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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质量管理制度4
1.1地基基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4
1.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管理制度4
1.3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5
1.3.1钢筋分项工程的质量管理6
1.3.2模板分项工程的质量管理8
1.3.3砼分项工程的质量管理10
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12
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3
6.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4
第二章平面管理制度16
1.管理原则16
2.平面管理制度16
第三章物资管理制度17
1.管理形式17
2.物资计划的编报17
3.物资进场验收17
4.现场物资的保管与耗用18
5.仓库物资管理18
6.产品标识19
7.料具的租赁与退库19
8.材料管理办法20
第四章工序交接管理制度22
1.管理原则22
2.工序交接制度22
第五章 施工进度计划管理制度23
第六章 环境管理制度24
第七章 罚 则26
第八章附则30
第一章质量管理制度
1.1地基基础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施工前,必须了解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原有结构及基础等详细情况,了解清楚后方可组织施工。
2.地基与基础施工,如影响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和安全时,应及时同业主及有关单位采取沟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地基与基础施工中,对隐蔽工程应坚持进行中间验收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地基与基础工程在冬期施工时,现场道路和施工地点的冰雪,必须清除,影响施工的冻土应挖除并采取防冻措施,冻结的材料不得使用。
5.回填土的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每夯压完一层,应检验该层的平均压实系数,当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铺填上层。
6.重锤夯实的质量检验,除按时要求检查施工记录外,总夯实量不应小于试总夯实量的90%。
7.对于以上条款,违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单位500-10000元罚款。
1.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本工程地下室防水采用JS涂膜防水,针对这种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1.防水施工以前,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日期提前三天将质量保证体系、防水施工作业人员上岗证、组织机构图报送至项目质量安全部审核;
要求组织机构图真实有效;
防水施工作业人员上岗证在规定使用期限内;
如不按时报送,则不准许开展施工。
防水施工操作人员须有防水专业上岗证书
2.防水层所用材料及主要配套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质量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向质量安全部上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试验报告。
3.防水施工以前,提前三天将施工方案报送至工程部,由工程部初步审核后转交项目部总工程师,施工方案要求内容详尽,工艺先进,施工方案不按时上报,不准开展施工。
4.防水层及其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等细部做法均须符合设计要求。
质量安全部应进行过程监控,必须严格按照特殊过程进行质量跟踪监控。
5.卷材的基层应坚实、平整,不得有突出的尖角和凹坑或表面起砂现象,用2m长的直尺检查时,直尺与基层表面间的空隙不应超过5毫米,空隙只允许平缓变化,且每米长度内不得超过一处,基层的相邻表面构成的转角处,应做成圆弧形或钝角,质量安全部对此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控制。
6.防水的原材料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且工程部应对其主要性能指标复检合格,严禁使用没有合格证的卷材。
7.严禁在负温以下施工,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以上大风时施工。
8.防水层的基层应牢固,基面应洁净、平整,不得有空鼓、松动、起砂和脱皮现象;
基层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
9.防水层的搭结缝应粘(焊)结牢固,密封严密,不得有皱折、翘边和鼓泡等缺陷。
11.放水搭结宽度的允许偏差为-10毫米。
现场施工应对此进行严格控制。
12.对于以上条款,违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500-10000元罚款。
1.3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施工队必须健全质量管理体制。
建立以队长为领导、技术员中间控制、专职质量检查员基层检查的三级管理体制。
对不设置专职质量检查员的施工队给予10000元罚款,并强制其设立专职质量检查员。
2.施工队专职质量检查员应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学习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管理素质,从而提高自己的工作质量。
对工作成绩好的专职质量检查员,年终时给予个人500~1000元的奖励;
对工作成绩差的,年终时给予施工队5000~20000元的罚款,给予施工队质检员500~1000元的罚款。
项目部有权撤换不称职的施工队专职质量检查员。
3.施工队必须严格按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队不按设计及规范施工的,每项或每处将处以罚款100~1000元;
对执行好的,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4.严格履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施工中必须坚持隐蔽工程不经检查验收就不准隐蔽的原则。
每一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土建队必须经过班组自检、队质量员复检,在确认均符合要求后,再上报项目部复查。
在每次隐蔽验收时,土建队有关工长、质检员及各工种至少两名工人必须到场,会同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共同进行检查验收。
对项目部、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检查验收时发现的问题,土建队有关人员必须及时彻底地整改,不得推委、敷衍、蒙混过关。
对实施自检和履行隐蔽验收手续好的,每次给予班组或个人200~2000元的奖励。
对不认真进行自检和履行隐蔽验收手续的,每次给予土建队5000~10000元的罚款。
5.在施工过程中,土建队各工种工长、质检员必须跟踪预检,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对不重视预检,造成隐蔽验收时出现较大错误的,给予施工队5000~20000元的罚款。
6.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会形成许多中间产品,如某些分项工程已经完成,而其他分项工程正在施工,或某一分项工程一部分已完工,而另一部分正在施工,如果对已完成品不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则其成品就可能造成损伤,以致影响质量。
因此,各工种、各班组之间必须相互注意成品保护。
对不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造成影响工程质量的,给予土建队1000~20000元的罚款,给予责任工长100~1000元的罚款。
7.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等的检测和验收,加强试验和计量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充分保证工程的内在质量。
对由于施工队的原因造成的、将不合格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用到工程上的,除必须返工外,另外给予土建队1000~20000元的罚款。
8.每一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施工队都必须及时正确地填写分项工程自检评定表,并上交项目部管理人员,以便于项目部管理人员根据自检评定表,结合现场实测,及时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收集整理好内业资料。
对土建队不及时上交分项工程自检评定表及其它有关资料的,项目部给予土建队500~5000元的罚款。
9.重视事后的评比、总结和经验积累。
每项工作施工完后,土建队都要评出质量的优劣,对质量好的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
对质量差的,要认真总结分析,查出根源,在以后的施工中一定要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1.3.1钢筋分项工程的质量管理
1.施工前,钢筋工长必须熟悉图纸和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检验制定专项保证施工质量的措施,报请项目部审批同意。
然后按图纸、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向班组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对复杂节点部位,土建队必须先画出施工大样图,对土建队钢筋工长不熟悉图纸、规范等或对复杂节点部位未先画出施工大样图并未制定专项保证措施的或未向班组进行有关交底而导致施工出现错误的,项目部有权对施工队做出2000-20000万元的处罚。
2.钢筋进厂后,应检查是否有出厂合格证,复试是否合格。
对无出厂合格证、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钢筋不准用到工程上。
3.钢筋成型前,应检查有无锈蚀现象,对锈蚀钢筋必须除锈;
对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严禁按原规格使用。
对锈蚀钢筋不经除锈或除锈后仍留有麻点的钢筋用到工程中去的,先是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整改的,则对土建队罚款500~20000元,责任工长罚款100元,责任班长罚款50元。
4.柱、墙筋生根时,柱、墙筋位置必须用油漆标出外边线,柱、墙筋的锚固长度、根部的箍筋或水平筋的数量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的要求,且必须固定牢固。
对上述的每根钢筋出现不符合要求的,先是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整改或者是整改不及时的,则对施工队罚款500元,责任工长罚款100元,责任班长罚款50元。
5.柱、墙竖向筋连接前,必须将钢筋清理干净。
柱、墙焊接接头或绑扎长度,均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
柱、墙焊接接头必须先班组自检,然后队质检员复检,然后经项目部、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
若发现污染的钢筋未清理干净的或焊接接头不符合要求的(指接头处轴线位移大于2毫米,偏折角大于4º
(,焊渣未清理干净等)或绑扎长度不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的或不按验收程序进行施工的每一根钢筋,土建队应立即整改,如果距不整改或者是整改不及时的,给予土建队罚款1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5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20元。
6.柱墙筋接头的位置必须相互错开,在受力筋直径35d区段范围内(且不小于500mm)的同一个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
若接头未相互错开或在规定范围内同一根钢筋有两个接头,对每一根不符合要求的钢筋,土建队应立即整改,如拒绝不整改或是整改不及时的,给予土建队罚款5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1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50元。
7.每层板结构施工时,柱墙插筋必须参照上一层柱(暗柱)、墙体的配筋图进行轴线位置、截面尺寸、钢筋规格及数量等的复核、调整。
严禁钢筋轴线偏移超出规范。
8.浇筑砼前,对伸出板面的柱(暗柱)、墙竖向筋,放线工必须用油漆标出外边线。
对钢筋不到位的,必须调整到允许偏差范围内,并用两道钢筋位置固定模式卡作为临时定位的横筋以保证柱筋或墙筋的位置正确,且整齐顺直。
9.绑扎箍筋或水平筋时,必须在柱墙筋上画好间距,然后进行绑扎,主筋必须到位,箍筋或水平筋必须水平、数量足够(含梁板内数量)、间距均匀(允许偏差控制在(20mm以内);
柱墙筋在端部或转面处的收头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的要求。
10.对柱墙封顶筋,每根钢筋锚固长度、位置、弯钩朝向均要符合图纸要求的。
11.柱墙筋的保护层垫块必须固定在主筋上,垫块数量以能保证钢筋保护层符合要求为准。
柱墙筋的拉筋的规格、数量、位置、长度必须符合要求。
12.梁筋穿过柱子或墙体部位要正确,不允许出现梁筋在梁模内不居中、“并筋”等现象。
梁筋焊接接头,其上层筋不宜设在箍筋加密区内(受拉区内),下层筋不宜设在跨中(受拉区内)。
13.梁板筋的钢筋规格、数量必须正确,钢筋间距、搭接长度、锚固长度、骨架截面等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的要求,钢筋最小间距不得小于25mm(即不允许出现“并筋”现象);
钢筋焊接长度不得小于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的长度,钢筋焊接接头处轴线位移不得大于2mm,弯折角度必须小于4º
((接头处钢筋焊接前必须弯折);
梁负弯矩筋位置不宜过低(上下两排筋之间宜用短钢筋隔开,再用扎丝帮牢),梁负弯矩筋伸出柱边或梁边长度应等长且不得小于设计长度;
挑梁弯起筋的位置必须安放正确;
板中的马凳筋应置于板上、下层筋之间,且固定于下层筋上,不得落于模板上;
板筋的弯钩角度、朝向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
钢筋保护层厚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数量要适宜(决不允许出现因保护层过小,造成砼表面的泛锈现象)。
14.处钢筋施工工艺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部现场责任工程师制定的技术交底进行组织施工;
施工过程中应克服难度,积极采用有效措施来保证施工质量,禁止不按要求施工,否则对责任施工队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100~500元。
1.3.2模板分项工程的质量管理
施工前应根据结构形式及现场施工条件,对模板进行设计,对特殊截面形状要定做专用模板。
在绘制全套模板设计图的基础上,确定模板、钢管的合理配置数量。
并验算模板和支撑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
对模板和支撑系统的特殊部位(如后浇带处、悬挑处、外墙大角及拐角、转换梁及反梁、加厚板处、电梯井、门窗洞、外挂现浇板、接茬处等)要重点加固,并指派专人负责,严禁出现漏洞。
如出现坍架子等重大质量事故,给予土建队罚款10000~50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1000~50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500~2000元。
1.柱子、剪力墙采用大模板施工,支模前必须彻底将柱跟部清理干净。
如有清理不干净的地方,应立即整改,如果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给予土建队罚款5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10~5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5~20元。
2.模板施工前,应放好轴线、模板边线,搞好控制线,模板底口应做砂浆找平层,并贴上5mm厚海绵。
3.柱墙筋、水电管线等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支模。
若业主、监理公司尚未验收,土建队擅自封模隐蔽的,除必须返工重新验收外,给予土建队罚款1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2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20元。
4.通直柱或墙,在支设上层模板时,接茬处下层模板底应留下两道模板不拆除(至少有一道对拉螺栓不拆除),上层模板应接在下层所留模板上向上支设,二者必须连成整体,并对接茬根部进行重点加固,以免浇注时此处出现涨模,造成“穿裙”现象。
若土建队不按上述方法施工,造成“穿裙”现象的,每发现一根柱或一处墙给予土建队罚款1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2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50元。
5.对拉螺栓处所用小方模,四面的“U”形卡,必须全部卡牢。
若发现由于小方模固定不牢,造成涨模的,每发现一处给予土建队罚款5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5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20元。
6.柱墙模支设前,必须先校核墙柱筋位置是否符合要求,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先告知钢筋工进行修整,等钢筋工修整至符合要求后,方可支模。
对发现钢筋位置不正确,不告知钢筋工进行修整而擅自扣模,造成柱墙偏位的,每处或每根柱给予土建队罚款500~2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50~2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10~100元。
柱墙模施工完后,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自检,着重对垂直度、特殊部位(拐角、门洞、预留洞等)的支撑加固等方面进行检查,上下通直的柱墙的垂直度必须依据最底层墙柱面进行校正。
对不进行检查,出现质量问题的每处或每根柱,给予土建队罚款1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2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50元。
7.封合大模板时必须检查门窗洞口预留盒子位置是否正确,固定是否牢固,对不认真检查的,给予施工队罚款1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1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50元。
8.对于方柱,在柱模(含柱头修补)未校正、加固完前,主梁筋不得绑扎;
对于圆柱,塞头盒子模板必须严格按照梁边定位,加固顶紧,盒子放置时间安排在柱砼浇筑至最深梁底50mm处开始安放,如不按要求进行施工的,每个柱头对土建队罚款1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1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50元。
9.梁底模应拉通线调直且固定牢固(决不允许出现一条梁底模错位、不顺直),梁底模应用水平尺调平
10.梁、板模质量验收要求。
梁、板标高,保护层的垫块,平整度,轴线位置等实测允许偏差项目,其合格率必须达到100%;
梁头采用定型竹夹板,用木方补缝应固定牢固,与相接触的模板要平齐,表面应光滑;
固定模板的木方应保证模板平整、牢固;
模板的脱模剂涂刷数量应适量(以不致污染钢筋为准)。
以上问题,若有一处不符合要求,对土建队罚款1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1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50元。
11.在砼强度能保证柱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时,方可拆除柱模;
在砼强度超过1.2MPa时,方可拆除墙模板;
梁与板的拆模强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的要求,依现场同条件试块确定拆模日期。
对土建队对上述规定执行好且施工质量好的,每层每次给予工长或质检员100~500元奖励,对有关班长给予20~100元奖励。
竹胶板的拆除,不得任意用撬棍撬,防止损坏板边。
搬运时,也要注意保护,吊运时,不得直接用钢丝绳捆扎,要用铁盘吊运,违反上述规定罚款100-1000元。
1.3.3砼分项工程的质量管理
1.砼所用水泥、砂、石、外加剂等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砼必须具有配合比通知单。
2.浇筑砼层段的模板、钢筋、预埋铁件及管线等全部安装完毕,经检查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并办完隐、预检手续后,方可浇筑砼。
3.浇筑前应将模板内的垃圾、泥土等杂物及钢筋上的油污清除干净,并检查钢筋的水泥砂浆垫块是否垫好(严禁抗渗砼的钢筋、扎丝触及模板,其保护层决不允许有一处不符合要求)。
验收时,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土建队罚款5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1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50元。
4.浇筑砼前必须铺设人行跳板,严禁践踏、损坏钢筋。
验收时,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对土建队罚款2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5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20元。
5.砼垃圾的处理。
现场要用方形铁皮盒,拆管时产生的砼垃圾倒在盒内,严禁随处乱倒,以免污染钢筋、模板。
对不按要求去做造成污染的,给予土建队罚款1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2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50元。
6.浇筑砼时施工队应设置一名专职文明施工工人,清理钢筋头、钢丝等杂物。
若脱岗,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7.砼自由下落的高度不得超过2m,如超过2m时必须采取措施。
浇筑砼时应分段分层连续进行,每层浇筑高度应根据结构特点、钢筋疏密决定,最大不超过50cm。
8.使用插入式振捣器应快插慢拔,插点要均匀排列,逐点移动,顺序进行,不得遗漏,做到均匀振实。
振捣上一层时应插入下层5cm,以消除两层间的接缝。
9.浇筑砼时应连续进行,若超过两小时时,应按施工缝处理。
10.浇筑砼时,应经常观察模板、钢筋、预留孔洞、预埋件和插筋等有无移动、变形或堵塞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浇灌,并应在已浇注的砼凝结前修整完好,若发现上述问题,有一处或有一次不按规定操作,对土建队罚款1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2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50元。
11.柱浇筑前底部应先填3~5cm厚与砼配合比相同的去石砼,柱砼应分层振捣,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时每层厚度不得大50cm,振捣时振动棒必须插至柱底。
另外,下面要有人随时敲打模板,掌握砼振捣及密实状况。
12.柱高在3m以内,可在柱顶直接下灰浇筑,柱高超过3米时,应采用串筒或在模板侧面开门子洞装斜溜槽分段浇筑。
每段的高度不得超过2m,每段浇筑完后将门子洞封实,并用箍箍牢。
13.圆柱子砼应一次浇筑完毕,方柱如需留工缝时应留在主梁下面。
无梁楼板应留在柱帽下面。
在与梁板整体浇筑时,应在柱浇筑完毕后停歇1~1.5h,使其获得初步沉实,再继续浇筑。
14.柱与梁砼强度等级不同时,柱四周的梁内应用钢丝网隔离(与柱的距离按设计或施工规范),施工缝处用木条隔离,严禁强度等级低的砼流入强度等级高的区域内。
若发现上述问题,有一处或有一次不按规定操作,对土建队罚款1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5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100元。
15.梁板砼宜同时浇筑,浇注方法应由一端开始用“赶浆法”,即先将梁根据梁高分层浇筑成阶梯形,当达到板底位置时再与板的砼一起浇筑,随着阶梯形不断延长,梁板砼浇筑连续向前推进。
和板连成整体的大段面梁允许将梁单独浇筑,其施工缝应留在板底下2~3cm处。
16.板的标高控制。
砼浇筑中、板面找平抹压时应根据柱墙竖筋上弹出的标高线拉线控制板面标高,误差控制在5mm以内。
17.施工缝的留置。
宜沿着次梁方向浇筑楼板,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三分之一范围内。
施工缝的表面应与梁轴线或板面垂直,不得留斜茬。
施工缝宜用木板或钢丝网挡牢。
若发现上述问题,有一处或有一次不按规定操作,对土建队罚款500~5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100~500元,对责任班长罚款50~200元。
所留施工缝下次浇砼时必须把施工缝100%凿全,凿除浮浆,露出石子。
否则,每出现一次,对土建队罚款500~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
18.砼浇筑完毕后,应在8h以内派专人养护。
养护采用薄膜保湿措施完成自身养护,必要时竖向结构宜采用喷雾器喷水养护,水平结构宜采用覆盖和浇水养护。
浇水次数应能保持砼湿润,对抗渗砼要养护14天,普通砼养护7天。
若发现一次不养护或养护不及时或养护程度不足时,对土建队罚款500~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
19.砼拆模后,砼表面不得留有铁皮、木方、毛刺等杂物,若发现一处有此现象,给予土建队罚款500~2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50~200元。
20.砼的修补要及时,若发现一处修补不及时时,给予土建队罚款500~2000元,对责任工长罚款50~200元。
21.砼的振捣,不得过振,造成石子紧贴模板,出现花脸现象,不得出现漏筋、蜂窝、麻面现象。
如出现,无论其是否在规范允许范围内,均视情况采取罚款500-5000元处罚,必要时砸掉返工重做,一切损失由施工队承担。
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3.0.1规定和《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必须持证上岗;
上岗证复印件提前三天送质量安全部审查,合格方可参与施工。
2.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在有效期内。
检定证书提前三天送质量安全部。
3.除设计要求外,承力建筑钢结构构件上,不得采用熔焊连接固定电气线路、设备和器具的支架、螺栓等部件;
且严禁热加工开孔。
4.额定电压交流1KV及以下、直流1.5KV及以下的应为低压电器设备、器具和材料额定电压大于交流1KV.直流1.5KV的应为高压电器设备、器具和材料。
5.电气设备上计量仪表和电气保护有关的仪表应检定合格,当投入试运行时,应在有效期内。
6.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空载试运行和建筑电气照明工程的负荷运行,应按规范规定执行;
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负荷试运行,依据电气设备及相关建筑设备的种类、特性,编制试运行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应经工程部审查批准、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
7.动力和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装置应做模拟动作实验。
8.接地(PE)或接零(钢笔)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接地)或接零(钢笔)干线相连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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