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依法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初中政治第四册教案八年级政治教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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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是可持续发展三大要素(人口、资源、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周永康部长认为:
“国务院决定将原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四个部门共同组建为国土资源部,是对我国的自然资源相对集中统管的措施,通过对土地、地下有矿藏和海洋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可以有利地推动经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
在谈到国土资源部面临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时,周部长说:
“国土资源部的工作涉及范围广、任务繁重。
摆在首位的、任务量很大的是土地资源问题,突出的是耕地问题。
我国耕地只有国土面积的14%。
我们用占世界不到10%的耕地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成绩不小,负担也很重。
”土地是十分宝贵的资源和资产。
我国耕地人均数量少,占世界人均数量不到一半,而且总体质量水平低。
周部长强调:
“我们现有的耕地,是12亿人口的饭碗和生命线。
我们要依照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配套有效的法规,并抓好实施,保住饭碗和生命线,使现有耕地不仅不减少,还要逐步有所增加。
在人口增加的情况下,实现土地的动态平衡。
周永康部长在谈到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时强调:
“搞好国土资源的管理,今后主要靠法治。
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修订和制订有关法律法规,完善法律体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使国土资源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国地资源部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国务院组建国土资源部的目的是什么?
国土资源部摆在首位,任务量最大的工作是什么?
国土资源部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通过以上问题我们得出结论,土地等国地资源,是我们宝贵的资源和财产,如果不能很好地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这些资源,12亿中国人将无法自下而上和发展,而要管理好资源,主要靠法治、靠法律的规范和保障。
提问:
对国地资源的合理开发,有效利用都属于经济建设。
经济建设是一切工作的中心,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还包括哪些?
发展国内外贸易,建立经济特区……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包括如此多内容,那如何保证其有序、持久、顺利的进行呢?
农业生产离不开土地,我国的耕地如果让它不仅不减少,还要逐步有所增加,要靠法律的规范和保障。
要使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有序、持久、顺利的发展,也必须靠法律。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离不开法律。
(板书)
1)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要有法律的保障。
近年来,我国已制订了颁布了多少部有关经济建设和经济生活的法律、法规?
对经济建设起了什么作用?
违反这些法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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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政治第九课、第十课复习教案
今天这节课我们主要复习第九、十两课。
我和同学们想主要复习五个方面的内容。
(总体介绍)
好,我们首先进入第一个环节:
(一)知识回顾。
请大家回忆一下,第九、十两课我们都学习了哪些内容。
1.公民的人身自由受法律保护
(公民与公民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禁止非法侵入)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妇女、未成年人、老人、残疾人的人身权受法律特殊保护
5.公民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
(婚姻自由、结婚的条件和程序)
6.公民在家庭关系中的义务
(父母子女关系的产生、父母的义务、子女的义务)
我们刚才对这两课的内容做了一个大致的回顾。
这些内容还是零散的、孤立的。
我们应从整体上去把握知识,应看一看这些知识之间有何
(二)内在联系。
请同学们对这些知识进行一下归纳、整理,你能找到他们之间的联系吗?
对。
最明显的联系就是按课的内容归纳。
分属人身权利和婚姻家庭中的权利与义务。
联系是多种多样的,这是一种思路。
你还有其它思路吗?
下面我给大家再介绍一种思路:
按公民权利与公民义务去把握。
(见课件)
同学们还可以有其他思路,你们不妨去试一试。
下面我们来看第3个方面:
(三)易错易混知识分析。
1.公民与人民
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
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
人民的范围不包括敌人在内。
公民包括人民和专政对象(含罪犯),其中占人民绝大多数。
2.人身权利与人身自由权利
人身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内容。
在公民的人身权利中,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
3.名誉权与荣誉权
名誉就是一个人的名声,是社会成员对某个公民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评价。
名誉权是公民人格尊严中最重要的权利。
荣誉是社会、国家、组织给予公民的一种美名或称号,一般通过表彰授予,属于一种精神鼓励。
一个人获得的荣誉越多,越有利于提高名誉。
4.婚姻自由的两个方面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二者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
5.父母与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形成(详见课件)
(四)联系实际,行为指导
我们学习政治课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了解法律,记住多少法律条款,知法之后更重要的是守法、用法、护法。
下面我们就共同分析一下和同学们日常生活联系密切的一些内容。
看看我们学习了这些知识以后,应该怎么做。
1.依法维权方面
(1)不受非法搜查、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
搜查必须由执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拘禁由公安机关严格依法进行。
超市擅自扣留、搜查顾客;
教师、领导擅自搜查学生、员工都是非法行为。
(2)保护隐私
隐私权就是公民隐瞒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允许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个人生理上的缺陷、隐疾,个人的心理活动、日记的内容都属于隐私。
这充分体现了对人的尊重。
我国由于封建传统等原因,对个人的隐私重视不够,侵犯个人隐私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另外还有“好事不背人,背人没好事”的观念,一定要“坦诚相见”的观念,同学们要有个正确认识,你有权隐瞒你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
(3)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自由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
任何人不得私拆、毁弃、偷阅他人信件。
现在写信的人少多了,是不是这项自由和我们关系不是那么密切了。
不是的,电子邮件也属于公民的通信手段。
公民的通信包括书信、电报、电话、电传、电子邮件等多种手段。
(4)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抚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任何时候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离了婚,这种义务依然存在。
对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父母,子女有请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要注意未成年子女,除有无条件抚养义务外,父母还有教育、保护的义务。
此现象在北京已不多了,但个别家庭可能还会存在这一问题。
那应该怎么办呢?
2.自觉履行义务方面
(1)孝敬父母
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应尽的义务。
父母把我们辛勤抚养大,是非常不容易的。
从一个只有几斤重,只会哇哇哭的婴儿长成我们今天的模样,父母要付出多少心血呀。
所以,我们做儿女的理应孝敬父母。
讲成年子女的义务。
那么我们未成年子女是否就无此项义务呢。
不是的。
可以在精神上给予父母必要的慰籍。
如多体谅父母,承担必要的家务;
多和父母进行沟通;
努力学习,用优异的学习成绩慰籍父母。
(2)不得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
不要伤害他人,要尊重他人
(3)尊重老年人,关心残疾人
可以说,没有老年人也就没有我们青年人,老年人无论为国家、为社会、为家庭都付出了许多。
我国现在又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我们身边的老年人会越来越多。
我们应尊重老年人,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和老年人试着交朋友,老年人有很丰富的人生经验,对我们一定会大有益处的。
我们还可以到敬老院。
残疾人虽身有残疾,但在人格上与正常人是完全平等的。
我们不能歧视他们。
要多体谅他们的不便,你能体会到一个盲人的感受吗?
(五)情景分析
1.材料一:
2003年3月17日晚,大学生孙志刚因未带暂住证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黄村街派出所错误收容,并送至广州市民政局收容遣送中转站。
后又被送至收容人员救治站。
3月19日晚救治站护工乔燕琴指使李海婴等8人先后两度对孙志刚轮番殴打。
20日上午孙经抢救无效死亡。
6月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乔燕琴死刑,其他11名案犯分别判死缓无期或有期徒刑。
孙志刚案涉及的原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李耀辉等6人,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3年。
材料二:
近年来,要求对《收容遣送办法》立法、修改甚至废止的呼声一直就没有停止过。
4月25日,孙志刚案被报道以来,收容遣送制度再次引起社会知名人士和法律界人士的高度关注。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月20日签署国务院第381号令,公布施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准拘禁或者变相拘禁受助人员;
不准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或者唆使他人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
请回答:
上述两个材料分别说明了什么?
材料一中的公安机关错误地收容了孙志刚,说明侵犯了孙志刚的人身自由;
乔燕琴等人严重侵犯了孙志刚的人身权利。
他们都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材料二说明了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我国的法制建设逐步完善。
2.据《北京青年报》报道;
6月15日上午,海淀城管执法人员准备对孙某的违建进行拆除,当城管队员动员其离开现场时,孙某等人竟然从房顶抄起木棍向队员扔去,毫无防备的一名队员当即被打中。
当随队公安民警冲上前制止时,孙某又将民警左臂打伤。
瘦弱的女队员白建军为了掩护同伴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飞来的瓦块,自己头部却被瓦块击中,造成皮裂伤,缝合了7针。
请结合所学有关内容,谈谈你对这一事件的看法。
孙某的行为侵犯了执法人员的生命健康权,(防碍了公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不能侵犯其他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对处治机关的处理存在异议或不满,应该通过合法的手段寻求解决。
3.2003年1月13日,北京市教委颁布了新的《北京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试行)》。
以下是其中部分内容:
5、举止文明。
不打架、不骂人、不说脏话。
9、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
谦恭礼让,敬老爱幼,尊重妇女,帮助残疾人。
对外宾以礼相待。
13、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21、爱护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刻画。
借用公物按时归还,损坏东西主动赔偿。
28、尊重、倾听父母的意见和教导,体贴关心父母。
主动把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告诉父母,礼貌回答父母的问话。
以上内容中哪些属于保护人身权利或孝敬父母的内容?
并请具体说明。
4.南京审计学院国贸系的邵波,称自己不舒服,向任课老师邵兰大请假。
邵老师没有同意。
邵波称邵老师走到讲台上带上话筒后对他说你有什么用,你不如去种地,你不如去干泥瓦工。
而邵老师说她的意思是农民种地、工人盖房子要比坐在这上课累得多,主要是想让邵波留下来上课。
当天下午,邵波以在公共场合侮辱贬低自己人格尊严为由,把邵老师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邵老师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00元。
一个月后,南京市建邺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
即使邵老师说过这样的话,也仅仅属于说法欠妥,并不违法,据此判令邵波败诉。
请结合有关知识,谈谈你对这一事情的看法。
法官在判决书后写了这样一段话作为原告的学生,对老师的良苦用心应充分理解,不应曲解老师的善意批评和教育。
而作为被告的老师,也应注意掌握教育艺术。
双方应主动进行思想沟通。
5.上初二的小明经常记日记,把自己的心里话、小秘密向日记本倾诉。
一天,小明的母亲对小明说:
明人不做暗事,我也有义务对你进行监护,我有权看你的日记。
为了更好地了解你的想法,你应该把你的日记拿来让我看看。
(1)小明母亲的话对吗?
为什么?
(2)如果你是小明你应该怎么做?
(1)小明母亲的话不对。
因为日记内容属于隐私,未经小明允许,其他人不能看。
(2)应理解妈妈的用心,给妈妈说清道理。
多主动和妈妈进行交流,听从妈妈的正确教导,使妈妈充分了解自己,相信自己。
6.21岁大学生方某以父母不给其支付学费和生活费为由状告父母,要求父母为其支付学费和生活费。
你认为法院是否会支持方某的诉讼请求?
并请简述理由。
法院不会支持方某的诉讼请求。
因为方某已21岁了,不属于未成年子女。
我们应增强自立意识和能力。
下面我们把今天复习的内容小节一下。
易错易混知识分析
1.公民与人民;
2.人身权利与人身自由权利;
3.名誉权与荣誉权;
4.婚姻自由的两个方面;
5.父母子女关系的形成。
联系实际,行为指导
1.依法维权方面:
(1)不受非法搜查;
(2)保护隐私;
(3)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4)未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抚养。
2.自觉履行义务方面:
(1)孝敬父母;
(2)不得侵犯其他人的人身权利;
(3)尊重老年人,关心残疾人。
作业:
1.思考与讨论:
在学校生活中维护人身权利应注意什么?
2.交流与行动:
(1)和父母进行交流,了解父母为自己的成长作出了哪些付出。
(2)就以上内容中对你触动最深的事情与朋友、同学进行交流。
(3)你要为父母具体做哪些事情?
附:
讲授提纲
简述复习目的:
查漏补缺,形成网络,锻炼分析,提升感悟,明确行为。
简述本节课框架和安排。
(约2分钟)
一、知识回顾:
(约3分钟)
简要复述9、10两课主要内容。
二、形成网络:
寻找知识之间的联系,用两种图表分别表示。
两条主线:
权利与义务;
尊重与责任。
易错易混知识分析:
(约4分钟)
三、联系实际,行为指导:
(约10分钟)
(1)孝敬父母。
四、情景分析:
(约14分钟)
1.孙志刚案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草案)》;
结合依法维护人身权利进行分析。
2.暴力抗法事件;
结合不得侵犯其他人的人身权利进行分析。
新《中学生规范》中有关人身权利方面分析。
3.南京审计学院学生状告教师侵犯名誉权案;
结合互相尊重、理解进行分析。
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1、识记: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识记: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明确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知道行使立法权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
二、能力目标:
1、培养学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形成正确的权利、义务观;
2、培养学生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搜集、整理资料的能力;
三、情感、态度、价值观:
通过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使学生关心国家的政治生活,提高自己的主人翁意识;
通过讲述“生活在法治的国家里”一目,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依法办事、依法律已的意识;
课时安排:
一课时
课型选用:
合作教学
教学方法:
讨论法和讲解法相结合
教学流程:
1、5分钟时政演讲,学生互动、教师点评;
2、导入新课:
教师:
通过上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是哪三个方面?
本节课,我们就要在学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上,继续学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相关内容。
学习新课:
第二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板书)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人民当家作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础,那么,在我国,人民是怎样当家作主的?
1、人民怎样当家作主(板书)
教师(启发学生思考):
中国人民站起来、当家作主,开始于什么时候?
以什么事件作为标志?
教师归纳: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当家做了主人。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权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事务。
但是,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地域辽阔,不可能每个人都直接去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采取何种方式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呢?
(1)、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形式(板书)
学生回答:
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出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国家权力机关。
再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分别行使管理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的各项权力。
讨论:
人民代表与人民的关系、人民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来自人民,受人民监督、向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
这种方式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我们可以用个图示来把它清楚地表示出来。
(学生活动,设计图示)
(学生出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示意图)——略
点评(略)
该示意图表明:
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通过选举出的人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来讨论和决定国家大事,从面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所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性质,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板书)
指导学生进行要点归纳。
引导学生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人民选举人民代表属于公民的什么权利?
这个权利的实现需具备什么条件?
选举“三好学生”等,是否这里所讲的选举?
要求?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何区别?
(是不是只是开会而已——开会只是其工作方式之一;
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出的代表组成的国家权力机关;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性质有何不同?
学生:
回答(略)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它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板书)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哪些职权?
(指导学生快速阅读教材P95第一段)
你能举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的实例吗?
示例:
如2004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10月,十届人大十二次会议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提交
提交审议、通过《物权法》、选举法等,并请学生说出其中的变化。
还有哪些职权?
指导学生阅读P94材料;
归纳: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监督权;
活动:
国家大事知多少?
1、现在我国的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职务分别由谁来担任?
他们是由谁来任命的?
2、你知道的法律有哪些?
这些法律是由谁来制定的?
学生活动:
略;
2、生活在法治的国家里(板书)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
(1)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板书)
如何理解法治?
为什么说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
请同学们各抒已见。
提示: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什么?
(2)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有法可依:
你觉得我们国家还应制定或修改哪些法律、法规?
有法可依,是否就可以实现依法治国了呢?
——有法必依。
你的身边是否有有法不依的现象?
该如何改正?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体现了法律的什么特征?
体现了我国公民权利的什么特点?
请举几个例子。
依法法国,建设法治国家,首先政府要依法行政。
(3)政府要依法行政。
(板书)
引用教材相关内容。
你身边有违法行政的事例吗?
今后,你碰到这类事情,该怎么办?
(4)个人要依法规范自身行为(板书)
“依法治理国家”教案教学设计
作者/黄京
一、教学背景分析
1.学习内容分析: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方略,但是学生对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本质、基本要求以及和以德治国方略之间的相互关系,并没有系统的认识。
因此,本节课的教学重点是让学生懂得依法治国的含义、理解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及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同时,本节课又是在学习了第二课“树立宪法知识”之后,所以学习这课在一定程度上既是对崇尚宪法的深入理解,又为以后高中阶段的学习奠定了一定基础。
2.学生情况分析:
八年级的学生虽说已经具备了一些认识问题的经验,但是对比分析、归纳总结知识的能力还不强;
而且针对治理国家,学生虽已有一些零星生活经验,但学生对这些知识仅仅停留在一个表象阶段,很多还模糊不清,而且学生从情感上也渴望了解关于治理国家的问题,所以我确定本节课的教学难点是教学中如何帮助学生理解、认同“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并自觉运用于实际生活,提高学生归纳总结知识的能力。
但是,由于我所教班级学生的基础比较薄弱,思维方式简单,为了突破这一难点,我同学生一起编写课本剧,通过课上的展示、交流讨论到课中的头脑风暴及实践平台活动,使学习活动变被动为主动,变枯燥为生动,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
二、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1)知道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树立法制观念;
(2)理解依法治国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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