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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施工工期:
2012年04月02日至2013年8月31日,共17个月,监理服务期41个月。
二、环境保护监理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
3、《公路交通与环境保护》(人民交通出版社)
4、《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7、《公路工程监理培训教材环境保护监理》
8、本工程已批复的监理规划、监理大纲中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及其它有关环境保护生产方面的规定、标准;
三、环境保护监理目标任务
督促各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治结合和谁施工谁维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在公路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使环境受到的影响减到最低,确保施工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实现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无事故。
四、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内容
⑴、施工准备阶段环保监理控制要点
总监办在施工前对项目部的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施工,审查重点包括:
1、环境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环境保护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及考核是否符合要求。
2、环境保护措施是否按投标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制定。
3、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施工中重要环境保护危险源的识别是否切合实际,环境保护应急预案是否可行。
4、项目部中各自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是否明确。
此外,总监办还将督促各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网络,确定环境保护责任人和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人员,并制定环境保护管理目标,承包人应签订各级人员环境保护责任书,制定相应的考核与奖罚制度。
根据临海高等级公路赣榆段路面建设工程相关要求,在施工准备阶段,具体监理控制要点有:
Ⅰ、生活区
生活区环境影响因素
项目
序号
活动内容
影响因素
食堂
1
油锅炉灶油灶
1.漏油2.能源消耗3.产生油烟
2
油烟机
1.油烟排放2.噪声
3
废弃物污水
1.污水2.废物3.能源消耗
4
冰箱
1.产生有害气体
办公室
空调
电脑手机使用
1.产生辐射
复印机打印机
1.产生有害气体2.噪声3.废物回收
生活用水用电
1.能源消耗
5
纸张使用及废弃
1.资源消耗2.废物回收
宿舍
生活垃圾
1.资源消耗2.废物处置3.有害气体
生活用水
1.资源消耗2.污水
厕所
1.水污染2.土壤污染
停车场
车辆
1.资源消耗2.有害气体3.污水4.噪声
供电设施
发电机
1.噪声2.资源消耗3.油料污染
对承包人驻地建设及生活区选址,监理应注意可能会产生以下影响,并尽量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控制:
影响1:
因选址不慎,造成对生态敏感区域的干扰。
这些生态敏感区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各种纪念地以及各种生物保护地,如植物园、果木园、种子基地、特产农业用地等等。
措施:
督促承包人采取避让的措施。
通过实地踏勘,避开各种生态敏感点,对于生活区附近可能存在的生态敏感点,应加强管理,并提示服务区内各员工,控制员工对附近生态敏感点产生潜在的人为干扰。
影响2:
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生活区一般多设置在地势较平坦的地域,还有可能临近水域或居民点。
建议承包人在临近城镇或农村的居民点时,应尽可能租用当地的民居;
若无现成的房屋可以租用,生活区选应尽可能避开农、林等生产用地。
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
选址确定后,对生活区环境影响的主要监理措施:
①督促承包人生活污水、洗车污水,严禁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88中所规定的Ⅰ、Ⅱ类水域。
排入其它水域时,必须符合相应的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
机械和车辆设立专门清洗点或修理点进行清洗和维修。
②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3.4.6的污水排放评价,当取样测试有害成分含量值高于排放标准时,要求承包人必须进行污水处理。
③生活垃圾堆放点应选择30m范围内无生活用水和渔用水体的废弃沟凹或废弃干塘。
堆放点应无直通沟道与邻地相通。
不得向垃圾点内排放生活污水。
如施工人员集中,生活垃圾需增加处理设施和加强管理,人员较多时增设垃圾筒。
④施工单位生活区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生活区在整个施工期都存在,因此在不同阶段执行相应的标准。
对环境影响最大的噪声源是柴油发电机,要求承包人将其设置在室内并加强门窗隔声,在进、出风口安装消声器,并应尽量远离居民点200m以上。
⑤对于施工人员自建宿舍,要求配套建设简易厕所,厕所应符合有关卫生防疫要求,设冲洗设施,落实专人清扫冲洗,定期喷洒消毒药水,保持清洁卫生。
⑥食堂应符合消防要求,设置排风系统且无火险隐患,食堂必须卫生清洁,符合“食堂卫生法”各项要求,炊事人员应持“健康证”着白装上岗,同时应设置冰柜,做到生熟贮藏分开。
Ⅱ、临时施工道路监理环保控制要点
临时施工道路的周围环境的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和水地流失及扬尘等污染,主要监理内容有:
①督促承包人严格规划临时施工道路的路线走向,以减少植被破坏为首要原则,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若无现成道路可利用,则应严格控制施工道路修筑边界。
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的土地利用功能。
②督促承包人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的废气、尘土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③要求承包人做到保持施工便道平整,并进行养护,适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④督促承包人申领夜间施工许可,其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施工噪声的限值为昼间75dB,夜间55dB。
夜间在居民区附近禁止施工便道的作业,必要时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才能夜间作业。
Ⅲ、临时材料堆放场监理环保控制要点
临时材料堆放场的环境潜在影响是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为符合材料的堆置要求,料场的选址多位于地势较平坦的地域。
此外,物料的散失和飘散污染也会影响环境,监理人员应注意可能会产生的影响,并采取以下措施有针对性的进行控制:
1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
②督促承包人避免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因物料散漏而造成污染,仓库四周要求设有疏水沟等,防止雨水浸湿,水流引起物料流失。
③督促承包人堆放油料、化学物品时,要远离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
④严格要求承包人在水泥运输时,必须采用密封罐车。
Ⅳ、搅拌场监理环保控制要点
拌和场环境影响因素
拌和场
1.扬尘2.废水污染3.噪声
①承包人水稳的拌和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
②建立拌和站距离学校、医院、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不宜小于300m,比如:
拌和站的设置应与附近学校的距离不小于300m,以减少拌和站对附近环境敏感点的粉尘和噪声污染。
③督促拌和场地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该阶段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为昼间70dB,夜间55dB。
临近居民区,不能达标时,夜间应停止作业。
④督促承包人在拌和站处配有除尘装置,对石料场及时洒水,碎石卸料时要求尽量降低落差,以免扬尘。
施工人员要求配有防尘用具,以保护工人健康,
并应尽量避开下风向有人群的时段。
⑵、施工阶段环保监理控制要点
监理组落实施工环保责任人,配备专人管理,根据制定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目标进行动态控制,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中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的有关规定检查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情况及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到位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对环境保护问题较为突出的施工工序,加强巡视、检查和必要的旁站。
道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措施及控制要点有:
〈一〉、路面工程环境监理要点
1.路面底基层、基层
路面底基层、基层潜在环境影响
潜在影响
稳定土拌和楼场地平整
1.植被破坏2.水土流失
稳定土拌和楼搬运、安装
1.扬尘2.噪声
拌和楼运行
1.噪声2.水泥等泄漏污染土壤3.清洗拌锅、皮带等废水排放4.能源消耗5.有害气体
稳定土混合料运输
1.沿路撒落
场地碎石、黄砂堆放
1.扬尘
6
矿粉
1.矿粉洒落污染空气
7
破碎机、振动筛等
1.噪声2.扬尘
8
各类运输车辆
1.噪声2.扬尘3.有害气体4.漏油
9
路面摊铺、压实设备运行
1.噪声2.有害气体3.漏油4.扬尘
10
夜间拌和场强光直照
1.强光
为符合工程要求,稳定土拌和楼、沥青拌和场的选址多位于地势较平坦的地域。
除常见的水、气、声影响外,场地平整将对沿线植被及动物栖息地造成永久性的破坏;
此外,表层土壤的剥离容易造成土壤结构的破坏和肥力的下降。
矿粉堆置和洒落会通过改变土壤的酸碱度,破坏土壤的结构以及土壤微生物的理化环境,从而降低土壤肥力。
夜间拌和场强光照射会干扰植被和动物的生活节律,严重时会导致植物的死亡以及动物生理紊乱而影响其种群繁衍。
施工中主要措施及防治:
(1)对临时借地范围要有明确的边界,以便控制对临时借地外围土地的不合理占用。
严格控制影响范围,不应仅考虑方便施工而任意破坏场地以外的植被。
(2)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3)稳定土拌和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
拌和站距离学校、医院、疗养院、城乡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不宜小于300m,减少拌和站对环境敏感点的粉尘和噪声污染。
(4)4#料等路用粉状材料运输和堆放应有遮盖,其混合料集中拌和,减轻对空气、农田的污染。
如有必要,施工结束后,堆置点及其附近被污染的土壤应进行改良,恢复其肥力。
(5)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6)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
确需连续作业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告居民。
2.沥青路面
沥青路面潜在环境影响
沥青拌和楼场地平整
沥青拌和楼搬运、安装、维修
沥青拌和楼运行
1.噪声2.烘干筒热辐射3.废尘、回收粉的排出污染环境4.沥青挥发、泄漏有害气体5.油料燃烧排出有害气体6.排尘不净污染环境7消耗能源
场地碎石、黄砂等堆放
沥青废料
1.废物处理
沥青混合料运输
振动筛等
1.噪声2.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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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
1.噪声2.有害气体3.辐射4.污水排放4.废弃物排放5.腐蚀
(1)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废气、尘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2)粉煤灰等路用粉状材料运输和堆放应有遮盖,其混合料集中拌和,减轻对空气、农田的污染。
(3)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施工场界排放标准(GB12523-90)。
(4)除抢修、抢险作业外,禁止夜间在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休息的建筑施工作业。
(5)在靠近学校、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等敏感地区通过设立声屏障,种植绿化带,修筑路堤来降低噪声。
(6)沥青混凝土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
沥青拌和站距离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城乡居民区和有特殊要求的地区不宜小于300m,并应设在当地主导风向下风向一侧。
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6-85)中的一级标准的规定。
拌和楼应配备沥青烟气处理装置,沥青混凝土的采购合同中应明确对供货单位的环保要求。
沥青路面摊铺时,应确保设备完好,尽可能缩短时间,减轻对周围人群及施工人员的影响。
五、环境保护监理预防措施
环保监理人员对施工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施工进程实施动态管理。
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方式以日常巡视为主,辅以必要的环境监测,以便及时调整环保监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扬尘以及噪声、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从而达到有效治理环境的目标,预防措施有:
1、防水排水
⑴在公路施工期间应始终保持工地的良好排水状态,修建必要的临时排水渠道,并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连接,且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
⑵督促承包人设置足够的排水设施,使土方工程免遭破坏。
2、废料废方的处理
⑴清理场地的废料工程的废方处理,不得影响排灌系统及农田水利设施,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堆放地以外的地方倾倒。
应按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在适当地点设置弃土场,有条件时,力求少占土地,并对弃土进行整治利用。
(2)废方堆放点应统筹安排,堆放点应远离河道,尽量不要压盖植被,尽可能选择荒地。
3、保护水质
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耕地、灌溉渠和水库。
严禁排入饮用水源。
⑵公路工程施工区域,在施工期间和完工以后,应妥善处理以减少对河道、溪流的侵蚀,防止沉渣进入河道或溪流。
⑶冲洗集料或含有沉积物的操作用水,应采取过滤、沉淀池处理或其他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⑷施工期间,施工物料如沥青、水泥、油料、化学品等应堆放管理严格,防止在雨季或暴雨时将物料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及附近水域造成污染。
⑸施工机械应防止严重漏油,禁止机械在运转中产生的油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或维修机械时油污水直接排放。
4、控制扬尘
⑴为减少公路工程施工作业产生的灰尘,在施工区域内应随时进行洒水或其他抑尘措施,使不出现明显的降尘。
⑵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松散料应予遮盖或适当洒水湿润。
运输时应用帆布、盖套及类似遮盖物覆盖。
环境保护监理工作还应遵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对环保的要求和有关规定,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效执行,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和交通部及当地部门对环保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合同中的环保条款。
开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全面教育,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形成全员全过程环保局面。
同时与地方部门签订环保协议,并认真执行。
2、搞好环保调查,了解当地环保内容与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单位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建立环保检查制度,把环保措施层层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3、督促项目部在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方案与环保问题同时考虑,对易污染环境的施工项目如场地布置、驻地建设、临时用地、施工垃圾、扬尘、施工噪音,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从施工安排上全力做到不用占用土地、减少植被破坏,不污染河流、道路,不随意堆放垃圾,减少施工扬尘。
4、督促承包人的废渣处理工作,在开工前到所在地的区环保局、城管局(环卫处)申领渣土处置管理证,办理渣土清运手续,委托环境卫生专业单位或具有渣土承运资格的专业单位清运,同时与清运单位签订协议,受委托方对清运过程中发生的渣土泄露、遗撒,车辆轮胎带泥运行和乱倒渣土等影响环卫的行为承担责任。
同时施工场地配备专职的清运管理人员,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处置设备。
5、检查承包人泥浆池是否按照“安全、环保、合理、适用”的原则进行设置,尽量减少设置数量。
6、督促承包人施工结束后,对沿线施工营地、施工便道、拌和站等临时占用耕地部分复耕,恢复成农用地。
在清理废渣和废料、拆除临时建筑、清除硬化层后,将压实的土地翻松、整平,适当布置土埂,回复破坏的排水、灌溉系统。
7、为确保环境控制和安全监控需要,要求承包人对本合同施工场地设置铁丝网围挡进行全封闭,围挡高度不少于2m,在公路或其他公用通道交叉部位设置出口,围挡确保美观、坚实。
8、责令承包人生产和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地方掩埋,不随意裸露弃置,消除施工污染。
9、按需要配置洒水车,要求承包人对现场和运输便道进行洒水湿润,防止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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