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质量发展十二五规划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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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至2009年全市共有11项工程获得鲁班奖,9项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奖,深圳被确定为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
——服务质量快速提升。
旅游、医疗卫生、教育、交通运输、商贸服务、文化会展等服务行业推行质量标准规范,开展质量、安全、服务、绩效监督及评估,在国内具备较强的质量竞争优势。
——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
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良好。
城市声环境处于轻度污染水平。
辐射环境处于正常水平。
宜居城市建设快速推进。
但仍然存在加工组装贸易比重高、高新技术应用化产品少、国际化企业不多、不良质量成本损失较大、中小企业质量和品牌意识薄弱、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仍不健全等问题。
提升在全球产业分工和利益分配格局中的有利地位,增强人民群众对质量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还需长期努力。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将“崇尚质量、追求卓越”作为深圳未来发展的价值取向,创新开展“质量强市”活动,持续提升全市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质量提升,力争成为全国以质量领先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先行区,推动实现由“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的跨越。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
我市质量工作以建设“质量强市”为总目标,着眼于“保安全、惠民生、调结构、促增长”深入推进,对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作用显著增强。
到2015年,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中介支撑、社会参与的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全民质量意识极大增强,质量管理能力普遍提升,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证,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总体水平持续提高,代表实体经济竞争力的质量指数和反映市场发育度的顾客满意度指数位居全国前列,达到国际中等发达城市水平。
1、产品质量目标
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主要工业产品质量85%以上达到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重点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2%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90以上,工业品牌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例超过25%,产生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和品牌。
建立起覆盖全市的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
2、服务质量目标
高端服务业全面推行服务质量标准或行业规范,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基本达到国际水平,重点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明显提高。
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中的重点单位推行卓越绩效模式。
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3、工程质量目标
竣工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工程综合试车、投产、验收一次性合格。
建设工程质量实现零事故。
一批工程项目获鲁班奖等国家级工程质量奖。
逐步实现单体绿色建筑向绿色区域延伸,打造安全、健康、舒适、友好、可持续的建筑环境空间。
4、环境质量目标
建立起完善的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6%,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9%,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9%,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中心城区达到95%,其他区域达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单位产出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三、策略措施
着重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并促进一致的行动,推进“四大基础工程”、实施“四大提升计划”并建立“三大支撑体系”,促进经济发展理念由注重速度向质量优先转变、企业增长模式由资源消耗向效率提升转变、贸易竞争方式由价格优势向价值优势转变、监管工作机制由末端管理向源头保证转变,质量发展路径由政府主导向社会共建转变,形成较强的质量竞争优势。
(一)推进四大基础工程,增强质量发展的能力
1、质量文化培育工程
(1)加强全民质量教育。
以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为基础,充分发挥新闻媒介、行业组织、群众团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普及质量法制和知识宣传。
建立政府、院校、企业、社区多层次质量基础教育网络,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家和员工的质量教育。
继续开展“3·
15”、“质量月”活动,办好“中国建设工程质量论坛”、“深港质量高层论坛”、“质量管理小组优秀成果展示”、“质量大讲堂”等一批品牌活动,积极争取主办国际化高层次质量论坛,创新开展参与式、体验式群众质量活动,大力传播培育“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
(2)推动消费者保护和培育。
加强消费者保护组织的合作与授权,提供消费者维权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培训,增强消费者维权组织能力。
建立全市零售商质量安全联盟、消费者权益服务站联网系统,实施商品质量监测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完善渠道统一、反应快捷、保护有力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
倡导健康、安全、优质、低碳消费理念,培育成熟消费者,以消费者的理性选择,驱动质量水平提升。
(3)推进质量诚信建设。
推动建立经营主体实名制信用信息体系,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发布和质量保证能力分级管理制度。
推进有形市场和电子商务市场质量诚信建设。
将质量信用纳入社会征信体系。
推动质量信用在司法审判鉴定、经济行为监管、金融资信评估、政府采购评估等领域的应用。
支持中介组织建立行业质量评估体系,开展产品质量评价及信用评级工作。
2、质量安全保障工程
(4)健全政策体系。
强化质量法治,持续完善区域质量安全法规、条例和政策体系。
以保障安全和促进质量为目标,发布实施一批特区产品安全、环保标准和服务质量规范并力争与国际接轨。
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工作,构建各级工作网络,实施重点产业、行业、区域质量提升示范工程。
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中应合理设定质量发展目标,增强对经济质量的激励约束作用。
加大财政资金对质量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投入。
积极推动深港、深莞惠区域质量发展合作,推进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
(5)构建防控体系。
突出预防性管理,开展关键质量因子分析,逐步建立先进的产品、食品、药品和环境质量安全监测体系。
研究建立全市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中心,开展消费者伤害信息通报预警工作。
启动生态安全监测系统中心站建设,实现环境质量从现状监测到预测预警的转型。
建立基于“信息完备、定位准确、反应快捷、制约有效”的质量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和移动执法系统,完善质量事故控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推行企业质量总监及关键岗位安全管理员制度,提高生产及质量内控水平。
健全商品标识制度,鼓励企业实行电子标签和可追溯管理。
建立实施建设工程、医疗卫生、旅游、公交等行业质量评估体系,形成导向约束机制。
(6)强化执法监督。
落实产业政策、严格市场准入,加强质量监督,实行重大危险源定向监管,确保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质量安全。
为大运会提供充分的质量安全保障。
在质量问题多发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和全过程规范管理,坚决淘汰不符合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及高污染高耗能产品。
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对法定检验进出口商品的通关单联网核查工作,推动建立省内联防联控机制与监管合作机制。
严格执行质量问题追溯和缺陷产品召回,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和经营者质量责任。
3、质量管理进步工程
(7)深化质量奖励制度。
继续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在工商企业、对公共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医疗教育机构、非营利组织和公共管理部门中,选拔卓越标杆,激励质量创优。
健全评定、推广一体化模式,从政府主导到社会协同、从示范到推广、从引进到转化,推动组织管理创新,促进技术创新,构建与国家创新型城市相适应的管理创新子体系和应用机制。
实施“一十百千万”计划,至2015年,实现打造一个政府质量奖品牌,培育十家行业标杆企业,促进百家企业绩效提升,引导千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培训万名质量人才的目标,推动全市质量管理进步工程。
(8)加强基础质量管理。
大力推动国内外先进标准在企业的贯彻实施,引导建立质量管理、计量检测和标准化体系,科学实施质量成本管理。
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优势,在企业研发、生产过程控制、运营、新型业态培育等各环节全面推行质量功能展开、六西格玛、精益生产、良好生产规范、ISO质量管理体系等质量管理技术和集成模式,实现提质降耗增效。
大力推动基层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实现质量的全员参与和持续改进。
(9)推动供应链优化。
以推广国际先进的卓越绩效模式及应用指南为突破口,引导企业应对经济形势变化和社会责任等新要求,构建新型质量经营模式,提高市场适应性和可持续经营能力。
发挥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将质量经营向供应链延伸,推广供应商培训认证,健全供应链的管理与质量评价机制,打造一批总部型、平台型企业,提高在全国乃至全球整合资源的能力,促进产业“质量链”形成和价值链整体最优,提高全产业链竞争力。
(10)培育质量人才。
把提高人才素质作为提升质量的重点环节,市人才政策和资金对质量人才的引进、培养给予支持。
制定质量人才分类开发计划,在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开设质量管理课程,推动党校和专业培训机构开办领导干部和企业家质量讲座,鼓励企业创办内部大学、质量管理公共培训基地,支持协会、中介组织开展应用型质量人才培训。
大力推动实施质量、标准化、计量、检测认证等职业资格制度。
引入国际质量专业资格注册认可项目,深化国内外专业人才交流合作,打造一支具有战略眼光、跨领域管理经验和专项技能的高素质、复合型质量人才队伍。
4、自主品牌成长工程
(11)推动自主品牌运营。
继续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建立完善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自主品牌发展机制,推动企业商标注册、品牌培育和名牌创建工作,指导实施品牌质量夯实策略,加大对名牌保护、宣传的政策财税支持力度。
大力发展品牌研究、咨询、营销中介机构,帮助企业通过产品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工艺设计创新以及服务创新,不断提升品牌内涵价值。
(12)提升“深圳品牌”形象。
支持“深圳知名品牌”评价,鼓励企业获得国家和省以上名牌、商标认定,形成自主品牌梯队。
大力宣传推介深圳名牌产品,塑造“深圳品牌”整体形象,提升深圳名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通过持续努力,在优势传统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高端服务业中,发展一批高端品牌,形成一批区域品牌,成长一批世界知名品牌。
到2015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5个,省名牌产品超过260个;
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00亿元的名牌企业2家、超500亿元的名牌企业5家。
(二)实施“四大提升计划”,提高质量发展的水平
5、产品质量提升计划
(13)建设全球先进产业基地。
以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为核心,综合采取行业规划、产业政策、认证认可、行政指导、行规行约等手段,加快先进生产能力建设。
落实知识产权、标准化扶持激励政策,将企业创新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密切跟踪国际先进技术,加快引进吸收转化和再创新速率。
建立科研和质量、市场化紧密结合机制,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与提高产品质量相结合,引进先进生产技术与引进先进检测手段相配套,开发一批高质量、高效能、低能耗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实施一批可靠、定型的良好生产规范,突破一批资源节约和低碳排放的管理技术,促进产品在安全、质量、环保、适用等性能上向国际水平靠拢。
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拓展内外贸两个市场,实现贸易转型、产品增值。
重视关键零部件、技术装备的自给或配套,打造一体化生产能力,推动产业链优化,提升产品质量和可靠性。
鼓励企业跨国经营,积极参与和主导国际、国内行业标准制定,从加工组装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型,进入全球生产价值链高端。
促进自主技术、自主标准、自主产品企业、具有产业链整合能力的企业做大做强,从提升产品竞争力到提升企业、行业、产业链和区域国际竞争力,努力打造全球先进产业基地。
6、服务质量提升计划
(14)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主动承接港澳高端服务业,重点推动我市创新金融、现代物流、文化创意、旅游会展、网络信息以及专门专业跨越式发展,构建先进服务业体系。
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标准化工作,主动承担国家或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
聚焦顾客满意,引导服务型企业普遍建立或实施服务质量标准,开展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继续实施“绿色景区评价”、“医疗服务整体管理及质量控制评估”、“星级公交线路”、“顾客满意服务明星”等争先创优计划,推动“优质交通、优质教育、优质医疗”等行业质量提升行动,建设宜居城市,增强城市功能和品级。
7、工程质量提升计划
(15)打造优质平安建设工程。
坚持质量第一,完善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体系。
引入基础设施特许权BOT、设计施工一体化等先进建设模式,深化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管理。
全面推行住宅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提高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
充分发挥知名建筑企业主力军作用,大力推进工程创优活动。
加强建设科技工作,鼓励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四新”技术应用,推行材料标准化、住宅工业化。
推动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降低建设资源和能源消耗,提高住宅建设质量和效率。
实施绿色建筑认证,由单体绿色建筑到绿色建筑群,打造绿色建筑之都。
8、环境质量提升计划
(16)建设低碳生态城市。
追求绿色增长,全面推进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治污保洁、鹏城减废等行动。
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持续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和宜居城市创建,打造宜居生态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
实施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建立健康水生态系统,构建大气污染联控体系,防治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推进“四带六廊”生态网络体系和生态湿地系统建设,以一流的人居环境提升发展环境和生活质量。
(三)建立三大支撑体系,完善区域质量基础设施
9、质量技术支撑体系
(17)加强质量科研工作。
加快产业发展所需的社会公用计量体系建设步伐,建立前沿性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推进科学计量和能源计量。
在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长期竞争力的重点行业,研究建立先进标准体系,配套产业计量技术平台,引导产业高水平发展。
设立深圳质量发展研究机构,作为区域宏观质量理论、质量安全政策综合性研究开发机构。
(18)搭建公共检测平台。
积极推动建设服务新能源汽车、生物、互联网、新材料等新兴产业的国家级质检中心、重点实验室和计量技术中心。
筹建国家级标准技术服务平台,增强标准技术支撑能力。
在科研机构及产业基地合理布局建设若干核心实验室、开放实验室,在市外产业转移区域建立虚拟实验室。
整合政府、企业和社会检测资源,建立数字化检测资源共享网络,为各类企业提供技术研发、工艺改良、产品测试和安全检验服务,突出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支持。
到2015年,在公共安全、节能减排、优势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建立国家级质检中心5个以上,在产业基地建立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5个以上。
10、质量中介服务体系
(19)推进认证认可工作。
针对国际产品标准、测试、认证认可和质量的合规评估框架,健全全市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协调机制,参与全省联动应对防控及预警网络体系建设。
发展区域合格评定体系,完善认证及认证检测市场规制,推广“绿色”认证,鼓励企业自愿实施“碳标签”计划,积极推动双边、多边检验机构认证资质和检测结果互认,提高企业内外贸竞争力。
(20)提供多元服务供给。
建设开放性、竞争性质量中介服务市场,从产品改良、咨询评估、检测认证、标准研究、品牌运营、维权应诉、成果转化等各方面,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综合性服务。
大力推动公证检验测试、市场商品监测、质量司法鉴定仲裁和工程设备监理工作的发展。
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产品责任保险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探索建筑工程及特殊产品强制保险制度。
11、质量水平测评体系
(21)开展质量经济性测评。
加强质量经济基础范式研究,研究建立质量政策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并纳入国民经济统计与核算体系。
开展制造业质量指数测评工作,每年发布全市产品质量白皮书,实现对工业经济质量水平的监测和改进。
(22)推动质量社会性评价。
逐步构建公众参与的服务业质量评价机制。
鼓励重点行业建立反映市场发育度和消费预期的顾客满意度指数,开展消费满意水平测评,引导和扩大消费。
六、资源保障和绩效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树立战略质量观,使质量优先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针之一。
完善质量发展的促进政策,加强对全市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大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带动、社会联动的“大质量”工作机制。
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基层政府各尽其责、通力配合,相应制定落实方案和年度计划,齐抓共管,合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提供创新资源
主动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科研机构和省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支持。
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扶持力度,各类财政资金应主动衔接质量发展工作。
市产业技术进步资金安排质量提升专项,支持企业提升质量水平的关键新工艺、新技术攻关,推动产品质量全面改进工程和质量保障基础能力建设。
建立全社会广泛的、多层次的合作体制机制。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质量发展事业。
(三)开展绩效评估
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质量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加强指导,保持与上级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建立规划的动态调整和阶段评价、期末验收机制。
根据需要将本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十二五”规划评估范围,提高质量经济运行监测和调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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