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政策下兵团民间艺术保护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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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表达方式包括“法律法规、行动规定或命令、国家领导人口头或书面指示,政府大型规划、具体行动计划及相关策略”等[2]。
我国的民族文化发展正处在历史性转折期,政府近年对文化政策的制定非常重视,不断改进文化建设相关政策,把握机遇,开创了我国文化发展的新纪元。
1990年兵团计划单列后,国家加大了对兵团经济和社会事业的重视和支持,文化部将兵团文化工作逐步列入全国文化发展战略总局,给予其“31+1”的特殊地位。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
“要深刻认识文化建设的战略意义,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繁荣。
”[3]2009年,胡锦涛在视察新疆工作后提出“兵团要既当好生产队、战斗队,又当好工作队、宣传队。
”2011年10月,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大繁荣,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建设文化强国,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二、兵团民间艺术始终在国家民族文化政策的引领下发展
建国初,全国文艺事业刚刚复苏,党和国家为了实现各民族对新社会制度、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此阶段的国家主流文化是共产主义理想,强调阶级斗争、社会平等。
在此影响下,兵团要求“处处有歌声,月月有晚会”,新组建多个文工团、宣传队、戏剧团,农闲时到各团场、连队巡回演出,唱革命歌曲,演现代戏剧,节目多为配合政治运动的时代剧,如《白毛女》、《夺印》、《血泪仇》等。
为了更好更快完成国家命令的屯垦戍边任务,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兵团在基层连队开展了“兵写兵、兵演兵、兵唱兵、兵舞兵、兵画兵”的“五兵活动”,形成了极大的思想推动力,这一时期兵团与全国一样,文学艺术创作和群众性文化活动十分活跃。
“文革”期间,国家以“阶级斗争为纲”统领文化领域,许多旧社会遗留下的传统艺术,特别是民间仪式、神话、戏剧等被看做是愚昧、“封建迷信”的遗留物。
国家通过行政手段、群众斗争等手段予以破除。
全兵团以学习毛主席著作、指示为主,大唱《毛主席语录》歌,学演“样板戏”,跳“忠”字舞,两派群众组织各组建毛主席思想宣传队,在场内外进行宣传演出活动,而许多戏剧团体解散,兵团文艺事业发展陷入低谷。
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国家实行改革开放,国家战略由“以阶级斗争为纲”向“经济建设为中心”转移。
“解放思想运动,使得兵团文艺界掀起了创新发展的新高潮,一大批好作品在兵团诞生。
”[4]“一些热爱传统戏曲的骨干分子,重回文艺阵地,自发组合民间戏曲表演团队,参加农场庆典、社火演出、家庭清唱,”[5]剪纸、皮影、烙画等传统艺术也重焕新生,兵团民间艺术蓬勃发展。
兵团民间艺术发端成长于移民文化与屯垦戍边生活中,与新疆各族人民有不可分割的情结,艺术表演形式融中原、西域文化为一体,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具有浓郁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文化资源,是无可替代的优势,通过现代观念的阐释和科技手段的提升,可将其转化为经济优势并带动文化产业发展甚至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6]。
三、兵团民间艺术发展现状与困境
兵团是一个包括维吾尔、哈萨克、蒙古、回等兄弟民族在内的多民族社会群体,其中汉族人口占90%以上,大多来自文化和经济较发达的内地。
源自五湖四海的兵团人,成为了文化的载体,“每个人都携带着各自地域的文化符号、文化信息,”[7]在兵团的大熔炉中既保持着源文化的基因又受到新环境异文化的剧烈冲击,继而综合形成了带着各自地域色彩特征的军旅文化、都市文化和移民文化等。
解放军、民族军、起义军以军人为主的群体高昂着军旅文化;
从上海、天津和北京来的知识青年吟唱的是都市文化;
来自湘、陇、蜀、鲁、豫等省以青壮年农民为主的群体,顽强保留着各地的民俗民风,移民文化特征非常明显。
而无论是军旅文化、都市文化还是移民文化,在兵团这一片热土上,无一不与新疆各民族本土文化发生交融。
“各种道德、宗教、审美观念、价值取向的差异性与不协调性导致了各种文化层、文化圈的交流碰撞而逐渐融合形成了多元一体、独具特色的兵团文化。
”[8]兵团民间艺术形式多样,大量的移民将豫剧、眉户戏、皮影戏等内地民间艺术形式带入新疆,并结合新疆的地域与民族特色,移植改编了一批戏曲和节目。
反映现实生活并兼顾历史剧的移植改编,继承传统且不断创新,突出军垦特色又注重民族风情。
然而,兵团民间艺术的发展与传承需要以人为载体,现今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人们生产、生活方式及审美习惯发生了巨大变化,很多民间艺术赖以生存的土壤发生改变,其内容和形式与时代、观众脱节,矛盾也愈加突出。
1.民间艺人生存空间萎缩兵团建立初,生产生活条件极艰苦,战士职工的精神生活困乏,为鼓舞士气、激励斗志,1955-1959年间,兵团政治部依据国家政策指导制定了《生产建设兵团团俱乐部工作细则》、《团场业余演出队工作条例》等文件,在部队中普遍建立俱乐部、业余演出队等群众性文化组织,先后建立了一大批剧团、文工团,参与演出的许多专业、非专业演员去基层慰问演出,使战斗在戈壁荒原的战士有了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保证了战斗、生产任务的完成。
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娱乐方式多样化,现代化的文化浪潮通过电视、网络等传媒进入到了团场连队的每个角落,人们习惯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发生了变化,最终导致了新生代的审美观念发生了巨大变革,许多民间艺术被他们认为是过时的东西而渐被冷落。
[9]观众减少使民间艺术产生的经济效益大大降低,艺人生存空间急剧萎缩,如豫剧团和秦剧团等专业剧团的人才大量流失,很多剧团解散或停演,发展举步维艰。
年轻人对传统民间艺术兴趣不足,且觉得从事相关行业“无前途”,民间艺术面临着后继无人的尴尬局面。
笔者走访了兵团六师、八师、十师的不少表演眉户戏、曲子戏、豫剧的艺人,了解到这些艺人在当年参加了剧团或演出队,年龄多在50岁以上,部分人甚至是近80岁的高龄,由于年事已高,过去熟烂于心的曲调与词已在记忆中模糊,有的健康状况不佳,心有余而力不足,已无法表演完整的唱段,逐步退出兵团艺术事业主阵地。
另有一批老艺人退休后落叶归根,回原籍或是随外出工作的儿女居住,带着技艺离开了兵团,民间艺术原有的文化圈在萎缩,民间技艺亦缺乏传授人。
2.文化体系建设不健全受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环境等因素制约,兵团文化体系建设存在着场馆设施不全,人员经费不够等多方面困难。
目前,兵团已初步建成一批师部综合性文化馆、团部文化活动中心及连队活动中心等文化事业基础设施。
但因兵团自身无财政税收来源,长期没有配套的专项经费,又无从事公益文化服务的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资金保障,普遍存在场地面积小,缺经费、缺人员、缺设备的状态。
未能有效形成兵、师、团、连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特别是文化场馆单位岗位编制少,一人兼多职,精力分散,很难集中力量去发掘、传播兵团优秀的民间艺术。
文化工作队伍普遍存在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文化产业发展,民间艺术的市场价值未能很好的挖掘,至今未建立很好的文化宣传、执法队伍,难以对民间艺术和文化市场有效管理[10]。
3.保护措施手段单一兵团建立初期的“五兵活动”鼓舞了士气,为垦荒、守边任务的完成提供强大的思想武器,也将来自五湖四海的人凝聚在一起,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兵团文化与兵团精神。
但随时代的进步与发展,高度集中的文化艺术管理模式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变化,民间艺术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处于了自生自灭的边缘状态,各民间艺术被动接受职能部门的管理,很少遇有源自民间自发形成的创作动力,缺少自身动力去焕发新的生机,有蜕变为“官办”、“专家办”民间艺术的趋势。
由于社会上缺乏对民间艺术的保护、管理,普通民众对民间艺术的重视程度不够,相关部门的能力有限,有时会因经费不足,不能引进现代科技手段,无法有效拯救濒临失传的民间艺术,当专业剧团的经费拨款得不到保障时,它们在市场经济的体系中许多剧团被撤销或兼并,就是必然的结果了。
四、兵团民间艺术的保护对策
兵团民间艺术面临的发展困境愈加凸显,但民间艺术作为兵团文化和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注入兵团人血脉之中,兵团发展民间艺术有着良好的传统和深厚的群众基础,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1.鼓励活态传承,扩大传承队伍兵团民间艺术的真正魅力在于用表演和艺术品展现出兵团特色的多元文化,而作品的缔造者是“人”,优秀民间艺术得以传承的一个主要因素就是要有足够多的人学习、研究和创新,要后继有人。
过去,一些优秀的兵团民间艺术多在家族内传承,且传授中有诸多规矩,很多技艺的传承出现了“家族式谱系”,这就使得其传承大受局限。
在兵团民间艺术日趋式微的今天,其在家族内的传承已受到后继无人的威胁。
与此同时,很多民间艺术爱好者却苦于无人传授,尤其是不能得到名家“真传”。
这种技艺传承的不对称,极大地阻碍了优秀民间艺术的发展。
文化管理部门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活态传承”。
五家渠文化局在芳草湖、红旗农场等地举办“眉户戏培训班”、“曲子戏培训班”的实践经验值得借鉴推广。
老艺人、传承人现身传授,艺人将自身技艺表现出来,而爱好者也能感受到最原始、真实的曲艺表演。
虽培训班时间短暂,只能教授皮毛,但却在艺人和爱好者间架构了桥梁,艺人也能发现有潜力的培养对象,逐渐将自身的技艺教授传播出去。
2.建立保护体制,实施全面保护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公布了保护名录,其中兵团的国家级非遗代表作有眉户、土碱烧制技艺、曲子戏等5项。
兵团级非遗代表作有42项,如军垦鼓艺、麦秸画、阿肯弹唱等。
确立或认定某项文化艺术遗产的价值时,必须严格遵守基本的工作程序,有所在团场连队和传承人的同意与承诺,进行专业深入的田野调查,出具严谨公正的学术研究成果,专家委员会依据大量详实的调查报告得出审定结论及各级相关部门的权威公布,如认可或指定等。
主管部门应尽快建立完善有关的法律依据、政策规范,为基层连队的文化艺术遗产保护工作建构良好的制度基础和社会氛围。
文化主管部门尤其要杜绝以兵团“三化”①建设、开发旅游等名义而可能对民间艺术带来损失和毁坏的行政行为。
3.立足民间保护,发挥高校作用兵团民间艺术的保护,文化主管部门虽要担当主要责任,但这远不能使其完整地传承发展下去,更需坚持民间事民间办的保护原则。
兵团民间艺术几乎都是以不同团场连队为背景,由团场职工群众集体创造,是在职工日常生活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深厚地积淀着兵团历史记忆和民众的智慧与情感,更是职工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兵团民间艺术发展的民间力量主要在职工群众。
因此,须立足于民间,发挥“民间事民间办”的积极作用,将传承保护责任落至基层团场社区和连队。
当下主管部门和学术界极有必要在团场连队开展民间艺术传承保护的调查、宣传教育展演和研讨等活动,立足民间,从实地出发,制订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兵团亦需借助高校的力量,鼓励学者多参与兵团文化和民间艺术的研究工作;
高校应抓好机遇,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加大对相关课题的扶持、资助力度;
通过师生,深入团场连队学习、体验民间文化艺术,在相关课程中穿插讲授,将兵团民间艺术引入课堂,师生既能形象、直观感受兵团民间艺术熏陶,又能了解兵团历史文化,为立足兵团、服务新疆、面向全国、辐射中亚的办学定位付诸实践。
五、结语
兵团民间艺术以团场文化生态和人文背景为支撑,其积极意义一旦被团场连队职工群众认同,立即就可迅猛发展,在基层团场开展民间艺术保护活动,不仅有可能使民间艺术持久存活在职工的生活之中,且在新条件下,不需花费太多资金,即能使民间艺术焕发活力,成为团场文化创造力的源泉,这是保护兵团民间艺术极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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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文化 政策 兵团 民间艺术 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