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归类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 文档编号:16716769
- 上传时间:2022-11-25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29.15KB
理论归类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理论归类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理论归类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
(2)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和贷款合同的依据
(3)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4)衡量设计方案技术经济合理性和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依据
(5)工程造价管理及编制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
(6)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
9.施工图预算:
(1)考核工程成本、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
(2)编制投标文件、签订承发包合同的依据
(3)工程价款结算的主要依据
(4)落实或调整年度建设计划的依据
(5)施工企业编制施工计划的依据
特点:
大额性、个别性、动态性、层次性、兼容性
2.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强制性、实用性、竞争性、通用性
3.法律责任:
强制性、由法律明文规定、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
4.施工合同:
合同标的特殊性、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
杂性、合同监督的严格性
5.索赔论据:
真实、全面、及时、与干扰事件关联、有法律证明效力
6.索赔条件:
客观性、合法性、合理性
职能:
预测职能、控制职能、评价职能、调控职能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服务功能、引导功能、联系功能
原则:
1.工程造价控制原理:
(1)合理设置工程造价控制目标
(2)以设计阶段为重点进行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3)采取主动控制措施
(4)技术和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
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
他人的合法权益
3.法律责任追究:
责任法定原则、责任自负原则、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相适应原
则、责任平等原则、重在教育原则
4.特殊情况处理: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一般规定不一致,
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2)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
由制定机关裁决
(3)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
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
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
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5.合同法:
平等自愿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
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原则
方法(方式):
1.非周转材料消耗定额:
现场观测法、试验室实验法、统计分析法、理论计算法
2.建筑工程概算的编制:
概算定额法(扩大单价法、扩大结构定额法)、概算指
标法、类似工程预算法
3.设备安装工程概算:
预算单价法、扩大单价法、概算指标法
4.施工图预算编制:
单价法、实物量法
5.劳动定额编制:
经验估计法、统计计算法、技术测定法、比较类推法(典型定
额法)
6.材料消耗定额编制:
现场技术测定法、试验法、统计法、理论计算法
7.审查设计概算:
对比分析法、查询核实法、联合会审法
8.施工图预算的审查:
全面审查法、标准预算审查法、分组计算审查法、对比审
查法、筛选审查法、重点抽查法、利用手册审查法
9.索赔:
工期索赔、费用索赔
10.索赔的处理方式:
单项索赔、综合索赔
11.工期索赔的计算:
网络图分析、比例计算法
12.费用索赔的计算:
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修正总费用法
13.工程价款结算:
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其他结算方式
14.施工合同价格调整:
价格指数、造价信息进行价格、专用合同价款约定的其
他方式
15.施工合同纠纷处理:
和解、调解、争议评审、申请仲裁或诉讼
16.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17.担保: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18.施工合同订立:
直接发包、招标发包
14.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定义:
1.建设工程:
建造新的或改造原有的固定资产,是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综合生产力或发挥工程效益的工程项目。
2.建设项目:
按一个总体设计进行建设施工的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的总体
3.分项工程:
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
4.工程投资费用:
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
5.工程价格:
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以
及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和建筑工程总
价格
6.建设工程造价:
工程项目按照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等全部建成并验收合格交付所需的全部费用
7.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从工程筹建起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生产或使用止的整个建设期间,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以外,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益或效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8.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假、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急事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6个月以内的病假属于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9.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安拆费是施工机械(大型机械除外)在现场进行安装和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场外运输是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10.企业管理费中财产保险费:
企业管理财产、车辆的保险费用
11.企业管理费中税金:
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12.工程定位复测费:
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
建筑物沉降观测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不包含在工程定位复测费
13.检验试验费:
施工企业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送达和其他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
14.措施项目费:
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
15.暂列金额:
建设单位在工程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掌握使用,扣除合同价款调整后如有余额,归建设单位
16.暂估价:
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包括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材料暂估价在清单综合单价中考虑,不计入暂估价汇总
17.计日工:
施工工程,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
计日工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施工过程的签证计价
18.新建项目和扩建项目的新建车间购置或自制的全部设备、工具、器具,不论是否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均计入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中
19.进口设备的原价是指进口设备的抵岸价
20.研究试验费:
为建设项目提供和验证设计数据、资料等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及按照设计规定在建设工程中必须进行试验和验证所需的费用
21.定额:
在一定的技术和组织条件下,生产质量合格的单位产品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的数量标准
22.工程建设定额:
在正常的施工生产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及资金消耗的数量标准
23.预算定额是概算定额的编制基础
24.工程量清单:
在工程量计价中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5.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6.施工定额:
具有合理劳动组织的建筑安装工人小组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机械、材料消耗的数量标准
27.其他用工:
预算定额中没有包含的而在预算定额中又必须考虑进去的工时消耗
28.人工幅度差:
预算定额与劳动定额的差额
29.建设项目总概算包含整个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所需要全部的费用,是由个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预备费、投资方向调节税概算和建设期贷款利息概算和经营性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等汇总编制
组成:
1.建设项目总投资:
建设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流动资金
2.建设投资:
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
3.静态投资:
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
4.动态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动态部分的价差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
5.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6.分部分项工程费: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7.人工单价: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8.材料费:
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9.采购及保管费: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10.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税费
11.施工管理费:
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护费、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意外伤害保险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检验试验费、非建设单位所为四小时的临时停水停电费用、企业技术研发费、其他
12.单项措施项目:
脚手架工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垂直运输、超高施工增加、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及安拆、施工排水和降水
13.通项措施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地上和地下设施以及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特殊条件下施工增加费
14.其他项目费:
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
15.规费:
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16.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17.税金:
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18.设备购置费:
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
19.设备运杂费:
设备原价未包括的包装和包装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采购费及仓库保管费、供销部门手续费
20.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土地使用费、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21.土地使用费: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2.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3.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
建设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其他费、工程保险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绿化费
24.建设管理费:
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
25.建设单位管理费:
工作人员工资、工资性补贴、施工现场津贴、职工福利费、住房基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必要的办公及生活用品购置费、必要的通信设备及交通工具购置费、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业务招待费、设计审查费、工程招标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审计费、完工清理费、竣工验收费、印花税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26.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费、办公和生活家居购置费
27.施工定额:
劳动定额、机械定额、材料定额
28.时间定额:
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准备与结束时间、必须休息时间以及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
29.带形砖基的综合时间定额:
砌筑时间定额+运输时间定额+调制砂浆时间定额
30.材料消耗量:
材料净用量、材料损耗量
31.材料损耗量:
不可避免的施工废料、施工操作损耗
32.人工工日消耗量:
基本用工、其他用工
33.其他用工:
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
34.概算指标的内容:
总说明、示意图、结构特征、经济指标、构造内容及工程量指标
35.设计概算:
单位设计概算、单项设计概算、建设项目总概算
36.竣工决算:
竣工决算报告说明书、竣工工程平面示意图、竣工决算报表、工程造价比较分析
37.《示范文本》: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38.附件: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
保修书、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履约担保格
式、预付款担保格式、支付担保格式、暂估价一览表
39.索赔费用: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分包费用、工地管理费、利
息、企业管理费、利润
40.索赔文件:
索赔意向通知、索赔报告
41.索赔报告:
总述部分、论证部分、索赔款项计算部分、论据部分
42.法律体系: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43.法人条件:
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4.合同的内容:
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
履行期限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
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
第一级表示分类码;
第二级表示章(专业工程);
第三级表示节(分部工程);
第四级表示清单项目名称码(分项工程);
第五级表示拟建工程量清单项目
顺序码
表现形式、范围:
1.调整概算:
(1)超出原有设计范围的重大变化
(2)超出基本预备费规定的范围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引起的工
程变动和费用增加
(3)超出工程造价价差预备费的国家重大政策性的调整
2.合同价款调整:
(1)法规变化
(2)工程变更
(3)物价变化
(4)工程索赔
(5)其他
3.变更范围: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4.施工合同价:
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其他价格形式
5.施工合同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6.发包人请求解除合同:
(1)明确表示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
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7.承包人请求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
制性标准的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8.竣工日期: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
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移交占有建设
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9.法律关系客体:
物、行为、精神财富、人身利益标的、环境、国家利益标的
10.行政法律责任:
(1)由于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所引起的、
(2)一种行政法律后果,其责任形成由行政法律规范规定
(3)法律预先规定的,具有强制性
11.经济法律责任: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经济赔偿
12.招标范围: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
(2)全部或部分适用国家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
(3)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
13.招标的具体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
在100万元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
价在50万元以上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
(1)、
(2)、(3),但项目总
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
14.格式条款无效的: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
(2)加重对方责任
(3)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15.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6.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17.可申请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14.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和法定违约金
15.禁止抵押的财产: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
用权,但乡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或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16.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机器保险
17.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
业主、承包商或分包商、技术顾问(包括业主雇佣的建筑师、工程师以及其他专业顾问)
18.建筑工程一切险可承保的财产:
(1)合同规定的建筑工程(永久工程、临时工程以及在工地的物件)
(2)建筑用机器、工具、设备和临时工房及其屋内存放的物件,均属履
行工程合同所需要的,是被保险人所有的或为被保险人所负责的物件
(3)业主或承包商在工地的原有财
(4)安装工程项目
(5)场地清理费
(6)工地内的现成建筑物
(7)业主或承包商在工地上的其他财产
19.代理的种类: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其他类别:
1.项目建议书阶段:
初步投资估算
可行性研究阶段:
投资估算(经有关机构批准,即为该项目计划控制造价)
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总概算(经有关机构批准,即为控制拟建项目工程造
价的最高限额)
施工图设计阶段:
施工图预算(用以核实施工图阶段造价是否超过批准的初步
设计概算,并可作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招标控制价)
承发包阶段:
承包合同价
工程施工阶段:
工程结算
竣工验收阶段:
工程决算
2.生产经营性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竣工投产后计入流动资金,但不构成建设项目总造价
3.工程计价定额不可只列一个综合工日单价
4.投标人应完全承担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应有限度承担市场风险,应完全不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
5.发包人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调整
6.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
7.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费用增加,发承包双方按下列原则:
(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
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应由发包人承担
(2)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5.不采用工程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他规定。
6.施工定额是企业定额,本质是企业生产性定额
7.周转性材料在材料消耗定额中以摊销量表示
8.砂浆、混凝土搅拌机由于按小组配用,以小组产量计算机械台班产量,不另外增加机械幅度差
9.国家规定,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设计概算。
经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设计概算是该建设项目投资和造价控制的最高限额,未经原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或者突破
10.设计概算经批准后,一般不得调整。
一个工程只允许调整一次
11.材料暂估价在清单综合单价中考虑,不计入暂估价汇总
12.预付款应从每一个支付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直到扣回的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金额为止
13.对招标承包的合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不能实施全过程审核
14.竣工决算由建设单位编制
15.建设工程招标是邀请投标人对其提出要约(即报价),属于要约邀请。
中标通
知书是承诺。
1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精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给予支持
17.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给予支持
18.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19.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0.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21.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间为顺延工期期间
22.招标人不得强制中标人垫付中标项目建设资金
23.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
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24.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25.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理论 归类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