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6764608
- 上传时间:2022-11-25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9.59KB
中山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
《中山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山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Word下载.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二章立项与审批管理
第五条立项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满足中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管控要求,属于应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研究项目;
(二)
(三)适应中山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切实需要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研究项目;
(四)
(五)按照法律法规需要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研究项目;
(六)
(七)其他按照上级政府及部门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需要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研究项目。
(八)
第六条市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市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职能部门(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等),根据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管理要求,每年初研究制定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研究项目计划表。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项目任务要求,填写《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见附表1)于每年3月30日前报规划办。
第七条项目跨部门联合申报的,应明确主要责任单位及配合单位,立项申请及经费支出由主要责任单位负责申请。
第八条规划办受理项目立项申请后,进行统筹审核,对符合立项条件的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是否立项及立项经费等评审意见。
其中立项经费主要根据项目规模进行评议,对经费预算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直接提出立项经费评审意见,对经费预算在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送市财政局进行预算绩效审核。
第九条领导小组根据规划办初审意见以及市财政局审核意见,进行集中审议,讨论确定是否立项及经费额度,审议结果报送市政府审批。
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将审批结果复规划办,并抄送市财政局及各项目责任单位实施。
第十条确因特殊情况需在集中申报时间外申报立项的,由项目责任单位送规划办审核后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下称规委会)审议,市政府审批。
市政府同意立项后,项目责任单位依据市政府批复,与市财政局衔接开展绩效评审,落实资金及采购相关事宜。
第三章经费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经费由市自然资源局统筹负责。
各项目责任单位按《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中府〔2014〕108号)管理使用。
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项目责任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项目采购,并将采购确定的合同金额报自然资源局备案。
第十二条项目责任单位应就经批准立项的项目认真开展国土空间规划设计及研究工作,不得擅自更改经批准的项目内容及工作计划。
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中止或取消项目的,应向规划办提交书面申请,出具评估报告,说明调整、中止或取消项目的原因,经规划办初审并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项目责任单位应按时填报项目开展进度情况提交至规划办,每季度对项目推进、经费执行率等情况进行跟踪。
规划办每年1月底前根据项目责任单位报送的工作情况,对上一年度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梳理,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政府并抄送各项目责任单位。
第四章验收与成果管理
第十四条按照国家和省对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项目责任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对成果修改完善,填写《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题研究项目成果验收申报表》(见附表2),向规划办申报验收,上报项目成果、应用计划和预计成效。
第十五条项目责任单位提交的项目成果通过规划办的验收后,方可报规委会审议。
通过审议后按照要求形成最终成果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六条项目成果通过市政府批准后,项目责任单位应在一个月内拟写转化应用计划书,编写简本(含文本、图集)以及成果主要内容和摘要,与成果一同按照《规划数据标准》,经自检后统一上载到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权限设置要求,在成果资料库中进行共享。
第十七条规划办根据项目责任单位报送的成果,组织项目成果汇编,并采取以下方式推进转化应用:
在政策文件、规划编制、工作部署中采纳;
选编印发各镇区、各部门使用;
全文或摘要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或相关单位作决策参考。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属领导小组,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试行两年,原《中山市空间规划设计及研究课题立项评审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中府办〔2017〕26号)同步废止。
附表:
1.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研究项目立项申报表
2.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研究项目成果验收申报表
附表1:
项目编号
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研究项目
立项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责任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中山市国土空间规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报送一式2份,其中1份原件,1份复印件。
复印请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
二、申请表须经项目责任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法定规划□非法定规划□专项研究□信息化项目
项目责任单位
主要负责人
职务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
编码
项目组主要成员
姓名
职称
学历
工作单位
二、项目立项依据
开展项目的依据和背景以及开展的必要性、可行性
三、项目主要内容
规划范围
预期目标
主要内容
初步成果要求
四、项目编制计划
拟开展项目的时间、重要步骤以及计划完成编制的时间
计划邀请编制单位情况
五、项目经费预算
经费申请总额
(万元)
经费预算依据及构成
(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费用分类,尽可能详细地列明费用支出预算,便于开展项目预算评估;
如预计项目无法在当年完成,须结合项目编制进度列明经费年度支付计划,例:
2017年计划支付X万元,2018年计划支付X万元,2019年支付X万元……)
项目主要
负责人签字
附表2:
成果验收申报表
□法定规划项目□非法定规划项目□专题研究□信息化项目
开展项目的依据和背景
开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
项目编制单位、项目起止
时间
申请验收
项目同意立项经费
(万元)、
合同金额
已支付
经费金额
占合同金额比例
配合单位
项目成果
简介
(1000字左右,可加页)
项目所属领域:
主要内容:
应用计划:
预计成效:
备注:
项目成果(含电子光盘)须连同本表一并报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山 国土 空间规划 专项 研究 项目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