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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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l、工程说明2、合格的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组成
4、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三)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语言、货币和度量衡单位
6、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7、投标报价
8、踏勘现场
9、投标有效期
10、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投标截止日期
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四)开标、评标
15、开标16、评标17、中标人确定
(五)合同
18、合同签订
19、工程款支付
20、其他
(六)其他
三、合同格式(略)
四、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略)
五、图纸及其它资料(另附)
六、投标文件格式(另附)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杭州市双浦镇白鸟村社区服务中心
2
建设地点
杭州市双浦镇白鸟村
3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1800平米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总承包
5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6
1.3
工期要求
计划施工总工期:
150日历天
7
2.1
投标人及其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须是具有房建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项目经理须是房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8
2.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9
8.4
投标预备会
(答疑会)
投标人在现场踏勘以及理解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中的疑问应整理成书面形式(不署名)于开标前三天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经西湖区建设局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在开标前二天将招标答疑上传至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
联系电话:
86049828传真:
86024939
联系人:
王建联系电话:
86049828
10
10.2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
按《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交纳(附前)
11
11.1
投标文件份数
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光盘一份)
12
16.1
投标文件递交以及
开标的地点、时间
招标人:
杭州市双浦镇白鸟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
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竞舟路228号三楼西侧)
递交截止时间:
2009年08月11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
2009年08月11日10时00分
13
17.2
评审办法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二次平均法
14
17.4
最高限价
172万元,超过172万元作废标处理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工程基本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下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
1.2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
1.3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
1.4本工程采用集体资金,并将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1.5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杭州市区小型建设工程管理暂行规定》、《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合格的投标人
2.1投标人及其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
2.2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书面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2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前附表
(2)投标须知
(3)合同格式
(4)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5)图纸及其它资料
(6)投标文件格式
4、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4.1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和审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4.2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补充和修改,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2天前以书面形式寄送给所有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
4.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
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4.4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部分进行研
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书面文件中明确。
4.5除非招标人另行通知,本工程不专门召开投标预备会。
5.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5.2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5.3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1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部分格式、技术部分格式和资格审查资料四部分组成。
其中资格审查部分包括: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及三类人员证书复印件、外地企业需提供进杭许可证、在西湖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的席位证需在有效期内
6.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7、投标报价
7.1本工程由招标人按施工图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提供工程量,投标人按《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04]807号)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进行报价,其中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安全施工和临时设施等措施费用不得低于相应弹性费率中值的90%。
7.2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是在要求工期内完成招标范围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完成本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等。
7.3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计列、或者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仍须按设计图实施,招标人将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7.4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7.5投标文件中用文字表示的报价与用数字表示的报价不一致时以文字为准。
7.6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7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1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3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8.4本工程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图有疑问的,投标人的答疑按照前附表第9项所述。
9.1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30个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开始计算。
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9.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0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0.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或之前以银行汇票、支票、现金等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0.5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0.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前附表第十项所述。
a.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b.在送标截止时间之前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1)、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后10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后3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11.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1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1.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
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1.4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2.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
a·
招标编号;
b·
工程名称;
c·
2009年8月11日10时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2.2除了按本须知第20·
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
12.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2.1款、第12.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2.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3.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13.2招标人可能按本须知第9.2条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13.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招投标监督部门批准后可采用其他发包方式。
13.4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返回给投标人。
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2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4.3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14.4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5.造价人员投标文件编制
15.1造价人员投标文件编制必须按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发的[2006]411号文件执行。
15.2省外资格章必须到浙江省造价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使用,并在投标书中附已备案资料。
15.3本单位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可以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投标书,加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并附造价咨询机构的企业资质证书以及双方签订有效的合同或者协议(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副本)。
15.4各个造价咨询机构不得越级承接咨询业务,一个造价咨询机构在同一个工程中只能受一家公司委托,为其编制标书,该工程的造价咨询机构在同一个工程中只能受一家公司委托。
15.5该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标底编制与审核单位不得对外承接编制投标书业务。
16、开标
16.1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席位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以证明其身份。
16.2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
16.3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6.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16.5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7、投标文件的评审
17.1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
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
17.2本工程采用的评审办法:
前附表第十三项所述。
(1)综合评估法:
即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
衡量这一标准需要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工期保证、业绩与信誉赋予不同的权重用打分的方法或折算货币的方法,评出中标候选人。
(2)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不做调整),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力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a.二次平均法:
:
评标委员会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阶段。
初步评审阶段,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投标报价采用二次平均法获得评标基准价,即先对所有有效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再对第一次平均值以下(含平均值)的报价进行第二次算术平均,其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取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小至大取前5名(不足5名的取所有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阶段,技术标采用合格制,商务标应对前5名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推荐绝对值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标1-2名为中标候选人,绝对值相同的取低报价为中标候选单位,当出现报价完全相同时,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b.均价10%(含)以上评审法:
即是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通过经评审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有下列情况,不进入评审范围:
投标报价低于有效投标平均报价10%以上)。
17.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7.4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1.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指定的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不响应报价,视作该投标文件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为废标处理。
(6)当投标人的某项主要的材料设备单价,低于各投标人相对应报价算术平均值的一定幅度(委托评标委员会在评审前确定)时,评标委员会应向该投标人提出书面询问,投标人对评标专家提出的询问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经评审确定其理由不成立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判定该项主要材料设备报价低于成本。
(7)投标总价超过招标人最高限价的。
17.5投标人试图向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7.6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
18、中标人确定
评标小组在认真分析标函的基础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在西湖区建设局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的监督下,按名次向招标单位推荐中标候选单位,并提出评标报告。
原则上,招标单位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单位为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经核准,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
(五)合同
19、合同签订
19.1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同时按中标价的15%提交履约保证金。
19.2合同格式采用本招标文件的格式文本。
19.3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18.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1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自行组织实施,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并交诚信保证金(按中标价的5%计取),一旦发现有转让(转包)现象,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
20.2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为了进一步统一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范围和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特作补充说明如下:
一、本次工程招标范围为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设计联系单以及本说明所涵羞的所有内容。
二、本工程地处农村村民居住区,四周为村民主要交通通道且无法实行封闭施工,故在投标时必须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施工时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并将此类费用在投标时以措施费的形式报价,如投标书未列入总报价,我方视作投标方给予我方的优惠。
若因中标方未采取相应措施,导致对周边建筑物和村民的损毁和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并进行赔偿。
三、本工程现有场地较为复杂,场地平整、余土外运、借土回填及原有老基础的处理,均需要投标方自行在现场踏勘,认真勘察,并将此类费用在措施费中按实报价,否则视做投标方给予我方的优惠.
四、中标单位对本次招标范围的工程不准分包。
项目经理要名副其实的负责工地施工,若发现项目经理欺骗业主挂名施工,招标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中标方按违约论处。
五、中标方在无价材料选用上,应在甲方所指定的范围内选择,在此范围外重新选择时,需经甲方认可,且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增加费用。
六、本工程因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有相应子目按投标人商务标中相应的子目价格调整,无相应子目的按(2003)定额结合即时的信息价重新组价计算,无价材料双方协商解决。
增加项目的费率仅记取税金。
七、本工程竣工后,投标方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呈交检测报告,费用按组织措施费项目列项,如检测不合格将由投标方承担所有检测和整改等费用。
八、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涉及墙体、地面的开裂、起壳等技术措施,请投标方充分考虑,费用列入措施费中。
如投标书未列入,我方视作优惠。
九、中标方自行承担在施工期间所使用水电的费用。
十、建筑安装材料说明:
1、钢材采用杭钢、沙钢、马钢生产的系列产品。
2、水泥采用钱潮、西子、三狮生产的系列产品。
3、木工板、杉木集成板、饰面夹板采用E1级的德清兔宝宝或千年舟环保产品。
4.砼采用钱潮、西子商品砼。
5、轻钢龙骨采用可耐福、拜尔、龙牌系列产品。
6、防滑地砖、地面砖及外墙面砖:
采用亚细亚、诺贝尔、马可波罗等品牌,颜色由甲方确定。
7、内墙涂料、乳胶漆:
选用杭州金质丽、杭州求是、广东“高科丽”等环保
型产品;
外墙涂料为上述品牌的涂料。
8、本工程所有玻璃均采用杭州玻璃厂、浙江玻璃厂、洛阳玻璃厂产品。
9、油漆:
选用杭州求是、杭州金质丽、大桥等环保产品。
10、门窗、机制瓦、花岗岩、防水材料等采用中档以上品牌,在定货前必须提供小样,经建设方认可.
11、所有小五金件均采用全铜质材料,门把手采用全不锈钢材料。
12、电线、电缆:
杭州中策公司、上海方圆、上海圆东产品。
13、开关、插座:
采用杭州鸿雁、公牛系列产品。
14、日光灯、灯带、筒灯等灯具:
采用杭州灯具厂、中山松叶牌、顺德华亮牌产品(灯管采用菲利浦产品)。
15、阀门采用桐庐春江牌和上海冠龙牌;
水龙头、三角阀、冲洗阀采用杭特、申鹭达品牌,除拖把池外的所有水龙头均采用杭特、申鹭达品牌的冷暖龙头。
16、电线管、给水管、排水管采用中财、忆通系列产品。
17、洗脸盆、洗涤盆、拖把池、感应式小便斗、坐式大便器采用箭牌系列产品。
注:
上述材料均须是优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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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西湖 小型 建设 工程施工 招标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