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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运输安全保障措施
提升运输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副斜井概况:
贵州五轮山煤业有限公司副斜井长度为1120m,倾斜度数14°,巷道为锚喷支护巷道;斜井净宽4600mm,净断面17.6m2;巷道顶部每隔20m安装一盏15W防爆节能灯,下行左侧安装12吋排水管两条和2吋供水管一条,下行右侧设有宽深分别为300×200mm水沟一条及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成的间隔40m一个的躲避硐室;在988m处(下行右侧)开113轨道石门;井底车场设计在+1330m轨道大巷内,与井筒方位一致,空、重车线设计在大巷内,车场形式为闭环式,车场调车均在直线上进行,调车简单、管理方便。
一、斜巷运输安全保障方案
(一)矿井轨道
1、轨道质量要求:
矿井轨道按标准铺设。
主要运输巷道轨道的铺设质量符合下列要求: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
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2)、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4)、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5)、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
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
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6)、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
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2、轨道维护
矿井轨道使用期间必须加强维护,定期检修;轨道工必须对轨道运行线路每班进行巡回检查,检查部位(内容)主要有:
轨道轨距、轨道接头、轨道道岔组件、轨枕、道床等。
发现轨道阴阳、接头错接、夹板螺丝松动、轨距超标、轨枕吊板或损坏、底板底鼓等影响安全行车的情况时,必须按轨道质量标准要求及时进行处理,保证行车顺畅、安全;
(二)、安全设施
为预防发生跑车事故,或发生跑车事故后,在最短的时间(距离)内将继续下跑的车辆阻止住,使跑车事故埙失将到最低,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斜巷运输必须安装有国家“MA”标志的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所安装的安全设施必须牢固、可靠、有效,并做到经常检查、维护,定期检修实验,确保行车安全。
1、安全设施安装要求:
1)、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2)、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
3)、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4)、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5)、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置能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
6)挡(阻)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放车时方准打开。
兼作行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是常开的。
2、安全设施安装:
副井上车场左右道各设两道阻轮式挡车器(暂时手动),井口门设一组手动常闭式安全门。
井口门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设一组FJB—A型双余度常闭式挡车栏。
在斜巷330m、560m各设一组FJB—A型斜井跑车防护装置,在730m、930m处各设一组常开式跑车护装置(超速吊梁)。
底弯道以上15m处设一组重型挡车栏。
113轨道石门偏口道岔后设置防止车辆误入车场的阻车器、保安棍各一套。
斜巷轨道中心每隔15m间距设托绳轮一组,共设托绳轮148组(双轨);
3、安全设施的维护:
1)、安全设施维护人员必须每班对轨道线路上安装的防跑车装置及跑车防护装置、拖绳轮等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安全设施不完好、不可靠时必须及时维修。
2)、检查、维修安全设施时,维护人员必须同信号把勾工联系好,严禁行车。
工作完成并试操作无问题后放准恢复行车,以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
3)、定期对跑车防护装置进行模拟试验,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设施灵活、可靠、有效。
(三)、通讯、信号、报警装置
1、通讯装置
运输斜巷各场口必须安装可靠的通讯装置,便于工作及处理问题时相互联系。
当通讯系统出现故障时,信号工须及时汇报区队值班员,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2、通讯装置安装:
提升机房、上下车场、113轨道石门均设有通讯电话互相联系,斜巷内装卸物料时,使用防爆无绳电话与上车场信号工进行提升信号联系,或每隔100m设置一组防爆组合电铃与上车场信号工进行提升信号联系;
3、信号装置
1)、运输斜巷各场口必须安装可靠的信号装置,主要运输斜巷,严禁下部车场直接向车房发送开车信号。
2)、信号要清晰,要声光兼备并杜绝失爆。
3)、主要运输斜巷必须安装行车指示红灯。
4)、当信号系统出现故障时,信号工须及时汇报区队值班员,在维修人员未处理好信号系统故障前,严禁无信号行车。
4、信号装置安装:
井底车场信号峒室、113轨道石门信号峒室、上车场临时把钩工房各设一台PXK—2型PJC绞车提升信号系统收发器,上车场另设一台PXK—2型PJC绞车提升信号系统收发器连通提升机房,井下收发器固定在离底板1.2m高的信号峒室壁上,井上收发器安装在上车场临时把钩工房和提升机房内;
5、声光语音报警装置:
1)、主要运输斜巷各场口、辅助上下山必须按煤安规程规定,安装可靠的声光语音报警装置。
2)、声光语音报警应语音清晰、声光俱全并与绞车连锁。
3)、语言声光报警器出现故障时,信号工须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未排除故障前严禁行车。
6、声光语音报警装置安装:
井底车场底弯路以里20m处、113轨道石门牛鼻子处、井口门各设置一台与绞车连锁的语言声光报警器。
其它辅助上下山按运输管理规定设置语言声光报警器;
(四)、提升容器(车辆):
1、主要采用1.5t矿用固定箱式矿车、1.5t普通材料车、1.5t普通平板车、18t重型平板车、1.5t翻斗式矿车进行提升运输;
以上产品必须具备有国家“煤安”标志,即“MA”标志。
2、使用中的运输车辆应经常检查、定期检修。
并做好大、中、小检修记录;
3、严禁不完好车辆上道运行。
(五)、车辆连接装置:
1、矿车插销、三环链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两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有探伤报告。
三环链内径长度不低于41.5mm,且必须有静拉力实验报告,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即不小于500KN;以上产品必须具备有国家“煤安”标志,即“MA”标志;
2、车辆连接装置必须与矿用车辆尺寸型号相对应;
3、斜巷提升必须安装使用保险绳。
保险绳规格型号不低于绞车主绳型号,保险绳与主绳之间的连接,使用与绳径相对应的u型卡子进行连接,绳卡数量不少于4副,且压接紧固。
提升钢丝绳绳头与保险绳绳头必须设置鸡心环;
4、各类连接装置主要受力部件以破断强度为准的安全系数均以下列标准设置:
1)、专为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提升容器的连接装置不小于13。
2)、专为升降物料的提升容器的连接装置不小于10;矿车的车梁、碰头和连接插销不小于6。
5、严禁使用变形、断裂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连接件连挂车辆。
(六)信号把钩工
1、信号把钩工必须由经过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2、信号把钩工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并持证上岗;
3、信号把钩工上岗后必须认真检查钩头连接状况,距钩头15m内钢丝绳情况,保险绳的固定情况,车体、轮对、警示灯的完好情况及本岗位范围内的轨道情况,必须检查各安全设施、信号设施、语音报警装置等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处理,隐患不消除不得运行;
4、上下车场把钩工每次运行前必须认真检查各车辆的连接装置,三连环是否连接正确,矿车插销是否插到底,插销防脱落装置是否起效,保险绳是否挂好,翻斗插销是否插好、锁牢,车辆状况是否完好,确认无隐患时,方可发出运行信号;
5、信号把钩工所发信号必须清晰准确并按照“一停、二提、三放、四慢提、五慢放”的规定进行工作。
严禁乱打点。
车辆在上下车场及113轨道石门甩车场既将运行时,信号把钩工必须发出慢车行车点,下车场及113轨道石门甩车场当车辆运行时,信号把钩工必须目送、目迎车辆离开或进入井底车场及113轨道石门甩车场,缓慢进入或离开斜巷轨道;
6、运输工作中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运行中密切注意钢丝绳和视距内车辆、轨道的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待查明原因排除不安全隐患后方可重发信号继续运行;
7、在上车场当车辆行至上变坡点以下绞车钢丝绳张紧后信号把钩工方可打开安全门,上车场阻车器和井口安全门必须随时处于关闭状态,只有当车辆运行时方准打开,但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阻车器;底弯道以上阻车器必须随时处于常开状态,行车时方准闭合,车辆通过后必须立即开启,必须使其随时处于挡车状态;
8、各单位所装物料,必须使用规定材料绑扎物料或封车,严禁使用麻绳、铁丝等不合格材料,否则信号工不得发出行车信号并立即汇报本单位值班人员,直至更改合格后方准运行;
9、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制定专项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分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运输,并严格按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操作。
(七)提升设备(小绞车)
1、小绞车司机必须由经过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
2、绞车操作工必须熟悉所操作绞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及操作方法,熟知信号联系方法,会处理一般性故障;
3、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精力集中、谨慎操作,不得擅自离岗,不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行车时不准与他人交谈;
4、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即:
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合格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不齐全或不完好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听不清不开;超长、重、宽、高车辆无专项运输安全技术措施不开;
5、必须熟悉信号联系方法,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6、开车前绞车司机必须检查绞车基础是否牢靠,机械、电器部分及信号装置是否完好。
按规定检查钢丝绳,达不到以下要求不准开车:
绳径符合要求,无弯折、硬伤、打结、严重锈蚀,断丝不超限;钢丝绳在滚筒上的排列应整齐,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保险绳直径与主绳直径应相同,并连接牢固,有可靠的护绳板;
7、听到清晰、准确的信号后,放准按信号指令方向启动绞车。
下放矿车:
要与把钩工配合好,随推车随放绳,不准留有余绳,以免车辆通过变坡点时,突然加速、冲击损伤钢丝绳。
上提矿车:
车过上口变坡点后,应按信号及时停车,严禁过卷或停车不到位;
8、运送支架、超长、超大物件,应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9、处理矿车掉道时严禁用小绞车硬拉复位;严禁拉空钩头,如需拉空钩头时,必须有专人端扶钩头,绞车速度不得大于1m/s;
10、因事故或其他原因车辆在斜巷中停留时,司机应集中精力,注意信号;手不离闸把,严禁离岗。
如需要松绳处理事故时,必须有施工人员采取措施,将矿车固定好;
11、必须注意小绞车各部运行情况,如发现下列情况时,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待处理好后再运行,严禁开病车;
1)、有异常响声、异味、异状。
2)、钢丝绳有异常跳动;负载增大,或突然松弛。
3)、压趄柱有松动现象。
4)、电机单相运转或冒烟。
5)、突然断电或有其他险情时。
二、水平巷道运输安全保障方案
(一)电机车运输:
矿井采用5t防爆特殊型电机车运输。
电机车司机必须由经过《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
1、开车前的检查
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详细了解列车行驶状况、信号及线路状况、存在的问题,并对电机车进行认真检查:
1)、司机室应有完好的顶蓬和门。
2)、手闸(风闸)及撤砂装置应灵活有效。
3)、照明灯应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应清晰、宏亮,红尾灯正常。
4)、连接器应良好,蓄电池电压符合规定,蓄电池箱应固定稳定,锁紧装置应可靠。
5)、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转动控制器换向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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