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工作总结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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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小片区”管理模式,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做到人员管理、工资待遇、编制标准、岗位结构、聘用条件、调动配备和绩效考核“七个统一”。
(三)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全面加强区域内中心校与一般校、优质校与一般校、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的对口帮扶工作。
巩固“农远工程”成果,大力推进“班班通、堂堂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升农村教育质量。
全面建成“福州市教育视频联播网”并投入使用,开设名师讲堂、辅导讲座、教师培训、同步课堂等版块,将优质教育视频资源传输到农村中小学。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督导监测机制,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推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不设重点校和重点班,有效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
(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简化手续、全面放开、免收借读费”的优惠政策,实现了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的待遇。
实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电脑派位政策,五城区及闽侯县城关共有6645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被就近派位到各个接收小学,确保公平就学。
筹措专项资金补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集中的区域及学校,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给予和公办学校同等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
目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生达13.5万人,其中85.9%在公办学校就读。
(五)推动特殊教育发展。
初步形成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社区教育为补充,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比较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
以鼓楼区、台江区为试点,做好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的服务工作。
积极开展自闭症儿童教育调研,推动解决自闭症儿童教育问题。
推动闽侯县和福清市的特教学校开设学前教育班,进一步拓宽特殊教育向学前及高中阶段的延伸范围。
提升特教质量,强化福州市盲校盲人足球队、盲人音乐,福州市聋哑学校的语言康复、劳动技能、文体活动等特色教学;
启动“中国-费城行动”计划,推进盲校信息技术与视障教育相融合。
福州市聋哑学校被教育部、中残联授予“全国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称号。
福州市盲校盲人足球队获得全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冠军。
二、实施学前教育发展工程,不断满足群众教育需求
(一)完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细化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健全财政投入和政策保障机制,大力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稳步推进住宅小区配建幼儿园工作,不断扩大公益性学前教育资源。
全年投入1.08亿元,新建、改扩建36所公办幼儿园,新增学位4980个,达到每一个乡镇、每一个街道至少有1所以上公办幼儿园的目标。
落实保教费补助政策,全市已对580名低保家庭的入园幼儿给予1000元/人/年的保教费补助。
(二)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发展。
认真落实民办幼儿园各项优惠政策,通过专项补贴、购买服务、减免房租、对口帮扶等方式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
引进优质民办幼儿园,通过办分园、办连锁园等方式提供更多入优质园的机会。
通过财政补贴,引导和支持办园规范、质量合格的民办幼儿园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全年共为158所人均月收费在150元(不含伙食费)以下的民办幼儿园发放补贴171万元,市级财政还从今年秋季起按照50元/生/年的标准进行配套补助。
对承租国有和集体房产办园的民办园实行最高收费限额,市区民办幼儿园每月保教费在400-700元的约占70%。
持续开展民办幼儿园的规范整顿工作,共取缔25所无证民办园。
严格实行民办幼儿园成本和收费核算、报备、审核、公示制度,确保正常办学秩序。
(三)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建立健全办园质量跟踪评估体系,对公、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和办园质量进行跟踪监管,科学安排教育教学活动,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建立公民办联动的教研体系,推动“名园办分园、名园帮扶薄弱园、名园带动农村园”,开展“抓底部、带中间、促整体”的帮扶工作。
全年共有11所幼儿园(其中民办4所)新创建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并分别给予专项扶持奖励。
继续开展早教实验区和早教试点园的实验工作,全市的省、市、县(市)区三级示范性幼儿园共完成近万名0-3岁婴幼儿家长免费培训和咨询。
三、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工程,夯实学生全面发展基础
(一)创新德育工作平台。
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德育工作的意见》、《福州市学校德育工作测评细则》、《福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德育工作测评体系》,着力规范并推动德育工作创新发展。
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深化“不给他人添麻烦,做文明有礼福州人”、“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和文明劝导等宣传活动。
开展纪念建党90周年系列主题活动、团日和队日活动,增强学生爱党爱国情怀,弘扬积极上进的优良风气。
开展法纪专题教育月和禁毒专题教育活动,新创组织学生代表旁听法庭宣判会的警示教育方式。
推进福州市数字青少年宫的“常运用、广覆盖”,进一步向城乡延伸普及,丰富网上德育内容,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视察福州数字青少年宫并给予充分肯定。
加快“第二课堂”建设,2所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通过市级考评,在农村中小学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四所乡村学校少年宫获中央彩票基金支持建设,连江、永泰、台江完成青少年校外中心建设;
海峡两岸青少年创意族谱联展交流和榕台青年夏令营活动社会影响进一步增强。
在教育学院建立“福州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下拨专项经费配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软件与器材、完善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
(二)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
广泛发起系列创建文明城市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在校园、家庭、社会营造当文明人、做文明事的创建氛围。
运用福州市数字青少年宫和各类校园内宣传渠道,加大对道德行为规范、文明用语、文明礼仪等内容的宣传力度,不断激发师生的参与热情。
建立市教育局机关各处室与市属学校挂钩联系的责任制,采取全面督查与随机暗访、专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与检查。
广泛发起志愿服务活动,市直院校登记注册的教师和学生志愿者分别达3742人和82625人,“三结对三服务”、“小手携大手”、“创三优”等志愿服务活动获得社会好评。
高标准做好迎检准备工作,31所国家测评备检学校均顺利完成各类检查验收。
(三)规范教育教学管理。
加强对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的明察暗访,督促全面落实省颁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的学校达到99.82%。
加强市、县(市)区两级小学教学质量抽样检测,推广台江区以校为本的教学质量监控经验,形成常态化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监控机制。
进一步完善初中素质教育目标考评办法,以三年巩固率和中考报考率、综合成绩为考评依据,并对优质校、农村校、一般校实行分类表彰,鼓励学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市区初中三年巩固率、报考率总体保持较高的水平,七县(市)中考报考率达到96.45%,比2010年增长7.55%。
(四)广泛开展综合素质教育。
组织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改革试点,建立完善教研管理体系,推动素质教育改革创新。
推广晋安区“一校一特色”办学经验,不断增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特色。
进一步拓宽学生全面发展的平台,精心组织现场华文创作精英赛、首届“海峡儿童阅读论坛”等文化活动;
开展“珍爱生命之水”科学探究活动和人防教育;
举办全市青少年科学素养竞赛、电脑机器人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暨“两马”青少年科技创新作品巡回展等活动。
参加第十一届全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和第26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奖总数列全省第一。
福州高级中学等4所中小学被评为“省科技教育基地学校”。
开展创建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及全市“规范用字创文明”行动,社会用字规范化程度达到97%以上。
新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分别达到2所、27所和59所。
推动15所学校成为省级“中华诵·
经典诵读行动”试点校,20所学校成为市级“汉字书写教育”特色校。
在全省先期启动普通话水平计算机辅助测试试点工作并组织1.1万人参加测试,进一步提高了测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五)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下发《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的意见》,重点整治以升学率对学校、班级和学生进行排名和举办重点校、重点班等违规办学行为。
加强对小学升初中选拔性招生、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等问题的监督检查。
规范教材教辅的征订,重新审读选定小学音乐教材。
四、实施职业教育提升工程,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一)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投入1.5亿元建设福州市中职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推进县级职教中心标准化建设,福清龙华职专、长乐职专、罗源职高率先在全省被评为标准化县级职教中心。
制定福州市“十二五”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规划,新增设城市轨道运营等50个行业发展和就业前景好的专业,调整停办45个人才需求饱和、就业率较低的专业。
组织长乐市和罗源县及22所学校22个专业参加省市两级职业教育改革试点,推进办学、培养、教学、评价“四个模式”改革。
开展新一轮14所中职学校达标认定和国家级、省级重点职校复评工作。
加强学校和示范专业建设,福州建筑职专被教育部列入2011年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福清龙华职专等7所学校的7个专业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专业。
我市代表队在参加2011年全省职业院校师生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全省“五项第一”的优异成绩,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人数,占全省的三分之一。
(二)提高教师专业素质。
强化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训,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各类培训26次,培训2308人。
创新教师培训模式,邀请重庆职教界专家、专业骨干教师来榕讲学,并组织我市30多位专业骨干教师赴渝学习交流。
组织教师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等各项活动,多次取得优异成绩。
加大“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分批安排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全市专业课(含实习指导)教师中具有“双师型”人数比率达59.87%。
新成立建筑工程、旅游服务、汽车维修、学前教育等四个专业“名师工作室”。
建立全市职业教育兼职专业教师人才库,全市专任教师中从企业聘请专业人才担任兼职教师人数比率达13.39%。
(三)推进校企深度合作。
加强职教集团建设,新组建2个行业性职教集团(福州机电职教集团和长乐市纺织技术职教集团)和2个区域性职教集团(福清市职教集团和罗源湾职教集团),使全市现有的13个职教集团类型和规模基本涵盖全市中职学校的主干专业。
发挥行业、企业在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中的作用,促成福清龙华职专引企入校,共建实训基地;
引进福清祥兴集团箱包制作生产流水线与福清华立电脑配件有限公司电子产品组装流水线,实行跟单式教学,实现课堂教学与生产一线“零距离”对接;
与市人社局联合举办2011年福州市重点用工企业与职业院校校企对接洽谈活动,初步建立起教育与行业企业对话机制。
目前全市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的职业学校有30所,与学校紧密合作的企业共有377家,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数达77个。
(四)提升高职教育质量。
坚持育人为本,创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素质。
督促市属高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广泛开展各具特色的社会实践活动,推进高校和街道共建文明社区。
加强市属高校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推动高等职业教育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加强专业建设,鼓励支持市属高职院校建立以特色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群。
推进市属高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成福州教育学院和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在学前教育专业进行合作,联合培养幼教人才。
积极促成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成功申报本科院校,有利推动我市高职教育质量提升。
(五)促进成人教育、终身教育。
成立社区大学1所、社区学院8所、社区学校107所,社区教育学习点156个。
逐步形成以社区大学为核心,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为龙头,乡镇街社区学校为骨干,村居社区教育学习点为基础的社区教育“四级”网络架构。
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在职职业培训,2011年,全市绿色证书培训招生49992人、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141697人、实用技术培训84098人、各类职业资格获证17177人、初中毕业生(3+X)职前培训31267人。
五、实施教师队伍优化工程,提升整体教育教学水平
(一)深化师德师风教育。
将师德教育纳入岗位培训公共必修课,广泛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和教师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开展“当学生成长的示范者,做负责任的人民教师”主题师德教育,着力培育宣传典型,引导树立优良教风师风。
在9月份福州市传统的“师德师风教育月”期间,遴选21名优秀教师,分赴各县(市)区组织13场师德巡回报告,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和示范作用,大力弘扬高尚师德,提升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
各县(市)区和市直院校广泛开展树标杆、学典型活动,进一步浓厚了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积极进取的氛围。
(二)加强教师业务培训。
改进培训观念和模式,加强质量监控,及时调查掌握教师对各类培训的需求和评价,确保培训实效。
改善培训条件,择优选定23所中学校本培训基地校、30个学科实验点。
加强名师工作室建设,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小幼名师工作室网站;
培训各学科名师工作室成员达230位,开设中小学名师工作室讲座近300场。
邀请56位全国著名的专家、名校长、名教师来榕进行高端培训,开设100多场讲座。
大力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分批选派中小学各学科名、特、优教师及教育管理者赴教育先进地区和著名高等学府培训。
举办6期中小学、幼儿园市级骨干培训,市级岗位培训568场。
组织农村教师全员岗位培训、农村骨干教师培训、农村一般校高三教师培训10000多人。
实施“学前教育教师培训五年计划”,对全市9356名幼儿教师进行全员岗位培训,其中111名取得园长任职资格。
(三)改进教师人事管理。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改革试点工作,优化教师配置。
完善教师支教帮扶政策,规范支教工作的计划组织、课时工作量统计和工作考核等机制。
科学测算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人事结构,认真清理非在编聘用人员和代课人员。
改进新任教师、在职教师和学校教辅人员招聘工作,建立教师招聘面试题库,提高中、高级教师录用最低合格线,优化招考投档录用程序。
全年共招考22名中级在职教师、597名新任教师及学校教辅人员、22名医务人员。
招聘应届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部属重点师范院校师范本科毕业生129人。
认真做好市级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新调整核定市属学校绩效工资水平的分配额度,有效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六、实施学校安全工程,创造安定和谐的育人环境
(一)推进“校安工程”建设。
根据国家和省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安全、实用、经济”的要求,加快建设进度,2011年校安工程投资6.53亿元,拆除重建新开工面积32.2万平方米,新竣工34.5万平方米;
2009-2011三年建设项目的竣工面积累计达到72万平方米,占总工程量的70%。
(二)加强新区学校和农村寄宿学校建设。
适应全市新区发展,在市区、县城城关和新区同步规划并新建、改扩建、迁建一批中小学校,逐步调整、优化新区学校布局。
2011年共投资5.4亿元,新建、改扩建23所中小学,其中建成金山七期小学(暂名)等11所小学,扩容学位11033个,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
继续建设三江口高级中学(暂名)等8所中小学;
开工建设金山三期小学(暂名)等4所中小学。
投入3216万元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新建23项农村寄宿制学校校舍工程,竣工2.9万平方米。
2009-2011三年累计完成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81项,累计竣工面积达10万平方米,累计投资1.07亿元。
(三)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突出抓好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加强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溺水事故等教育。
积极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等各类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抓好每天5分钟安全教育,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抓好学生、教师的安全教育劝导,强化学生、教师的安全意识。
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劝导,在寒暑假前和一些重要敏感时机都向学生家长发放《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积极宣传有关安全规定,督促广大学生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四)抓好学校安全管理。
及时修订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应急机制,坚持落实敏感时期的值班和每天零汇报工作,确保学校安定稳定工作信息渠道畅通灵敏。
开发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管理系统,加强校园校舍等各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
强化学校安全保卫职能,调整充实学校保卫机构,配齐专职保安员并建立规范保安员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
协同市综治办、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多个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目前,全市“平安校园”已达1554所,占全市应达标校总数的96.58%,巩固率达100%。
七、加强综合保障工作,推动教育事业顺利发展
(一)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传达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逐级签定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广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和“读书思廉”活动,加强网络、报刊、宣传栏等的宣传。
将制止义务教育学校“择校”乱收费、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等十项内容列入年度政风行风建设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加强对各类招生和考务的监察,依法依规组织图书征订、校服采购、教仪采购、校园工程建设等工作公开招标工作,有效保证了教育系统良好的办学和管理秩序。
及时做好相关部门的转办件及群众的信访投诉件办理,调查反馈率100%。
(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
加强对鼓楼、马尾、福清等3县(市)区政府的市级“两项督导”评估与考核,为2012年创建“教育强县”做好有关评估准备。
加强对县(市)区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的专项督查,共追补到位各项教育经费20109万元。
加强对乡镇(街道)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做好义务和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职业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和素质教育等专项督学工作,有效保证了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发展。
协助举办全国中小学校督导评估经验交流现场会,并在会上交流“随机督导”、“学校督导评估电子文档系统”和“督导工作队伍建设”等3方面工作经验;
福州还被列为全国三个中小学校督导评估改革试点城市之一。
(三)扶持规范民办教育。
设立福州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从2012年起每年拨款200万元用于表彰和奖励,引导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做好各级民办学校的年审评估检查,加强招生监管,严格审核审批民办学校变更、恢复招生以及终止办学等事项。
编制《优质培训机构招生简章汇编》并大力宣传,有效规范民办培训机构。
及时处置民办学校办学纠纷,维护教育工作正常秩序。
开展学历制民办学校“手拉手”帮扶活动,首批10所对口学校签订帮扶协议。
(四)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
建成福州教育视频联播网一期工程,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县(市)区两级中小学优质课网上联播。
推进福州市数字青少年宫向中小学延伸工作,全市新建、改建数字青少年宫活动室238间,注册学生达24万余人。
优化福州教育城域网安全架构,全部接入农村中心校以上学校,接入学校总数达900多所。
抓好城域网县(市)区级教育资源中心和学校管理平台的建设与完善。
参加全省第七届“新理念、新资源、新探索”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三优联评活动,成绩名列全省前列。
举办4期教育信息化培训、10余次教育网资源及数字青少年宫应用培训,有效提高了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的应用水平。
(五)做好各类考试和招生工作。
严格考试和招生管理,严把政策和纪律关口,顺利实施各级学校考试和录取工作。
共组织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8792人、成人高校招生考试25854人、普通高考和高职单招考试40674人、普通高中会考24.7万人次、中考72547人。
全年共组织各类自学考试17次36项考试,报考501879人次,662248科次,报考人数占全省总量的48.6%,审核自考毕业生3206名。
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自考试点,我市考生占全省报考人数50%。
全市各类高中学校录取69529人,其中,普高37934人,五年制高职和中职校31595人。
初中一年级共招生61468人。
小学一年级共招生81294人。
市自考办被推荐为全省地市唯一的全国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受到国家自考委的表彰。
市会考办被授予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基础会考考试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六)充分发挥教育工会的职能作用。
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健全教代会制度,推进校务公开,实现市属公办学校校务公开上政府门户网;
开展“春风送暖”、“春风送医”、“春风助学”、“春风送岗”和“对口帮扶”等活动,受到市春风办表彰;
在全省教育系统率先推行民办学校签定集体合同,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维护教师权益;
坚持举办好“耕耘杯”教职工健身活动,并向文化、教学比武延伸;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职工劳动竞赛,举办了校园文化展、职业技能比赛、师德演讲比赛,夺得全国、省职工发明展金银铜奖34项;
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培育一大批全国、省先进集体、个人,汇编《优秀园丁集》,组织师德报告团巡回演讲,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为人师表的良好氛围;
着力创新基层工会工作机制,开展理论调研,汇编工会干部论文专集,举办主席论坛,多篇论文在全国、省工会获奖;
大力推进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打造党政工共建先进教工之家、五一先锋岗、女职工周末学校等载体,推动和谐校园构建,多项工作创出特色,在全国、省教育系统形成影响。
(七)做好老干部工作。
积极关心老干部,及时召开各级学校招生政策通报会,成立老园丁鳌峰书画院,认真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市教育局机关全年共走访慰问69名老干部,发放补助、慰问金19800元;
举办各种庆祝会、通报会、联欢会34场;
组织学习、观光、祝寿等活动2100人次;
为137位退休干部审核办理了高龄补贴费。
开展多种文体活动,举办福州市老园丁第五届书画展,编辑《福州市老园丁赞歌》诗文集。
老干部在各级征文活动中荣获国家级表彰1人、省级12人、市级1人。
(八)做好机关党建工作。
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各种理论学习、读书、调研和征文等活动,提高干部的学习力。
把优化服务、提高效率作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党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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