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初及施工图设计合同标准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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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2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市规管设字()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及其它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3甲方提供的《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1.4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项目设计阶段及内容
2.1项目设计分为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标识设计等分项设计。
建筑设计由完成;
景观设计由景观专业设计公司完成;
室内设计由室内专业设计公司完成;
标识设计等由各专业设计单位完成。
2.2建筑设计分为规划及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过程配合阶段。
规划及方案设计由负责完成。
各专业初步设计和全部施工图设计由乙方负责完成。
建筑初步设计中关于地下室、附属设备用房及人防等内容由乙方进行深化设计。
2.3规划和方案设计阶段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技术支持和报批配合,确保提交的方案设计文件应达到甲方设计任务书及方案审批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深度。
2.4初步设计阶段,公司需完成方案设计交底等配合工作。
乙方最终提交的初步设计成果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图设计工作。
乙方须负责完成方案批复之后的所有向政府部门报批报建图纸设计工作及报建配合工作。
最终提交的设计文件应达到甲方设计任务书及各阶段审批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深度。
2.5乙方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图纸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外审。
乙方最终提交的施工图应达到甲方设计任务书及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设计深度。
2.6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
●住宅、公建单体(包括小区入口门卫室、幼儿园和市政站点等)等规划用地内所有需乙方设计的建构筑物及室外工程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含人防部分)。
●室外工程设计包括本工程红线内总平面设计和室外管线设计等。
市政站点用房包括且不限于:
换热站、开闭所、变配电室、垃圾清洁站、消防水泵房、弱电机房(含消防中控室)、中水处理机房等。
●以上内容中涉及到的二次设计和精装修设计的配合工作。
2.7景观设计由景观设计公司负责;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与景观公司协调配合,及时向景观公司提供图纸,并对景观设计图纸进行审核与反馈,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建议。
乙方需提供包括建筑定位、室内外标高、道路、停车等内容的总平面图给景观公司作为景观设计的条件图。
●总图装置定位由乙方负责,并落实在最终施工图总图及提供给景观公司的条件图内。
总图装置包括人行系统、车行系统、过街装置、行道树、停车平面、组团出入口设计。
为确保品质及与景观的衔接,乙方需参加甲方安排的与景观公司沟通协调会。
●景观设计与建筑相矛盾的地方,以乙方为总协调,通过甲方组织的沟通会议,最终双方图纸一致。
●与景观公司的协调会根据需要不限次数,由甲方负责组织。
2.8绿色建筑设计由专业咨询公司负责;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应阶段的设计成果给绿色建筑咨询公司,并对绿色建筑咨询公司提出的修改建议报告予以及时反馈和修改;
●乙方提供的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成果。
●与绿色建筑咨询公司的协调会根据需要不限次数,由甲方负责组织。
2.9其它政府规定必须由专业公司设计的内容,且乙方不具备资质或甲乙双方均同意由其它单位完成的项目,可能包括燃气设计、电力设计等,视报建情况而定。
根据专业需要由乙方完成土建配合设计。
2.9标识设计:
专业标识设计单位完成标识设计,乙方完成其后的电气施工图设计。
2.10室内设计:
本项目住宅部分为毛坯交房,室内设计公司负责完成住宅公共区域(大堂门厅和楼电梯厅等)的室内设计工作,乙方需配合完成该部分机电施工图设计。
2.11户型图设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住宅部分所有户型的户型图设计(即合同附图,包括所有变化户型)并对所有户型图的准确性负责。
第三条本合同设计收费标准及设计费(详见下表)。
说明:
1、本合同设计收费标准不做调整,除非双方另行达成协议。
上述约定的设计费总额为暂估价款,最终以施工图建筑面积据实结算。
2、本工程设计费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
2.1乙方修改、完善图纸,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出具设计变更及参加各项工程验收等服务的费用;
2.2乙方对其他专业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的审核与管理、协调、配合等的费用;
2.3乙方配合甲方进行各项政府手续报批的配合费用;
2.4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见费用;
2.5施工过程中,工地服务配合工作所发生的劳务、差旅等费用。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设计任务书1
2建设用地红线图1
3政府有关各项批文1
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
5项目室外市政及管线资料1
第五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
(包括全套电子版文档数据)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施工图审查报告图按审批部门要求双方协商
2正式施工图纸18双方协商
3全套施工图电子文件光盘3
4报批图纸按审批部门要求图纸形式按政府审批部门要求
注:
1、各设计阶段,凡是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图纸文件等均由乙方提供,并按审批部门和甲方要求的份数提供电子文件。
2、乙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工作进度要求完成各阶段的设计和报批工作,对建设、审图、人防、消防、气象、环保、地震等政府部门的技术沟通及对甲方人员的提示由乙方负责,充分满足甲方要求。
第六条本合同设计收费暂估为元人民币(含税)。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单体施工图预付款双方合同盖章生效后15日内,按提供图纸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支付至(按分期签订合同)合同总价的10%
初步设计1、设计单位提交初步设计图纸经甲方确认后;
2、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汇报会后;
3、甲方完成初设报建并取得政府批文后15日内,按提供图纸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
施工图设计1、设计单位提供了正式的施工图后;
2、政府指定审图单位对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5日内,按提供施工图纸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工程验收1、配合项目设计交底、过程设计管理后;
2、主体结构封顶后15日内,按主体结构验收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
项目竣工验收1、取得竣工备案表后2、项目顺利交付使用后15日内,按竣工验收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如果项目分期实施,从第二次付费开始,按分期情况及实际进展的建筑面积及设计单价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最终实际设计费按实际面积核定,多退少补。
3.本合同开始履行后,预付款抵作设计费。
4.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供国内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可顺延付款且扣除税金后支付。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按发包方重新确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但应给予乙方合理的设计时间。
6.1.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重新设计且重新设计工作量超过原设计工作量的30%以上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追加费用。
因乙方提交设计资料的设计深度、设计风格、设计质量等不符合甲方原来的要求造成甲方要求乙方返工的,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费用。
6.1.3甲方应为乙方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1.4乙方提交的变更(修改)设计费用过高而甲方不能接受时,甲方有权另行委托设计。
由于变更(修改)而造成合同执行有困难时,双方可以按已确认的设计阶段(工作量)办理结算,并终止合同。
6.1.6甲方有权在本项目对外宣传时使用乙方标识。
6.1.7甲方若需在本合同约定的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
若无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其他相关费用。
6.1.8甲方指定为本项目的甲方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完成在项目设计过程沟通和管理工作。
并支持乙方代表人员施工配合及现场技术服务工作。
6.2乙方责任:
6.2.1乙方在进行本项目设计之前,需将本项目设计组成员名单及详细情况介绍提交甲方审查,经发包方确认后生效;
乙方在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更换或减少项目组设计成员,其中主设计师的更换需要甲方总监以上书面加签意见确认。
设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6.2.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会同专业设计负责人应每周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的设计工作情况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设计进度、设计中发现的问题、需发包方协调解决的问题等。
必要时,甲方可临时组织设计工作专题汇报会,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参加,并做好相应准备及配合工作。
6.2.3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施工图设计任务书(附件一)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4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必须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和地方有关规范标准条件。
6.2.5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年。
6.2.6乙方按本合同相关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如审图机构和设计审批主管部门另有要求的,乙方应予满足,不得另行收费。
6.2.7乙方经甲方对其上一阶段的设计成果确认后,或有明确指示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
否则,甲方不予结算并对乙方私自工作造成的乙方损失不承担责任。
6.2.8乙方应提交全部设计计算书,并保证其真实、全面、合理,以便于甲方对其进行核对和评估。
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初步设计计算有异议,乙方须作必要的解释。
6.2.9乙方按要求应负责制作平时讨论方案、效果图、施工图等图纸文件,制作费用包含在合同设计费中。
6.2.10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并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在施工图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后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可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设计中采用尚未成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6.2.12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乙方有义务予以配合,乙方于项目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须提供技术指导不少于次,每次派专人留驻现场的时间以小时为限(仅限于境内)。
6.2.13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计人员名单与实际设计人相符。
当甲方认定参与该工程设计的设计人员不称职并发出调换通知书后,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撤换此人。
新增加的设计人员须征求甲方的认可后方可参与该工程的设计工作,新增加的设计人员未到岗前原有设计人员不得提前撤离。
6.2.14乙方如在设计过程中出现较大失误或不能按照本合同要求提供合格的设计文件(或不积极配合修改改正)及提供及时的现场服务保障,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继续进行合同中以后的设计任务。
6.2.15乙方应无条件地做好与甲方另行委托的专业设计单位的协调、配合、审核确认等工作,并根据竣工要求提供图纸签字、盖章及套用图签等服务,以保证工程的整体设计质量和进度满足甲方的要求。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且超过约定期限日仍未支付的,之后每逾期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金额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7.2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开展或交付工作成果的,每延误一天,应承担该项目应收设计费总额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
7.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应退还甲方所付定金(预付资金),已开始工作的,双方按已完成工作阶段(经甲方认可工作量)办理结算。
7.4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在终止或解除后五日内返还甲方已付的定金(预付资金),并按合同总价的%计付违约金给甲方。
7.5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
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7.6乙方所有工作成果均需甲方书面确认合格,若乙方的工作各阶段成果达不到甲方要求或不能满足甲方报批要求,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完善,若经两次整改仍不能在最后期限达到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任何合同价款(甲方认可的工作成果阶段费用除外),还应承担该工作阶段所对应服务费的%作为违约金。
7.7若甲方发现实际设计人员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人员名单不符,且乙方并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每相差一人扣减本合同设计费的1%作为违约金。
7.8由于乙方原因超过规定时间未更换甲方认定的不合格设计人员或更换的设计人员未经过甲方认可,每人次、每延期一天扣减设计费的1‰作为违约金。
7.9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现场服务,超过规定时间提供现场服务或现场服务不到位,视对工程进展影响的情节轻重处以每次500~10000元的违约金。
7.10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乙方后从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7.11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争议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暂不支付相关费用并不属迟延付款。
第八条 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
8.2.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阶段性和最终工作成果,及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其他研究成果,在甲方支付费用后,所含有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和申请专利权等权利),归属于甲方。
乙方保证不将其用于本项目以外的项目。
8.2.2乙方应保证其提交的工作成果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或其它合法权利,不存在任何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纠纷和争议。
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2.3双方均应保护在此次合作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相关内容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获得的对方的商务、财务、人员等信息、数据等。
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8.2.4乙方同意甲方为营销需要而使用乙方的名称和标志,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报纸、杂志、广告以及网络媒体等。
同时,甲方有权公开的对乙方的设计成果进行介绍和评论。
乙方确认,此种形式的介绍和评论不构成侵权。
第九条转包与分包
乙方应亲自独立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委托事项、内容转让、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其他
10.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建设。
乙方应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乙方应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程例会,集中解决工程当中的技术问题。
施工期间乙方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准确地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乙方按规定时间派人到达施工现场,一般问题当天解决,重大问题48小时内解决,特别重大问题双方协商解决方法和时间安排。
如由于乙方不能按时赶到并解决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0.2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甲方需要乙方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10.3甲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参加。
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之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给乙方。
10.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5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7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
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0.9本合同未尽事宜见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1其它约定事项:
10.12附件:
附件一设计组人员名单
附件二施工图设计任务书
附件三施工图电子文件归档格式要求
附件四施工图设计要求反馈表
附件五承诺书
附件六廉洁协议
附件七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八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名称:
(盖章) 乙方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条款
发包人(甲方):
设计人(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签署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原设计合同”),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设计合同补充条款。
本合同补充条款为原设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设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本条款与原设计合同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条款为准。
一乙方工作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设计,设计范围为住宅及配套工程单体设计,乙方接受甲方的施工图设计任务书并负责完成以下条文所指定的全部设计工作,全部设计工作将包含两个阶段的设计成果(仅指住宅项目施工图设计):
1.施工图设计阶段
2.外线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期配合阶段
1.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1.1.设计周期:
预计用时*周,其中包括一次中期沟通会和一次设计成果汇报会(报送施工图审查之前)。
1.2.工作内容:
1.2.1.在扩初设计成果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
1.2.2.协助甲方完成人防施工图设计报审、消防施工图设计报审以及施工图设计审查等相关报批工作并提交相应设计图纸。
1.2.3.协助甲方制定标书、工程量表等全套招标文件,供甲方按现行规定进行工程招标,协助甲方评核投标书中有关技术部分的内容。
1.3.提交成果:
(以下成果均应提供电子版文件)
1.3.1.消防施工图报审图(份数及图纸要求按照审批部门要求)
1.3.2.人防初步设计报审图(份数及图纸要求按照审批部门要求)
1.3.3.施工图审查报审图(份数及图纸要求按照审批部门要求)
1.3.4.正式施工图蓝图18套,A3白图2套
1.3.5.所有住宅外立面彩色分格图(A3白图3套,配合外立面施工)
1.3.6.设备选型建议书、建材样板、施工监理招标临时用资料(仅指总平面及设计说明)等各一份
1.3.7.根据最终选材提供各地块最终版效果图各两张。
1.3.8.本阶段其他成果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三。
2.第二阶段——外线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期配合
2.1.设计周期:
预计在第一阶段工作完成之时或之前开始此阶段工作。
2.2.工作内容:
2.2.1.完成外线施工图设计。
2.2.2.监督施工进度和质量,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按期高质量完成。
2.2.3.协助承建商和甲方申领许可证手续,会同其他设计顾问/单位负责向承建商进行技术交底和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解答承建商的问题,签发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工程样板实施,检查和审批承建商提供的施工图、放线图、样板及材料、半成品试验报告等。
2.2.4.协助甲方验收竣工楼宇,协助甲方审查承建商提交的书面保证及保修手册等有关文件。
审核承建商提交的竣工图,协助甲方办理一切有关的竣工手续。
2.3.提交成果:
2.3.1.外线施工图18套,成果包括:
管线综合图及外线单线设计施工图(包括给水、中水、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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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图 设计 合同 标准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