方面对项目的约束条件。
4.2.3组织协调的重点和措施
(1)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配合关系的协调是组织协调的重点。
由于发包人与承包人的目标职责、利益不完全相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不尽相同,会产生一定的矛盾。
监理机构通过与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沟通、协商,公平、公正看待矛盾,最后维护了合同的严肃性,消除了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矛盾,从而达到协调的目的。
(2)针对组织协调的重点所采取的措施
1)强化合同意识,提醒和督促发包人与承包人均应在建设过程中履行合同。
2)监理机构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应公平、公正,态度明确。
同时要求发包人与承包人客观看待问题。
3)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配合关系的协调方式有协商、例会、谈判、调解等多种方式、方法。
4.2.4组织协调的主要方法和手段
工地会议是监理机构沟通情况、下达指令、协调矛盾的一种重要和行之有效的协调方法和手段。
本工程拟建立如下协调会议制度。
(1)第一次工地例会。
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由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会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包人、承包人和监理机构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发包人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发包人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人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2)总进度协调会议。
即承包人进场施工前,由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会议,承包人及各分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参加,落实工程总控制进度计划及各方面的配合事宜。
(3)协调例会。
发包人代表、所有承包人代表(负责人)及有关监理人员,必要时设计人派员参加。
由监理工程师主持例行工作会议,会议内容:
1)检查、核实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及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宜。
(4)其他专题会议。
主要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专题问题,如质量专题会议,工程造价方面专题会议等。
4.3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开工以后,监理部在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在工程开工时,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有关监理人员编写本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并和施工单位、业主、设计商量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划分,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式的确定等工作,并及时报舟山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批准,以便于施工单位按时使用。
为保证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监理机构拟制定以下监理工作制度。
4.3.1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制度
(1)监理机构的图纸会审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熟悉、审核图纸,并作好记录。
(2)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设计交底。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与设计及承包人研究解决图纸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
4.3.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1)施工前,承包人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审查。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书面通知下达承包人,并报发包人。
4.3.3设备、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1)承包人负责向监理机构申报结构工程和影响工程观感及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的报验工作。
未经签认,不能在工程上使用。
(2)监理机构对影响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构配件设备实行质量预控。
a)监理机构向发包人、承包人提出预控项目。
b)监理机构参加实行预控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选样、选厂家和质量签认工作。
4.3.4隐蔽工程、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质量验收按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监理员参加承包人对单元工程和工序的质量验收。
(3)监理工程师参加重要部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在承包人自评自检记录上加盖监理公章并签认验收意见。
(4)未经监理机构签认的隐蔽工程,承包人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4.3.5关键工序质量控制制度
(1)关键工序的质量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全过程旁站,严格按照图纸施工,随时作好记录。
(2)监理工程师参加对关键工序质量的验收,并签认验收意见。
4.3.6分部工程、单元工程验收制度
(1)质量验收按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监理工程师参加承包人对单元工程的验收,并签收合格检验单。
(3)监理工程师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
4.3.7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1)承包人发现图纸难以施工或有差错时,可在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后与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洽商。
(2)监理机构负责审核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技术问题,重点是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是否违反施工规范、验评标准和其它技术文件,是否影响工程使用功能和观感。
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中涉及的经济问题由承包人与发包人洽商解决。
(3)监理组按照“设计变更通知”进行质量监理,并据此审核工程量,承包人变更未经监理机构签认的项目,其工程量不计入已完工程量。
4.3.8工程质量整改制度
(1)监理机构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质量通病,应及时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并做好通知整改记录。
(2)对较大质量问题或工程隐患,整改后应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复查、签证。
4.3.9工地例会、现场协调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监理例会,参加人员有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承包人相关人员,监理机构成员。
必要时召开一次施工协调会。
协调会参加人员:
发包人有关人员,承包人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工程技术人员,监理机构成员。
必要时邀请质监站或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
(2)当遇到重大问题需要解决时,监理机构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的处理会议。
(3)以上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发送各有关单位。
4.3.10施工备忘录签发制度
(1)施工备忘录归档。
(2)总监理工程师签收意见。
(3)下发给监理工程师。
4.3.11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1)在遇到紧急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召开工地会议,形成会议纪要。
(2)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审批施工方案,形成记录后上报总监。
(3)监理组下发紧急情况处理意见书。
4.3.12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1)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上报的工程量清单并核量。
(2)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并上报给发包人。
4.3.13工程索赔签审制度
(1)审批承包人申报的索赔申请。
(2)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检查后,做好记录。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索赔申请并报送发包人。
4.3.14档案管理制度
(1)与项目有关的上级来往文件,和参建各方有关的文函。
(2)以施工合同内容为区划,承包合同文件、施工图和监理合同、协议、会议记录。
(3)发包人、监理机构、承包商的往来文件(任免、批件、指令及通知等)。
(4)施工中计划、检测、原始记录、变更,索赔申请、质量评定、认可、计量、支付审校材料、现场指示、工地指令、图纸及工程量变更审核、计量支付和工序、项目检测、抽检表、申报等。
(5)月进度报表和附件,承包商的有关情况资料。
(6)工作日记、气象、工地会议、重要工程的详细记录。
(7)监理办公、仪器情况记录。
4.3.15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由监理工程师做好工作日志,及时记录当天的工程情况。
监理日记是施工过程的施工历史记录,是监理第一手资料,监理日记记录的内容:
1)监理负责人日记
●当天所作的重大决定。
●当天对施工单位所作的主要指示。
●当天发生的纠纷及可能的解决办法。
●工程进展方面的主要情况。
●当天对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主要指示。
●当天对其他人达成的主要协议和对其他人的主要指示。
2)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日记。
●当天的施工内容。
●当天参加施工的人员(工种、数量、施工单位等)。
●当天施工用的机械(名称、数量)。
●当天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
●当天的施工进度计划与计划施工进度的比较,若发生工期拖延、其原因说明。
●当天工程安全情况的问题。
●当天参加验收项目的记录情况。
●当天监理项目负责人的主要指示。
●当天的气象记录。
●其他有关情况的说明。
●记录者签名。
3)监理日记的处理过程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查看监理日记,对日记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与相关的施工承包方联系解决,并作相应记录。
监理日记是考核监理人员是否尽职和监理质量的重要依据。
(2)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4.3.16监理月报制度
每月的月底,监理机构以月报的形式如实的反映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等情况,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确认后上报发包人。
其主要内容为:
(1)本月工程概况。
(2)本月进度,包括:
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进度计划比较;
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分析。
(3)工程质量,包括:
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4)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包括:
工程变更;
工程延期;
费用索赔。
(5)本月监理工作小结,包括:
对本月进度、质量、本月监理工作情况、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
(6)其他。
4.3.17监理机构内部责任及管理制度
(1)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各专业工程师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同时相互之间协调合作。
(2)监理组内部建立分级考核制度,特别订立与工程质量责任严格挂钩的考核条例。
(3)监理机构形成工地例会制度、请假休假制度、考勤制度、财产保管制度、资料管理制度。
五、监理工作程序、手段
5.1监理工作程序
5.1.1基本工作程序
(1)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
(2)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选派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3)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4)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5)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6)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7)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8)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9)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0)结清监理费用。
(11)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2)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5.1.2监理审核工作程序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工作程序
施工组织设计申报
(承包人)
初审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向承包人询问和落实主要
问题(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重大问题与业
主、设计协商
监理组会审
(项目总监主持,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总监)
将批件返还承包人
并送发包人
施工组织设计付诸实施
实施要点: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经承包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批。
施工方案是否切实可行(结合工程特点和工地环境)。
主要的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是否齐全。
上述审核由总监组织。
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要求在一周内完成。
(2)开工审核监理工作程序
签署开工令
(总监理工程师)
不同意
①监理工程师应对下列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审核。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经审批。
劳动力按计划进场。
机械设备已进场。
管理人员全部到位。
开工前各项手续已办妥。
②审核通过后,报请发包人,签署同意开工意见。
(3)分包单位资质审核监理工作程序
分包人进入工地施工
不批
经发包人同意的分包单位,其资格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提出审核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批意见。
要求发包人及承包人明确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职责。
(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资质审核工作程序
提供供应商资质
(供应商)
确认供应商
(发包人)
审核(监理工程师)
提出审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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