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功率密度表及照度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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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功率密度表及照度要求
照明功率密度表及照度要求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Standardforlightingdesignofbuildings
GB50034-2004
前言
本标准系在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l33---90和《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的基础上,总结了居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照明经验,通过普查和重点实测调查,并参考了国内外建筑照明标准和照明节能标准经修订、合并而成。
其中照明节能部分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组织主编单位完成的。
本标准由总则、术语、一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照明管理与监督共八章和二个附录组成。
主要规定了居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的照明标准值、照明质量和照明功率密度。
2术语
3一般规定
3.1照明方式和照明种类
3.1.1按下列要求确定照明方式:
1工作场所通常应设置一般照明;
2同一场所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3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4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
3.1.2按下列要求确定照明种类:
1工作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
2工作场所下列情况应设置应急照明;
1)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2)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3大面积场所宜设置值班照明。
4有警戒任务的场所,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5有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应根据航行要求设置障碍照明。
4照明数量和质量
4.1照度
4.1.1照度标准值应按0.5、1、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3000、50001x分级。
4.1.2本标准规定的照度值均为作业面或参考平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
各类房间或场所的维持平均照度值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
4.1.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以上时,作业面或参考平面的照度,可按照度标准值分级提高一级。
1视觉要求高的精细作业场所,眼睛至识别对象的距离大于500mm时;
2连续长时间紧张的视觉作业,对视觉器官有不良影响时;
3识别移动对象,要求识别时间短促而辨认困难时;
4视觉作业对操作安全有重要影响时;
5识别对象亮度对比小于0.3时;
6作业精度要求较高,且产生差错会造成很大损失时;
7视觉能力低于正常能力时;
8建筑等级和功能要求高时。
4.1.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以上时,作业面或参考平面的照度,可按照度标准值分级降低一级。
1进行很短时间的作业时;
2作业精度或速度无关紧要时;
3建筑等级和功能要求较低时。
4.1.5作业面邻近周围的照度可低于作业面照度,但不宜低于表4.1.5的数值。
4.1.7在一般情况下,设计照度值与照度标准值相比较,可有—10%—+10%的偏差。
5照明标准值
5.1居住建筑
志灯和照亮疏散通道而设置的照明。
3值班照明是在非工作时间里,为需要值班的车间、商店营业厅、展厅等大面积场所提供的照明。
它对照度要求不高,可以利用工作照明中能单独控制的一部分,也可利用应急照明,对其电源没有特殊要求。
4在重要的厂区、库区等有警戒任务的场所,为了防范的需要,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5在飞机场周围建设的高楼、烟囱、水塔等,对飞机的安全起降可能构成威胁,应按民航部门的规定,装设障碍标志灯。
船舶在夜间航行时航道两侧或中间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障碍物,可能危及航行安全,应按交通部门有关规定,在有关建筑物、构筑物或障碍物上装设障碍标志灯。
4照明数量和质量
4.1照度
4.1.1本条规定了常用照度标准值分级,该分级与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008/E--2001的分级大体一致。
在主观效果上明显感觉到照度的最小变化,照度差大约为1.5倍。
为了适合我国情况,照度分级向低延伸到0.51x,与原照明设计标准的分级一致。
4.1.2本条规定照度标准值是指维持平均照度值,即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不得低于此数值。
它是在照明装置必须进行维护的时刻,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这是为确保工作时视觉安全和视觉功效所需要的照度。
4.1.3-4.1.4本标准修改了原标准的低、中、高的三种照度标准值,只规定一种标准值,与CIE新标准一致,但凡符合这两条所列的条件之一,作业面或参考平面的照度,可按照度标准值分级提高或降低一级。
但不论符合几个条件,只能提高或降低一级。
4.1.5作业面邻近周围(指作业面外0.5m范围之内)的照度与作业面的照度有关,若作业面周围照度分布迅速下降,会引起视觉困难和不舒适,为了提供视野内亮度(照度)分布的良好平衡,邻近周围的照度不得低于表4.1.5的数值。
此表与CIE标准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008/E一2001的规定完全一致。
4.1.6为使照明场所的实际照度水平不低于规定的维持平均照度值,照明设计计算时,应考虑因光源光通量的衰减、灯具和房间表面污染引起的照度降低,为此应计人表4.1.6的维护系数。
1因光源光通量衰减的维护系数,按照光源实际使用寿命达到其平均寿命70%时来确定。
2灯具污染的维护系数的取值与灯具擦拭周期有关。
美国、俄罗斯等国家规定擦拭周期为1-4次/年,本标准规定了2-3次/年。
3维护系数是根据对50个照明场所的实测结果并综合以上因素而确定的,同时也和原标准规定的维护系数值相同。
4.1.7考虑到照明设计时布灯的需要和光源功率及光通量的变化不是连续的这一实际情况,根据我国国情,规定了设计照度值与照度标准值比较,可有-10%~+10%的偏差。
此偏差只适用于装10个灯具以上的照明场所;当小于10个灯具时,允许适当超过此偏差。
5照明标准值
5.1居住建筑
5.1.1居住建筑的照明标准值是根据对我国六大区的35户新建住宅照明调研结果,并参考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CBJ133—90以及一些国家的照明标准,经综合分析研究后制订的。
居住建筑的国内外照度标准值对比见表1。
1根据实测调研结果,绝大多数起居室,在灯全开时,照度在100~2001x之间,平均照度可达1521x,而原标准一般活动为20—30—501x,照度太低,美国标准又太高,日本最低,只有751x,俄罗斯为100lx,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本标准定为1001x。
而起居室的书写、阅读,参照美、日和原标准,本标准定为3001x,这可用混合照明来达到。
2根据实测调研结果,绝大多数卧室的照度在1001x以下,平均照度为711x,美国标准太高,日本标准一般活动太低,阅读太高,俄罗斯为1001x。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卧室的一般活动照度略低于起居室,取751x为宜。
床头阅读比起居室的书写阅读降低,取150lx。
一般活动照明由一般照明来达到,床头阅读照明可由混合照明来达到。
3原标准的餐厅照度太低,最高只有501x,美国较低,而日本在200—5001x之间,根据我国的实测调查结果,多数在1001x左右,本标准定为1501x。
4目前我国的厨房照明较暗,大多数只设一般照明,操作台未设局部照明。
根据实际调研结果,一般活动多数在1001x以下,平均照度为931x,而国外多在100-3001x之间,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本标准定为1001x。
而国外在操作台上的照度均较高,在200—5001x之间,这是为了操作安全和便于识别之故。
本标准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定为1501x,可由混合照明来达到。
5原标准的卫生间一般照明照度太低,最高只有201x,而国外标准在50—1501x之间,根据调查结果,多数为1001x左右,平均照度为1211x,故本标准定为1001x。
至于洗脸、化妆、刮脸,可用镜前灯照明,照度可在200—5001x之间。
6显色指数(Ra)值是参照CIE标准《室内工作场所照明》S008/E--2001制订的,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同时,当前光源产品也具备这种条件。
6照明节能
6.1照明功率密度值
6.1.1本条规定了居住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值。
当符合第4.1.3和第4.1.4条的规定,照度标准值进行提高或降低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居住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值是按每户来计算的。
居住建筑国内外照明功率密度值对比见表15。
根据调查结果,约半数住户LPD在5—10W/m2之间,户平均为8.93W/m2,北京市《绿色照明工程技术规程》DBJ01---607—2001(以下简称北京市绿照规程)为7W/m2,台湾的调查结果为7W/m2,本标准现行值定为7W/m2,目标值定为6W/m2。
6.1.2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厂办公建筑照明的功率密度值。
当符合第4.1.3和第4.1.4条的规定,照度标准值进行提高或降低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办公建筑国内外照明功率密度值对比见表16。
由表16可知:
1将办公室分为普通办公室和高档办公室两种类型是符合我国国情的,而且更加有利于节能。
重点调查对象多为高档办公室,其平均照明功率密度为20W/m2,本标准为了节能,将高档办公室定为18W/m2,目标值定为15W/m2。
从调查结果看,半数被调查办公室在10—18W/m2之间,本标准将普通办公室定为11W/m2,目标值定为9W/m2。
2从调查结果看,半数的会议室在10—18W/m2之间,而美国接近17W/m2,日本为20W/m2,根据我国的照度水平及调查结果,本标准定为11W/m2,目标值定为9W/m2。
3国外营业厅的照明功率密度均较高,在26-35W/m2之间,而我国的调查结果多数小于iOW/m2,考虑到我国的照度水平及调查结果,本标准定为13W/m2,目标值定为1]W/m2。
4文件整理、复印和发行室,只有俄罗斯有相应标准,且其值较高为25W/m2,本标准和我国的照度水平相对应,定为11W/m2,目标值定为9W/m2。
5档案室多数在10-18W/m2之间,根据所规定照度,本标准定为8W/m2,目标值定为7W/m2。
6.1.3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商业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值。
当符合第4.1.3和第4.1.4条的规定,照度标准值进行提高或降低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商业建筑国内外照明功率密度值对比见表17。
由表17可知,商业建筑照明重点调查的照明功率密度平均为30.7W/m2,日本为20W/m2,美国为22.6W/m2,俄罗斯为25W/m2,北京市为30W/m2。
本标准结合我国情况,为节约能源,高档商店营业厅定为19W/m2,目标值定为16W/m2;一般商店营业厅定为12W/m2,目标值定为IOW/m2;因超市净高较高,一般超市营业厅定为13W/m2,目标值为11W/m2;高档超市营业厅定为20W/m2,而目标值定为17W/m2。
6.1.4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旅馆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值。
当符合第4.1.3和第4.1.4条的规定,照度标准值进行提高或降低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旅馆建筑国内外照明功率密度值对比见表18。
由表18可知:
1客房照明功率密度平均约为12W/m2,日本和北京标准均为15W/m2,只有美国很高,约为27W/m2,根我国实际情况,本
标准定为15W/m2,而目标值定为13W/m2。
2中餐厅调查结果平均为17—20W/m2之间,而多数在10—15W/m2之间,根据我国实际情况,本标准定为13W/m2,而目标值定为11W/m2。
3多功能厅调查结果平均为23W/m2,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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