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维护合同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6766216
- 上传时间:2022-11-25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1.72KB
网络维护合同Word格式.docx
《网络维护合同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网络维护合同Word格式.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如甲方需要乙方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进行维修工作,甲方必须在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要求。
4、标准响应时间:
从乙方确认并接受了甲方的现场服务请求至乙方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点所需的最长时间为24小时,标准响应时间为12小时。
5、甲方在本协议所包括的服务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因故障现象未如实告知乙方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6、如果甲方服务设备故障严重,而无法现场修复必须由乙方拿回大修,乙方需经甲方同意。
7、更换部件
(1)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3)更换部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甲方参考确认。
三、服务方式
1、电话支持:
乙方通过服务电话对甲方的故障设备做出基本故障判定、故障排除、操作指导的服务。
2、现场服务:
当甲方在断定无法只通过电话支持来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将根据协议条款中的有关规定乙指派专业人员在标准服务时间里到达服务现场服务。
四、服务内容
1、硬件服务:
保证硬设备正常运转,如发现硬件损坏或需更换,由乙方提出配件规格型号和报价,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代购;
或者由甲方自行采购。
2、软件服务:
保证用户操作系统软件正常运转,我公司可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各类正版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同时协助甲方使用好各种应用软件。
3、网络服务:
保证甲方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转。
五、指定联系人
1、为维护甲方的利益及配合乙方的服务,由甲方向乙方推荐一至两名指定的联系人,负责在有服务需求时,向乙方发出书面或电话的服务请求。
除非甲方在协议条款中书面说明,否则非指定联系人发出的服务请求,乙方将不予响应。
2、任何联系人的变动,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
六、协议不涉及的服务
1、系统设备清单所列之外的设备。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数据丢失。
3、在甲方不允许乙方出入的场所才能完成的服务。
4、甲方所承诺提供服务地点以外的地方。
5、任何由于可证明的产品(软件、硬件)自身的固有缺陷而引起的软、硬件故障或错误。
6、除microsoft所开发操作系统(如dos、win9x、winnt、winXX、winme、winxp等)以外的所有其他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
7、以后甲方如有增加维护的电脑,双方可另签维护合同。
也可在本合同后附加补充合同,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七、保密
1、在事先未得到一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另一方不得单方面将注有“机密”或类似字样的文件资料或无类似字样但具有保密性的文件资料内容透露给任何人。
2、但本条款不包括众所周知和明显价值不高的信息资料。
3、双方应保证其职员对有关信息资料有保密意识。
4、保密期限将不受本协议期限的限制。
八、协议生效及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九、付款方式;
甲方以年为单位支付乙方服务费。
亦可以月为单位支付服务费或以每次服务内容单独付费。
十、协议的终止及罚则
1、本协议到期前,甲、乙各方若要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协议终止后,未履行的服务费用将退予甲方。
2、如果发生下列情况,甲、乙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1)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拆装甲方服务设备或私自更换服务设备部件。
(3)因甲方原因转卖、转让办公设备时。
(4)未经乙方同意将服务设备移出协议规定地点而继续要求服务。
(5)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付款,乙方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除非未付款是因乙方而造成),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的15天后仍未付款的。
3、因甲方违约而造成本协议的终止,乙方不退协议余款。
十三、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相关目标网站进行网站推广甲方指定的网站达成以下协议。
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推广的网站、推广安排、推广的目标网站、价款、交付和推广期限等由附件载明。
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可以延长该期限(以下统称合同期限)。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推广目的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
第四条乙方承诺在履行合同时不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第五条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项目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协助并提供有关的材料等,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2、保证本合同涉及推广的网站内容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并符合相应目标网站的登录要求。
对于所推广网站的内容和经营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应自行承担责任,给乙方和目标网站带来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推广工作。
2、对技术推广工作进行跟踪检查以确保其有效性。
3、可以根据目标网站的要求对甲方在目标网站登录的推广项目进行检查并有权对甲方网站内容是否合适做出判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于不适合的内容进行修订。
4、依合同收取费用。
第六条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帮助。
第七条甲方承诺,委托乙方进行的网站推广工作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保留在甲方网站内容违法或者违反目标网站规定时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八条甲方认可,乙方将按照本合同附件一中甲方选定的目标网站的相关要求和工作流程对甲方登录和推广的内容进行审核,并有权在甲方指定推广的网站达到目标网站要求之前拒绝为甲方进行推广工作。
甲方已经了解其委托乙方进行的推广工作系通过目标网站完成而并非通过乙方自己的网站完成。
第九条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费用而导致的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地,目标网站的服务条款/服务协议等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必须按照该等服务条款/服务协议的要求和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网站登录(搜索引擎、排名)、推广等工作,承担目标网站在该等服务条款/协议当中规定的登录网站的义务,承认目标网站享有的权利。
第十四条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
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上述费用。
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
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有具体约定时,从其约定。
第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者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原因等。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乙方主要营业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第二十一条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
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授权代表:
盖章:
客户方:
沈阳神秘树网吧(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
沈阳恒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总则
1.1工程名称:
沈阳神秘树网络布线综合布线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二、合同范围
2.2乙方负责甲方共10交换机的设备提供,安装和卡接测试。
2.2根据甲方对点位的要求,布线后由乙方负责出详细的网络点位分布图和路由图。
2.3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负责协调双方人员的工作,以使施工顺利进行。
三、价格
3.1工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包括以下内容:
网络设备费¥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未税)服务器设备费¥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未税)电脑配置报价¥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未税)工程费¥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未税)
3.2详细的工程费用清单见附件一《神秘树网吧网络项目配置及施工价格》。
3.3详细的服务器配置清单见附件二《神秘树网吧服务器配置及价格》
3.4详细的服务器配置清单见附件三《神秘树网吧电脑配置报价》
3.5根据实际材料使用情况,双方进行决算,以决算结果为准,多退少补,并调整尾款付款。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第二条中所述全部工程款项将按下述原则由甲方分期付给乙方。
4.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需将相应的合同总款的60%作为预付款付给乙方。
4.2乙方进驻施工现场,布线工程实施完毕,工程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将合同总款的30%付给乙方。
4.4若有其它事先未预计之费用,双方另行讨论解决。
4.5付款方式为支票,现金或乙方所认可的其它付款方式。
五、工期
5.1工程有效开始日期从合同签定甲方支付首期款后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5.2除去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水灾等),乙方将工程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5.3甲方在工程完成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并自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本工程进入试运行期。
5.4试运行期由甲方签发验收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1个月。
5.5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进度实施完成本工程。
5.6如遇特殊情况,需缩短工期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出以书面形式。
六、工程实施和验收
6.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网络施工的环境符合要求。
甲,乙双方应各派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安排。
甲方现场协调人:
乙方工程监理人:
电话:
6.2具体工程实施计划由双方协商决定,双方将严格按照实施计划进行工程的实施。
6.3乙方应在工程实施完毕时通知甲方验收,乙方须采用专业的网络布线检测设备对整个网络布线工程进行检测,并出具电子及纸张介质的验收报告。
6.4甲方需在工程完成3日内依据工程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工程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验收合格即向乙方出具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甲方超过7日不组织验收,视为乙方完成工程合格。
七、售后服务
7.2乙方对合同项下所有产品提供三包服务,不同产品根据生产厂家规定执行相应的三包政策。
如有设备故障需要维修,乙方应及时提供备用设备(原则上在8小时内),使用备用设备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3乙方负责免费培训2-5名网络维护人员,并定期指导维护人员工作。
八,违约责任
8.1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均应严格恪守。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有权选择拒绝继续支付合同价款,乙方有权选择中止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8.2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款,每延误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未付款部分的1‰作为违约金。
8.3乙方如不能按时交工,每延误一日,甲方从未完成工程金额中扣除1‰作为乙方违约金。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9.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署,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即生效。
9.2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问题及非甲,乙方责任造成工程延误,经双方友好协商,将工程进度顺延。
9.3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9.4合同中没有规定的有关事宜**条款,应由双方讨论,友好协商解决。
任何一方不得虚构合同以外的义务和责任。
9.5本合同附件由双方签章确认,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6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十、双方通讯和联络地址
沈阳神秘树网吧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沈阳恒海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3号4098室邮编:
******电话:
*****传真: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网络 维护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