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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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湖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食品药品(包括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安全问题是重大基本民生问题,肩负着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任。
为全面提升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健康湖州建设,按照湖州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食品安全规划(2016年—2020年)》、《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6年—2020年)》和《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特制定《湖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年—2020年)》。
一、形势与机遇
(一)当前形势
“十二五”期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弘扬以“监管为民”为核心的监管文化,始终围绕保障安全这条底线,探索和创新监管方式,加大对食药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继续保持可控、有序、向好,主要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预定的目标。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更加全面。
全市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目前全市共有行政编制982名、事业编制360名,负责食品药品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其中基层行政编制达到741名,占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编制的75%。
共建小网格7318个,聘用协管员、信息员8885名。
在深化改革的同时,市与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与乡镇(街道)、监管部门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有效夯实了监管责任基础。
现在已有76个乡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区)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办公室,逐步形成了统一指挥、协同办案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对食药违法犯罪的打击合力。
食品药品安全制度建设更加健全。
食品药品安全制度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落实。
出台了《湖州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湖食安办〔2013〕36号)、《2015年度湖州市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实施方案》、《湖州市药品质量风险防控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开展“放心农贸市场”和“农产品检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现省、市民生实事项目的有机融合,全市所有县区均通过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验收。
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控体系更加完善。
在食品药品领域,建立了从风险发现、风险分析、风险处置到风险关闭的风险管控体系;推行风险排查现场会制度,切实做好小餐饮整规工作,进一步降低餐饮环节风险隐患;建立湖州市药品质量风险防控制度,强化药品风险防控能力;完善舆情监测通报制度,强化舆情的监测管理。
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更加强化。
“十二五”期间全力推进“湖州市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改造项目”和药品检验实验室升级工作,总投入达2000余万元,目前已进入设施设备招标、安装、调试阶段,检测能力由原552项上升至1000项。
推进县级食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进一步提升。
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更加稳固。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消除监管盲区,大力开展食药安全示范创建,提升全市安全水平。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建立企业间互学互查,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资质检查。
发挥行业自律,推动信用监管。
拓宽监督渠道,加强举报奖励。
主动曝光违法,引导公众科学消费。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不利因素依然存在。
一是监管力量仍显不足。
随着监管任务逐渐增加,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监管队伍人员缺乏、专业素质不强、装备经费不足的问题日趋明显。
二是法制建设有待完善。
上位法规、规章、标准建设滞后,无法可依、缺乏细化规定的情况时有发生,法制建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管工作。
三是产业基础薄弱。
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低、小、散,企业规模小,管理水平不高,质量主体意识缺乏。
四是社会共治推进有待深入。
监管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尚不能做到合力共管,信息不对称制约着各方力量的充分激活。
(二)面临机遇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加强食药安全工作的有力保障
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药品安全高度重视,把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党政同责,食品安全战略成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目标的新任务。
食品药品安全成为“健康浙江”建设的重要载体,被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关注和需要。
2.科技发展成为监管创新和企业转型的有力手段
新技术迅猛发展,为食品药品监管创新和产业转型发展提供了很好的背景条件,有利于不断提升监管效能,有利于企业通过技术进步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在产业发展中促进食品药品安全。
3.社会共治是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坚实基础
随着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理念共识基本达成,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建立,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形式更加丰富,参与主体的类型更加多元,发挥的作用更加突出。
社会共治促进食品药品安全逐步向纵深发展,共治共享成果日益显现。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奋斗目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以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为总目标,“四个最严”为总要求,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创新驱动,有效管控和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为实现“五个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民生
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有效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焦点问题、难点问题,提升人民群众饮食用药信心,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2.落实责任,协调发展
强化党政同责,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增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协作意识,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形成全方位的监管合力。
3.科技创新,智慧监管
深入贯彻智慧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思维,推动监管科技创新,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机制,建立多方互通、高效经济的监管平台,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4.开放发展,社会共治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实践探索、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建立多元主体的共治系统,加快形成企业自觉、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湖州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显著提升、监管执法基础建设全面完成、基层监管能力明显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全面加强、专业化监管队伍基本建成、社会共治取得显著成效。
“十三五”期末湖州市食品药品安全主要指标预期目标
序号
名称
预期目标
1
初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
65%
2
食品安全“四有两责”落实率
100%
3
主要食品药品检验合格率
96%以上(食品)
98%以上(药品)
4
食品药品监督抽检问题处置率
100%
5
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级覆盖率
100%
6
食品药品执法装备标准配置率
100%
7
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率
100%
8
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中专业人员占比
70%
9
基层市场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率
100%
10
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经费
人均12元
(按常驻人口)
11
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率
70%以上(食品)
85%以上(药品)
12
国家和省食品安全市县
6个
三、加强全程风险管控
(一)强化风险监测
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风险监测网络,建立分片综合监管信息收集机制。
加强信用评级和抽检结果的利用,增强监督检查的指向性和覆盖面。
拓宽风险信息发布渠道,增强预警信息发布的针对性。
推行食品药品安全自查承诺制,落实企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
加强投诉举报系统建设,建立覆盖市、县、乡三级的投诉举报系统。
专栏1:
风险监测工程
1.食源性疾病监测项目。
逐步扩大监测哨点医院数量和监测项目,将食源性疾病监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监测项目涵盖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疾病暴发监测及疾病负担调查等;培育发展2~3家食源性疾病监测示范医疗机构。
2.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项目。
建立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农村的风险监测体系,“十三五”期末覆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和所有食品、保健食品种类、食品安全标准中的项目,使“十三五”期末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达到0.4万件/年。
稳步提高食品检验覆盖率,“十三五”期末食品抽检覆盖率达到4.5批/千人。
加强对污染量大、健康危害严重的毒性物质的系统监测,掌握重点地区特异性污染状况。
3.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测体系建设项目。
健全县(市、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网络,拓宽监测范围和项目,提高风险监测和评价能力。
按照哨点监测医院准入标准,“十三五”期末综合性监测哨点医院达到5家。
4.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项目。
确定重点监测品种名单,重点加强首次上市(进口)、高风险药品和医疗器械、独家药品品种及国家基本药物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的监测。
“十三五”期末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保持在800份以上/百万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保持在200份以上/百万人,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50份/百万人。
(二)强化风险评估
建立和完善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完善全市风险评估体系。
加强食品药品风险评估能力建设。
重点建设以市疾控中心为技术支撑的风险监测评估实验室。
开展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基本满足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监测、食源性疾病信息收集分析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需要。
建立多元化的风险评估专家队伍,完善专家评估工作机制;开展政府、媒体与公众食品药品安全“三向”常态化风险交流,形成全环节、全过程、全覆盖的风险交流机制;落实食品药品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措施,科学确定企业风险等级,明确监管的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三)加强应急管理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健全“部门协作、顺畅高效”的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安全事故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理能力建设。
加强应急处置骨干队伍建设和应急装备、应急检验设备配置,完善应急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批)工作机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建立重大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应急处置案例库和模拟仿真演练系统,开展应急培训和处置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和处置的能力。
按规定实施舆情分析员队伍建设“十百千”工程,加强网络舆情研判和引导。
完善重大活动食品药品跨地区、跨部门应急协作联动机制,实现应急联动体系全覆盖。
加强投诉举报处置能力建设,建设覆盖市、县、乡三级的投诉举报系统。
加强舆情监测,完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合理引导公众预期。
(四)强化全程监管
强化风险处置,推进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使用各环节的全程监管。
重点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推进“农产品检测示范单位”和“放心农贸市场”建设,提高农产品准出质量。
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的无缝衔接机制;强化食品药品市场准入管理。
健全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保健食品的监管;健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体系,引导和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为抓手,深入开展无证餐饮和食品摊贩综合治理,加强食品经营新业态的市场准入管理,加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推动餐饮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研究监管,严格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推进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运输过程安全管理,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管和高风险在用医疗器械定期检查制度,严格特殊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管。
加强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
完善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风险管理清单,强化动态控制,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专栏2:
食品药品安全管控项目
1.“舌尖上的安全”治理工程。
实施食品(含保健食品)安全全程追溯项目,形成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质量标识和食品安全监管的覆盖,粮食及制品、畜肉及制品、禽类、蔬菜、水果、水产品、豆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主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完善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落实过期、召回、不合格等不安全食品无害化处理制度。
实施餐厨废弃油脂处置电子化、全程化监管,推进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处一体化;按照无证无照餐饮管理规定,建立各相关部门联合整治协调机制;健全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防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
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冷链物流服务规模化、网络化水平。
2.“舌尖上的安全”保障工程。
改进小微食品生产经营监管模式;全面推进餐饮服务企业“痕迹化”管理,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提升餐饮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餐饮量化分级等级公示率达到90%以上;实施“阳光厨房”提质扩面工程,“十三五”期末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和大型以上餐饮企业和学校、养老机构食堂“阳光厨房”建成率达到80%以上;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的“晋位升级”,防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实施旅游餐饮食品安全提升工程。
推进餐饮服务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公示制度,对接全省监管信息平台,“十三五”期末能够在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监管部门网站和移动终端公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产品抽检等监管执法信息。
3.药械现代化治理项目。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全过程监管,提高对风险的发现和控制能力;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提高监督抽验的“靶向性”和监督管理的有效性,监督检查和抽验覆盖面应达到95%以上,我市基本药物、增补药物生产企业和生产品种均应实现全覆盖抽验;强化GMP、GSP飞行跟踪检查,以每年不少于上年度认证企业数20%的比率,按照风险程度,通过随机抽取、突击抽查方式组织跟踪检查;强化互联网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探索分级管理等有效监管措施,加强网上巡查,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违规发布信息和非法销售药品、医疗器械。
4.保健食品化妆品精准监管项目。
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类管理,推动风险等级评定工作。
畅通风险监测、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共享渠道。
加大飞行检查工作力度,强化对风险等级低、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及特殊用途化妆品等重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网络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落实平台举办者的产品准入管理要求和问题产品信息收集、分析及通报机制,加强线上线下信息互动,助推保健食品化妆品精准监管。
四、完善技术支撑
(一)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加强我市食品和特色化妆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以实施国家食品检(监)测能力项目为契机,加快我市食品药品检验能力提升,实现全市范围内主要食品检测能力全覆盖以及化妆品检测能力的新突破,使之成为能满足全市监管技术保障、特色检验检测能力明显、突发事件处置检验反应快速和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区域检验检测机构。
加快县级食品检验资源整合步伐,建成一批具备常见食品微生物、重金属、理化指标等实验室检验能力的检验机构。
加大市县两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投入,建立健全检验机构、高校、企业合作机制,建设特色食品和特色化妆品检验检测平台。
专栏3: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1.市级检验检测能力提升。
完成食品检验实验室升级改造,检验仪器设备标准化率达到100%;使我市检验机构的监督性抽检检测参数覆盖率达到75%以上。
2.县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十三五”期末完成3家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建设任务,力争1家县级食品检验机构创建省级特色实验室。
3.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争创国家级重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力争创建1个省级重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
(二)提升审评检查能力
加强职业化食品药品审评检查队伍建设,探索建立首席审评检查专业岗位制度,实施审评检查员分级管理,建立健全相配套的薪酬制度。
加强审评检查机构建设,争取在本市设立省级药品医疗器械审评检查中心分中心。
完善审评检查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优化审评检查流程,实现技术考核和审评检查“标准、程序、过程、结果”四公开,提高审评检查规范化水平。
探索开展政府购买审评检查(认证)服务,委托符合条件的审评检查(认证)机构、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药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临床试验、药物安全性评价、检查(认证)等技术性工作。
(三)提升研究创新能力
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创新发展战略,加强制约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风险评估、安全评价和检验检测的难点问题、基础性问题、前瞻性重大技术问题研究,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控制、检验检测、风险评估等领域创新性研究和技术攻关,提高质量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创新的能力和水平。
强化校企联合、所企合作,加大对我市特色食品品种、重点药械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检验检测方法等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
聚合各方力量开展或参与国家、省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科研项目的研究。
五、强化监管执法
(一)强化基础建设
全面加强乡镇(街道)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
科学设置市场监管所,明确监管责任,科学划分事权,增加食品药品监管专业人员配置,在“十三五”期末基层站所专业监管人员到岗率达到100%。
结合湖州实际,按照适度超前原则,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基层和一线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执法取证工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等装备,重点加强执法执勤车辆、食品药品快速检测车、抽样专用车等装备的配置。
加强基层站所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标准化的快检实验室,“十三五”期末基层市场监管所建设标准化率达到100%。
专栏4: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基础建设工程
1.执法装备配置达标项目。
一是执法车辆达标。
市、县市场监管局和基层市场监管所按规定配备执法执勤车辆。
市市场监管局更新1辆药品快速检验车;县级市场监管局新购置或更新1辆食品快检车;抽样任务重的市、县按规定配备抽样专用车。
二是移动执法设备达标。
按照执法装备配备标准,统一配备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快速检测装备和应急处置装备。
2.基层监管所基础设施达标项目。
办公业务用房面积不足320平米的基层市场监管所,应建设或补充建设执法装备库、执法处理室、快检室等,保障监管执法基本需要。
实施基层站所快检室达标工程,基层站所快检室实现全覆盖,快检室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达到80%以上。
快速检测装备配置率达到100%,并具备食品主要微生物、重金属、农兽药残留、理化指标等定性快速检测能力,基本满足日常监管需求。
(二)建设专业化监管队伍
严把监管队伍准入关,推进行政监管人员入职职业化培训和在职教育,制订监管人才培育充实计划,提高监管实际能力和水平,加快建设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适应的综合管理队伍和监管执法队伍。
着力培养执法骨干队伍,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青年人才培养,做好人才后备储备。
专栏5:
食品药品职业监管队伍培育工程
1.人才培养项目。
培养或引进站在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公共管理、安全评价、检验技术等领域的领军人才。
培养10名精通食品或药品监管、评价检测又熟悉公共管理、政策研究、数据分析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100名监管特长突出、综合监管能力强的基层监管骨干。
2.师资队伍项目。
采取引进、聘用、培养等方式建设一支既有深厚专业理论功底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培训教师队伍。
根据监管队伍和工作需要,加强远程网络教育手段运用,打造精品培训课程,建设监管实训基地。
3.智库建设项目。
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专业学会的合作,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库,开展法规科学研究、产品审评、监测、应急处置和科普宣传等工作。
六、实施食品药品智慧监管
(一)完善监控措施
探索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关键控制点实时监控,推进企业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追溯系统,逐步建立食品原产地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
对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和包装标识体系,统一追溯编码和质量标识,推动电子追溯系统基本覆盖食品生产、经营、流通、消费全过程。
对接互联网食品药品销售监测平台,开展互联网食品药品销售“以网管网”工作,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监管。
(二)强化科学决策
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网络建设,对接食品药品监管数据平台。
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搜集整理检验检测、审评认证、日常监管、稽查执法、投诉举报、舆情监测、应急处置、风险评估等监管数据信息,加强数据整理、分析、评估和监管资源配置智能化工作,提升风险防控、分析决策能力;整合各监管部门、社会网络、新媒体等各类数据信息,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管理,逐步实现动态的信用评级、风险等级划分,为分级分类监管、信用监管奠定基础。
(三)提升服务效能
对接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加强食品药品审(批)平台建设,实现证照电子化。
充分利用信息化行政执法平台,推广便携式移动执法工具,提高监管执法的规范性和工作效能。
利用中药材数字标本馆和中药展示平台,强化中医药知识和文化宣传。
充分利用食品药品安全公众服务平台,开展网上服务,方便公众网上办事。
七、构建多方协同的社会共治体系
(一)强化党政同责
加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筹领导,健全对地方党委政府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目标落实和责任追究,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按照“四有”要求开展工作。
加强部门联动和协作,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实现监管工作无缝连接。
开展国家和省级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探索县域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新试点。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体系的监督指导,落实企业自查自纠的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责任人意识,推行原材料和产品的追溯管理制度,建立关键生产经营质量岗位履职标准,强化履职能力随机抽查考核。
通过“信用浙江”等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实现信用监管一企一档。
实施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并与食品药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有机结合。
加快行业信用自律机制建设,逐步建立逐级管理、相互监督、自我规范、自主发展的行业信用自律体系。
(三)加强社会参与
加强政务公开,拓宽公众参与监督渠道,全方位构建社会监督生态环境系统。
逐步建立公众协同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协防共管体系,探索建立居民自治、行业自律、社会互动的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模式。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正面宣传引导。
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曝光违法企业品,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充分发挥公众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引导科学消费
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五年行动计划,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网,建成共享共用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资源库,打造湖州市食品药品公众科普网。
组建新闻宣传工作队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常识、安全用药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乡村”活动。
通过有效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中长期规划,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宣传报道,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基础知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和参与监督的能力,提高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专栏6: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普及五年行动计划
1.宣教基地建设项目。
发挥各级科协、检验检测机构、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学术团体、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优势,在全市建成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示范基地5个,科普宣传站100个。
2.组建食品医药科普专家和志愿者队伍。
组建10名由食品医药专家、科技工作者和志愿者组成的专群结合科普宣传教育讲师团。
从高校、科研院所、专业学术团体、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专业媒体招募一批具有专业水平、热心公益服务的专家、学者、医师、药师、技术人员和记者,建立一支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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