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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考试题库
《中华人民全生产法》
一、单选题
1.《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2.《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3.《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4.《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5.《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
7.《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8.《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9.《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0.《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1.《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
12.《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13.《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
14.《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
15.《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照该法规定,受刑事处分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6.《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
17.《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8.《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上述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该单位)负责。
19.《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20.《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二、多选题
1.《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2.《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下列(危险物品的生产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单位、矿山单位、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4.《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检查的地点、检查的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5.《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下列(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矿山单位和金属冶炼单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6.《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7.《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8.《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信箱或者电子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
9.《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可追究的责任有(降级、撤职、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
10.《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处以罚款。
三、判断题
1.《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
2.《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
(×)
3.《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
4.《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
5.《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生产经营单位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
6.《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7.《中华人民全生产法》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
8.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
9.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
(√)
10.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
法律法规
一、单选题
1.《刑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3.《消防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4.《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5.《劳动法》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6.《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7.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属于(重大事故)。
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
(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9.《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10.《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11.《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由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地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
12.《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不得少于(1次)。
1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14.《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规定,市和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15.《市房租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交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明示房屋建筑的性能指标、使用维护保养要求,并按照规定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16.《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规定,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餐饮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二年)。
17.《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规定,星级饭店应当每
(2)小时至少对营业区域进行1次安全巡查。
巡查应当做好记录。
18.《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规定,商业零售经营单位的变配电室总额定容量在(630)千伏安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千伏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
值班应当做好记录。
19.《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在重大危险源、高压输电线路和输油、输气管道等场所和设施的安全距离围,(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二、多选题
1.《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2.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下列属于特种设备的包括(压力容器(含气瓶)、客运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
3.《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4.《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规定,营业区域的(安全出口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疏散门的宽度、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5.《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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