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J32190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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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J32190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中华人民国标准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
检验评定标准
GBJ321-90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国原城乡建立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国建立部
施行日期:
1991年3月1日
关于发布标准?
预制混凝土构件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的通知
(90)建标字第241号
根据计委计综〔1985〕1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21-90为标准,自1991年8月1日起施行。
原?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工程?
TJ321-7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立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由建立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国建立部
1990年5月17日
修订说明
本标准是根据原计委计综〔1985〕1号文的要求,由原城乡建立环境保护部负责,具体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工程?
TJ321-76进展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标准执行以来的经历,吸收了局部科研成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原城乡建立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七章和五个附录。
本次修订的主要容有:
本标准的名称改为?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适用围扩大到包括施工现场生产的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检验和评定;增加了混凝土分项的质量检验和评定;在各分项评定的根底上,补充了对预制构件检验批质量等级评定的规定;提出了确定每批构件产品率的要求和以此对构件外观质量和允许偏差工程抽查的合格点率加以修正的方法;与现行标准?
混凝土构造设计规?
GBJ10—89相配套,给出了相应的构造性能检验指标及其计算方法;扩大了构造性能检验评定中二次抽样检验方法的应用围等。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构造所,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建立部
1990年5月
第一章总那么
第二章根本规定
第三章模板
第四章钢筋
第一节原材料
第二节半成品
第三节成品
第五章混凝土
第一节原材料和拌合物
第二节混凝土强度
第六章构件
第七章构造性能
附录一构造性能试验参数和检验指标
附录二构造性能试验方法
附录三预制混凝土构件厂生产质量水平
附录四混凝土设计标号与强度等级的换算
附录五本标准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附:
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那么
第1.0.1条为加强企业管理,确保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施工现场生产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和一般构筑物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第1.0.3条本标准中的主要质量要求和检验指标是根据现行标准?
混凝土构造设计规?
、?
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以及?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等有关规定的原那么制定的。
第二章根本规定
第2.0.1条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检验,分为模板、钢筋、混凝土、构件和构造性能五个分项。
检验容包括保证工程、根本工程和允许偏差工程。
第2.0.2条模板、钢筋和构件三个分项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
评定的结果是考核生产班组制作质量的依据。
第2.0.3条模板、钢筋和构件制作质量的等级,按以下规定进展评定:
一、合格
1.保证工程:
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2.根本工程:
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3.允许偏差工程:
允许偏差工程的检查点应有70%或70%以上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其余的检查点也应根本到达本标准的要求。
二、优良
在合格的根底上,允许偏差工程的检查点应有90%或90%以上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注:
①对每件柱、桁架、薄腹梁及墙板等构件的模板、钢筋和构件,在同一允许偏差工程中,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标高、横截面尺寸以及重要预埋件、预留孔洞时,应分别量测并参与评定。
②在构件分项的质量评定中还应包括构件外观质量的检查:
并按允许偏差工程的规定进展评定。
第2.0.4条模板、钢筋、混凝土和构件的制作质量,均应在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的根底上,由专职检验人员根据本标准所规定的检查数量随机抽样,并按检验批进展检验和评定。
第2.0.5条钢筋和混凝土原材料的质量、钢筋加工和焊接的机械性能、混凝土强度、构件的构造性能等,均应根据有关标准的要求进展检查、试验,提出试验报告,并存档备查。
第2.0.6条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设计图纸应符合本标准附录一的有关规定。
有专门质量要求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必须在设计图纸中注明相应的检验要求。
第2.0.7条预制混凝土构件厂和施工现场的质量检验部门应根据钢筋、混凝土、构件和构造性能的试验、检验资料,评定每个检验批构件的质量等级。
当上述各分项的质量均为“合格〞时,该批构件评为“合格〞;在合格的根底上,构件分项的质量为“优良〞时,该批构件评为“优良〞。
注:
预制混凝土构件厂的生产质量水平可按本标准附录三规定的方法进展评定。
第2.0.8条对合格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应作出标志,并出具“构件合格证〞,交付使用单位。
第2.0.9条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质量经过检验,当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应及时进展处理。
对经过返修不影响构造性能和安装使用的构件,允许返修并重新检验。
返修方法和检验结果应记录存档。
第三章模板
(Ⅰ)保证工程
第3.0.1条模板及其支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严禁产生不允许的变形。
检查数量:
模外拉的钢模应抽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模板的10%,但不少于3件;其它模板应逐件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用手摇动或量测检查。
模外拉钢模应在最大拉力状态下进展检验。
(Ⅱ)根本工程
第3.0.2条用作底模的地坪、铺设的底板以及胎模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检查数量:
逐件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和量测检查。
第3.0.3条模板的缝隙不应漏浆。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应安装结实。
检查数量:
逐件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和摇动检查。
(Ⅲ)允许偏差工程
第3.0.4条模板尺寸的偏差应符合表3.0.4的规定,其合格点率按下式计算:
式中α——合格点率;
nw——不符合要求的检查点数;
nt——总检查点数。
检查数量:
新制作的模板和大修后的模板,应逐件检验;对连续周转使用的模板,应根据构件质量情况定期检验。
检验合格的模板应作出验收标志。
注:
当每件模板的尺寸偏差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展返修:
①出现超过允许负偏差值的检查点;
②出现超过允许正偏差值1.2倍的检查点:
③出现3个或3个以上超过允许正偏差值的检查点。
第四章钢筋
第一节原材料
(Ⅰ)保证工程
第4.1.1条钢筋、焊条和预埋件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有关钢筋、焊条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厂(场)试验报告单。
(Ⅱ)根本工程
第4.1.2条钢筋应平直,外表不应有裂纹、油污和片状老锈。
检查数量:
逐批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第二节半成品
(Ⅰ)保证工程
第4.2.1条冷拉钢筋和冷拔钢丝的机械性能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试验报告单。
第4.2.2条钢筋焊接接头、焊接制品机械性能的试验结果,必须符合现行钢筋焊接及验收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焊接试件试验报告单。
(Ⅱ)根本工程
第4.2.3条钢筋和钢丝加工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工作班逐批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第4.2.4条钢筋和钢丝焊接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检查数量:
按工作班逐批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Ⅲ)允许偏差工程
第4.2.5条钢筋和钢丝加工尺寸的偏差,应符合表4.2.5的规定,其合格点率应按本标准公式(3.0.4)计算。
检查数量:
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一次,每次按同一类型钢筋、同一加工设备抽检不应少于3件。
第4.2.6条钢筋、钢丝及预埋件焊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6的规定,其合格点率应按本标准公式(3.0.4)计算。
检查数量:
应符合本标准第4.2.5条的规定。
第三节成品
(Ⅰ)保证工程
第4.3.1条钢筋网、钢筋骨架主筋的规格、数量和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
逐件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第4.3.2条同一截面受力钢筋的接头百分率与搭接长度必须符合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及检验方法:
应符合本标准第4.3.1条的规定。
(Ⅱ)根本工程
第4.3.3条焊接和绑扎的钢筋网、钢筋骨架应结实。
对焊接网和焊接骨架,其漏焊、开焊的数量不得超过焊点总数的4%,且不应有相邻两焊点漏焊或开焊;对绑扎网和绑扎骨架,其缺扣、松扣的数量不得超过绑扣总数的20%,且不应有相邻两点缺扣或松扣。
检查数量:
逐件检验。
检验方法:
观察和摇动检查。
(Ⅲ)允许偏差工程
第4.3.4条钢筋网、钢筋骨架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4的规定,其合格点率应按本标准公式(3.0.4)计算。
检查数量:
按同一工作班同一类型成品,在逐件观察的根底上抽查5%,对大型构件抽查10%,但均不应少于3件。
第五章混凝土
第一节原材料和拌合物
(Ⅰ)保证工程
第5.1.1条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
逐批检验。
检验方法:
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厂(场)试验报告单。
第5.1.2条控制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品种及规格,必须符合混凝土施工配合比的规定。
检查数量:
每工作班检验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并作出记录。
(Ⅱ)根本工程
第5.1.3条拌制混凝土所用原材料的数量应符合混凝土施工配合比的规定。
每盘按重量计的偏差,应符合表5.1.3的规定。
检查数量:
每工作班检验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检查衡器的刻度指示或复称。
注:
各种衡器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校验。
第5.1.4条混凝土拌合物的稠度,应符合混凝土施工配合比的规定。
检查数量:
每工作班检验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干硬性混凝土应进展维勃稠度试验;非干硬性混凝土应进展坍落度试验。
第5.1.5条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和养护应符合现行有关规的规定。
检查数量:
每工作班检验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
观察和检查记录。
第二节混凝土强度
(Ⅰ)保证工程
第5.2.1条混凝土的取样、试件的制作、养护和试验必须符合现行标准?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的有关规定。
第5.2.2条构件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展检验评定。
同一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一样、生产工艺和配合比根本一样且不超过三个月的混凝土组成。
对大批量连续生产的构件,应按统计法评定其混凝土强度。
二、当在较长时间混凝土的生产条件能保持一致,且同一品种混凝土的强度变异性保持稳定时,应由连续的三组试件代表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应同时符合以下公式的要求: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C20时,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20时,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符合下式的要求:
三、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和强度变异性不符合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或在前一个检验期的同一品种混凝土没有足够的数据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差时,应由不少于10组的试件代表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公式的要求:
第六章构件
(Ⅰ)保证工程
第6.0.1条构件的出池、起吊、预应力筋的放松或拉及构件出厂时的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必须到达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的75%。
检查数量:
检验同条件养护的一组混凝土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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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GBJ32190 预制 混凝土 构件 质量检验 评定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