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术规范书doc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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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夏季大气压力:
847hPa
当地冬季大气压力:
856hPa
年平均温度:
7.3℃
冬季最低日平均温度:
-23.3℃
最热月月相对温度:
55%
最冷月月相对温度:
37%
地震列度:
6级
2.2.2安装地点环境
安装地点(室内/室外):
室内安装
安装地点夏季环境温度:
50℃
安装地点冬季环境温度:
5℃
安装地点最大相对温度:
2.2.3含尘气体条件:
含尘气体温度(最高/最低):
55/5℃
含尘气体最大相对温度:
煤尘颗粒度:
0.5~15μm
含尘气体初始浓度:
30g/m3
煤尘爆炸下限:
114g/m3
排放标准:
60mg/m3
2.2.4燃煤成份资料
序号
名称
设计煤
地方煤
校核煤
1
收到基碳Car
64.00%
51.76%
60.33%
2
收到基氢Har
3.23%
3.33%
3.27%
3
收到基氧Oar
10.21%
3.99%
8.34%
4
收到基氮Nar
0.68%
0.82%
0.72%
5
收到基硫Sar
0.23%
3.07%
1.08%
6
全水份Mt
14.24%
2.58%
10.74%
7
收到基灰份Aar
7.41%
34.45%
15.52%
8
空气干燥基水份Mad
3.46%
0.59%
2.60%
9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28.80%
29.77%
29.091%
10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23.92MJ/kg
20.94MJ/kg
23.026MJ/kg
11
哈氏可磨系数
43
89
56.80
12
灰变形温度DT
1060℃
1250
1117℃
13
灰软化温度ST
1110℃
>1500℃
1227℃
14
半球温度HT
15
灰熔化温度FT
1130℃
1241℃
灰成分
16
二氧化硅SiO2
33.87%
54.8%
40.15%
17
三氧化二铝Al2O3
14.62%
24.9%
17.70%
18
三氧化二铁Fe2O3
17.7%
9.4%
15.21%
19
氧化钙CaO
20.28%
6.28%
16.08%
20
氧化镁MgO
3.76%
0.98%
2.93%
21
氧化钠Na2O
0.22%
0.64%
22
氧化钾K2O
0.93%
0.47%
0.79%
23
二氧化钛TiO2
0.66%
0.94%
0.74%
24
三氧化硫SO3
6.44%
4.75%
25
二氧化锰MnO2
0.064%
0.02%
26
五氧化二磷P2O5
0.13%
0.09%
27
其它
0.79%
1.126%
0.89%
2.2.5电源参数:
本工程所提供电源参数:
380/220V(三相四线)、50HZ
3.0设备技术要求
卖方所提供的除尘器其设备结构特点及重要数据应满足中国建筑标准研究所1996年出版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
暖通空调设计选用手册>
>
脉冲袋式除尘器及以下的性能要求。
3.1设备用途:
电厂输煤系统除尘
3.2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3.2.1煤仓间皮带层:
MC36-II-E-中型除尘器1台,MC36-II-F-中型除尘器11台,共12台;
空压机1台。
处理风量:
L=3250~6480m3/h
设计除尘效率:
≥99%
卸灰方式:
单层翻板卸灰阀(代替电动排灰装置)
进风口位置:
下
外形尺寸:
同国标MC36-II型除尘器(图集号T540-3)
注:
卖方配套供应1台空压机,其压缩空气量最大为2台MC36-II型除尘器喷吹所需。
3.2.2煤仓间转运站:
MC48-II型除尘器2台。
L=4320~8630m3/h
底部
参考国标MC48-II型除尘器,取消螺旋机和减速机、排灰阀;
进风口改在料斗下部。
参考国标MC48-II型除尘器(图集号T540-4),见附件一。
检修平台:
见附件一
卖方配套供应1台空压机,其压缩空气量为1台MC48-II型除尘器喷吹所需。
3.2.3#2转运站:
MC60-II型除尘器1台,类似于MC60-II型除尘器1台,共2台;
L=5400~10800m3/h
同国标MC60-II型的1台为下,另1台为底部。
1台同国标MC60-II型
另1台参考国标MC60-II型除尘器(图集号T540-5),取消螺旋机和减速机、排灰阀;
参考国标MC60-II型除尘器(图集号T540-5),见附件二。
见附件二
卖方配套供应1台空压机,其压缩空气量为1台MC60-II型除尘器喷吹所需。
3.2.4#1转运站类似于MC72-II型除尘器2台;
L=6450~12900m3/h
参考国标MC72-II型除尘器(图集号T540-6),取消螺旋机和减速机、排灰阀;
参考国标MC72-II型除尘器(图集号T540-6),见附件三。
见附件三
卖方配套供应1台空压机,其压缩空气量为1台MC72-II型除尘器喷吹所需。
3.2.3基本技术性能及必须达到的指标:
a.排放浓度:
经机组净化后的气体直接向作业场所排放的浓度不得超过TJ36中规定最高容许浓度的30%-50%。
b.资用压力:
除不设吸尘罩和吸尘管道的机组外,在处理风量下的资用压力不得小于200Pa。
c.漏风率不得超过5%。
d.噪声:
单台机组正常工作不得超过80d(B),清灰时不得超过85d(B)。
3.3设备性能要求
3.3.1卖方提供的除尘器、风机,必须满足买方提出的有关除尘器设计的设计参数,并能在买方提供的厂址、气象、煤尘条件下长期安全运行,并且能够保证除尘效率达到3.2节主要技术规范提出的数值。
3.3.2除尘器(包括辅助设备)的设计和制造使用寿命应满足国家及行业规定。
3.3.3卖方应提供设计参数的允许变化范围,买方在设备未正式制造前,有权在这一范围内变更设计参数,卖方不应增加设备价格。
3.3.4除尘器应符合《脉冲式喷吹类袋式除尘器技术条件》ZBJ88011-89。
3.3.5对于非卖方生产,而由卖方外购装配的除尘器配套设备、部件连同相关的备品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对于由此而产生的任何质量问题,卖方不能以非本厂生产产品为由而拒绝承担维修、更换或赔偿的责任。
3.3.6脉冲控制采用电控(DMC),电控仪性能应符合《袋式除尘器用时序式脉冲喷吹电控仪技术条件》JB/T5915-91的要求,其外观、功能、喷吹间隔、准确度、负荷、振动等指标也应符合有关的行业标准。
脉冲控制仪应设计合理,安全可靠,防尘、防水。
3.3.7控制阀采用电磁阀,控制阀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行业标准。
阀体接受信号应灵敏、动作准确、长期运行可靠,工作性能应能满足工艺要求。
3.3.8由卖方配套提供的空压机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规程规定,所供出的压缩空气应干燥,能保证除尘器用气、布袋不粘结。
3.4设备制造要求
3.4.1卖方提供的除尘器、风机应为专门从事该设备生产制造厂的产品,并严格按照买方确认的(或通用标准)制造加工图纸生产,并能提供完整的设计、安装和性能资料及图纸。
如买方对除尘器的结构或材料、材质有特殊要求时,卖方应积极配合落实,对可能引起除尘器性能改变的任何变化,应进行相应的设备试验。
3.4.2除尘器本体、离心通风机、支架、电控柜等。
由卖方组合成适合运输吊装施工的组合件。
除尘器检修平台应满足国标和买方的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的要求。
3.4.3除尘器本体
3.4.3.1除尘器壳体加工焊接应坚固、密封,焊缝抗拉强度应不得低于373N/mm2。
焊缝应均匀平整、不得有气孔、夹渣、裂纹、烧穿、未焊透等缺陷。
焊后应清除焊渣、焊豆及其它焊接残留物,焊角高度相应大于或等于相接材料较薄者的厚度,焊缝接头型式与尺寸应符合《手工电弧焊焊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GB985的要求。
3.4.3.2焊接结构件中材料的机械性能应不低于GB700中有关A3的规定。
当工程有特殊要求时,双方另行商定。
3.4.3.3除尘器壳体上方应根据型号大小设置1个或几个检查孔,以便观察、维护、检修,人孔或检查孔均应压紧不漏风。
3.4.3.4除尘器灰斗应有一定的倾斜度,其内部各处应平滑,防止积灰,必要时,根据工程需要,选用买方认可的不修钢等不易积灰的材料。
3.4.4除尘器滤袋、框架
3.4.4.1除尘器滤袋的规格及偏差、缝制滤袋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袋式除尘器用滤料及滤袋技术条件》GB12625-90的要求。
滤袋的缝线必须牢固、平直且不得少于3条;
缝线材质应与滤料材质相同;
应选用各种性能均优于前者的缝线;
缝线在10cm内的针数不少于40±
5针;
滤袋的缝合宽度为10-20mm。
3.4.4.2滤袋框架应符合《袋式除尘器用滤袋框架技术条件》JB/T5917-91的要求。
框架座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所有焊接点应焊接牢固;
框架与滤袋接触的表面应光滑光洁;
框架表面必须经过防腐处理,根据不同需要进行电镀喷塑或涂漆。
3.4.5除尘器的气包必须进行水压试验,其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
3.4.6除尘器的喷吹管、滤袋安装应严格对准。
3.4.7除尘器所使用的脉冲阀应开闭灵活可靠。
脉冲控制仪应工作可靠,并可调整。
3.4.8除尘器本体法兰连接
法兰应平整,两连接法兰的螺栓孔中心偏差应小于其螺栓直径的1/6,连接螺丝间距、规格应符合要求,法兰间应有密封垫圈。
3.4.9离心风机与除尘器本体一起组装,应设置减振机座。
3.4.10除尘器涂漆前应将表面的铁锈、焊渣、油污、尘土及其它脏物等清理干净,不涂漆的零部件要涂防锈漆,漆膜下应无铁锈,色泽应一致,不得有发脆、剥落、卷皮、裂纹、刷痕等缺陷。
3.4.11除尘器的清灰机构工作时应灵活、可靠,不应滞动。
2.4.12除尘器外购辅机应符合相关设备的制造标准和规范。
3.5设备材料要求
3.5.1卖方制造设备所用材料,应符合2.1节所列标准、规范。
必要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材料制造厂家及材料的有关资料。
3.5.2除尘器外壳应采用A3或A3F钢制作。
3.5.3铸件应符合GB976的规定,应完好无锁孔、气孔、裂缝、起皮、沙眼或其它有害缺陷。
铸件表面应当用喷砂、喷丸、化学处理或其它标准方法处理。
分型面上的飞边、烧冒口应铲平打磨。
3.5.4除尘器滤料应采用防潮、防粘结覆膜滤料,其特性等应符合《袋式除尘器用滤料及滤袋技术条件》GB12625-90的要求。
对于高湿地区(环境)应用的布袋除尘器,其滤料应满足吸水率低、易于清灰的要求,或者提供买方认可的加热去湿清灰的技术措施。
3.6电气、仪表和控制要求
3.6.1电气要求
3.6.1.1买方所提供的除尘器及其辅助设备所需电源为380V,50HZ(三相四线制)交流电源,其设备所需的其他等级交直流电源,由卖方提供的配电装置自行解决。
3.6.1.2当电源电压在±
10%、频率在±
2.5%范围内变化时,除尘器所配电气设备和控制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3.6.1.3卖方提供设备装配套的电动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接线盒应为防雨式。
空压机及离心排风机所配电机应为防爆式。
电动机防护等级为IP54,室内控制箱防护等级为IP54。
3.6.1.4卖方提供的配有电机的除尘器应有接地端子并作明显标记。
3.6.1.5卖方应按本规范书的要求提供在工厂装配好的全部电气接线及其导管、电气接线端子盒、就地电气控制盘、设备接地线及其接地桩头。
如控制箱不在除尘器本体上,则每台控制箱与被控设备之间的连线按10米考虑,并由卖方供货。
3.6.2仪表和控制要求
3.6.2.1卖方提供的除尘器配套喷吹清灰系统应由空压机、脉冲控制仪、控制阀、脉冲阀、喷吹管以及由压缩空气气包等组成,应自成系统,满足设计要求、安全可靠、维护简便的要求。
3.6.2.2卖方提供的除尘器配套电控柜应能防尘、防水、防止小动物进入,其规格、制造工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3.6.2.2电气控制箱应满足如下基本盘面布置及接口要求,但并不完全包括有关控制盘的全部技术要求:
a.除尘器应留有与输煤皮带或梨煤器的在远方输煤控制室远距离控制的接线端子。
除尘器和空压机应与输煤皮带或梨煤器连锁启动,滞后5分钟停运。
电气控制盘应设有手动/自动切换开关。
手动时应能在盘上手动操作各电动设备的启、停,自动时应能通过自动控制系统远程控制,一种方式使用时另一种操作应自动闭锁。
b.可编程PLC控制箱(壁挂式)应设有各电动设备的启停按钮,用于就地启停之用,并在各自的控制回路上并联设置用于远程自动控制接线端子。
c.电动回转卸灰阀为间歇工作,其停运时间为0.5~1.0h,可调整;
工作时间为5~60S,可调整。
d.电控箱应设有过载和短路保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e.电控箱应有各被控电机的开、停显示和电源显示。
g.电控箱所控制的所有电机的启动均为直接启动,电控柜应采用下进下出的接线方式。
卖方应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空压机4台、除尘器18台(均包括控制箱),每台除尘设备应包括以下部分,但不局限于:
4.1除尘器本体、离心风机、离心风机电动机、单层翻板卸灰阀、除尘器支架及检修平台等。
4.2连接件、进出风机连接法兰、密封垫片及地脚螺栓等;
每台控制箱与除尘器之间的连线10米。
4.3必要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这些备品主要有脉冲阀膜片、电磁阀橡皮头(橡胶)大膜片(橡胶I-4HG4-333-6)、小膜片(橡胶I-4HG4-333-6)等。
4.4对于除尘器运行所必须的设备或部件,即使没有列出或列出不详,但属于保证除尘器功能完整性和现场检修、安装所必须的部件卖方也提供。
5.1卖方必须按双方商定的时间提供技术文件及图纸,这些文件和图纸应采用国际单位制写成,其中文字性资料用Word97文档编存,图用CAD14制作保存。
5.2卖方所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应能满足买方对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的要求,如果买方认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能满足需要时,买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卖方应免费提供所需的补充技术资料。
5.3技术文件和图纸
卖方应提供有关的技术文件及图纸(包括但不限于)(并有“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专用”字样):
5.3.1空压机、除尘器结构示意图、电气控制原理图、控制箱出线图
5.3.2空压机、除尘器基础图、安装图(包括检修平台)
5.3.3控制箱安装图
5.4如需方提出要求,供方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指导设备现场安装、调试、并且指导设备的启动运行。
6.质量保证和试验
6.1卖方有责任提供买方进入该设备正在加工或正在试验中的所有卖方工厂和外购件制造厂,外购件制造厂需得到买方的认可。
6.2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验收试验应遵照有关规范和标准,并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
6.3虽经工厂的试验验收,卖方还要保证现场试验达到要求的性能和可靠性。
对于工厂的检查验收,不应认为是解除制造厂所负的责任。
6.4为了减少卖方检查工作量,卖方有责任向买方提供全部材料证明书和工厂试验数据。
一些重要的检查与试验项目,买方有派代表参加的权利,卖方应在试验前规定的时间通知买方代表参加。
6.5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满足火力发电厂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并对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试验、装箱、发运、现场调试等过程全面负责。
6.6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应有保质期。
保质期期限应由卖方提出,并经买方认可。
卖方应对保质期内因质量原因导致的产品损坏实行无偿的修复和零件配制,甚至产品更换。
保质期后应满足买方对产品的技术咨询(无偿)和零、配件的供给(有偿)。
6.7买方的代表应能得到并审查卖方的质量控制大纲。
7.包装、运输和储存
7.1包装、运输
7.1.1箱内至少包括二份详细的装箱单和一份质量检验证明。
7.1.2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卖方应在每个包装箱的四面清楚地标明订货号、运输识别号、发货及到货地点、发货人及收货人、设备名称、工程项目名称、箱号(箱的序号/设备名称)、毛/净重、外形尺寸(长×
宽×
高)、设备运输及储存保管要求的国际通用标记。
对于2t或更重的包装箱,还应在两侧用箭头突出地标出重心和起吊点的位置,以便装卸和运输。
7.1.3所有的孔、管接头、法兰和末端焊接的连接件,都应加以保护,以防止运输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和掉进其它物件。
7.2储存
卖方提供的设备应包装保护好,使其在室外条件下能够存放12个月的时间,直至运行前不需要拆卸检查(轴承和密封除外)。
如果要预期存放更长的时间,买方必须与卖方商妥一种必须遵循的方法。
8.卖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卖方必须在投标书中提供满足本规范要求的产品样本及详细的技术资料。
卖方应在招(议)标中提供所供产品的下列有关数据:
8.1概况
8.1.1设备名称
8.1.2型号及规格
8.1.3数量
8.1.4对于运行环境的要求
a.最高温度:
℃
b.最低温度:
c.最大相对湿度:
%
d.允许海拔高度:
m
e.对电源的要求:
f.对煤尘初含尘浓度的要求:
mg/m3
g.对测量除尘器进出入压差U型压力计的要求:
规格:
测压范围:
乳胶管规格:
h.排风机要求:
型号及规格:
风量:
风压:
转速:
配套电动机型号:
功率:
防爆等级:
i.空压机要求:
8.2技术参数
8.2.1滤袋参数
a.过滤面积:
m2
b.过滤风速:
m/s
c.风量:
m3/h
d.阻力:
Pa
e.除尘效率:
f.滤袋材质:
g.滤袋规格(直径/长度):
mm
h.滤袋数量:
i.人口含尘浓度:
mg/m3
j.漏风率:
k.喷吹压力:
MPa
l.喷吹时间:
S
m.整机轮廓尺寸:
n.整机重量(毛重/净重):
kg
o.机组噪声dB(A)
8.2.2脉冲阀
a.型号:
b.规格:
c.数量:
d.制造厂商:
8.2.3控制阀
8.2.3.1电磁阀
a.工作压力:
MPa
b.电源电压:
V
c.电流:
A
d.开阀能力:
e.工作温度:
f.动作次数:
g.数量:
h.制造厂商:
8.2.3.2气动阀
a.信号压力:
b.排气压力:
c.动作时间:
d.数量:
e.制造厂商:
8.2.3.3机械控制阀
a.动作时间:
b.制造厂商:
8.2.4脉冲控制仪
8.2.4.1无触点电动脉冲控制仪
a.型号及规格:
b.脉冲宽度:
c.脉冲间隔:
d.工作条件:
e.电源:
f.本机输出:
g.总能耗:
h.外形尺寸:
i.制造厂商:
8.2.4.2气动脉冲控制仪
b.气源压力:
c.输出压力:
d.频率可调范围:
e.输出位数:
f.外形尺寸:
g.制造厂商:
8.2.5卸料器有关参数
a.卸料器规格:
b.减速机型号:
c.转速:
r/min
d.电机型号:
e.电机功率:
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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