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建屋集团大厦土建工程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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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现场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招标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招标工期:
开工日期:
2005年09月01日竣工日期2005年12月01日
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
2
资金来源:
①政府投资%②自筹100%③贷款%④外资%
3
投标保证金额10000元人民币。
投标服务费500元人民币(不退)
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30 天。
5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2005年05月31日地点:
星海街5号
注: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时需到招标方项目部查看甲方指定样品,投标时按招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报价。
6
踏勘现场时间:
2005年05月31日 地点:
工地现场(自行组织)
7
投标答疑:
2005年06月04日16:
00时前投标单位送交书面疑问(如有),2005年06月07日16:
00时前发答疑文件。
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为投标文件的全套)。
9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05年06月21日9:
30时前
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有形市场
10
开标时间:
2005年06月21日9:
30时
投标时,本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若有)须经确认后及施工图一起返回。
1、工程名称及概况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大型生活住宅小区,建筑面积约14万平米,其中12幢17层、5幢27层。
2、工期、质量及文明施工要求
工期要求:
招标总施工期天,具体计划投标人在投标时也可自报。
根据项目整体进度计划要求,本次招标有几个节点要求:
2005年月日接中标通知即进现场测量、施工图交底及深化;
2005年月日开工,竣工考核工期为2005年月日。
质量要求:
合格
3、费用
每份标书的工本费见前附表,此费用应由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给发包人。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书编制及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现场考察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人的安排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和全部资料,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核实和确认,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招标文件的内容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及投标过程中发出的补充文件:
投标须知
(1)特殊要求
(2)基本要求
(3)图纸清单(参考)
(4)合同通用条款
(5)合同专用条款
(6)专用条款附录
(7)投标书
(8)标函简表
(10)报价表
(11)预算书
(12)主要材料清单
(13)项目经理情况表
(14)合同协议书(样本)
(15)建设工程保修合同(样本)
(16)附件
(17)补充文件
(18)答疑文件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含义有任何疑问,应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前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发包人对在此日期前收到的提问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将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前,招标人可以以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补充通知将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其起约束作用。
8、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在投标单位确信已能满足本标书的所有要求之后才能提交其标书。
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标书原始文本,任何改动、补充或注释将不被认可(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交的技术备选方案除外)。
投标人在提交标书前应查明所有投标文件是否正确无误,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是在同意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的基础作出的。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8.1商务标
·
投标书(具体内容详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人资质材料的复印件:
至少应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投标人(包括所报项目经理)最近三年施工的类似工程或典型工程;
投标人(包括所报项目经理)最近三年获得的省级及省级以上奖项;
招标文件内有须投标单位或法人代表盖章承诺处(具体为第9、14、17、29、38、40页),应按表式要求盖章确认,并把经确认的招标文件一并密封在投标文件封袋中送达开标地点,未经盖章确认的投标单位作无效标书处理。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和分项报价表格式、标函简表等格式。
8.2技术标
施工组织设计:
至少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各工序施工措施、质量控制措施、安全及文明施工保障体系、现场平面布置、项目组织结构及拟投入的劳力、设备、材料情况等内容;
本工程的施工要点、难点分析及针对性措施;
及土建承包商即总协调单位的配合、协调方案;
及后配套单位的配合、协调方案;
8.3其它,单独交公证人员(可不密封)
投标人的的资质材料的原件:
至少应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项目经理最近五年业绩证明原件;
投标人最近五年获得的省级及省级以上奖项及证明原件;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主要材料样品,提供小样(必须全部粘贴在一块样品板上),包括、花岗石、玻化砖、吊顶龙骨、筒灯、吸顶灯等,并在样品下方注明品牌、产地。
中标单位的样品将作为验收标准封样。
9、投标价格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图纸和招标人的招标文件及其补充、答疑及其补充等开标前的文件。
本次的装饰图纸仅为装修方案图,具体工程量由各投标方结合招标方提供的电子版建筑图、施工范围以现场勘查实测为准,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作参考。
中标总价包死,结算不调整。
请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格式进行报价。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均已包括但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技术措施费、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费、质检、安装、缺陷修复、保险(包括第三方责任险、承包人自有人员和设备保险)、风险金、优质优价费用、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在分项报价表及报价汇总表中,应计入符合所有招标资料规定的全部费用,未列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相关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之中。
承包人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分项报价表及报价汇总表的单价及总价之中。
在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中标明以暂定价(如果有)形式计入的,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程师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业主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投标价中包括暂定金额是表明承包人对此有合同义务。
投标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单价栏中金额可出现小数点后二位。
10、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的投标书在前附表所列的时间内有效。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选择是否同意延长。
这种要求和答复均需以书面方式进行。
1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需按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银行汇票,最晚需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汇入招标人的如下帐户:
公司名称:
开户行:
中行园区支行
帐号:
412-001
如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书。
若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如表示其不能按其投标价格及标书规定完成工程);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并提供履约保证金;
4)投标人未按要求交回图纸及其他资料的。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开标后30天内招标人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中标人按时签订施工合同后30天内,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12、投标书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人须编制并提交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若内容有不同者,以正本为准;
技术标三份。
商务标及技术标分别装订。
投标文件主要指本招标文件要求盖章之处应加盖公章或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如由授权代表签署,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授权委托书的原件。
投标文件中一般不允许有涂改,如时间不允许又确需修改,则应由投标书签署人在修改处签字证明并加盖公章。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投标书(包括三份商务标,三份技术标),任何投标人都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及本工程其他投标人的投标。
13、投标书的密封及标志
1)技术标及商务标应分开密封于不同的封袋内,并在封面上注明“商务标”或“技术标”的字样。
在信封封皮上要正确地写好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及此说明不符合的标书会遭到拒收。
2)技术标为明标。
正文字体一律用“宋体小四号字”(图表字体大小不做具体要求,可根据常规设定),并且一律采用白底黑字页面.
14、投标书的提交
投标人应亲自将投标书送到以下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路128号加城大厦8楼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办公室
招标图纸也应及投标文件同时归还(可直接还给招标人)
15、投标截止期
本次投标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的规定。
迟于截止时间所提交的标书或者不是投标人亲自提交的(即邮寄或传真)标书将不被接受。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后,投标截止期之前,可修改和撤回投标书,这种修改和撤回应以书面补充文件的方式,密封后交到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办公室。
17、无效标书条件
开标时,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宣布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标书。
17.1投标文件不按规定密封者;
17.2投标文件封袋(或包皮)封口无投标人公章者;
17.3标函简表未盖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章者;
17.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者;
17.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者;
17.6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参加开标会者;
17.7受委托代表未持授权委托书者;
17.8在技术标的文本中出现投标人公司名称、标记及其他能显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记号、图案及文字、正本及副本的标记等;
17.9技术标评定中各分项得分有不合格者。
18、开标
在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总价及发包人认为适当的其他细节将在开标时宣布。
19、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至宣布中标人止,凡属审查、澄清、评价及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及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0、评标原则(待补充)
21、投标书的澄清
为有助于评标,招标人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书,包括报价表等。
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方式进行。
招标人可通过澄清,对投标书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判断。
22、错误的修正
发包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以数字表示的数额及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单价及工程量的乘积及合价不一致时,通常以单价为准,除非发包人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则以合价为准。
4)投标总价具有最终效力,单价、合价及投标总价不一致时,均以投标总价为准。
不一致之处,应在经招标人同意后,在不影响投标总价的前提下予以调整。
23、招标人接受任何投标和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在授标前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任何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24、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确认其投标被接受,在该中标通知书中发包人将给出合同总价和工程开工日期。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在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人将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在此表示已认真阅读并研究了以上投标条件,同意有关内容,如我单位中标,我单位承诺将认真执行以上条件。
投标单位:
(公章)
(印章)
第二章、技术要求
一、特殊技术要求
说明:
特殊技术要求是对标书“基本要求”及“合同条款”的补充,其它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特殊技术要求为准。
1、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1工程范围:
门厅、电梯间工程
1.2工作内容:
招标人提供的装修图纸、建筑图
1.3土建交给装修单位的标准:
(1)墙面:
粉刷
(2)地坪:
完成至结构面
1.4现场配合及协调
1.4.1装修工程承包人应服从土建承包商即总协调人的管理,积极配合土建承包商的工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需土建承包商提供便利,承包人需提前以书面文件进行申请,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4.2装修工程应及招标人的其它承包商紧密联系,充分配合;
根据经验对可预见的会涉及到其他承包商配合的工作事项,承包人负有提醒、配合之义务,如因承包人未能尽到提醒职责或协调不够而造成额外损失或费用,招标人将不予承担。
招标人的其它承包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土建工程承包商;
(2)门窗承包商
(3)电梯等招标人供应设备及材料的安装人;
(4)室外工程;
(5)由招标人直接发包的其它工程。
1.4.3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及上述其它承包商的配合费用、管理费及其它一切必要的费用(包括及其它承包商交叉施工、相互干扰给工程施工带来的增加费用)。
临时水、电源由总包方提供,水电费由投标方自理。
1.4.4现场办公室可以向土建承包商即总协调单位租用,并自行承担相关的费用。
1.4.5现场空间紧张,承包人必须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吃饭可于总包方搭伙,具体费用双方自行协商。
2、质量标准及要求
2.1承包人应按标书及施工图纸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的要求及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的有关规定。
2.2承包人按设计图纸和参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3承包人在本工程中所用的材料及施工必须符合建设部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发包人将请有资格的室内环境检测机构对装修用材及室内空气进行检测,若检测不合格,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材料,除损失的检测费、工期及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外,承包人还必须向发包人赔偿因检测不合格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4为确保工程质量,承包人必须按照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各工序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发包人将按照规范和参照施工组织设计承诺的质量控制要求进行验收。
发包人有权对所发现的不合格工序及质量问题做限期整改决定,三次不能按设计或发包人要求整改好,不能进入下道工序,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要求承包人于三日内撤离现场,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都由承包人负责。
若发包人因以上原因要求承包人于三日内撤离现场,而承包人不按要撤离,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
2.5各工序的验收首先由施工班组自检互检,然后经承包人专职质量员验收合格后报发包人验收,未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不得隐蔽。
如未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即行隐蔽,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打开隐蔽进行正常工序验收,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6关于隐蔽工程的验收,承包人必须提前通知发包人参及验收,发包人也必须在收到承包人通知的三日内对隐蔽工程验收,若发包人未及时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将工程隐蔽。
在隐蔽后的施工中或最后的竣工验收时,若发包人对该隐蔽工程提出重新打开验收的要求,如验收合格则因此产生的费用及拖延的工期应由发包人承担,如验收不合格则因此产生的费用、返工的费用及拖延的工期都必须由承包人承担。
2.7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二年,其中凡是涉及防水的工程质量保修期五年,自签署验收合格单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如质量问题是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则保修费从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列支,不足部份由承包人另行承担;
如果问题是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质量造成的,则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3)保修期间,如因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修理工作,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24小时内派人有组织、有力量针对缺陷,设备工种齐全、保质保量地完成修理工作。
否则,发包人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修理费用,发包人在保修金扣除,不足部分成为承包人对发包人之债务必须在保修期结束时的结算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对同一报修内容两次未予修复的,发包人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修理,所发生的修理费,发包人将在保修金内扣除。
(4)如因施工(包括材料)缺陷造成住户及发包人其它损失,经发包人、监理、住户、承包人共同确认后(有必要可以请有关技术及法律方面的专家参及认定),由承包人承担所有损失。
(5)对于预留的保修金,发包人按合同有关条款及承包人结算,结算时将剩余保修金扣除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债务之后有余额,由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若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抵欠发包人的债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欠款余额。
(6)在保修期间由自然灾害或由发包人雇请的人员或其他人员的非正当使用造成的损坏,发包人组织进行修复,承包人有责任承担修复的工作,而修复的一切费用,包括承包人的劳务及材料费用,均由发包人承担。
3、工期要求
3.1工期要求:
2005年月日接中标通知即进现场测量、施工图交底及深化。
3.2承包人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总工期内完工(以竣工考核日为准),应按总工期延误的天数,按¥2,000.00元/天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发包人批准的延期除外)。
4、文明施工要求
4.1本工程要求按照标准化工地管理,文明施工。
4.2施工现场污水均需通过管道排放至周边市政污水管网。
4.3承包人还应负责本工程临时办公区域的垃圾清运及其它环境卫生工作。
4.4现场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当及时清除现场不需要用的材料或物品,并应保存或根据招标人要求转移剩余材料,清除现场残物、垃圾或临时工作用具以及不再需要的施工设备。
若承包人清除现场垃圾或残余物不及时,土建承包商有权派人清除现场,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5承包人必须完全服从土建承包商即总协调人关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4.6承包人还应遵守园区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4.7涉及文明施工的所有费用应考虑投标总价中。
5、工程量清单:
6、政府收费
6.1投标人应将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收取的费用考虑在投标总价中。
7、气候因素
7.1投标人应考虑到多雨等不利气候因素对工程施工及工期的影响,气候因素是投标人应考虑到的风险。
发包人不接受投标人因气候因素而提供的任何索赔。
8、转让及分包
8.1投标人中标后,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非经发包人许可,不得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其他第三方。
9、项目经理
一旦中标,承包人必须在中标函发出之日7天内将其投标前承诺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原件保留交给发包人保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如经发现,招标方将对中标者处以800元/次的处罚。
10、不一致之处
10.1标书特殊技术要求、图纸说明和现行国家、地方、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按以下优先次序执行:
1)特殊技术要求;
2)图纸说明;
3)现行国家、地方、行业施工及验收规范。
11、违约金
11.1承包人在工程开始后应向园区建设档案馆取《园区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及报送规定》。
11.2工程完工后的一个月内完成3套竣工资料包括蓝图的整理,所有资料的内容和装订格式均须符合园区档案馆要求,并通过验收。
12、审计费用
本工程投标单价包死,工程量计算按实调整。
结算审计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应认真编制竣工结算,如审计单位对承包人提交的结算额扣减超过3%,所有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材料
13.1对于本工程涉及的所有材料,在工程实施中,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及价格必须得到招标人即业主的签字确认。
13.2对于所涉及的装修材料及特殊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主要材料清单中说明拟用装修材料及特殊材料的规格或型号。
13.3发包人有变更投标人所列材料的权利。
13.4本工程已确定的部分特殊材料的品牌、型号、产地及技术要求等详见下表:
材料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厂家/产地
技术要求
日期:
二、基本要求
1、施工设备
承包人必须自费提供一切必要的施工设备,用于工程的施工、完工及维护。
所有进入现场或邻近地区的施工设备在未经工程师书面批准时不得移出场外。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妥善使用并正常维护这些施工设备以避免任何停工,不允许由于施工设备的停运和误操作而延长工期。
如果由于缺少某种特定的施工设备而导致工程进度中断,发包人有权从其他来源购入所需设备,由此发生的费用必须由承包人负责,并另向承包人征收所发生费用20%的代办费。
2、进入现场的道路
招标方建好了进入现场的道路,承包人必须考虑所有必要的进入施工现场通道的保护。
3、警告标志
承包人应在现场周围可能进入的地点以及有潜在危险的地方出示警告牌。
在凹穴、坑、竖井或其他有危险的类似场地周围应安装适当而充分的护板、栅拦或挡板,以防止发生事故。
为安全起见,夜间也应在这些地方设置经批准的警告灯标。
当使用路障等使一部分道路禁止通行时,应在路上安放交通指挥锥形架,以指挥行人车辆顺利地从道路的较宽部分进入较窄部分。
锥形架应为认可的橡胶或同类柔软材料制作,色彩为鲜橙色。
以上条款的执行应使发包人及工程师满意。
如果承包人未遵守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示,则每违规一次应向发包人交违约金RMB500.00元。
4、作业区周边的保护
承包人进行工作时必须保护好其作业区边上的构筑物,并必须负责将任何一处损坏恢复至原样。
承包人必须时时提供足够的防护屏、临时围拦、支撑柱等措施,预防给附近的财产、公路、行人或车辆造成损害、不便或干扰。
承包人必须在合同完成时把上述临时防护物拆除,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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