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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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危险性分析
2.1哈煤公司概况
哈尔滨市煤炭工业公司是由原依兰煤矿(始建于1960年)和依兰二矿(1970年恢复的日伪旧井)于1993年由省属划归哈尔滨市管理后而组建的,2006年9月无偿划转给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是以煤炭生产为主体的国家大型二类企业,是哈-依煤气工程的原煤基地。
公司地处依兰、方正、通河三县交界处,主体矿区面积31平方公里。
煤炭地质储量2.3亿吨,远景储量6.7亿吨,煤层结构为东西走向,南北倾斜,总厚度22.3米,煤种属长焰煤,发热量为2300-6200卡/千克,适于气化、液化等化工生产需要。
公司在册职工6675人,公司固定资产9.8亿元。
公司主要生产单位有三个露天采区、一个运输区、一个发电厂、两对斜井(二矿、建井处一井);
露天生产为单斗-汽车工艺。
采掘设备为WD-400型(4M3)挖掘机;
主要运输设备为3307-45T和3303-25T特雷克斯载重汽车。
主要排土设备为T-180和T-220型推土机。
发电厂年发电量3000万度左右,共三台沸腾炉。
公司年产原煤350万吨左右,总量的三分之二供气化厂做造气用煤,其余销省外及哈尔滨市和沿江各县。
公司还有两个非煤产业单位,农工商实业公司和建筑工程公司,这两个公司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主要从事多种经营,实现哈煤公司“两翼”同时发展。
公司辅助及后勤单位有21个,其中教育培训处担负着哈煤公司及全市煤矿三、四级安全培训工作任务。
2.2.1重大危险源
哈煤公司重大危险源主要分布在两个生产矿井、三个露天采区、中心加油站,东山火药库及发电厂等。
现有2个高瓦斯矿井均有煤尘爆炸危险性以及煤层自然发火期较短的矿井,都是重大危险源;
质监处中心加油站、供应处东山火药库等也都是重大危险源;
各单位的一些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储罐区、库区以及生产场所也存在重大危险源。
哈煤公司所属单位对这些重大危险源都进行了建档、监测和监控,并编制了专项应急预案。
2.2.2重大危险源风险分析
a)哈煤公司集露天和斜井开采于一体,下属3个露天采区和2个井工矿。
露天采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受暴雨或松花江汛情影响较大。
2个井工矿都是高瓦斯矿井。
b)脆弱性分析:
一旦发生危险事故,特别是井工矿的煤尘、瓦斯、火灾、顶板、运输、透水事故,如果预防不当,极易发生火灾、爆炸,最终导致人员伤亡或造成全[换行]井停产,其次是火药库、中心加油站等重大危险源因采取预防措施不当会发生爆炸造成人员伤亡,露天采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没有预防暴雨或松花江汛情也会影响正常安全生产或停产;
辅助生产系统发生事故会使生产系统因停水、停电、停气(汽)而停产。
c)风险分析:
重大事故发生时,会使生产系统停顿,影响煤炭的供应甚至会导致城市煤气供应的中断、工作人员受到健康损害和环境破坏。
通过对井工矿、露天采区及重大危险源的分析、哈煤公司存在发生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火灾、透水事故,还存在火药、锅炉容器、油库等爆炸事故,这些事故一旦发生,如得不到有效控制,将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是哈煤公司防治重特大事故和应急工作的重点。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
3.1应急救援体系
哈煤公司应急组织体系由哈煤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护队、技术组、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机构、事故单位等组成。
应急组织机构如下图所示:
应急组织机构结构图
公司职能处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技术组
外 矿职物通后
部 山工资讯勤
应救[换行]医装信保
急护院备息障
资队机保机机
源构障构构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哈煤公司指挥机构
哈煤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挥中心的地点设在调度中心,负责人及成员单位组成如下:
总指挥:
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副经理
成员:
哈煤公司各副经理、工会主席、总会计师、党委副书记,各主要生产单位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哈煤公司办公室、安全监察处、组织部、企管处、财务处、车管处、机电处、供应处、总务处、采购中心、监察审计处、销售处、保卫处、教育培训处、信息中心和调度中心主要负责人。
指挥中心电话:
矿台:
963719691796329镇台:
57203153
5720335357203315
3.2.2职责
(1)总指挥职责:
按照哈煤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职责:
全面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设备、物资、人员,以满足现场应急救援需要。
(3)指挥中心职责:
①全面领导哈煤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②审定并签发哈煤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
③承接企业[换行]事故报告,决定是否启动哈煤公司事故应急预案;
④批准实施现场抢救方案,组织、指挥、协调哈煤公司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统一调配应急资源;
⑤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派出专家和有关人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协助和指导事故救援工作;
⑥发生重特大事故,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
必要时向上级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发出紧急救援请求;
⑦负责下达预警解除的指令。
(4)主要部门职责
为确保哈煤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哈煤公司各部门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总指挥的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办公室:
①跟踪了解哈煤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处置情况,及时向哈煤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请示并落实指令;
②按照哈煤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指令,统一对外联系;
③承担公司新闻发言人的职责,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并审定新闻发布材料;
④负责上报材料的审核工作;
⑤需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发出紧急救援请求时,负责协调有关事宜;
⑥做好后勤服务保障,负责哈煤公司应急车辆调度。
安全监察处:
②负责协调应[换行]急资源,必要时派出人员,协助和指导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③拟发事故通报,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④负责哈煤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
⑤负责哈煤公司应急预案演练的策划,并组织实施和演练总结;
⑥负责哈煤公司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所属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
教育培训处:
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企管处:
①负责编制集团公司总部应急救援工作年度费用预算;
②组织应急工作考核,完成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有关工作。
财务处:
①制定应急工作年度资金计划;
②落实应急救援所需资金,核销应急救援费用;
③完成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有关工作。
监察审计处:
①负责公司应急救援费用的审计,指导检查生产应急费用的审计工作;
②完成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
负责保障公司通讯信息网络畅通,做好召开视频会议的准备工作。
总务处:
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调度中心:
①负责接收、处置事故信息,接到重大[换行]事故或应急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哈煤公司应急指挥中心领导报告并负责指挥中心指令的传达;
②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负责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工作,保持调度通讯畅通。
③协助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协调应急资源,做好相关工作;
④负责应急值班记录和信息的整理归档工作。
3.2.2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
3.2.2.1指挥机构
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分管生产技术和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任副总指挥,其他负责人、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和救护队队长为指挥部成员。
3.2.2.2职责
(1)全面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2)制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快速组织应急资源、实施救援;
(3)及时向哈煤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当地政府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4)需要外部增援的,报请哈煤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调;
(5)按照哈煤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指令,负责现场新闻发布工作;
(6)核实应急终止条件并向哈煤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请示应急终止;
(7)收集、整理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4、预防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我公司按照《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了重大危险源档案,并定期进行检测、评估和监控,建立了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表,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通过安全检查和安全[换行]评价对属于重大危险源、火工品、危险化学品、生产作业场所的现状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2预警行动
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预警方式采用内部电话(矿内五位数电话)和外部电话(包括手机、小灵通等无绳电话)进行报警,内部电话由办公室负责检查通信线路的维护并保证时时畅通。
由指挥部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和发展情况决定是否通过电视差转台及广播向内部发出紧急疏散、撤离等警报和事故消息。
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由指挥部人员向当地政府以及周边单位发送警报消息。
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指挥部直接联系政府以及周边单位负责人,由总指挥亲自向政府或负责人发布消息,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并保持通讯联系。
公司内应急救援人员之间采用内部和外部电话(包括手机、小灵通等无绳电话)线路进行联系,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的电话应保持24小时开机,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的行为。
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时,必须在变更之日起48小时内向公司办公室、调度中心报告。
公司办公室必须在24小时内向各成员和部门发布变更通知。
对重大危险源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操作人员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通过矿内电话向总调度室报告,由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危险和影响情况确定事故响应级别,采取的相应级别预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
4.3信息报告与沟通
⑴接警与通知
公司调度中心是全公司生产系统运行的协调指挥部门,并负责接警工作。
实行四班三运转,24小时有人职守,设有调度电话和矿内电话。
调度中心接警人员接到生产[换行]事故报警后,应详细询问事故发生单位;
事故性质;
事故地点;
现场人员伤亡情况;
发生事故危害程度的描述等情况,并将详细情况通报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小组,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和现场情况决定是否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报警人员报警时应详细说明上述情况。
⑵信息上报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总指挥将事故情况电话上报企业主管部门,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能波及的范围等情况。
当发生的事故波及周边社区、单位时,总指挥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上报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换行]事故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能波及的范围,并将事故情况通报给哈尔滨气化厂、方正县各煤矿等部门。
⑶公众信息交流
当事故危及周边单位、社区时,由指挥部人员向周边单位书面发送警报。
告知事故性质、对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以保证公众能够及时作出自我防护响应。
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指挥部直接联系周边单位负责人,由总指挥部亲自向周边单位负责人发布消息,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
决定实施疏散时,应通过紧急公告使公众了解有关信息,如疏散时间、路线、随身携带物品、交通工具及目的地等。
5、应急响应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建立应急响应程序,应急程序分为基本应急程序和专项应急处理程序。
5.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Ⅰ级(特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和Ⅲ级(一般事故)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启动Ⅰ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造成3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造成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启动Ⅱ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遇险),或造成10-30人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启动Ⅲ级响应:
造成或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5.2响应程序
(1)Ⅲ级响应
发生一般事故时,事故单位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实施事故的[换行]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将事故和现场的处置情况报哈煤公司调度中心,并提交事故快报和简要事故分析。
调度中心向哈煤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哈煤公司安全监察处跟踪了解事故情况并密切关注事态变化。
超出本级应急救援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2)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生产单位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同时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事故现场集中。
生产单位立即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
救护队、各专业组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指挥部的命令及抢救方案进行现场抢救。
超出本级[换行]应急救援能力时,及时报中煤龙化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启动龙化公司应急预案。
(3)Ⅰ级响应
发生特大事故时,哈煤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立即启动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并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哈煤公司调度中心值班人员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哈煤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按照总指挥的指示,立即通知指挥中心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到公司总部集中。
哈煤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公司应急预案,研究、决策救援方案,必要时委派工作组赶赴现场,协助和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5.3基本应急程序
a)指挥与控制
在调度中心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的日常工作。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调度中心负责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小组所有成员,由指挥部领导小组确定事故响应级别,如果达到基层单位级以上响应级别时,应立即成立生产安全[换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工作,一切救援行动的决策、命令、应急救援行动的终止均由指挥部下达。
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的反馈信息对事故严重程度进行评估,指挥应急职能小组进入事故现场开始救援行动。
指挥部设在调度中心,非常情况下指挥部不能设在调度中心时,公司办公室将设为临时指挥部。
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及小组成员缺席情况按下列办法处理:
1)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因临时客观原因指挥领导小组组长不能行使指挥权力,组长有权指定临时指挥人选,指挥人选在副组长中产生;
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应在1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
2)当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因客观原因其他小组成员不在现场或不能协助组长行使职责时,应根据事先指定的程序由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其他成员或其他人承担缺席成员的职责。
b)资源调度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相关应急职能部门组长(指挥领导小组成员)自接到事故通知后,在赶赴事故现场的同时,按分工组织救援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调运的执行由应急职能部门组长决定,并优先放行,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调运后履行相关手续。
c)医疗救护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医疗救护组组长自接到事故通知后,在赶赴[换行]事故现场的同时,按分工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医疗救护组由职工医院和救护中队组成。
救援工作由救护中队负责,现场急救由职工医院负责,根据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受伤性质、数量、严重程度、职工医院救治能力,由医疗救护组组长决定是否转院治疗。
决定转院应事先和上级医院取得联系,以便上级医院做好救治准备工作。
现场急救应遵循下列原则:
1)发生伤亡事故,抢救、急救工作要分秒必争,及时、果断、正确,不得耽误、拖延;
2)救护人员进入有毒气体区域必须两人以上分组进行;
3)救护人员必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救护;
4)救护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了解中毒物质及现场情况,防护器具佩戴齐全;
5)迅速将伤员抬离现场,搬运方法要正确。
6)搬运伤员时需遵守下列规定:
(1)根据伤员的伤情,选择合适的搬运方法和工具,注意保护受伤部位;
(2)呼吸已停止或呼吸微弱以及胸部、背部骨折的伤员,禁止背运,应使用担架或双人抬送;
(3)搬运时动作要轻,不可强拉,运送要迅速及时,争取时间;
(4)严重出血的伤员,应采取临时止血包扎措施;
(5)救护在高处作业的伤员,应采取防止坠落、摔伤措施。
(6)抢救触电人员必须在脱离电源后进行。
伤员被送进医院后,分清轻重缓急进行抢救和治疗。
d)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程序
1)在确认是瓦斯、煤尘及危险化学品等发生事故后,应急人员应按下列规定配戴防护装备:
①呼吸系统的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或烟雾时,必须佩带防毒面具或自给正压式呼吸器。
②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镜。
③防护服:
穿工作服或防毒衣。
④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2)应急人员监护
参加救护、救援人员的以互助监护为主,进入事故现场必须二人以上,按照必须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救护的原则处理。
在救援中因为不可预见的因素而导致队员受伤的,其他救援人员发现时必须向指挥部报告,并做出是否申请支援的决定,若申请支援时,由指挥部下达预备救援队进入事故现场参加救援的命令。
3)现场实时监测及异常情况下抢险救援人员的撤离条件
发生以下情况,现场实时监测人员、应急救援、抢险人员必须撤离事故现场:
(1)事故已经失控;
(2)个体防护装备已经损坏,危急到自身生命安全;
(3)发生突然性的剧烈爆炸,危急到自身生命安全。
如发生上述情况,应急救援指挥部必须下达撤离现场命令。
e)事态监测与评估程序
救护中队到达[换行]事故现场后,查明是否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泄漏,如有泄漏根据风向风速和检测仪器迅速判断上述物质扩散速度、方向浓度和扩散范围,并对下风向扩散区域进行监测,监测情况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必要时根据指挥部决定,通知扩散区域内人员撤离或指导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撤离,检测人员在事故现场检测应2人以上,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通讯工具以便随时与指挥部取得联系。
指挥部根据救护中队提供的检测数据和其他职能小组反馈的信息,对事故现场危害程度作出评估,预测事故发展态势,及时采取和发布有效应急措施,指导各职能小组的应急救援,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5.4专项应急处置方案
针对煤矿企业存在诸多危险有害因素,尤其是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质,这些危险物质一旦失控,可能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鉴于以上原因我公司制定了几类生产安全事故及危险化学品事故物质的专项处置措施,下列生产安全事故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行动执行本预案程序。
5.4.1井工矿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措施
㈠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处理措施
1、及时汇报调度中心,组织井下作业人员及硐室全体人员立即迎着新鲜风流升井。
2、切断所有灾害地点电源。
3、撤离时要带自救器或采取其它措施,无法撤出的人员要背着空气流动方向,脸向下卧倒在水沟里或用湿毛巾堵住口鼻。
4、事故发生后由灾领导小组最先制定侦察方案,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救护队两个小队入井侦察,第一小队由进风侧进入现场,另一队由回风测进行查找人员,直到[换行]事故点。
5、若人员全部升井,救护队则直达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侦察之后,拟定救灾方案进行处理。
6、处理事故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查清事故地点,性质,程度及附近气体情况。
②切断电源。
③排除有害气体,防止事故扩大。
④消灭引起的火灾,处理不了时,采取局部封闭。
⑤恢复支护,形成正常生产系统。
㈡透水事故处理措施
1、组织人员立即通过确定安全通道撤离地面,不能撤离地面尽量向上一水平撤离,并且及时汇报矿调度。
2、组织井下各点水泵全部启动排水,水泵工坚守岗位,加强排水。
3、值班主任、班长确认水泵工受到威胁时及时撤出。
4、当水量很大将有淹泵危险,要组织人员迅速撤出水泵,由高处安装临时泵,进行抢排水。
5、切断采区供电,保证排水供电,同时与公司调度中心联系,保证供电。
6、救护队由高处到达事故现场,检查水面各种气体成份变化情况及水位水量情况之后拟定救灾方案进行处理。
7、各硐室当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时并且无法排放时,由救护队做其工作。
㈢冒顶事故处理措施
1、当发现顶板事故后或支护不好时,应积极组织处理。
2、发生冒顶时,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到支护好的地方。
当发现有人被堵或被埋时,值班主任,段长,班长,应迅速组织工人进行抢救,并汇报调度。
3、有害气体超限时,切断电源。
4、抢救时要派有经验的老工人监视顶板,如有二次冒落危险时,立即停止抢救,待顶板稳定或处理后再进行抢救。
㈣井下火灾事故处理措施
1、绞车道、车场子火灾
(1)调度通知变电所电工停止灾害地点供电。
(2)值班区长、队长组织全体人员救灾,可利用巷道积水(水沟)把衣服沾湿,及砂子、岩粉、灭火。
(3)迅速挪开易燃物品。
(4)利用压力水,直接灭火。
(5)火势过大、立即汇报请救护队进行救灾。
(6)切断井下所有电源。
(7)不准随意改变通风方向,有必要改变时,必须经总指挥批准,否则坚决不准改变[换行]通风方向。
(8)反风后,要通知井下人员迎着新的入风路线升井。
2、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
(1)调度通知变电所或电工、停止灾害地点供电。
(2)灾害地点有害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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