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办法2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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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学生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门钥匙,不得将房门钥匙转借给他人,离校或调换宿舍时应将钥匙交回学生公寓管理部门,不得私自更换锁具。
第七条住宿学生携带物品出入学生公寓,应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并出示有效证件进行登记,经查验无问题方可带出。
公寓实行电脑出入卡管理制度,携带电脑出入必须凭登记卡和验证码放行。
第八条住宿学生不得擅自拆卸暖气、网络、电线,不得擅自改造公寓内的水、电和其他设施。
第九条住宿学生不得擅自攀爬宿舍门、阳台及楼顶、窗,不得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公寓秩序。
第十条住宿学生不得在公寓楼内或消防通道堆放杂物、晾晒衣物、停放车辆,不得在宿舍饲养宠物。
第十一条住宿学生不得在室内外墙壁上张贴不健康或不符合国家政策法律的字画,不得乱拉铁丝绳索,不得随意涂写、刻画。
第十二条住宿学生禁止在公寓内违规经商、推销和做广告,禁止在公寓内及周边聚众闹事、故意引发事端,制造公寓秩序混乱,影响公寓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
第十三条住宿学生严禁高空抛物,严禁在阳台、窗台、栏杆、空调外机上放置杂物,以免坠落伤人。
第十四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公寓管理人员的昼夜巡查和安检制度。
加强学生公寓的用电管理,落实公寓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建立《渭南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对公寓管理人员和住宿学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做好火灾扑救和预防知识及实践技能培训。
第十五条住宿学生严禁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电热棒、电饭锅、电热壶、电吹风等违规电器和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煤油炉、柴油炉、酒精炉等物品,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特殊气味的物品,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不合格插排和充电设备,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变压插排、插座,严禁在空调专用插座上使用其他用电设备,离开宿舍时应关闭各种用电器和充电设备。
严禁在宿舍内抽烟。
第十六条住宿学生有配合、协助公寓管理人员维护学生公寓治安秩序和的责任和义务,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应当主动盘问或向公寓管理人员报告。
发生刑事、治安、消防案件时,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在能力范围内保护现场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学生,依据《渭南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相关条款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科技发展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西北大学现代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01
第一章·
组织管理
第一条:
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由公寓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二条:
学生公寓各楼设管理员,各宿舍推选舍长一人,配合公寓管理办公室做好宿舍管理工作。
第二章·
住宿管理
02
第三条:
学生住宿应当按照公寓管理办公室分配的房间床位居住,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调换和占用。
第四条
学生住宿应按时休息和起床,熄灯前应上床就寝,熄灯后禁止喧哗。
早晨应按时起床参加学校的活动,如早操等。
第五条
应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得吵闹、划拳、玩球、跳舞、打麻將、重击地板或进行其它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的活动。
第六条
不得将酒带回公寓、不得在公寓内散发传单、推销东西,不得传看淫秽书刊、录相和张贴淫秽画。
第七条
宿舍不得留宿本宿舍以外人员和异性。
不得将宠物带至宿舍或在宿舍饲养宠物.
第八条
要尊重宿舍管理员的劳动,礼貌待人,自觉接受宿舍管理员和学校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
03
第三章·
宿舍卫生管理
第九条
请宿舍长负责本舍卫生、安全等。
安排轮流值日打扫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协助公寓管理办公室的工作。
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
第十条
住宿者不得在宿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得在楼道厕所、洗脸间乱贴、乱画,乱倒污水、剩饭菜,乱堆乱倒垃圾、乱放自行车等。
第十一条
住宿者不得向窗外倒污水、垃圾,扔果皮、纸屑和杂物,不得向窗外扔瓶子。
第十二条
住宿者应按照”学生宿舍卫生标准”坚持每天打扫卫生,整理内务。
学校安排的每周集体大扫除时间,各宿舍要彻底清扫,随时接受检查.
第四章·
宿舍安全管理
04
第十三条
住宿者进入公寓楼应佩带校徽或出示证件。
每天早上6:
00时整开公寓楼大门供电,晚23:
00时整关闭公寓楼大门,23:
30熄灯就寝,节假日全天不熄灯。
第十四条
住宿者上课时间不会客,休息时间会客在值班室。
会客时间:
中午11:
30-13:
00,晚上18:
30-20:
30,客人因情况需进入宿舍必须出示证件,经宿舍管理员核实登记暂押特殊证件后,方可进入。
无证者谢绝入内。
第十五条
住宿者应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归宿、起床。
晚归必须出示证件说明情况,经登记后方可进入。
任何人不得爬门翻墙进入宿舍对夜不归宿及其他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如果宿舍钥匙锁入门内,应先找其他同学开门,仍不能开门时,可持学生证到所在宿舍楼管理人员处借出备用钥匙,任何人不得撬门、扭锁进入宿舍。
第二十条
宿舍管理员在门口值班时应佩带标识牌并坚守岗位,严格把好出入关。
第二十一条
全体同学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
05
第五章·
宿舍设施管理
第二十二条
学生宿舍的固有设施由公寓管理办公室按照标准统一配备和管理,入住者负责使用并维护。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宿舍的固有设施配齐后,由公寓管理办公室建卡登记,由宿舍长验收后签字。
学生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时,按设施登记卡检查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二十四条
宿舍设施未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搬动和拆卸。
宿舍设施如有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如损坏系故意人为,将视情节除赔偿外另应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章·
宿舍水电管理
06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宿舍安装限电装置,供电限时限量。
供电时间为每天早上6:
00一23:
30(节假日不熄灯).学生宿舍使用电器功率不得超过150W.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宿舍应做到人走灯灭、插座上无插头。
因超量用电造成断电,应到公寓管理办公室找维修工进行维修,并交纳配件费。
严禁私自维修。
因违规使用电炉等电热器造成断电,除暂扣违章电器,对损坏的配件进行赔偿外,将视情节减扣综合素质分值。
第二十七条:
住宿者应有节约用水、用电的意识,拧开水龙头无水时应随手关好水龙头,防止来水后出现长流水现象。
07
第七章·
宿舍维修管理
第二十八条
宿舍楼内的维修信息由宿舍管理人员收集,小的维修由公寓管理办公室负责,大的维修由公寓管理办公室填写维修登记卡,报送总务处及时维修。
第二十九条
宿舍楼内的紧急报修直接到所在宿舍楼值班人员处登记报修,维修实行全日值班制,午休、晚休和节假日都有维修工值班,做到随报随修.非紧急报修可以通过公寓管理办公室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报修登记。
第三十条
宿舍设施自然损坏实行免费维修,人为损坏应查清原因,除对当事人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外,还应批评教育,直至给予校纪处分.如有相互包庇,不能落实到人,由本宿舍人员集体承担责任和费用。
第三十一条
学生宿舍设施的维修,要基本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过天”,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维修时,应记明原因并对同学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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