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标准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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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工资:
公司将据实际情况和个税避税等方案,按合同工作时间等内容重新拟定劳动报酬分配,将按岗位和相关规定设置基本工资(保底)并拆分成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等多个部分,并重做工资条格式,但各实际岗位内部薪酬仍延续前期数值保持不变,每月领取工资时签2份工资条(市场惯例之一)。
6、社会保险:
按规定。
7、面签劳动合同先管理人员后普工,最后统一加盖公司公章+法人签字,涉及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员工本人应签字或盖章加按手印,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给员工自行保管,并签收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
另一份公司归档。
解除合同前,公司书面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终止合同后,公司开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给员工。
8、新员工入职劳动合同的签订:
入职前提供入职体检报告,转正前签订合同,试用人员是否胜任本岗位需在转正前核定。
试用期双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各项权利和义务受法律保障,否则追究相关用人部门负责人责任。
9、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如临时工等)订立口头协议,报人事部备案,不订书面合同。
也可订立书面合同10、健康体检:
签订前最好组织全体人员健康体检,预防各类公司保险风险。
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无法进行网签就业的毕业生请于5月份以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签劳动合同的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一律回生源地人事局)具体要求如下,请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合同签订。
招生就业科将严格审查。
1、应采用当地劳动和就业保障局编制的标准合同文本。
2、书写正规、字迹清楚3、企业地址要详细准确,以备前往核实4、封面右上角留企业签合同部门联系人和固定电话(固定电话优先)以便审核5、合同内容要填写完整、不能有空白处6、甲方签名、盖公章,要用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7、合同复印件、传真件皆可,但要确保清晰8、跨合同(日期截止到2015后),合同期限从毕业起至少1年以上9、“xxx工作室”“xxx中心”“xx服务部”“xx商店”等公司不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检查劳动合同内容是否完整,包括页数是否齐全、文字是否清晰,须手工填写部分内容是否已填写,未填写部分是否已标记“/”。
2、检查合同中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如劳动合同及试用期期限、员工身份等。
3、交付劳动合同给员工时注意事项:
要解释合同内容,包括员工岗位情况、公司的薪酬、福利情况及合同内容。
若现场签订的,将文本交给员工翻阅;
邮寄的要另附说明列明须员工填写的部分和填写要求(黑色水笔填写,不得涂改,内容需准确完整,签名时间须一个月内的等),以及交回或寄回的时间。
4、收到员工签好的合同后,要检查填写内容完整、正确否,时间是否正确,检查合同页数与内容是否与发出时相同。
5、确认无误后填写用印申请、盖章,登记。
之后合同一份交员工本人,一份公司备案,做好签收、记录和保管。
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2003年02月13日16:
13北京青年报1月22日,中国政法大学双学士、现任北京劳动保障报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北京金蘅法律事务中心金蘅律师事务所律师鲁志峰先生,做客本报YNET网站为广大网友解答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我们将此次直播中有针对性的问答进行摘录,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劳动合同的签订问:
符合双十条件的话,在签订合同时,最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答:
符合双十条件,是指在本单位已经工作了10年以上,离退休年龄不到10年,男的60岁退休,在单位已经工作10年以上,首先单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这时候要书面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收集单位同意和你签订合同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到时候单位说不再续签了,这时候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无法签订,前提是双方愿意续签劳动合同。
问:
劳动合同是应该在试用期的时候签,还是试用期满以后再签?
试用期内就应当签,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之内,只有存在劳动合同,才有试用期的问题,即使在试用期,从第一天起,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为了保障大家的权益,劳动合同从建立劳动关系的第一天起就应该建立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这也是北京市政府91号令明确规定的。
我们不熟悉北京市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方面有一些主要条款,首先有合同期限,如果你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要及时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和单位协商。
试用期方面,根据北京市的规定,试用期跟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致的,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0天。
试用期的期限和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根据试用期的期限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关于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问题问:
在用人单位扣压劳动者毕业证时如何解决?
目前来说,用人单位扣压毕业证的行为属于抵押物,是明确禁止的。
用人单位有这种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方式来解决。
在合同中规定在合同期内不能结婚违法吗?
违法的,侵犯了职工的婚姻自由的权利,签了也是无效的,没有约束力。
公司以员工未将人事关系转至指定的人才中心为由,不给员工上四险一金,合法吗?
能以现金支付吗?
不合法。
建立劳动关系以后,无论档案关系在什么地方,或者是否是本地的户口,用人单位依法交纳社会保险,不能以此为由拒绝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
以现金支付的方式,单位要拒绝的,只能交到社会保险部门,不能发到员工手里。
在试用期期间,是否有资格享有四险一金?
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关于劳动合同的效力问:
约定是劳动合同中员工和企业所作的,不是法律条文中规定的,是否必须遵守?
约定只要内容合法就要遵守,如果约定本身是违法的,就是无效的。
只要双方地位平等,内容合法就可以。
当用人单位出现合并、变更,或兼并、破产的情况,劳动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根据北京市的规定,用人单位合并、分立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继续有效。
如果有其他情况,比如改制,股份制改造,或者有新的股东加入,劳动合同的条款可以作一些变更,双方就劳动合同的条款进行重新协商。
在法律规定中,劳动合同有几种情形是无效的,但是法条说得很笼统,只是说违反法律还有行政法规的规定,到底违反哪种规定劳动合同无效?
您解释一下。
一个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一个是采取欺诈胁迫的方式签订的劳动合同。
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我们提到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职工不能结婚,违反了婚姻法是违法的。
违反行政法规的,有一些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没有职工的保险,扣压职工的证件,都是属于违法行为,这种约定就是违法的。
只要有这种约定,合同就是无效的。
当然合同的个别条款无效,不影响整个劳动合同的履行。
如果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关于劳动合同的续签问:
合同期满不打算续签,公司强迫续签,有权拒绝吗?
合同终止以后,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强迫你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准备和员工续签了,是否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义务?
北京市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没有通知,要根据推迟通知的期限支付赔偿,迟通知一天,要支付一天的工资赔偿,这个工资赔偿是指本人的工资数。
关于劳动合同的变更问:
单位出具的标准合同,想增加或变更里面的事项,怎样做?
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由用人单位来制定的,在这个过程中,用人单位处于主导权,劳动者在签订合同中,有自己的权利,要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条款才有效,而且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是空白的,可以双方协商,把协商的内容填上去,比如合同期限、岗位、工资约定等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还有其他条款需要约定,可以在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在合同变更中,公司跟员工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
任何一方不同意,合同不能作出变更,维持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要承担劳动法约定的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按合同的内容分为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内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制范围以外的劳动合同;
按合同的形式分为要式劳动合同和非要式劳动合同。
为什么劳动合同那么重要,因为它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专家提醒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十个事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案例之一:
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
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
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议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
案例之二:
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
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如标准工资是多少?
有没有奖金?
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
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案例:
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
工作几个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
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
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
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
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
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
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
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
律师提醒劳动者:
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
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
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
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
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
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
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此外,即使有劳动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入职面试字条、工作证件、体检表格、单位签字等。
本文来自华律网收集,转载请注明出处签定劳动合同时注意事项签订劳动合同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由于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当事人在劳动相关法规知识和法律知识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求职者明显处于劣势,因此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入职前求职者都会签订劳动合同,但相当一部分求职者对劳动合同知之甚少。
签订合同是保障自己合法权利的有效工具,因此必须小心慎重,认真看好合同的格式及条款,让合同充分表达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从理论上说,签任何合同都要仔细审查合同的内容,看它是否对自己不利,甚至是否隐含陷阱。
就劳动合同而言,看看基本保障自己的条款:
工作时间、报酬、保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TO:
市场部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1.要求列明在职员工日期(如:
08年1月1日之前入职的员工合同签订时间统一按08年1月1日开始签,08年1月1日之后入职的员工合同签订时间统一按员工入.大学生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大学生就业时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就是签订合同,在签下自己名字的时候同学们可要慎重,认真看好合同的格式及条款,让合同充分表达自己的权利,明确.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第一,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书面的劳动合同是你日后证明自己是员工、享有劳动者权利的有力证据,假如以后单位对你克扣工资甚至非法侵害,你向有关部门投诉,劳.劳动合同签订中注意事项劳动合同签订中注意事项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
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局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
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
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
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勿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
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儿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一边倒合同不能签。
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所以,相当一些劳动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在求职时面对用人单位制定出的劳动合同文本,心里可能有很大的意见,但因怕得不到工作,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见。
有的人委婉地提出意见,往往被用人单位拒绝后,也不敢再坚持己见,只好委曲求全地在合同上签了字,先得到这份工作再说。
但是,从法律角度上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是表示自己对这份合同认可,并愿意遵守和履行这份合同的行为。
如果拿不出用人单位在签合同时采用了胁迫或欺诈的证据,就只能被认定为这是自己的真实意思所为,就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
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
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
采取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
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5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劳动合同签订中注意事项篇21、用人单位应于劳动者入职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需注意劳动合同期限包含试用期后,应以整年为宜。
因为合同期满后,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应支付未订立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外,还将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解约方面对劳动者的保护更为加强。
3、订立二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工作连续满10年的,除劳动者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这里的两次的限制,是自08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目前企业还无须恐慌,但仍需注意连续工作满十年也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之一,这个十年是要从本法实施前就起算的。
4、法律限制了劳动者违约责任的约定:
a、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的,可约定违约金,但不得高于培训费数额,并且应该随着服务期递减;
b、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有竞业限制条款(最长两年),并且支付了相应经济补偿的,有权约定违约金。
劳务合同签订应注意事项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关于合同效力问题1、必须审查发包单位签订合同人是否持有法人授权的相关证明(如授权委托书)。
2、了解发包单位法人的有关概况(如营业执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方式、你所要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等证件3、盖章时一定要求发包单位或有独立企业法人分公司,盖合同专用章或者行政公章,外地来本地承揽工程的企业要盖住所地办事机构的合同专用章或者是行政公章,不能盖项目部或其他公章。
4、如果你在订立合同时有重大误解,使合同明显显失公平,就应当与发包方协商另行签订或补充签订个别条款。
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必须在一年内向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约定的解决合同纠纷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5、如果订合同时授委托人因其他原因不在场未能签字,但有其他无代理权的人代为签字,你应当在一月内请求发包方授权的代理人签字追认。
6、如果发包方授权的合同签定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或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那么合同就无效。
以防合同履行后对方申请撤消。
二、怎样认定无效条款合同法中第53条规定免责无效条款。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在实践中经常遇到劳务承包合同约定对民工偷盗、打架处罚的条款,该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因为,对偷盗和打架的处罚是公安机关的职权,不是企事业单位的职权,发包方只可向公安报案,但无权力处罚。
三、其他应注意的几条1、双方应在合同每页签字或者盖章,以防止一方更换某页的某项条款。
2、合同订立后,如果有个别条款要修改或者补充,必须在双方持有的合同上同时同内容修改,并且在修改内容的后边由修改人或签定人签字认可。
3、合同中约定了工期,但是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符,若推迟日期,双方必须就推迟原因补充说明或另行约定工期。
4、合同中对零星用工工值应特别约定。
四、劳务合同在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1、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应该另行约定工期。
如果增加的项目工程内容合同中无法体现劳务费,就劳务费价款还应另行约定,以防止在结算时发生争议,工程量变更最好用图纸证明和书面证明。
2、工期变化,如果因天气变化、机械故障、停水停电、图纸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前置工序的影响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等,均应由发包方工地负责人或主管人出具书面材料,证明工期延误的原因。
如果发包方不出具这些证明,你就可以在工地上找出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证人证明以上事实,如甲方单位、监理单位、其他民工队均可。
其方法是:
证人书写延误工期的原因,再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发包方如果胡乱罚款,你不能在罚单上签字,一但签字就表示对罚款的认可。
4、发包方临时给你民工队(或劳务公司)安排零杂工,必须由安排人员出具工日数、工值数,并由安排人签字认可。
5、劳务承包单位完成了工程量,结算时必须由工地工长、技术员、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最好是由该工地项目部盖上公章,如果你对结算不同意,不论是工程量或项目单价有争议或者是乱处罚,那么你千万不要在结算单上签字。
一旦签字就表示对该结算的认可。
结算单后边如果有空白处,你必须注明以下无内容再签字认可。
或者注明对该结算上所载内容或部分内容认可,最佳的方式是劳务承包方完成工程量,发包方应该结算,说明这个结算是发包方的单方行为,因而最好不要签字,如果某些建筑单位强人所难或乘人之危或胡乱处罚,就必须注明你的签字只是对哪些内容的认可。
6、如果你与本建筑单位有两个以上工地承包劳务费工程时,那么领款时必须注明本次领款是哪个工地,以防止在后面的帐务中混淆。
8、在劳务承包时对每个工地结算的帐务,证据甚至图纸都应该妥善保留,每次领款的数额、领款时支付的方式均要详细记载。
并要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如果是支票也要记载转出、转入两银行。
9、某些建筑单位将对劳务承包方不合理的罚款在给付劳务费时顺便扣除,如果不同意,建筑单位就拒付劳务费。
有的劳务承包人即使不同意,但为了领取劳务费给民工发放工资而就违心的签字同意。
如果遇到此类事情就用如下方法:
(1)对方讲话时,可以录音,如果有条件也可录像。
(2)找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事情的经过。
(3)其他人也可证明你当时急需领钱给民工发放工资的事实经过。
10、劳务承包人员打领条时最好是自己亲自书写条据中的全部内部,不要让发包单位写好内容你签个字,这样就有可能在你签字的空白处添加与你不利的内容。
11、发包方想借用你账号提取现金时,必须让发包方收款人打收条或写个情况说明,以防止发包方将来作为支付你的劳务费。
具体预防办法在典型案例中有详细说明。
劳务合同签订注意事项1、关于以建筑面积发包的工程项目(例如:
主体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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