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山陕地域地理环境与水权保障系统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6774623
- 上传时间:2022-11-26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36.77KB
近代山陕地域地理环境与水权保障系统文档格式.docx
《近代山陕地域地理环境与水权保障系统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近代山陕地域地理环境与水权保障系统文档格式.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灌区不同水资源分派的层级也有区别,但不管如何的层级,渠系所在地域在第一分割进程获取的资源份额关于下一分割层级乃至于最终落实到农户的浇灌量起着决定作用,正由于这一缘故,以地缘为核心保护渠系水权成为近代山陕地域水权保障系统成立的第一层面水权圈。
在那个层面中渠系概念下总灌渠的不同渠段和同一水源灌渠中支渠与支渠间的资源分割形式、权益保护原那么仍有所不同,为此本文就两种情形别离进行论述。
————————————
①[美]黄宗智:
《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53—5六、243—247页;
[美]杜赞奇著、王福明译:
《文化、权利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83—86页;
邓小南等:
《&
lt;
洪洞介休水利碑刻辑录&
gt;
导言》,黄竹三、冯俊杰等:
《洪洞介休水利碑刻辑录》,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28—46页。
(一)各渠段水权的保护与水权利益圈
山、陕两省兴渠以来留下大量渠册、水规,这些资料为咱们提供了凝视地缘层面操纵水权的要略。
审阅各类渠册、水规,包括在其中的大体原那么可归为以渠长为核心的基层治理体系,以水程、水序为本的资源操纵原那么和以“夫”为单位的经济摊派形式①,此三位一体的渠规、水那么既是通渠治理的要那么,也是保护渠段水权的基点。
由于渠段间与水源距离不同,整条灌渠尽管共享一处水源,但事实上上下游之间的利益取向与水权要素完全不一致。
灌渠的上游渠段是资源的拥有者,却不是灌渠的兴修者;
中下游渠段是灌渠的兴修者,却不是资源的拥有者,在上下游间资源所有与资源开发的交易中,上游渠段依托出让资源取得了无偿使水的权益;
中下游渠段凭借兴渠中的预付资本与承担渠道保护工费的许诺获取了持续利用水资源的保障。
针对渠段间各自的利益取向,山陕地域各灌渠在制定渠册、水规时进行了充分试探,并形成了为基层社会适应上认同的条文,通行于各渠段。
1.“自在使水,永不兴工”的上游过水村
上游过水村指灌渠水源所在处,“自在使水,永不兴工”是这一渠段的特权,通过这一特权上游渠段不仅没必要遵循计时、计量使水的定规,而且免去兴工出夫的经济义务,依托出让资源享有无偿使水的资格。
山陕地域各类渠册中均有上游渠段“自在使水,永不兴工”特权的记载,其中《洪洞县水利志补》收录的相关记载最多。
《洪洞县水利志补》为山西省洪洞县知县孙奂仑于民国6年主持编纂的洪洞县地址水利资料,资料涉及散布在洪洞县境内的40多条渠道历年渠册、水规、水案碑文等文件,这些渠册、水规、碑文成为咱们今天解读山陕地域水权保障系统的宝贵资料。
被《洪洞县水利志补》收录在内的有一桩由平阳府知府审定的水案碑记,据碑记所载,这桩水案缘起于康熙四十八年通利渠赵城段马牧、石止、辛村三村宣称拥有“自在使水,永不兴工”的特权,而拒不履行照地亩出夫的违规事件。
依据水程、水序计时、计量使水是半干旱地域水资源欠缺环境下水资源分派的大体原那么,被视为水规中最重要的部份;
而以“夫”为单位的经济摊派形式那么是利户用水的经济偿付形式与灌渠治理资金的要紧来源,这两项是上游过水村之外渠段必需遵守的规那么。
正由于如此的缘故,针对马牧三村的违规行为平阳府判词中提出如此的质疑:
“查赵邑登临、安宁、好义三村系本渠上流村分,不在本渠十八村转轮之限,故得任便使水。
不识马牧、石止、辛村上三村随例使水,从何而有?
”②解读这段碑记有必要了解通利渠的大体情形。
通利渠源于赵城,跨赵城、洪洞、临汾三县,全长百余里,水案提及的登临、安宁、好义和马牧、石止、辛村等村尽管均位于灌渠上游渠段,但“通利渠历代相沿在汾西县之施家庄、赵城县之南北石明、稽村、李村、好义、安宁、登临等处河滩引水”,登临、安宁、好义均为过水村,是灌渠水资源的拥有者,“故得任便使水”。
在缺水的地理背景下,山陕两地水权保障系统制定的任何一项条规,均包括着明确的权益关系。
灌渠兴修的先决条件是水源,而拥有水资源的上游过水村同意引用水源绝不是无偿的,“自在使水,永不兴工”既是灌渠对上游过水村的
————————————————
①关于这一问题本人已在《近代山陕地域水权与治理》中全面论述,此文待刊于《文史》。
②《平阳府正堂加三级记录六次董奉抚部院批定临汾、洪洞、赵城三县十八村自下往上使水永不违例碑记》,孙焕仑:
民国《洪洞县水利志补》,山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0—52页。
回报,也是过水村依托水资源博得的无偿使水权益。
而水案的当事者马牧、石止、辛村却不同,他们虽处上游却不是过水村,不拥有灌渠水源,因此《通利渠渠册》载渠水“浇灌赵城县之石止、马牧二村,洪洞县之辛村、北段、南段、公孙、程曲、李村、白石、杜戍八村,临汾县之洪堡、南王、太明、阎侃、吴村、太涧、王曲、孙曲八村”①,包括马牧、石止、辛村在内的十八村均为灌渠的利用者,不是水源的拥有者,自然没有资格享有“自在使水,永不兴工”的特权。
《通利渠渠册》所载康熙四十八年通利渠赵城段马牧、石止、辛村违背水规一案为咱们熟悉上游渠段权益提供了资料,“自在使水,永不兴工”是上游过水村落凭借出让水资源而博得的特权,这份特权不仅通行于通利渠,几乎山陕地域较大的灌渠都有如此的事例,如《晋祠志》中有关晋水灌区的记载屡屡提及上游过沟渠段“无程可计”之规。
以晋祠难老泉为水源的晋水是山西境内另一处重要灌渠,“晋水源出晋祠”,“一源分为二渎,北渎一派名海清北河,南渎分为三派:
曰鸿雁南河,曰鸳鸯中河,曰陆堡河”。
②那个地址所载的“四河而分之为五”实际是五条灌渠,五条灌渠之上,晋祠泉源所经三村,被称为总河,为上游过水村。
正由于“晋祠总河地居上游”,“水从晋祠发源”,故“通过总河所管之地界,河渠依次先灌,是以有例无程,既不出夫,亦不纳粮”。
至于总河渠道必需维修时,“皆四河出夫效劳”③。
晋水灌区为过水村——总河制定的各项优免政策一样使这一渠段具有“自在使水,永不兴工”的特权。
在山陕地域水资源欠缺的环境背景下,灌渠的存在维系着沿渠百姓生存进展的机遇,因此灌渠内上游渠段取得的用水特权,绝不是凭空取得的,特权组成的背后存在着制约全渠的利益。
2.下游渠段制约上游的灌渠治理方式
灌渠中下游渠段不占有水源,却是渠道的修建者与要紧用水地段。
中下游博得用水权利凭借的是修渠时投入的预付资金、劳力,和沟渠建成后以照地出夫形式不断追加的维修、治理费用,能够说沟渠的存在与中下游渠段这一切投入直接相关。
中下游渠段付出一切财力、人力的目的在于取得用水权利,但事实上由于水源操纵在上游过水村手中,中下游渠段付出资财,并非必然就有持续使水的保障,专门在农作物需水季节与旱年,使水就更失去保障。
因此灌渠中下游渠段出于保护水权的需要,必需实施通过治理手腕与渠法、水规形成中下游制约上游的机制,其中身世于下游的渠长监督上游执行水规,履行先下后上的水序是重要的举措之一。
(1)渠长人选的地缘特点与中下游水权保障
渠长人选的地缘特点与渠段的权益特性直接相关。
渠长是山陕地域灌渠治理系统中的核心与水规的要紧监控者,他的职责不仅在于保护灌渠正常运行,而且重在监督水规的执行。
水规的执行尽管涵括全渠,但上游渠段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上游过水村尽管拥有水源,但通过“自在使水,永不兴工”的权益互换,水源已成为全渠共享资源,这时上游过水村与中下游村落一样必需遵守灌渠的水规。
渠段的不同决定上游过水村需要遵守的是按时、定量依规放水;
中下游履行的那么是照地亩出夫的责任,在灌渠上下游承担的责任中,显然上游依规放水决定着全渠的正常运行。
由于水资源欠缺,事实上上游渠段依仗操纵水源的优势,即便在平常也难保证依规行事,值干旱缺雨季节,过水村自身用水尚且不足,依照水规放水入渠就更成为虚文,每逢如此的季节,不仅整个灌渠关注的核心在上游,而且渠长治理与监控的要紧方面也在上游。
不管平常,仍是旱季,操纵了上游,就等于为全渠博得了水源,在权益的制衡中,谁能有效地操纵上游?
显然权益保障率最低的渠段最具能动性。
关于整个灌渠下游距水源最远,也最有可能因上游不依规放水而得不到浇灌,渠长出自那个地址将自身利益与渠段利益结合,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达到下游制约上游的目的。
①《通利渠渠册》,孙焕仑:
民国《洪洞县水利志补》,第37—49页。
②[清]刘大鹏:
《晋祠志》卷31,“河例2”,山西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585—600页。
③[清]刘大鹏:
《晋祠志》卷32,“河例3”,第601—620页。
渠长人选来自下游渠段的原那么通行于山陕两地各大灌渠,《洪洞县水利志补》所录《南霍渠渠册》规定:
“渠长下三村充当,冯堡、周村、封村周岁连番。
”《清泉渠渠册》规定:
“逐年推荐渠长、渠司,那么于下、中二节夫头内,选保平素行止正直无私、深知水利、人皆佩服者充当。
”《长润渠渠册》规定:
“渠长系下三村勾当,以四年为率,自古县村应当一年,蜀村应当一年,董寺当一年,依自来番次,上下交代勾当。
”关于渠长人选的限定地域略加分析,就会发觉不管被称为下三村,仍是下、中二节,这些村落均位于灌区的下游,由此看来灌区下游是推选渠长人选的限定区域。
渠长人选要紧限定在灌区下游的适应,也可见于陕西关中地域,在1998年赴泾阳考察中,泾阳县水利局白尔恒提到冶峪河灌区从来有由下游出任渠长的老例。
泾阳县龙泉乡苏家村七旬老人苏世廉述及五十连年前旧事,也讲到冶峪河灌区内仙里渠渠长由最下游的村落铁李村出任,而咱们对铁李村七旬老人李镛的访谈中,也证明苏世廉老人所讲的不误。
李镛老人告知咱们仙里渠正渠长出自铁李村,还有两名副渠长那么由上游村落出任。
渠长是农户和灌区水权的保护者,一些流程较短的小渠尽管没有明显的上下游之别,流程内渠长出自哪一村落仍然十分重要。
《洪洞县水利志补》录《清沟渠渠册》,记叙了清沟渠灌区所在李卫村分为东西永宁两社,尽管范围不大,谈不上上下游之别,但仍然需在渠长的设置上表现出水权利益的地域性。
渠册规定:
“每一年李卫村两社,各佥举渠长一人,一正一副。
东正西副,西正那么东副”相互牵制。
一样的事例在《清涧渠渠册》中也可看到,清涧渠位于洪洞县城关周围,据其《渠册》所载,“其值年渠长着西关、南关两社递年签举。
如西关人轮应正长,其副渠长举南关人充膺;
南关人应轮正渠长,那么举西关人充副渠长。
至巡水夫头,亦分上下游两节派拨,上节地内巡夫,着下节地户充膺;
下节地内巡夫,着上节地户充膺。
”山、陕两地关于类似清沟渠、清涧渠如此流程较短、面积较小的灌区采取了与大渠不同的规那么,若是说大渠渠长一职是立足于下游——这一被动者的利益,偏重于关于上游的监督,并和谐整个灌区水权的话,那么与清沟渠等相类似的小渠,那么因上下游不甚分明,采取了一起监督、一起治理的形式,通过来自不同空间正副渠长的连番出任,保障了整个灌区的水资源分割。
(2)先下后上的行水顺序与水权分割
水序为浇灌顺序,即灌区内各个方位或渠段,谁先谁后的问题。
山、陕两省大体实行先下后上的浇灌水序,即每一个水程均从沟渠下游开始,慢慢向上游推动。
如此的水序是半干旱地域水资源欠缺,确保灌区各段完成受水进程、保障下游权益和灌区整体秩序的需要。
先下后上的水序在山、陕两省各类文献中均有记载,其中《洪洞县水利志补》所录《通利渠渠册》载:
“通利渠浇灌临、洪、赵三县十八村,自临汾县西孙村,依照分定水程时刻,从下实排,趱上浇灌兴工地土,至赵城县石止村,周而复始。
”《利泽渠渠册》载“自下而上实排浇灌”。
《清泉渠渠册》规定“自来行沟使水,自下而上”。
《广利渠渠册》“自来从下接村分浇地土”。
《清涧渠渠册》“自下而上连番浇灌”。
《崇宁渠渠册》“平常使水自下而上”。
①与洪洞县相似,陕西多数灌渠也采纳先下后上的水序,如泾阳县高门渠“每一个月初一日子时起水,从下而浇灌至于上,二十九日亥时尽止”②。
民国年间制定的《龙洞渠治理局泾、原、高、醴四县水利通章》载各斗用水时刻均为“自下而上”。
《清峪河源澄渠记》也有如此的规定,即“凡水之行也,自上而下;
水之用也,自下而上”。
③《泾渠用水那么例》载:
“用水之序,自下而上,最下一斗,溉毕闭斗,即刻交之上,以次递用。
斗内诸利户各有分按时刻,其递用顺序亦如之,夜以继日,不得少违。
”④由于自下而上的水序是保护灌区秩序、保障全渠利益的最正确选择,因此山陕两地大多灌渠采纳这种水序。
自下而上的水序尽管被各灌区列入渠规、水册,为灌区一起遵行,但在大旱缺水年份往往显现上游破坏渠规,抢先浇灌农田的现象。
每当抢水事件发生,必然会引发下游渠段不满,并由此屡屡致使水事纠纷乃至于械斗。
关于水事纠纷,《冶峪河云阳镇设立水利治理局议案》中的一段文字讲的十分出色:
“泾原、高陵等县,民气素称怯懦,独于争水一事,纠众械斗不肯少让,动辄千百为队,血战肉搏。
”而血战肉搏的起因又均与违背水序相关,“上流之上下王公渠,以形势所在,横行截夺,用水不按按时,引水不按定量,且与二渠之间又开小渠九道,用灌旱田。
”“冶河水量,本不甚宏,经该数处一再裁夺,下流各渠往往点滴不得,名为水田,无异石田。
”“下流各渠,恒无水可得也,遂不吝相率走险,斗诸原而哗诸庭,岁无宁日。
一人县境,问其械斗,那么争水十居其九;
问其诉讼,那么水案十居其八。
偶遇天旱,相争尤烈。
”⑤如此的经历现在还留在泾阳县一些老人的经历中,1998年泾阳县马家村江福昌老人讲到:
“昔时位于下游的高门渠、天津渠人常去下王公渠械斗,参加的人很多,渠道双侧都是人,械斗中更顾不上是不是亲戚,本地有句俗话‘堰上不认姑舅’。
”
山陕两地各灌渠上、下游虽同饮一渠水,但因各自需要保护的权益不同,分属于两个地缘水权圈。
在上、下游所处的地缘水权圈中,上游水权圈“自在使水,永不兴工”的权益始终具有绝对的保障,如此的保障尽管是在兴渠之初即已取得,但并无因灌渠建成、利用而有所损害,其缘故相当明白,水源的隶属尽管从过水村转为全渠共有,但渠水源于上游这一事实始终没有改变,就因为这一简单的事实,只要灌渠存在一天,上游过水村就会享有无偿使水的特权;
与上游不同,中下游水权圈的权益却因上游过水村无视水规,逾越水程,截流用水而不时受损,面对获取资源的被动性和无保障性,中下游渠段在制定先下后上水序的同时,确信渠长人选由下游出任,确实是试图通过治理机制监控上游违规行为,正常年份如此的监控大体起到保护渠道运行的作用,值生存面临要挟的早年,渠长代表的中下游水权圈的监控几乎失去作用,随着灌渠正常运行秩序的破坏,械斗等非正常保护水权的行为就派上了用处,关于缺水的山陕两地,水权确实是生存权,为了活下去,冲上去参加械斗的农人以渠段为界形成清楚的阵线,水权的地缘性通过受益人的利益属性再度显示出来。
——————————
①上引各渠水册,均出自民国《洪洞县水利志补》。
②刘丝如:
刘氏家藏高门通渠水册&
序》,白尔恒、[法]蓝克利、[法]魏丕信编:
《沟洫佚闻杂录》,中华书局2003年版,第13页。
③《沟洫佚闻杂录》,第61页。
④宣统《泾阳县志》卷4,“水利·
泾渠用水那么例”,第251—278页。
⑤刘屏山:
《治峪河云阳镇设立水利治理局议案》,民国《清峪河各渠记事簿》,见《沟洫佚闻杂录》,第117—119页。
(二)支渠间水权的保护与水权利益圈
由于水资源欠缺,山陕一带灌渠水源每分派一次就会形成一次权益分割,同时也会显现一种水权保护方式。
渠系概念之下不仅各渠段间存在水权保护方式的不同,支渠间也一样有各自的权益与资源分派份额,保护这些权益以支渠为核心再度形成有别于渠段的地缘水权圈。
支渠渠际间分水量是保障支渠权益的大体问题,霍泉、难老泉两大灌渠分水进程是解读这一问题的典型案例。
霍泉位于山西省洪洞县境内,为洪洞、赵城两县灌渠的水源,两县利用泉水兴修水利灌渠的历史可溯及唐朝,分水方案大约形成于金代。
据刻立于金天眷二年的《都总管镇国定两县水碑》所载:
平阳“府东北九十余里,有山曰霍山。
山阳有泉,曰霍泉,涌地以出,派而成河。
居民因此导之,分为两渠,一名南霍,一名北霍。
两渠游赵城、洪洞县界而行,其两县民皆赖浇灌之利以治生也。
”北宋庆历五年两县发生水事纠纷,官方调剂后确信“赵城县人户合得水七分,洪洞县人户合得水三分”①,尽管往后两县仍然存在水讼,但七、三分水比例始终没变。
与洪洞、赵城分水相似,晋水也存在一样分水现象。
《晋祠志》载:
晋水“源出悬饔山麓晋祠难老泉”。
“难老泉水初出的地方,瓮石为塘,中横一石堰,凿圆孔十,为东西分水之限。
其东西又横一石,名人字堰,为南北分水之限。
北七孔,分水七分,所谓北渎是也,东流名北河;
南三孔,分水三分,所谓南渎是也,下有伏流,南流分三河,曰南河、曰中河、曰陆堡河。
其西水未分的地方,名金沙滩。
”②难老泉人字堰所分南北渎与洪洞、赵城一样,也采取三、七分水形式,而南三北七。
——————————————————
①黄竹三、冯俊杰等:
《洪洞介休水利碑刻辑录》,第4—5页。
②[清]刘大鹏:
《晋祠志》卷30,“河例1”,第567—583页。
以上两项分水事例,前者以县域为界,后者以灌渠为界,二者的空间属性尽管不同,但通过度水而保障以支渠为核心的地缘区域内水权的目标是一起的。
分水方案一旦确信,各自区域内的水资源份额也就固定下来,并成为下一步再分派的基础。
正由于分水方案决定着灌区和农户的利益,因此逾越分水方案而致使的水事纠纷时常发生。
金天眷二年刻立《都总管镇国定两县水碑》的起因本来就与洪洞、赵城两县水事纠纷相关,虽经官方确信两县为三、七分水,但无视分水方案的用水纠纷时有发生。
明隆庆二年刻立的《察院定北霍渠水利碑记》载:
这一年赵城县“王廷琅将壁水等石尽行掀去,将渠淘深,水流赵八分有余,洪二分不足,致旱田苗,国赋民食,两无资赖”。
不但引发洪、赵两县水争,而且惊动官府。
清雍正四年刻立的《建霍渠分水铁栅详》载:
最初确立洪、赵两县三、七分水方案时,由于“南渠地形洼下,水流湍急;
北渠地形平坦,水流纡徐,分水之数不确,两邑因起争端,哄斗不已,于是当事者立限水石一块……安南霍渠口,水流有程,不致急泻。
又虑北渠直注,水性顺流,南渠折注,水急流缓,于北渠内南岸,南渠口之西,立拦水柱一根,亦曰逼水石……障水西注,令入南渠,使无缓急不均之弊。
”雍正初年,两县再次发生水争,“洪民将门限一石击碎,赵城令江承諴连夜复置,随置随击。
赵民也将分水石拔去”①,进而致使更大的纠纷。
这两通石碑碑文所记均是金天眷年间洪赵三、七分水以后最大的水事纠纷,事实上不见记载的小规模争斗更是时有发生。
咱们在论述渠段间水权生成时曾指出,不管上游仍是下游,每一分权益都不是无缘无端得来的,支渠间的水权分割也一样如此。
既然如此,分属于霍泉与难老泉的两条支渠如何能形成三七分水这一相差差异的分水结果呢?
关于这一分水结果《晋祠志》留下如此的传奇:
晋祠难老泉“石塘分水之日,南北纷争,置鼎镬于泉边,以能赴入者为胜。
北河人赴入,遂于十分当中分水七分,南仅分水三分。
”除赴人鼎镬之外,晋祠一带还流传着类似如沸油取钱如此的故事。
有趣的是咱们在对霍泉进行考察时,谈及洪洞、赵城三七分水时,也听到了相同的故事,莫非山陕一带灌区分水进程真的发生过如此惨烈的故事吗?
其实《晋祠志》在记叙了赴入鼎镬的传奇以后,对难老泉南北渠三七分水又作了说明:
“夫北渎之水虽云七分,而地形轩昂,其实只是南渎之三分。
南渎虽云三分,而地形洼下,且有伏泉,其实足抗北渎之七分,称物平施分水之意也,传言何足为信?
”《晋祠志》这番记叙帮咱们熟悉了三七分水的实质。
现代水文学告知咱们渠道流量的计算公式为:
流速×
横截面积,而流速又与地形相关,因此地形平缓的支渠假假想获取与陡急支渠一样的受水量,只有在增加渠口进水量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三七分水确实是在如此的背景下实现的。
地处平缓地带的北渠取得七分水,地形陡急的南渠取得三分水,由于南北渠流经地域地貌形态的不同,南渠渠口进水量虽仅三分,但因流速快,流量也大,故两渠实际取得的水量大体相等。
正由于南、北两渠实际取得水量相近,浇灌田亩也相差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近代 地域 地理环境 保障 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