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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改革低保工作方式,促进低保工作更加高效。
二是完善低保保障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选题在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个人的创新点
(一)国外研究现状
目前,世界各国都己将社会救助作为国家和政府的一项责任,来保障困难民众成员的基本生存权利。
国外学者在社会救助概念表述和理解上各有不同,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海依尔克称:
社会救助是保证“每个人都能得到维持其生存的最少量的物质条件”。
英国著名经济学家贝弗里奇在《贝弗里奇报告》(1942年)中称社会救助,是因各种原因达不到国民最低生活标准的公民,有权从社会获得救助,以达到这一最低标准。
德国《社会法典》(1995年)第9条规定,社会救助指:
对不能以自己的能力为其提供生活费用或者在特殊生活状况下不能自
助,也不能从其他方面获得足够救济的人,获得与他的特殊需要相适应的人身和经济帮助的资格,以使他有能力自助,能够参与社会生活,使其合乎人道的生活得到保障。
目前,大部分国家都建立了各自的社会救助制度,但受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当代各国社会救助运行模式不尽相同,各国也都在寻找一条能够保证国民社会保障,同时国家经济又能够稳定发展的道路。
(一)从最基本生存权的保障到发展权的保障
英国是现代社会救助制度的发源地,英国当代的社会救助制度以贝弗里奇报告①为理论依据,建立更为全面、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
英国于1996年确立了把福利分配给最需要的人、激发个人责任感、提高就业和储蓄的积极性的改革目标。
1997年具体提出“不承担义务就没有权利”的口号;
通过促进就业来使受助者获得和增加社会保障,强调教育和职业培训的重要性;
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应投资参与社会福利的供给。
1998年开始实施的“从福利到工作”计划,对失业救济金的发放政策进行改革,力促失业者重返就业市场。
2003年10月又将“最低收入保障”改造为“养老信贷保障”,同时又引入一个“养老信贷储蓄保障”,后者主要是给予那些有65岁以上老人的家庭以税优政策。
英国社会救助当代改革的要点是“从福利到工作”,目的是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将原来强调从需要出发设立福利项目和确定福利水平改为从经济支持能力出发,按照资金供给可能性确定福利水平,强调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变消极福利为积极福利②。
(二)加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协作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对社会救助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提倡“工作福利”理念,其原则就是:
以工作换取福利,由“失业福利”转
使公民的社会福利水平提升了一个台阶。
目前,韩国的“保护型”社会救助体系主要包括生活救助、有功人员救助以及灾害救助等。
生活救助的主要内容有生计救助、医疗救助、妇产救助、教育救助、丧葬救助、职业训练以及就业安排。
(二)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城市低保社会救助问题,一直以来努力建立并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履行政府责任、保障城市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我国学者在认识社会救助内涵上,主要有以下看法。
学者孙光德在《社会保障概论》(2000年)中定义社会救助为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
蒋月著认为(《社会保障法概论》1999年):
社会救助,是对社会上的老弱病残和生活困难的低收入者及遭受紧急患难或非常灾害的人或家庭,政府通过政策和法律给予多种救济和提供社会福利服务。
①
②张彦军.国外社会救助模式及经验启示2010年张晓霞.美法两国儿童福利制度的差异比较2003年
我国于1999年颁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具体为:
凡持有城市户口的居民,如果其家庭成员的平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就有权向当地政府申请资助。
民政部门代表当地政府对其家庭收入进行核查属实后,以现金方式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
目前,我国城市低保社会救助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难点问题,刘文继认为①主要有:
一是低保管理与劳动就业难以衔接;
二是对申请者的从业情况、家庭收人、家庭经济基础等综合情况的评定缺乏科学的依据;
三是退出机制反应慢;
四是对被保者的经济收入动态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针对城市低保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城市低保社会救助需要从以下方面不断完善。
刘喜堂②提出:
一是着手建立城市贫困监测体系,使城市低保制度更有针对性,有助于提高城市低保制度的救助效能。
二是建立家庭收入、财产申报制度,树立低保申请人的诚信观念,强化其法律意识。
三是逐步建立居民收入财产信息共享机制,开发相应的信息平台,与银行、证券、房地产、税务、保险、户籍、车辆管理等部门实现系统对接和信息交换,通过信息资源的整合,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城市贫困家庭的准确认定。
四是鼓励引进慈善类公益组织,为城市贫困人群提供心理、技术、人际关系等多层次的社会救助服务。
洪大用认为③,目前城市低保制度大体上正在呈现以下几个趋势:
第一,现行低保制度有从单一的收入救助制度向综合性的社会救助制度发展的趋势。
第二,生活保障与促进就业相结合的趋势有望逐步强化。
第三,现行低保制度采取的单纯现金救助方式有可能发生改变,而走向现金救助与生活服务相结合,努力促进低保对象的社会参与和社会融合,避免其自我疏离主流社会。
第四,现行低保制度有可能在其他制度的支持下,为那些家庭人均收入稍微高出低保标准的一些低收入者提供必要的支持,从而避免由于低保制度实施对于这些人造成的相对剥夺,特别是一些专项救助制度的覆盖范围应该大于低保制度的覆盖范围,实行按需施助。
(三)评述①
②刘文继.《城市低保工作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刘喜堂.当前我国城市低保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政策建议《社会保障研究》2009年第4期
③洪大用.《试论中国城市低保制度实践的延伸效果及其演进方向》篇二:
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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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春行政管理本科0961001205900(学号)
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实施中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研究理由
当前,我国城市低保对象中明显分成两大类群体:
一是老人、儿童、残病等不能自食其力的人员群体;
二是处在劳动年龄阶段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群体,这个群体占低保对象总数的比例大,而且低龄化、吃低保持续时间较长。
近年来,城市低保“福利依赖”现象逐步显现,在操作层面上,如何促使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退保,也成为低保动态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从发展型社会政策的理论出发,两类群体是否有劳动能力的差异,决定了低保政策目标的不同设计,对无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来说,低保目标是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
对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保障基本生活水平仅仅是过渡性目标,根本性目标是促使他们“重新回到劳动力市场,成为自食其力的公民。
救助的目的是让他们将来不需要救助”。
以上问题的出现并越来越突出,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研究城市低保工作,找出问题,加以完善,把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送到需要帮助的手中。
二、研究目的意义
城市低保完整的应该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城市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济制度,是我国社会救助的基础,也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
城市低保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重要政策,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城市低保工作大大缓解了因贫困引起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确保了国企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等一系列重大举措的顺利进行,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但是,与现实的要求和新形势发展的需要相比,城市低保工作仍有许多问题和需要改进之处,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目前,我市城市低保工作在实施中已经暴露出许多问题,社会反响很大。
如:
有车辆、住房;
有遗产、馈赠;
有经济实体等人员仍然在吃低保。
三、城市低保研究现状
1、国内学者韩克庆、刘喜堂就城市低保应保率和对象识别瞄准率认为:
把每一调查户的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保障线进行比较,筛选收入小于当地最低保障线的人口,这些人属于保障对象,称为应保人口。
应保人口占调查总人口比例,称为应保率。
经测算,35个大中城市应保率为8.13%。
从分地区看,东北、西南地区应保率较高,而华北、华东、西北、华南地区应保率则较低;
按照调查收入指标衡量,35个大中城市中,有8.13%的人收入小于最低保障线,其中,得到了救济的人有2.65%,另外5.48%未得到救济。
这说明,最低保障政策覆盖面仅占应保人群的约1/3,而其余2/3被遗漏。
这一结论未考虑调查收入偏差以及保障线偏低所造成的影响。
实际得到低保救济的人员比例为3.91%,其中,有2.65%人员收入小于保障线,属于救济范围,是有效的瞄准对象;
而另外1.26%
的人员收入高于保障线,不应予以保障,属于无效的瞄准对象。
由此估计,低保对象识别瞄准率为67.6%。
经测算,在35个大中城市已发放的低保金中,有76.22%发给了收入小于保障线的人员,其余23.78%则发给了收入高于保障线的人员。
2、国内社会工作者王晓丽、李富喜就城市低保工作程序研究分析认为:
(1)要确保城市低保公开、公正、透明,民政部门必须实施“三榜”公示制度。
一是让居民区的信息员参与,广泛接受民主监督,对低保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评议和表决,保证申请人资格认定的准确性,尊重民众的知情权,将低保申办工作办成阳光工程。
二是通过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防止在低保审批过程中发生弄虚作假、骗保现象。
三是有疑问的居民向参加集体评议的成员反映情况,有效地缓解了低保对象、社区低保专干、民政工作人员与居民之间的矛盾。
实行低保集体评议制度有效解决了“谁有关系、谁家在民政局有熟人”就能享受低保待遇这个长期困扰低保工作的难题。
评议无异议后,同时按要求张榜公示。
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民政局;
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要针对低保工作中曾经出现的问题,民政部门明确责任错保追责。
一是明确分工,定岗定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建立微机管理制度,专人操作,资料更改必须由微机管理员操作;
三是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专人保管,专职专责,强化资料档案的保密工作。
政策公开、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既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也是阳光低保、诚信低保、公平低保的基本保证。
(3)对在低保工作中要实行动态管理进出规范。
城市低保办理过程中不少难点问题在考验着低保工作人员的耐心和责任心,比如收入界定难、调查难。
一方面是从事低保工作人员少,保障对象多,很难及时对申请低保家庭进行细致的调查;
另一方面,在调查过程中,邻居因种种心理不愿讲真话、不配合,甚至有的单位以种种理由推托,不愿出具相关证明或出具假证明,使工作人员难以准确掌握情况。
针对这些问题,每年要专门集中一段时间展开拉网式普查,从一个社区、一栋楼宇、一个家庭开始调查、核实。
同时为增加低保工作透明度,在各办事处、社区设置低保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和享受低保标准,每季度新增、退出、调标的低保对象情况随时公示。
3、国内学者唐钧就社区在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解决办法认为:
社区在城市低保工作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不仅影响了城市低保的公平、公正,损害了低保对象利益,而且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
随着以基本生活、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为主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城市低
保的含金量越来越大,居委会的问题也将日益凸显。
解决社区在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简化低保操作程序,为居委会“减负”。
一是改变城市低保申请受理程序。
将社区受理申请的职责移交街道(乡镇),同时每个社区明确一名低保专干,由街道(乡镇)统一聘用,民政所统一进行业务指导和业绩考评。
街道(乡镇)受理城市低保申请后,通知社区低保专干限时入户调查,杜绝社区干部索、拿、卡、要和故意拖延的现象。
二是低保调查“减量保质”。
低保对象的补助金额与家庭收入直接相关,因此入户调查尤为重要。
对新申请对象,目前要求必须做到三级入户调查,即社区初审调查、街道复审调查、县级审批调查。
实际操作中,社区三次调查都要参与,然而后两次调查一般并不能获得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2)健全工作监督机制,为社区“塑型”。
一是建立事前预防机制。
一要出台低保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以政府名义或由民政、监察部门联合出台文件,从制度上保障城市低保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要加大制度的宣传力度。
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每个低保工作机构上墙,让低保工作者和低保对象都知道违规的代价,这样既可时刻提醒工作人员,又能警示广大工作对象。
三要严把低保对象审核关。
严格执行三级评议评审程序,避免不符合条件对象混入低保群体。
二是加强事中监督力度。
在事前预防的基础上,对可疑现象立即查实纠正,制止不良现象发生。
一要加强工作督查。
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定期对社区低保工作进行检查。
二要充分发挥张榜公示作用。
张榜公示只公布户主姓名,有时对不上号,不利于群众监督,要将户主照片同时公示,以更好地进行监督。
三要做好信访工作。
群众信访是业务工作的“晴雨表”,要通过信访,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妥善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危害。
三是强化事后责任追究。
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力度。
对社区的违规行为,由业务指导部门责令整改。
如社区搭车收费,除责令退还款项,可采取要求公开道歉、取消年终评先资格等方式进行惩罚;
对社区工作人员个人违规行为,由民政、监察部门联合调查处理,可采取辞退、取消专干补贴或奖金、垫付违规发放低保金等形式予以处罚;
对低保对象出现的违规行为,如造假骗保的,应立即停发其低保金,并追回冒领款项,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3)建立素质提升机制,为社区“强身”。
一是拓宽社区居委会进人渠道。
随着各种政府职能进社区,社区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对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要改社区干部来源的单一渠道为多元渠道,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企业下岗管理人员中招聘、引导大学毕业生基层锻炼等方式拓宽社区工作人员来源渠道,提升其整体素质。
二是建立专干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
由于城市低保政策性强,且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社区低保专干必须吃透政策,才能做好社区低保工作。
首先,新上岗的低保专干,必须接受民政部门的上岗前培训,熟悉低保政策和工作程序后发给上岗证。
其次,建立定期培训制度,针对新的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社区低保专干的业务能力。
三是建立工作考评和激励机制。
要建立健全街道对社区低保工作的年度考核制度,在百分制基础上加减分,对出现延时调查、关系保、人情保、骗保冒领以及越级上访等现象的相应减分,对动态管理、档案管理和介绍低保对象就业出色
的给予加分。
考评分数与社区荣誉和低保专干福利待遇挂钩,并对业绩优异者给予额外的物质奖励。
四、研究方法
1、调查法。
主要运用问卷调查法以及谈话、问卷、个案研究、测验等科学方式,对低保对象进行有计划的、周密的和系统的了解,并对调查搜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为本文提供规律性的知识,
2、文献研究法。
通过调查文献,了解有关低保工作存在问题的历史和现状,帮助确定研究课题。
形成关于研究对象的一般印象,有助于观察和访问,得到现实资料的比较资料,有助于了解事物的全貌。
3、个案研究法。
认定研究低保中的某一特定对象,加以调查分析,弄清其特点及其形成过程。
分三种基本类型实施研究:
个人调查,即对低保对象中的一个人进行调查研究;
团体调查,对某社区和街道办进行调查研究;
问题调查,即对具体现象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五、论文提纲
一、实施好城市低保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一)实施好城市低保工作必要性
(二)实施好城市低保工作重要意义
二、现阶段城市低保工作实施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现阶段城市低保工作实施的现状
(二)现阶段城市低保工作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三、强化城市低保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低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
(二)切实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三)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度,共同做好城市低保工作。
(五)进一步抓好扶持救助低保对象的优惠政策的落实,努力提高低保对象的实际生活水平。
(六)要严查不正之风,保持低保队伍的纯洁性。
(七)改进和完善社区低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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