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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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基本原则
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现实与目标”、“长远与近期”、“整体与局部”这四对错综复杂的关系,构成本次规划的指导原则:
1.各司其职,正确把握“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既要坚持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强化政府对公共资源和战略性资源的有效控制。
既要充分利用传统的自下而上、市场主导的发展模式惯性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增长,保持区域经济活力,同时又要适应未来发展转变的要求,针对战略性地区和战略资源的配置,构建自上而下、政府主导的发展调控模式。
2.顺应规律,正确把握“现实与目标”的关系。
立足现实与目标之间的差距,效率与公平兼顾,在大力推进发展地区的提升,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的同时,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政策倾斜扶持待发展地区发展,促进和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均衡布局;
基于对区域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和战略目标的确立,把握区域发展节奏和时序,在保持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活力的前提下,既要防止冒进,又要敢于抓住历史机遇,适时调整发展模式,在更高层次谋求更大的发展。
3.统筹兼顾,正确把握“长远与近期”的关系。
在保障区域整体发展战略目标和整体利益前提下,为不同的投资主体和各级行政主体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
在保证区域长远利益和生态环境“底线”的前提下,要为近期的开发建设保持足够的弹性空间。
4.合理统筹,正确处理“整体与局部”的关系。
主要是在保障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城市型区域与乡村型区域”、“长株潭核心地区与外围区域”的关系。
两类区域不可分割,相互依存,对前者强调刚性规划和建设性开发,对后者强调区域宏观指导和保护性开发。
同时也要分类指导,正确把握“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与发展中地区”、“敏感地区与一般地区”的关系。
努力为发达地区提供资源增量,重点解决快速成长过程中带来的资源增量不足、生态环境恶化和缺乏协调问题;
为待发展地区提供加快发展的基础条件和政策扶持,创造发展机遇。
对敏感地区(生态敏感地区、战略性地区和战略性资源、现实和潜在的冲突区)突出政府的控制与协调作用,对一般地区突出引导,放手发展。
六、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基本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构筑以区域产业布局为动力,核心区城市功能空间为主体,外围生态系统为基础,交通运输和环境基础设施系统为支撑,并能够支持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发展目标实现的空间格局;
提出区域一体化的协调措施与政策建议。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的规划、建设、管理由省政府统一领导和协调,具体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指定主管部门承担,负责协调和构建各级各类规划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影响的有机体系,发挥规划对市场主体的引导作用和政府行为的规范约束作用。
省人民政府的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农业、林业、水利、旅游、文化、文物、宗教等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省人民政府审定的《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编制各类专业规划。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是三市总规及其他专项规划的上位宏观空间规划,对三市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和城市发展承担指导作用,三市原城市总体规划有与之不符的地方,确需进行局部修改时,分别由长株潭三市人民政府和湖南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七、长株潭区域发展的核心功能定位——提高湖南省的区域竞争力
1.国家战略层面的目标定位
通过长株潭产业集群化,推动经济一体化,支持湖南省发挥后发优势,实施反梯度战略,统筹区域发展,提高湖南省在国内省份中的核心竞争力和区域整体实力。
努力发展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具有综合优势和强大竞争力的主要城市密集区之一,成为辐射与服务中南地区的经济引擎之一,能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内外竞争和直接对外开放的区域。
2.省域战略层面的目标定位
通过三市经济一体化的协调发展,实现城市群在湖南省的非均衡极化发展、跨越式发展。
努力发展成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并带动湖南省全面实现小康,对全省发挥积极影响和示范作用的区域。
成为湖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和现代化、生态型的网状城市群。
成为湖南省城镇化战略的优先目标和重点实施区域。
成为湖南省对外开放的窗口、招商引资的洼地和高新技术的孵化地。
八、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发展目标
1.形成长株潭三市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基础设施完备和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存共生、要素市场一体化、产业发展一体化的高效率、高品质的多中心型城市群地区。
2.形成以长株潭三市城区为增长核、以三市间的快速交通设施(高速公路、快速路、轨道交通)为纽带的核心区组团,以铁路和高速公路为发展轴向周边地区放射的城镇网络群体。
3.发展成为经济繁荣、能提高吸纳就业能力和有良好的人居环境,污染得到综合治理、人地关系协调的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示范型城市地区。
4.发展成为在华中经济圈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在国内具有很强竞争力的组群式的特大型城市化地域之一。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规划范围内2020年人口规模控制在700—750万人之间。
根据高方案指标预测,核心地区国内生产总值(GDP)规划近期2010年达到3757亿元以上,GDP增长速度达到13%以上;
到2020年增长为4542.81亿元以上,GDP增长速度为7.8%以上,三次产业比例到近期2010年为9:
50:
41,2020年为5:
45:
50;
三次产业具体指标到近期2010年一产为198.39亿元,二产为1102.19亿元,三产为903.79亿元;
到远期2020年一产为227.14亿元,二产为2044.26亿元,三产为2271.4亿元。
人均GDP规划到近期2010年为4万元人民币以上,到2020年达到6万元人民币以上。
九、区域城镇发展的空间组织
保持和加强以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及湘江生态经济带为主轴线的突出地位,继续促进这条轴线的集聚和辐射作用,以这条轴线为核心和纽带促进三市经济的一体化;
积极打造两条次轴线(即以319国道、320国道和上瑞高速公路为轴带),作为次级密集发展轴带和主轴线的补充,规划期内较大幅度地推动沿线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促进区域城镇的协调发展和城镇等级结构的改善;
同时,以两条辅轴(即湘乡---韶山公路和106国道)为纽带,联系和辐射广大的三市市域地区。
最终形成以长沙、株洲、湘潭为核心和中心结点的放射状城镇布局,以三纵两横(即一主两次两辅)的“冉字型结构”支撑起整个区域的城镇发展空间。
十、区域城镇发展的等级结构规划
长株潭地区城镇将形成省域中心城市组群(属于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区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建制镇四级结构。
1.第一级—省域中心城市组群
即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是一个由长、株、潭三市城区和若干紧密关联的周边组团构成的多核组团式中心城市,共同承担省域中心城市的功能(含长沙县城区、望城县城区、湘潭县城区和株洲县城区和若干小城镇)。
2.第二级—区域次中心城市,共8个
一是包括韶山城区、浏阳城区、宁乡城区玉潭镇(即宁乡县城)、醴陵城区、湘乡城区、攸州城区(原攸县县城),是本地区省域中心城市以外、具有县和县级别以上地域范围意义的区域性次级中心城市,共6个。
二是包括茶陵县县城(城关镇)、炎陵县县城(霞阳镇)等县域中心城市,共2个。
3.第三级—重点城镇,共48个
一是包括具有省级影响的重点城镇17个。
二是包括具有地级市市域影响的重点城镇31个。
4.第四级—一般建制镇,85个
在现有基础上通过行政区划的适当调整,进行撤乡并镇合并而成85个一般建制镇(对三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制镇略有调整)。
十一、实施区域城乡统筹的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
2005年区域城镇化水平约为45%,2010年约为57%,2020年为60--62%,考虑暂住流动人口因素,高限设定在65--75%。
远景城市化发展水平达到85%左右。
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制定城乡统筹的城镇化发展战略,必须贯彻如下原则:
把加快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和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推进工业化。
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作为再次创业的突破口,加快发展农村第三产业。
将人口流动与城乡建设相互结合,形成长期持续的经济增长点。
将农村要素流动和农业发展有机结合,繁荣农村经济。
以城乡一体化为导向,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形成有利于城乡统筹推进城镇化的体制和政策环境。
十二、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人口和用地规模控制指标
1.人口发展规模控制
表1人口规模预测
市域范围
(万人)
核心地区范围
规划建成区范围(万人)
现状
1249.66
410
324.76
占市域比例(%)
100
32.6
26.4
2010年
1310
550--600
460--530
42--46
35--40
2020年
1365
700--750
610--630
51.3--55
44.7
tc"
1.人口发展规模控制"
2.用地发展规模控制
表2用地规模预测
(平方公里)
规划区范围
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28000
4500
298.21
16
1.0
450--500
1.6左右
600--620
2.0左右
2.用地发展规模控制"
十二、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空间结构框架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空间结构框架规划确定为:
“以周边良好的生态环境为背景,以长株潭北、西南、东南三个功能区为主次核心,三市结合部金三角地区为绿心,突出长株潭北核(长沙)的核心地位,城市中心组团、片区组团和小城镇发育相对完善,区域基础设施网络发达,各类空间协调发展,区域整体功能互补契合,生态循环良好的特征型、网络型的城市化地域,概括为‘一主两副环绿心’的空间结构”。
“一主两副环绿心”的空间结构包括了三个主中心组团、四个次中心组团以及十九片区组团和25个小城镇组团。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北核功能区的范围和控制、引导要求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北核功能区,即长沙城市功能区,主要包括长株潭主中心长沙河东中心城区、长株潭次中心长沙河西新城(已含雷锋镇)、长株潭次中心长沙星马新城(已含朗梨镇)、高塘岭组团(已含望城县城高塘岭镇)、星城组团(已含星城镇)、含埔组团、坪塘组团、丁字组团(已含丁字镇)、捞霞组团以及周围空间紧密联系、功能互补的三个乡镇,即黄兴镇、乌山镇、黄金乡。
北核功能区主要辐射的城镇则还包括周边区域内呈空间离散分布的与之功能配套协作的13个小城镇,即干衫镇、雨敞坪镇、莲花镇、白箬镇、新康镇、靖港镇、乔口镇、铜官镇、茶亭镇、桥驿镇、北山镇、安沙镇、青竹湖镇。
该功能区属于城市政府主导发展地区,省级政府主责监管,放手发展,由市级政府自主发展;
要求全面执行城市建设标准,引领人居环境品质向较高层次提升,起到区域示范作用,并为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留足用地。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西南副核功能区的范围和控制、引导要求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西南副核功能区,即湘潭城市功能区,主要包括长株潭主中心湘潭河东城区(已含双马镇)、长株潭次中心湘潭河西城区(已含雨湖区的长城乡、先锋乡、护潭乡等)、昭山-易家湾组团、鹤岭组团、易俗河组团、河口组团以及周围空间紧密联系、功能互补的一个行政乡,即河口乡。
西南核功能区主要辐射的城镇则还包括周边区域内呈空间离散分布的与之功能配套协作的2个小城镇,即梅林桥镇、姜畲镇。
西南副核心功能区属于城市政府主导发展地区,省级政府实行扶持和政策倾斜,由市级政府自主发展;
为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实现区域统筹发展,对其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提供重点政策扶持,并使其在项目、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享有优先权,通过多方努力,提高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规划建设水平。
十三、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东南副核功能区的范围和控制、引导要求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东南副核功能区,即株洲城市功能区,主要包括长株潭主中心株洲河西城区、长株潭次中心株洲河东城区、栗雨组团、石峰组团、田心组团、荷塘组团、枫溪组团、渌口组团以及周围空间紧密联系、功能互补的三个小城镇,即马家河镇、群丰镇、雷打石镇。
西南核功能区主要辐射的城镇则还包括周边区域内呈空间离散分布的与之功能配套协作的2个乡镇,即南阳桥乡和白关镇。
东南副核心功能区属于省级政府提供发展指引,城市政府主导发展地区,规划控制要求是控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预留足够的用地。
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和档次,建设优良的人居环境,保护生态环境。
十四、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绿心功能区,即三市结合部金三角地区的范围和控制、引导要求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绿心功能区,主要是指三核之间的交界地带,三市结合部,包括:
城南组团(原暮云组团)、新暮云组团(已含暮云镇)、九华组团以及白马镇、跳马镇、云田镇、仙庾镇、龙头铺镇、响水乡、响塘乡等乡镇区域范围。
该区域是长株潭城市群的“绿肺”,包含区域绿地和生态保育、休闲度假两类主要功能。
其中区域绿地属于省级政府对资源环境保护进行监督控制、城市政府建设管理地区,原则上进行低密度生态型建设,对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的区域绿地、各类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地区,要按照相关法规严格保护;
生态保育和休闲活动功能区则属于由省级政府对该地区的发展类型、控制规模和生态环境要求提供发展指引,由城市政府按照指引要求加强管治的地区。
规划建议省政府在明确绿心范围和整体功能定位后,进一步委托相关部门编制具体的绿心地区建设控制规划,以统一指导该地区有序的保护利用和绿化建设。
十五、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的具体组团功能定位
1.三个主中心组团
重点建设城市新中心区,在中心区内规划行政办公、商务金融、商贸、文化娱乐等市级服务公共设施;
规划双马机电工业园、高新生物医药园和仓储物流中心;
整治岳塘-下摄司重工业区和竹埠港滨江环境;
结合湘江生态经济带,配套滨水绿化环境建设和住区建设。
长株潭主中心——长沙中心城区(湘江东侧)
城市商务中心和商业中心,强化综合服务功能,成为集信息、金融、商务、行政办公于一体,环境优美、设施一流、高效集约的“极核”。
长株潭主中心——株洲河西城区
以行政、金融商务、文化体育、教育科研、信息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龙头的综合中心。
长株潭主中心——湘潭河东城区
城市主中心,集行政办公、商贸金融和文化娱乐为一体。
2.四个次中心组团
长株潭次中心——长沙河西新城
在保护好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和其它自然山水体系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科研院校云集的有利条件以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先导优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为环境一流、水平一流的文化科教产业中心。
长株潭次中心——长沙星马新城
以星沙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马坡岭农业高科技园区以及广电中心、世界之窗为依托,建设成为湖南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信息产业基地、扩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规模,利用其特有的对外交通优势,大力发展新型工业、高科技农业、航空工业和文化休闲产业。
长株潭次中心——株洲河东城区
以商业、贸易、物资流通、对外交通为主体,在一定时期内维持其中心城区地位。
规划强调对芦淞商业优势的进一步开发和对南岭、东湖地区的综合改造,有机改善其交通体系,控制居住人口和建成区过密增长,拓展商业物流区域的空间。
长株潭次中心——湘潭河西城区
市区副中心,以老城区为主体,近期继续承担中心城区商业职能;
完善配套市政设施及公建、绿化和市民休闲广场,搬迁调整现有污染和不适合在老城区内的企业。
远期通过城市更新形成市区副中心。
羊牯-赤马片区结合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等建设大学城,并配套建设产学研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区”。
3.十九个片区组团
高塘岭组团
规划为综合性产业区、市区新产业开发及置换外迁企业基地,以机械食品工业为主。
星城组团
含埔组团
主要为岳麓山大学城的远期发展用地以及与之配套的生活居住用地。
坪塘组团
对现有小水泥厂逐步关停并转。
丁字组团
完善水运设施,配套适量仓储功能。
捞霞组团
布局霞凝新港和捞霞货运站、编组站,成为水运、公路、铁路的中转联运中心,并规划仓储用地、物流中心、大运量的工业基地。
城南组团(原暮云组团)
利用其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布局面向长株潭的旅游商贸等区域性公共设施。
新暮云组团
以发展旅游休闲产业为主。
栗雨组团
适宜用作对自然环境要求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用地。
建设相对独立、封闭式管理的完整的工业园。
石峰组团(清水塘片区、湘天桥片区、杉木塘片区)
其产业规划以提高其生产技术工艺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污染,恢复生态特征为目标。
田心组团
规划以株洲电力机车工厂为龙头,在田心片形成技术密集型产业群优势,带动田心地区的城市改造和发展,同时,发挥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和中南林学院等科教优势,逐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效农业区。
完善该地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大力发展商业贸易、文化、教育金融、信息、交通储运等第三产业,调整土地结构、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保持生态环境,形成科研与产业相结合的生态型城市组团。
荷塘组团(分为宋家桥区和大丰区)
宋家桥区:
以株洲车辆厂为主体,集合若干企事业团体组成的以工业为主的城市组团。
大丰区:
适宜开发集仓储、转运、市场于一体的物流园。
枫溪组团(包括曲尺区和董家塅区)
曲尺地区:
曲尺地区以现状曲尺乡为核心,保护枫溪港、尖峰岭等自然景观资源,大力发展生态旅游、观光农业,开发高档会议娱乐中心、高档住宅等,创建枫溪生态城。
董家塅地区:
董家塅地区由南方动力机械公司和608研究所等大中型企业以及董家塅高科技工业园组成。
规划充分利用现有产业优势形成技术密集型产业群,带动董家塅地区生活配套设施的改造完善和枫溪生态城的开发,同时,结合芦淞区的商贸流通优势,在枫溪生态城建设新的对外交通设施,形成一个新的商贸流通中心和高品质居住区。
渌口组团
结合株洲县城功能建设,近期强化培育区域农副产品加工服务中心职能,远期纳入株洲中心城区。
九华组团
以生态保育、郊野旅游、体育休闲为主要内容的具有时尚风格的生态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九华生态科技城和生态型的先进制造业或新技术产业基地。
昭山—易家湾组团
结合昭山风景旅游区建设,配套安排休闲旅游设施、商贸和一类居住区。
鹤岭组团
城市重工业区,配套安排居住、商业用地。
易俗河组团
远期规划发展为以生物医药、食品加工、机电为主,配套旅游休闲、生活居住的综合性产业区。
河口组团
以生态型产业、旅游休闲产业和生态涵养保育功能为主。
4.25个小城镇组团
包含跳马镇、黄兴镇、干衫镇、莲花镇、雨敞坪镇、白箬镇、乌山镇、新康镇、靖港镇、乔口镇、铜官镇、茶亭镇、桥驿镇、北山镇、安沙镇、青竹湖镇,均为长株潭北核功能区配套协作的小城镇。
白马镇、云田镇、仙庾镇、龙头铺镇、马家河镇、群丰镇、雷打石镇,均为与长株潭东南核功能区配套协作的小城镇。
姜畲镇、梅林桥镇:
均为与长株潭西南核功能区配套协作的小城镇。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空间结构的演进时序
长株潭城市空间形态的演进应以三市城市现状用地为基础,逐步向外扩张,总体呈现出近期三核同步增长,远期和远景逐步向绿心发展。
演进态势、具体空间结构发展时序如下:
1.近期(2002~2010年)
以长沙中心城区、湘潭城区、株洲城区为核心,采取局部内涵式的紧凑集中发展,引导有序外延,重点建设三市各自环线、三市间公路外环、潭望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推动湘潭-株洲联合发展,搞好湘潭和株洲的路网衔接和空间隔离,预留三核中间地带的发展空间,为未来多种发展模式提供可能性。
2.远期(2011~2020年)
长沙主要向东发展,并加快向南发展;
湘潭主要向北发展,兼顾向东;
株洲主要向河西发展,搞好与湘潭的路网和绿色空间的衔接,适度向北,考虑与长沙市东部开发区功能和道路上的衔接。
营造三核相向发展的演进态势和空间框架,在三核中间地带开辟文化娱乐、旅游度假和生态保护区域,并保留三核中间地带与三市原中心城区的隔离空间。
3.远景(2021~2050年)
长沙、湘潭、株洲城区形成三核,并继续相向发展,逐步形成具有良好生态环境为背景的绿心,并在中间镶嵌若干高品质的新型城市功能区。
2010年区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要求
表3
2010年区域土地利用调整统计表
分类
面积
其中
比重
长株潭
长沙
株洲
湘潭
总面积
合计
2808812
1181946
1126220
500646
100%
农用地
小计
2340010
992231
954903
392876
83.31%
耕地
639851
287743
207537
144571
22.78%
园地
72810
39228
19034
14548
2.59%
林地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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