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大体规则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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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凡遇有下列情形急救时急诊值班医师应向急诊科主任汇报,并向医务科、院总值班或医院领导报告:
(一)接诊大量外伤、中毒或传染病患者;
(二)重大抢救,需前去现场实施;
(三)有涉及法律问题或存在医疗纠纷隐患的伤病员;
(四)经费不足但需当即抢救、住院或手术的病人。
七、凡急诊科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均应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着重讨论对患者的诊断、抢救通过及死亡原因,总结经验与教训,并做好详细记录。
八、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设备应当定人、定位、定量保管、配备齐全,每日检查,使的地方于齐全和功能完好的状态。
急诊科的急救器材、设备和药品等一概不得外借,特殊情形须征得主管院长的签字同意。
九、病人在急诊抢救室留置一般不该超过24小时,在急诊观察室一般不得超过72小时,急诊的急危重病人待病情大体稳固后,一旦诊断明确,应及时收入相关科室住院医治,住院途中注意事项或可能发生的意外应由主管医师向病人或其家眷交待清楚,必要时由患者家眷签字同意转送病房。
十、各临床科室天天必需留出1~2个床位优先收治急诊病人,急诊科医师及在急诊科值班的医师有权按规定签收急诊病人,任何科室不得拒收。
当病情涉及多个学科,收治去向有争议时,由急诊科主任、副主任或副高以上咨询医师决定,必要时由医务科裁决。
十一、病情危重的病人在离开急诊科前,经管医生或当班护士要通知病房做好接收及抢救预备后再行转送。
急诊科可按照病人的具体情形派医师或护士携带氧气袋等抢救仪器将病情危重的病人护送至病房,护送人员将病人送达病房后,必需与病房医护人员交待完病情后,方可离开。
十二、急诊病人的检查标本应及时迅速处理,及时送检,送检项目应及时追查结果并及时记载、处理。
第四章急诊会诊制度
一、如遇需处置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分秒必争采取最大体的抢救办法,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置,并作交交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形下,急诊科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于3~5分钟内抵达会诊科室,不在岗被邀会诊医师须在10分钟内抵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需的抢救医治及检查器械设备。
专门是碰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及早赶到配合抢救。
待病情有所减缓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置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
已请×
×
科急会诊"
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同意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
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肯定会诊医师并及时抵达急诊科。
四、会诊时,急诊医师应为会诊预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五、会诊后需入院医治者,接诊或会诊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
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入院。
六、应邀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应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前去参加会诊;
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委派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参加。
第五章急诊抢救制度
一、急诊值班人员不得对危重急症以诊断不明,经济问题活其他任何理由延缓抢救。
二、急诊值班人员在联系有关科室协同抢救或联系收住入院时,应不放松对病员的抢救。
3、对危及生命的严峻创伤,经紧急处置后,相关值班医师应安排病员直接送手术室抢救,而不该该强调常规的术前手续或入院手续,以避免延误抢救机会。
4、抢救的全进程情形,必需认真、准确、及时记录。
五、抢救进程中,应按如实际病情向家眷或陪护人员说明病情危重的原因、程度、及预后,以取得必要的理解和配合。
六、如因检查、入院等原因需要搬移病人时,必需充分考虑到病情及生命体征的稳固与否,和病员家眷或陪护人对病情了解、理解程度。
必要时应对此作书面记录。
危重病人搬运途中应由急诊护士护送,必要时医师协同护送。
7、遇重大突发事件或公共卫生事件,如涉及到法律,纠纷的病员,在踊跃救治的同时。
值班医师、护士应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白天)、总值班(夜间)汇报,并解决医疗费用、住院手续等,必要时以书面的形式向医务科汇报、备案,必要时可向主管院长请示汇报,因临床需要,总值班和相关人员应及时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置。
八、自动出院病人家眷应在病历上签字,值班医师酌情书写一份病情介绍由家眷带出院。
第十七章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医治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治病救人、治病救人”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取得及时、有效地抢救医治,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一、成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
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
是指各类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峻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弥留者。
二、“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需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不是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按照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当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需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需紧密配合,彼此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需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觉推诿病人或呼唤不该、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置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踊跃救治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必要时上报主管副院长、院长及卫生局。
第六章急诊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对危重患者,应做到详细询问病史,准确掌握体征,紧密观察病情转变,及时进行抢救。
二、抢救工作应由值班医生、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并将病情及时报告医务科、护理部。
对重大抢救或特殊情形(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须当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及分管院长。
3、在抢救进程中,应按规定做好各项抢救记录,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
4、各科应有抢救室、抢救车及抢救器械专人保管,做好急救、抢救药品、器械的预备工作,随时检查,随时补充。
确保药品齐全、仪器性能完好,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抢救时,护理人员要及时到位,依照各类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
护士在医生未到以前,应按照病情,及时做好各类抢救办法的预备,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成立静脉通道等。
在抢救进程中,护士在执行医生的口头医嘱时,应复述一遍,认真、仔细查对抢救药品的药名、剂量,抢救时所用药品的空瓶,经两人查对后方可弃去。
抢救完毕当即催促医生据实补写医嘱。
危重病人当场抢救,病情稳固后,方可移动。
六、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和家眷一概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维持环境安静,忙而不乱。
抢救完毕,整理抢救现场,清洗抢救器械,按常规别离消毒以便备用,清点抢救药品,及时补充,急救物品完好率要达到100%。
7、认真书写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笔迹清楚、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全面,能表现疾病发生进展转变的进程,确保护理记录的持续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八、凡遇有重大灾害、事故抢救,应服从医院统一组织,当即预备,随叫随到。
科室之间支持支援配合,必要时成立临时抢救组织,增强抢救工作。
第七章急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是在急诊科抢救室、监护室、观察室抢救、医治死亡的病人均应24小时内上报医务科,必需按医院规定在一周内进行死亡病例讨论。
二、死亡病例主要讨论患者疾病及死亡原因、抢救及医治通过等,总结抢救经验,进一步提高急诊科急救水平,防范医疗过失和医疗纠纷。
3、死亡病例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进行,经治医师、护士和相关急会诊的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包括轮转医师、深造和实习医师)必需参加,实行会议签到制度。
4、死亡讨论由专人负责记录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而且将讨论结果记录在死亡病历上,必要时将结果上报医务科。
第八章急诊科值班、交交班工作制度
一、值班医师必需准时交班,和交班医师及其它医师认真做好病人的交接
班工作,对于危重病人需在床边进行,并做好每日交交班记录。
二、对于重危病人,交交班医师必需及时完成书面交交班的记录,做到每
班职责分明,有据可查。
3、交班医师需检查科内各项抢救器械及通信工具工作状况,以避免出现故
障,影响抢救。
4、值班医师交班后须全面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尤其对危重病人
更应做到心中有数。
五、值班医师对病人的病情转变及处置通过及时作书面记录,并按照病情需
要,可通过医务科、总值班、科主任组织非值班本科或相关专科医师协同抢救。
六、对于其它科室的会诊要求,必需及时会诊,并有相应记录。
7、各科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必需离开时须告知去向,维持通信通畅,接到呼唤后5分钟内到岗。
八、值班员在值班期间禁止干与医疗业务无关的私活。
第九章急诊死亡病例报告制度
死亡病例报告制度是指我院按照国家死亡病例必需进行网络直报的规定,在患者临床死亡后,按规定进行报告的相关规章制度。
一、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小组
成立以医院医务科科长为组长、急诊科和各病区主任、医务科职能人员为组员的死亡病例报告管理小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二、报告程序:
报告对象:
在我院内死亡的就医患者(包括门诊和住院)、120院前急诊的死亡病例。
报告人:
参加抢救的本院主治以上医师---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和医学死亡证明书
医务科---负责网络直报。
空白死亡证明书由急诊科负责统一加锁保管,由天天值班人员负责管理,避免遗失。
发出空白单时应及时记录领出科室、医师和日期。
临床医师持填写完整的死亡病例报告卡,到急诊科领取死亡证明书填写。
医师应认真查对病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开立医学死亡证明书,并将死亡证明书后两联交由家眷,死亡病例报告卡及死亡证明书的前两联交由急诊科负责保管,医务科每周检查并补充空白证明书,及时进行死亡病例网络直报。
3、报告质量规范:
临床科室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应做到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填写内容包括: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死亡时刻、患者常住地址、患者户籍所在地、直接致使死亡的疾病、根本死亡原因、填卡医师、填卡日期等。
特别要强调的是死亡时刻、直接致使死亡的疾病、根本死亡原因这三项必需填写准确、完整。
死亡病例记录本应填写完整、准确、规范,主要填写内容包括:
姓名、性别、年龄、入院日期、致死疾病名称、死亡原因、死亡日期。
医务科应按照死亡病例报告卡和死亡证明书,肯定患者直接致死的疾病和根本死亡原因,按ICD-10进行统一编码;
按照患者身份证及户口簿,肯定患者户口地址和生前常住地址,进行网络直报。
报告及时性:
临床医师应在根本死亡原因及直接致死疾病已明确的前提下,及时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和死亡证明书,医务科应在患者死亡后7天内完成网络直报。
4、报告质量管理及监督检查
科室应以医疗质量自查为依托,依照报告质量规范,由各科室质控员负责对本科室死亡病例报告质量进行自我检查,向科室主任负责,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指正,检查内容记录在科室质控自查记录中。
医务科按期进行检查,在接收到死亡病例报告卡和死亡证明书后,对填写质量进行检查,有问题的应责令填写医师更正,严峻质量问题者应进行处置。
医务科同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按照检查结果进行更正,并将检查结果对相关临床科室通报。
五、奖罚办法:
医院对死亡报告完成准确及时的科室,应给予踊跃鼓励,结合每一年的传染病报告情形,能够考虑对个人进行适当奖励。
对临床科室迟报、漏报的,每一例发觉后扣相应科室质扣分1分,发觉死亡证明及死亡病例报告卡有缺漏或严峻填写错误的,每一例发觉后扣相应科室质扣分分,相关检查结果随质控总结上内网向全院发布。
第十章急诊绿色通道制度
1、为了保证急危病人的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急诊科开设绿色生命安全通道,即“急救绿色通道”:
对危急重病人一概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原则,医疗相关的手续按情补办。
2、急救绿色通道抢救范围:
所有生命体征不稳固的病人或预见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各类危急重病人。
3、急救中心在抢救通道设定“急救绿色通道”夺目标志,急诊大厅设“急救绿色通道”流程图,方便病人、陪人等。
4、急救中心设有24小时专职导(分诊)人员,包括护士和护工,随时到急救中心大门前迎接急危重病人入急诊抢救室抢救。
值班护士当即预备好所需抢救设备和备用抢救药品。
5、急救中心值班医师和护士必需坚守职位,在5分钟内投入抢救,急救中心呼唤院内抢救会诊原则上10分种内抵达。
6、遇重大抢救必需报告科主任,白天同时报告医务处,夜间报告总值班,必要时由医务处组织医院抢救小组成员进行抢救会诊,也能够由急救中心主任直接请相关专业的抢救组成员会诊抢救。
急救中心主任和护士长随叫随到,组织协调抢救工作。
7、经急救绿色通道抢救的病人处方、各类辅助检查申请单、住院证应粘贴绿色圆形“急”字标签,并盖有“绿色通道”印章。
各相关科室予以优先处置,经医务处(白天)或总值班(夜间)签字并经收费处记录签章后可先取药、检查、住院,后付款。
8、对绿色通道抢救的病人,值班医师必需尊重家眷的知情权,及时告之病情及转变,按照病情发给病重或病危通知,并请书面签字。
9、为保证抢救及时,遵循生命权高于知情同意权原则,对绿色通道抢救病人的各类有创操作,值班医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形能够先操作后补谈话。
10、抢救病历应由相关医护人员按如实际情形填写完整并妥帖保管。
11、中心值班医护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必需对急危重病人全力抢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病人的诊疗。
急救绿色通道管理规程
制定本规程的目的:
系统的规范急性危重病人的接诊、分诊、检查、诊断、抢救全程医疗服务行为,使急性危重病人取得及时、规范、高效、周到的医疗服务。
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医疗风险。
一、管理范围
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病人是指在短时刻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刻内(﹤6小时)危及病人生命。
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
(一)急性创伤引发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
(二)急性心肌梗塞、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休克、严峻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脑血管意外、昏迷、重症酮症酸中毒、甲亢危象等。
(三)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
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
(一)院外急救
按“急诊院前抢救制度”进行必要的处置,尽快转运回医院,在转运进程中告知医院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预备。
(二)院内抢救
1、病人抵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病人送入抢救室,并在5分钟内完成病人适合体位的摆放、吸氧、开通监护仪进行监护并完成第一次生命体征监测(T、P、R、Bp)、成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成立病人抢救病历。
2、首诊医生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下达会诊医嘱、下达检查医嘱、下达手术医嘱。
所有医嘱可下达口头医嘱,由护士记录并复述,医生确认后执行。
抢救后6小时内由抢救医生完成急诊抢救病历和补记口头医嘱。
3、专科医生在抵达急诊科进行会诊时,急诊医生负责和专科医生就病人的情形进行口头沟通,专科医生应对病人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生说明专科处置意见,肯定转专科诊治病人,由急诊科医生负责将病人转送到专科医生制定的场所,如手术室、ICU或病区。
4、经急诊科外科医生评估,病情危重,需要紧急实施抢救手术的病人,如肝、脾破裂、宫外孕破裂大出血等,在快速做好术前预备的同时,急诊科医生通知专科医生直接得手术室,并电话通知手术室做好急救手术预备。
急诊科医生将病人送得手术室,在专科医生抵达手术室之前由急诊科医生、麻醉师一路抢救病人,专科医生抵达后,与急诊科医生交接病人,由专科医生完成医治和手术。
术前必需有书面的手术通知单,写明术前诊断、手术名称及病人大体信息。
5、多发性损伤或多脏器病变的病人,由急诊科主任或在场的最高行政主管或在场的最高医疗技术职称人员主持会诊,会诊召集相关专业科室人员参加,按照会诊意见,有可能要挟到病人生命最主要的疾病所属专业科室接收病人,并负责组织抢救。
会诊记录由急诊科完成,符合进入ICU标准的病人应收入ICU。
6、所有急性危重病人的诊断、检查、医治、转运必需在医生的监护下进行。
三、门诊抢救绿色通道
(一)门诊发觉需要抢救病人,由接诊医生和门诊护士责任现场抢救,组织专科医生进行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生接诊,决定进一步医治,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生送急诊科。
(二)接诊医生在没有其他医生接收时,要对病人负责,在交接病人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生进行交接。
四、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
(一)进入急性危重抢救绿色通道的病人必需符合本规范所规定的疾病情形。
(二)在肯定病人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生紧急会诊。
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职位的医生10分钟内抵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生前去。
在院外的二线医生30分钟内要抵达现场。
(三)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
1、病人抵达放射科后,平片、CT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能够是口头报告)。
2、超声医生在接到病人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能够是口头报告)。
3、查验科同意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成)。
4、药学部门在接处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
(四)手术室在接得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预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当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在手术室门口接病人,病人抵达后,接入手术区,麻醉医生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
急诊抢救手术要求在病人抵达急诊科后1小时内开始。
(五)所有处方、检查申请单、医治单、手术通知单、入院通知单等医学文件在右上角盖红色“抢救”印章,先进行医学处置再进行财务收费。
(六)病人的病情、各类检查和医治方案等按照医院规定完成知情同意,如病人没有家眷和委托人,可由两名主治医生以上职称的医生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报医务科长或总值班批准、签名。
五、报告和会诊
肯定病人进入绿色通道后,接诊医生及时报告专业负责人,同时报告医院(正常工作日报告医务科,节假日和夜间报告医院总值班),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在10分钟内抵达现场,组织和协调抢救工作,总值班在抢救病人指挥有困难时可请示主管院长、医务科长。
第十一章急诊过出事故记录报告制度
一、科室要制定过出事故防范办法。
二、科室内要成立过出事故记录报告本。
三、发生过出事故后,要注意保留原始资料,以备检查,不可擅自抛弃。
四、及时填写过出事故记录本,并上报业务部、护理部,不得隐瞒。
五、当事人要按规定进行检查,科室要有讨论记录,要有整改办法。
六、每季度组织对过出事故进行讨论分析,以杜绝过出事故的发生
急诊病人住院流程
否
1、
病人的初步诊断
2、
大约住院时刻及可能费用
3、住院整体方案及预期效果
4、手术麻醉的可能方案
否
无
否是
第十三章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一、设有急救药品处,应按照病种保留必然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利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按照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别离放置、编号定量、定位寄存,逐班交接,每日清点,保证备用状态,专人管理。
3、按期检查药品质量,避免积存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时、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利用。
4、凡抢救药品,必需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寄存加销,定位寄存,专人管理,按期检查。
五、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六、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
并同意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十四章急诊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一、
预备阶段
1.接到电话,值班医生、护士作好接诊预备的同时当即报告科主任、科护士长;
2.报告医务处、门诊部、护理部、捍卫科等;
3.必要时汇报院领导;
4.由科主任牵头成立抢救指挥组;
5.通知相关科室医师,集结护理人员、工勤人员到急诊科集中;
(一线:
为在班急诊医生护士;
二线:
集结急诊监护室护士及相关科室医生;
三线:
集结急诊科休班医护人员,请求病房医护人员增援)
6.按照伤员人数及病情成立数个抢救小组,每组均有医生、护士组成;
7.划分抢救区,危重病人抢救区:
急诊抢救室;
急诊大厅:
轻伤病人医治区;
观察室:
轻伤病人观察区;
8.通知手术室、供给室、药房、血库等做好预备;
9.通知医院宣传部门,进行必需的摄影、摄像工作;
二、
预检分诊
1.指定专人负责病人记录及统计;
2.按照伤情进行预检分诊,并做好标记;
红色为危重病人;
绿色为轻伤病人;
黑色为死亡病人;
3.捍卫部门协助维持秩序;
三、
抢救阶段
1.对需紧急救治的病人进行抢救,如心电监护、成立静脉通道、吸氧、吸痰、心肺苏醒等;
2.为危重病人提供优先检查、医治、住院;
3.完善各项记录;
4.抢救完毕,由专人护送住院;
需急诊手术者由医生护士护送至手术室;
危重病人转重症监护病房;
轻病人相对集中进行医治;
四、终末阶段
1.于6小时内完善抢救记录;
2.抢救物品终末消毒处置;
3.补充消耗物品;
4.抢救仪器消毒后再次检查性能保证处于应急备用状态;
5.抢救室地面、空气消毒;
6.进行抢救总结、讨论。
各部门科室间的应急协调制度
为提高医院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处置灾害及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公共卫生事件所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医院安全和社会稳固,特制定院内各部门科室之间的应急协调机制: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医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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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诊科 大体 规则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