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财务报销问题解答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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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科研经费预算,原则上应在合同中体现。
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合同报科研处、财务处备案;
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采用预算制进行管理。
按预算制进行管理的横向科研经费的开支内容和范围参照纵向科研经费执行。
4.科研经费用于采购有何特殊规定?
根据《福建商学院采购及招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属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如电脑、打印机等)达到集中采购金额起点的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未达到集中采购金额起点的执行福建省政府网上超市采购;
属于《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金额3000元(含)以上3万元以下的货物采购,采购办指定监督人员,在永辉、沃尔玛、麦德龙、京东、亚马逊等5家知名超市或网上商城上自行采购。
金额小于3000元的货物采购,自行在永辉、沃尔玛、麦德龙、京东、亚马逊等5家知名超市或网上商城上采购。
5.科研经费用于采购设备如何管理?
科研经费用于采购设备,按学校采购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采购,购置的设备(一般设备金额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1500元以上)均需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统一管理。
根据学校资产处的要求,凡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品(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等),单价在200元(含)至1000元(不含)之间的需到资产管理处办理低值品入库登记,单价在200元以下的低值品以及易耗品、材料属于部门二级管理范围,各使用单位应指定部门资产管理员做好验收、领用等管理工作。
6.科研经费报销审批权限有何特殊规定?
教学教改、科研等专项支出审批(不含学校统筹安排的专项)课题或项目成员单项开支在5万元以下,由项目主要负责人审批,课题或项目负责人本人单项开支在5万元以下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校领导审批,系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以互签;
单项开支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须经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的分管校领导审批;
单项开支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须经项目主要负责人、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的分管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
7、科研课题经费支出明细如何查询?
财务处查询系统只向科研处提供学校总的课题支出明细。
各个课题经费支出明细目前只能在科研处的科研管理系统上查询,各课题负责人需查询课题支出明细,请联系科研处负责课题管理的工作人员。
(2)人员经费方面
1.何时发放教职工工资?
每月10日发放教职工及离退休工资,遇节假日发放时间顺延。
2.对工资项目有疑问如何咨询?
工资及津补贴标准、代扣养老、医保咨询应向人事处咨询。
工资代扣水电扣款有疑问应向后勤处咨询。
其他有疑问可咨询财务处电话26296830。
3.新报到的教职工如何办理工资卡开卡手续?
本人已持有本市建设银行卡的教职工只需向财务处提供建设银行卡卡号;
未持有本市建设银行卡的教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到建设银行开卡,开卡后向财务处提供建设银行卡卡号。
4.工资卡遗失后怎么办?
本人到银行挂失补办后,将新卡号提供财务。
5.如何办理个人收入证明?
教职工需要办理个人工资收入证明的,可到人事处办理。
6.课酬、劳务费、专家评审、学生补贴等人工费用如何报销
(1)、自考、函授等课酬报销需提供费用报销单、课程安排表、课时计算表、学生名单;
(2)、讲座课酬报销应在费用报销单备注栏上应注明讲座的时间、地点、对象;
(3)、零星修缮的劳务费需提供费用报销单、申请维修的报告;
(4)、专家评审费由业务部门填写费用报销单。
专家和考官劳务费标准为命题审题专家每半天不超过400元;
阅卷专家和面试专官每半天不超过300元;
除列入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外,对正高级职称的评审,专家每半天不超过1000元,其他项目的评审、认证、咨询,专家每关于不超过500元。
面试工作人员每关于不超过250元,其他工作人员每半天不超过150元。
以上人员若涉及校外人员需提供其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和开户行;
以上费用报销单填写清楚后,按以下审批权限办理审批:
单项开支金额支出1万元以下由用款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
1万元(含)以上须经用款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协管财务校领导或校长审批。
(5)、学生补贴由业务部门填写费用报销单,另附《学生经费发放信息表》,表格的样式到财务处网页下载;
单项开支金额在5万元以下,由学工处主要负责人审批;
单项开支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须经学工处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
(3)差旅费报销方面
1.差旅费报销范围?
差旅费报销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其中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实行统一标准,定额包干。
2.差旅费报销时应提供哪些凭据?
出差人员应正确填写《福建商学院教职工出差审批单》,报销人员填写内容包括:
姓名、职别、出差地点、出差事由、起止时间、起止地点、交通费、其它费用等。
伙食、交通费补贴等由财务人员填写。
报销人员整理好票据和会议、培训通知原件及申请调研的报告、出差前已审批的教职工出差审批单,所附单据要求有报销人签名。
3.实行公杂费定额包干后,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的,从住地到机场的费用可否报销?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4.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是否还要入住定点饭店?
新修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不要求出差人员必须入住定点饭店,从2015年起,福建省财政厅也不再组织招标采购出差的定点饭店。
5.出差人员住宿费定额标准是多少?
出差人员住宿费定额标准:
省内出差按照省财政厅发布的分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
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
(具体标准详见财务处网站差旅费文件。
)
6.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如果是住在自己家里的,或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他情况一般不予报销差旅费。
7.出差人员遗失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发票如何报销?
出差人员遗失票据无法再提供有效凭据,一律不得报销。
8.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公杂费的标准如何规定、如何发放?
伙食补助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伙食补助按出差地伙食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00元(西藏、青海、新疆每人每天120元)执行。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伙食补助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由所在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9.工作人员驾驶私家车出差,是否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出于安全考虑不提倡工作人员驾驶私家车出差。
私家车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不能报销,也不能作为城市间交通费票据。
无城市间交通费票据的,凭住宿费发票计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
10.工作人员出差因私绕道如何报销?
工作人员出差因私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
伙食补助及公杂费也按直线单程行程日期计算。
11.工作人员到福州五区以外的远郊市县出差,当天往返的,其出差费用如何计算?
工作人员到福州五区以外的远郊市县出差,除地处福州市区(含五区八县)的高校和连江之外,当天往返的,伙食补助费、公杂费按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其中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实行包干办法。
出差人员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应如实申报在包干额以内凭接待单位收据据实报销。
出差人员由学院、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应如实申报,公杂费减半发放。
当天不能往返,需要住宿的,住宿费按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2.工作人员到长乐机场接送人员的误餐补贴执行什么标准?
工作人员到长乐机场接送人员,不执行差旅费伙食补贴标准。
误餐补贴标准每人每天20元。
13.教职工带学生到异地企业实习补贴如何计算?
教职工带学生到异地企业实习,在途期间伙食补贴、交通补贴按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在企业期间每人每天按伙食补贴50元、交通补贴20元的标准执行。
14.省直在榕单位工作人员到福州市五区(鼓楼区、晋安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以外的所辖市县开展公务活动如何报销差旅费?
工作人员到闽侯县和长乐机场开展其他公务活动,当天往返的,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确因工作原因误餐,经单位领导批准,每人每天发放误餐补助40元;
当天无法往返需要住宿的,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报销。
15.参加会议、培训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执行会议和培训费的相关制度。
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
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
16.差旅费报销其它相关规定
(1)、学院处室、系部用车到外地出差,报销人应如实申报有无接待单位,并由用车处室、系部负责人在差旅费报销单签字确认;
学院领导用车到外地出差,报销人应如实申报有无接待单位,并由用车院领导在差旅费报销单签字确认。
(2)、学院组织教职工到外地开展集体活动,活动期间学院已统一安排食宿及交通工具,参加活动的人员(含司机)伙食补助费、公杂费不再发放。
17.差旅费报销如何审批?
出差人员出差前应按规定填写《出差人员五定审批表》,并按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出差人员出差回来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按要求填写《出差人员旅费报销单》,由经费负责人审批后交会计人员审核,并按规定报相关院领导审批。
《出差人员五定审批表》院长已审批的,《出差人员旅费报销单》不需再经院长审批。
(4)其他业务方面
1.采购业务如何报销?
(1)正常情况下采购的业务应如何办理报销?
业务部门向采购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采购主管部门审核,按审批权限报院领导审批。
采购申请审批后,采购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采购。
采购部门向供货方索取合法票据,采购人、验收人、领用人及负责审批领导在发票上签名。
涉及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要办理入库登记。
报销人执手续齐全的发票到财务办理报销。
2.招待费及工作餐如何报销?
接待前到院办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或“工作用餐审批单”。
按规定内容填写完整,0.5万元以下由经费及项目负责人及校办主任审核,分管校领导负责审批;
0.5万元(含)以上,由经费及项目负责人及校办主任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
3.零星工程及修缮费如何报销?
修缮项目支出(包括房屋、基础设施的大修),在结算工程价款、支付工程款项时,除应附有工程合同、补充协议和预、结算清单、申请修缮报告外,还需要提供参与验收的人员共同会签的验收单。
修缮项目单项开支在0.5万元以下由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负责审批,单项开支金额在0.5万元(含)以上—3万元以下,须经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批;
单项开支金额在3万元(含)以上,须经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
4.工程余款如何办理结算?
根据原付款合同,由收款单位提出申请支付尾款报告,并经财务确认金额后,按审批权限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院长签批后付款。
5.学生活动费如何报销?
学生举办各类活动,应在活动前提供经费预算,详细列明活动项目及预算金额,根据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活动结束后20天内经办人附上经领导审批后的发票及经费预算到财务报销。
所提供报销发票必须与经费预算内容相符,超过经费预算范围及金额的部分财务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领导审批后方能报销。
学生活动费报销涉及采购业务按采购业务办理,涉及人员费按人员经费管理规定办理。
学生活动单项开支金额在1万元以下,由用款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
单项开支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须经用款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
6.探亲旅费报销规定
(1)符合探亲旅费报销的情况有哪些?
未婚在职人员可享受一年一次的探望父母的旅费报销;
已婚在职人员父母家在外地的可享受四年一次的探亲旅费报销;
已婚在职人员与配偶分居两地的可享受一年一次的探亲旅费报销。
(2)探亲旅费报销的范围有哪些?
探亲旅费报销一律按本人往返火车硬卧和轮船普通舱票价报销;
软席、途中伙食补助费、市内的士费、以及其他运费等,均由职工个人自理,不得报销。
(3)已婚在职人员四年一次的探亲旅费报销有何规定?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的30%以内的,由职工个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7.教职工探亲费如何报销?
报销人在探亲后填列《出差人员旅费报销单》,报销交通工具标准为火车硬卧,若探亲线路有绕道,应以两地行程最短线路标准来报销,绕道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
探亲路费报销先由人事部门审核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8.教职工借款如何办理及有何规定?
部分转账用款因尾款未结或手续未全形成长期挂帐,经办人必须明确办理结帐的责任。
对于逾期不报、不及时归还并经催报仍不结账的借款,财务部门将从经办人工资中逐月扣回。
前次借款到期未结清的教职工,不予借款。
部门经费预算中未安排的支出不予借款。
9.涉及领导本人作为经办人的财务报销如何审批?
各处室、系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本人作为经办人的报销业务,由分管院领导审批;
学院副职本人作为经办人的报销业务由院长审批;
院长和书记本人作为经办人的报销业务由他们互相审批。
10.哪些经济业务的报销须附清单或合同?
(1)购买图书附图书清单,复印费附复印费清单。
(2)发票开具“办公用品”、“文体用品”、“电子元件”等,无具体单价、数量的都要附清单。
(3)维修费、大额测试费以及音响、服装等租用费无具体单价、数量的要附清单。
(4)外单位协作费、出版资助费须附合同或协议原件。
(5)房屋等租凭业务、物业管理费以及广告宣传费须附合同或协议原件。
11.对原始票据有哪些要求?
(1)票据的合法性要求
教职工需要对取得的税务票据验证真假后才能提供财务作为报销依据。
(2)票据的印章要求
发票必须印有税务机关统一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收据必须印有财政部门监制章,并加盖收据使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3)票据的内容要求
1无论何种渠道的经费报销,均应提供税务、财政监制或有关行业(如邮政、电信、铁路等)的规范票据方可报销,白条及不规范的票据,审核岗人员可拒绝受理。
2必须注明接受票据单位的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填制票据单位公章和填票人,票据内容必须完整。
内容不明确的票据予以退回,待补齐后方可报销。
3原始票据应保持完整,不得涂改、挖补、刮擦,金额的大小写必须相符,否则无效。
4原始票据如有错误的,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公章。
5票据复印件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6在超市等大型商场购物需报销时,除提供发票外,还需附购物电脑明细小票(原件及复印件),商品名称要明确,方可报销。
(5)公务卡报销注意事项
1.如果遗失了公务卡刷卡消费凭证怎么办?
答:
消费凭证一旦遗失便无法重新打印(消费当日商户未结账前除外)。
若确实遗失消费凭证的,持卡人必须向财务处提供该笔交易的卡号、消费日期、金额等信息,财务处将根据这些信息核实消费的真实性后按正常程序给予报销还款。
2.实行公务卡后,如何报销?
实行公务卡结算不改变学院现有财务管理制度和日常报销审批的基本程序。
持卡人在使用公务卡消费后,凭发票、由本人签字的POS机打印消费交易凭条、购物明细等单据,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将报销手续齐全的相关凭证送至财务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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