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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重新加工
c隔离和保存要进行评估的产品
d另作它用
e销毁产品
f追溯可能所有受影响的产品
(2)生产工序发生偏离的原因及采取措施:
a操作人员原因,由生产管理部负责人对各工序的操作人员进行工序的培训,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B、生产设备原因,生产部要更换或维修设备。
(4)纠正措施记录:
当一个纠正措施发生时,要加以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
a产品确认(如产品描述,持有产品的数量)。
b偏离的描述。
c受影响的产品的最终处理。
d处理结果及解决时间、纠正措施的负责人姓名。
e按规定的时间对纠正措施记录进行复查。
3.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对SSOP纠正措施的控制。
3.1SSOP纠正措施包括:
员工的再教育、评估、重新加工、降级处理、销毁处理。
3.2SSOP纠正行动:
(1)确定是否会直接导致安全危害的发生。
(2)如果以
(1)评估为基础不能够直接导致安全危害的发生,产品可进入下一工序。
(3)如果
(1)评估为基础存在的危害,能够直接导致安全危害的发生,将此批产品隔离作标识,确定产品:
重新加工或降价处理。
(4)如果存在潜在危害的产品不能象(3)那样的处理,产品必须销毁。
验证程序P-02
1.目的
确定所指定的卫生质量体系的适宜性,确定实际操作的一致性,确定本企业卫生质量体系达到了预期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效果,以及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验证方法
2.1确认:
如产品说明,工艺流程图、纠正措施程序、记录控制程序以及验证程序等进行确认,确认所依据的有关材料、文献、数据要整理归档保管。
2.2
(1)采取纠正措施(包括发生偏离时产品的处理)。
(2)对原料进行每批检验,对成品进行每日检验及进行一些针对性的半成品检测。
2.3发生以下变化时:
(1)原料发生变化:
(2)产品和工艺有了变化;
(3)验证数据出现相反的结果;
(4)在对生产过程的观察中发现了新问题;
(5)销售方式和消费发生变化;
(6)当发生其他变化时。
2.4总经理任命审核组长负责组织和实施内部审核,每年至少两次。
(见《内部审核程序》)
2.5对每批最终产品按照法规要求进行检验评价卫生质量体系的有效性。
2.6对SSOP的执行情况进行相关的验证。
(见《卫生标准操作程序SSOP》)
2.7要对培训的充分性进行评价(包括对执行卫生标准操作程序的培训)。
(见《培训程序》
内部审核程序P-03
1.审核准备
1.1审核计划:
由内审小组负责制定内审计划方案,由组长制定审核实施计划,经总经理审批。
1.2审核依据: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企业的卫生质量体系文件等。
1.3审核组的组成:
由内审小组长在审核前任命审核组成员并组成审核组,审核组成员必须受过相关的培训,且经考试合格,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并且与被审核部门无直接的责任关系。
1.4审核频次:
一年至少两次,当体系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审核。
1.5审核文件准备
审核员按分工要求编制审核检查清单(检查表)备用,并收集相关的审核依据文件。
审核实施前一周,要通知各受审核部门。
2、现场审核
2.1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由组长主持,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在首次会议上介绍审核的目的、准则、范围、方法和审核的具体时间安排。
2.2审核活动:
审核组按审核计划的安排,分工进行现场审核,利用审核方法和技巧寻找客观证据。
发现不符合项时要与受审核部门责任人员说清楚事实,并得到其认可。
做好审核记录。
2.3审核结果:
审核组审核结束前,要对审核结果作汇总、分析、分类,审核组成员之间要相互沟通,保持意见一致,审核组长负责协调审核组工作。
2.4小结会:
在审核组对审核结果汇总分析后,应与被审核方负责人沟通,并征求他们的意见,由组长形成审核报告。
2.5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应由组长主持,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有审核组长宣布审核结果,重申目的、准则、范围和审核的简要概况,强调审核只是抽样活动。
如有不符合项,应确定整改时间、方案,由被审核方在审核报告及不符合项报告上签字,确认不符合项。
审核报告必须分发给各相关部门。
3、纠正措施
对发现的不符合项,由责任部门被审核方按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改。
审核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如达到了整改效果,由审核组成员在不符合项报告上签字,
关闭不符合项,内部审核工作至此结束。
4、质检技术部负责保存内审活动形成的所有记录。
记录控制程序P-04
保存所需的质量记录,并对其实施有效控制和管理,用以证明产品及质量活动符合规定要求,并为质量体系有效执行提供证实。
2.职责
2.1质检技术部负责质量记录的归口管理,并负责管理评审,纠正和预防措施、内部质量审核检验和试验状态、不合格品、过程控制环节及体系要求规定的记录控制。
2.2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与体系有关的记录控制。
3.控制程序
3.1本企业质量体系运行相关的记录见《记录清单》。
所有记录,必须通过记录名称。
主管部门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标识。
3.2记录的形式:
以书面的形式记录。
3.3记录的填写要求:
(1)记录必须按规定要求及时填写。
(2)记录内容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字迹清楚,并由记录人签字,注明日期。
(3)如有特殊要求时加以说明。
(4)记录不准更改。
如需更正或勘误时,更正或勘误人必须在更正或勘误处签字或盖章。
(5)记录使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填写。
3.4记录的管理
(1)记录由质检技术部负责收集、整理,未经许可不得对外出示。
(2)所有的记录可由经授权的个人或当局查看。
(3)记录由质检技术部负责归档保存。
(4)所有记录贮存在适宜的场所,以防止其受陈旧、污损,保管方式要易于检索。
(5)记录的保存期限在清单中注明。
(6)过期的记录处理:
对因超过规定保存期限或其他原因而作废的记录由质检部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P-05
实施文件和资料控制是保证所有运行场所都能使用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及时回收作废的文件,从而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受控运行。
2.1质检技术部是文件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归档文件和资料的控制与管理。
2.2生产管理部负责技术质量文件的控制与管理,包括适用的外来文件。
2.3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自使用的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文件和资料的控制与管理。
3.1编制的所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必须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管理法规,同时考虑企业的需要。
3.2编制的技术文件和资料,通过试验和测试获得可靠的技术参数。
3.3质量手册由质检技术部编制,总经理审定批准,其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资料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主管领导批准。
3.4文件发布前要得到主管领导批准,以确保文件的适宜性。
3.5文件的发放必须做到与质量体系运行有关的部门和人员都持有有效文件的有效版本。
3.6文件更改由原审批部门负责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更改记录,在更改文件的适当位置标明其更改状态。
3.7需要时对在用文件的适用性及更新需求进行评审并再次批准。
3.8在用文件作废时,由文件发放部门及时从使用场所收回处理,需保留作废文件时,在作废文件上加盖“作废保留”印章,以防止其非预期使用,做好有关记录。
3.9所有适用的外来文件都由质检部负责识别和获得,包括跟踪版本的有效性。
职工培训计划P-06
为确保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都掌握本岗位工作技能和必要的知识,满足其岗位能力要求,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必须对员工进行必要和适应有关法规要求的培训,特制定本计划。
2.1质检技术部是公司培训活动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公司相关人员的培训计划及组织实施。
2.2副总经理、生产管理部等有关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向质检技术部提供培训信息、内容及要求,并协助落实培训计划。
2.3各部门及生产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技能操作和卫生操作培训。
2.4若请企业外部人员进行培训时,由副总经理代表负责协调、联络。
3.控制程序:
3.1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
(1)培训对象:
专业技术人员、生产操作人员、特殊工作人员以及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人员。
(2)培训内容:
ISO9000标准、食品卫生安全控制及国家质检总局20号令《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要求》《出口罐头生产企业注册卫生规范》、欧盟指令、CAC《食品卫生通则》、《HACCP体系及其应用准则》、SSOP、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要求、加工技术等相关的内容。
3.2实施培训
(1)年初或年末,由各部门提出培训内容的要求,提交副总经理审核,编制年度职工培训计划,经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2)各部门根据工厂年度培训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培训计划。
3.3检查、总结
(1)质检技术部按照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要求,组织实施培训。
并监督检查。
对每期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价。
(2)质检技术部在年末汇总计划实施情况,确认是否满足培训目标要求。
(3)培训后,使员工能够认识到自身活动的相关性、重要性,并知道如何为实现公司的质量目标作贡献。
3.4资格认可
(1)内部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2)从事特殊工作的人员,如化验员等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5培训记录
质检技术部负责保存培训计划、培训实施记录、培训效果考核记录及人员能力记录等培训记录。
产品标识、质量追踪和产品召回制度P-07
为了确保消费者的利益,有效的对公司生产的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的产品,进行产品标识、质量追踪和产品召回特制定本制度。
2.1质检技术部是产品标识、质量追踪和产品召回的归口管理部门。
2.2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回收计划,并监督执行。
3.回收程序:
3.1生产部规定不安全的产品回收计划。
回收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产品名称
(2)批次号和标识
(3)质量追踪、回收原因
(4)批示收货人如何处理需要回收的产品
3.2将回收计划提交副总经理审批。
3.3回收计划经副总经理批准后,由销售部及时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所有收货人有关产品回收情况。
3.4质检技术部监督质量追踪、回收计划的执行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3.5必要时,通过媒体发布警示报告。
3.6生产管理部将产品回收信息归档存查。
消费者投诉处理程序P-08
1.目的:
为了确保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公司的信誉,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消费者对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不满意的投诉。
3.职责:
3.1质检技术部是消费者投诉的归口管理部门。
3.2由总经理负责调查消费者投诉。
3.3与投诉有关的部门负责改进工作。
4.控制程序:
4.1消费者投诉方式为:
写信、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
4.2各部门或人员接受到投诉后,及时反馈给销售部或总经理。
4.3消费者投诉应在一周之内由质检技术部复查,以改进生产。
不合格品处理程序P-09
为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对不合格品进行严格控制,以保证向顾客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
2.1质检技术部是不合格品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记录和评审。
2.2生产管理部负责不合格品的隔离和标识。
2.3生产管理部和质检技术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处置的具体实施。
2.4重大不合格品处置由经理审批。
3.不合格品的控制方法
3.1不合格品的判断与标识
(1)对检验和验证不合格的原辅材料,检验人员要做好记录,并在“检验报告单”上加盖“不合格品”章给予标识,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同时悬挂不合格标牌进行隔离。
(2)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用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单予以标识。
(3)最终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用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和标牌予以标识。
(4)经检验待定的产品,用“待定”标牌进行标识。
(5)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不清时,不准投入生产,转序和交付出厂,一律重新检验。
(6)经检验和试验确认的不合格品,除按规定做出标识外,责任部门还要进行有效隔离,防止滥用、错用。
(7)检验和试验状态用的标牌,记录报告单等,授权使用部门和有关人员负责管理,严格控制,防止丢失、串用和误用。
(8)不合格品由质检技术部负责评审,并做好记录。
3.2不合格品的处理
(1)返工
对已判定评审要返工的不合格品,由生产管理部填写返工通知单,送交车间,返工品由生产管理部指导生产车间进行返工后的产品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并做好记录。
(2)让步使用
凡经评审确认为可让步使用的外购产品,由总经理批准后,履行审批手续,方可接受使用。
(3)拒收和报废
a对判定为不合格的外购的原辅材料及包装物,质检技术部做出了不能使用结论后,予以拒收,由采购部负责办理退货等手续,做好记录。
b对在保质期内生产的不合格品,当顾客退回时,由质检技术部进行鉴定和记录。
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和确认,做好记录后,通知业务部进行报废处理,做好记录。
c不合格品控制过程中形成的记录,由质检负责控制,做到准确、齐全、规范,并按规定做好归档管理。
计量、监控设备校准程序P-10
为确保生产中使用的各种计量、监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制定本规程。
2.1质检技术部是设备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每年的计量、监控设备校准,负责从设备的配备到报废全过程的控制以及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和核准。
校准合格的设备,由质检技术部贴“合格”标签并标明有效期。
2.2生产管理部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与维护保养。
3.控制方法
3.1质检技术部是设备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从设备的配备到报废全过程的控制,以及对设备的检定或校准。
3.2生产管理部负责设备的正确使用与维护保养。
3.3检测设备的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有关规定。
3.4设备入厂后由质检技术部按配备计划组织验收,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品由采购部门负责退换或更换。
3.5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要实行定期校准和使用前校准,当发现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未处于校准状态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重新评定,已检验和试验结果的有效性做好记录。
3.6设备必须在适宜的环境下运行,符合规定的温度、光感、防震、防腐等条件,保证有足够的使用面积和空间。
3.7使用部门要确定专人使用和操作设备,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报质检部。
3.8暂时闲置或封存的设备由质检技术部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在贮存期内处于完好状态,重新使用时,应重新校准。
3.9需要报废的设备,经经理批准,由质检技术部统一回收处理。
有毒有害物品的控制程序P-11
为严格执行有毒、有害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管理规定,对有毒、有害物品进行严格管理,避免对食品、食品接触表面和食品包装物料造成污染,确保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制定本程序。
2.1生产管理部是有毒有害物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有毒有害物品的严格管理。
2.2生产管理部负责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和保管。
3.有毒、有害物品的控制对象
厂区、车间使用的清洗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品。
4.有毒、有害物品的控制程序
4.1所有的化学物质的原包装用具必须要标有生产厂家,使用说明和正确的批号。
所有的药品应盛放于密闭的卫生容器内,容器应有品名标签。
4.2用于清洁、消毒处理的化学物质以及杀虫剂、灭鼠剂应储存在远离食品处理和加工区域,通常是储存在上锁的柜子里,并设有专人保管。
4.3清洁用的物质应与杀虫剂分离开,以免意外混合或误用,食品级化学药品应与非食品级物质分开贮存。
4.4有毒化合物不能放在食品设备、工器具或包装材料上。
曾用来装过有毒、有害化合物的器具不能够用来储存、运输或销售食品的食品辅料,也不能用来存那些可能与食品接触的清洁剂、消毒剂。
4.5有毒化合物的用量要符合规定要求,不能造成危害和污染。
4.6食品添加剂应单独存放,不能受到有害物质,不清洁物质的污染。
检验控制程序P-12
为了证实产品满足规定要求,并为过程控制和质量体系运行提供必要的客观证据,必须对原辅材料、包装物、半成品、成品,按规定制度进行检验、试验或验证,并对其过程实行严格的控制。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原辅材料、包装物、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试验和验证。
3.职责
3.1质检技术部是检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原辅材料、包装物、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并提供或制定产品的标准,检验操作规程和相关的技术文件。
3.2质检技术部负责检验设备的检定或校准。
3.3生产管理部负责过程产品的自检和互检工作,并配合质检技术部的专检工作。
4.控制内容的要求
4.1检验文件的控制
(1)检验文件包括:
a原辅材料、包装物、半成品、成品标准
b检验操作规程
(2)质检技术部根据公司产品质量状况编制原辅材料、包装物、半成品和成品的标准,并编制相关的检验操作规程。
以上文件经总经理批准后,正式下达。
4.2外购产品的的控制
(1)外购产品检验之前,采购部应向质检技术部提供外购产品的如下材料:
a、产品名称、规格、品种、生产厂及产地。
b、执行标准名称、代号、质量等级、产品标识、合格证明、检验报告。
c总采购数量、本次进货数量、进厂时间、存放地点。
(2)如采购部采购产品后,不能全部提供上述所列资料,则该产品不能检验,除非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加以说明。
(3)外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经检验后,不符和规定要求时,不允许投入生产,按《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处理。
(4)当公司检验结果与供货方的检验单上结果不一致,且不在一个质量等级上时,应重新检验。
经检验仍然不一致,且本企业标准等级低于检验单等级时,按本企业检验结果为准,保存平行样品,同时采购部立即通知供货方,协商解决。
(5)仓库接到检验合格单后,办理正式入库手续,并按规定进行标识。
(6)企业生产用的原辅材料未经过检验,不允许紧急放行投入使用。
4.3过程产品的检验
(1)企业过程产品的检验采取自检和专检两种方式。
自检:
指生产部岗位自检。
专检:
指质检技术部的检验。
(2)生产管理部按规定认真进行自检操作,认真记录。
(3)质检技术部按规定进行中间产品的检验,检验结果报送有关部门。
4.4最终产品的控制
(1)在进货检验,过程检验项目全部完成且结果符合规定要求时,方可进行最终检验。
(2)产品的最终检验分为物理感官指标检验、理化指标检验和卫生指标检验。
(3)物理感官指标检验
由成品检验员对每天和每批产品的感官指标进行检验,将结果记录在《成品物理感官检验记录》上。
由检验员盖章、质量负责人盖章后发出。
(4)理化指标检验
由化验员负责对每批产品的理化指标进行全项化验,将结果记录在化验单上,由质检负责人盖章后发出。
4.5质检技术部对外购产品、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检验结束后,检验人员应认真整理和保存检验原始记录。
4.6所有检验记录必须真实,能真正反映产品的质量状况,并由授权的产品放行人员签字
预防控制程序P-13
消除产品、过程和管理体系中潜在的不合格原因,确保卫生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
2.1质检技术部是预防措施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预防措施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2.2生产管理部及相关部门负责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
2.3总经理负责全公司预防措施的审批。
3.1通过产品检验和试验记录、不合格品记录、卫生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HACCP体系运行记录,顾客质量申诉等途径,系统收集潜在不合格品的信息,确定需采取预防措施的课题及产生潜在不合格问题原因。
3.2由责任部门提出预防措施,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3.3责任部门实施预防措施,并做好记录。
完成预防措施后,应将实施结果报告质检技术部,质检技术部组织有关部门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3.4经验证有效的管理措施,由质检技术部负责纳入到相应的管理程序。
3.5经验证有效的技术性措施,由生产管理部纳入到相应的技术文件中。
3.6采取预防措施的信息行为管理评审输入。
4.质检技术部保存采取预防措施活动的有关记录。
加工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程序P-14
为保证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
2.1生产管理部是负责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检修工作。
3.控制内容和要求
3.1设备、设施更新、维护保养由生产管理部根据生产情况而定。
3.2需要更改设备、设施型号及供方时,生产管理部负责报总经理批准。
3.3设备操作人员按设备、设施使用、维护、保养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好设备并进行记录。
3.4生产管理部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设备、设施故障要及时清除。
3.5所有设备、设施在生产中发现的问题都要进行记录。
合格供应商评价程序
1
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的管理,使供应商能更好的保质保量的服务于公司的生产,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供应商(包括原材料、外协件)的管理。
3
定义
3.1
新供应商:
首次合作的材料、外协件的供方,单次物料采购的供方。
3.2
长期合作供应商:
所供产品稳定、列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录、长期稳定合作的供方。
3.3
检测报告:
权威机构出具的体现物料各种性能符合要求的证明性文件,有效期为检测日期后一年。
3.4
自我声明:
供应商对物料满足公司、相关方、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自我承诺的文件。
4
职责
4.1
品质部负责供应商产品质量、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自我声明文件的归档,供应商所供物料的检验、反馈,对供应商的审核、评价。
4.2
采购部负责供应商产品库存、交货周期的管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检测报告、自我声明,跟进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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