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医院重症医学科核心制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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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对所主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治疗方案以及手术方式和进一步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并进行疗效评定
⑶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有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喊随到,提出有效的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
⑷对新入院病人必须进行新病人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⑸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教授查房
⑹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⑺系统检查病历和各项医疗目录,详细了解诊疗进度和医嘱执行情况,严密观察治疗效果等,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
⑻检查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医嘱,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签发会诊单、特殊检查申请单、特殊药品处方,检查病历首页并签字
⑼决定病人的出院、转科、转院等问题
⑽注意倾听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以及医院管理等各方面的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3.住院医师查房制度
⑴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一次,一般要求上、下午前各巡视一次和晚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
⑵对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殊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⑶及时修改实习医量写的病历和各种医疗记录,审查和签发实习医师处方和化验检查单,及时落实会诊意见并分析和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⑷向实习医师讲授诊断要点、体检方法、治疗原则、手术步骤、疗效判定及医疗操作要点
⑸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并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⑹做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
(三)重症医学科疑问病例讨论制度
凡遇到疑问病例,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疑难病例讨论,通知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分析,争取尽早期明确诊断,并提出治疗方案。
1.入院1周仍未能确定诊断或治疗有难度的病人,由副主任医师组织疑难病例讨论,提出诊疗意见。
2.对诊断有争议或治疗确有难度的病人可提交医务办组织会诊或全院病例讨论,以确定诊疗措施。
(四)重症医学科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应由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的护士长组织,重大抢救应由科主任或院领导组织,所有绑架抢救人员要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
2.抢救工作中同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医院领导。
迅速予以解决。
一切抢救工作必须做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3.医护人员要密切合作,口头医嘱护士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4.各种急救芗的安瓿、输液输血空瓶要集中放置,以便查对。
5.抢救物品使用后及时归还原处,及时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6.新入院或病情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办或总值班,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病人家属和医务办,另外一份贴在病历上。
7.危重病人抢救结果,应电话报告医务办和科主任。
(五)重症医学科术前病例讨论制度
1.对重大、疑难或新开展的手术,必须严格进行术前病例讨论
2.住重症医学科患者由专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
订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以及护理要求等,我科做好术前准备及术后接受准备工作
3.讨论情况详细记入病历
4.一般手术,也要求进行了相应较简单的术前病例讨论
(六)重症医学科会诊制度
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
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1.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
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2.科间会诊
⑴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门诊者,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的医师审签,由病人持诊疗卡片和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会诊。
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诊疗卡或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
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⑵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并坚持同级对同级的原则。
会诊医师村注总住院以上医师担任,会诊医量发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
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必须提供简要病史、体查、必要的辅助查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情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并由主治医师签字,送往会诊科室。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七)重症医学科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组织病例讨论,特殊病例庆及时组织讨论。
已进行尸检病人的病例讨论,待尸检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一般不超过二周。
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医务办派人参加。
死亡讨论有专门记录本记录并归于病案之中
死亡病例讨论必须明确以下问题
1.死亡原因
2.诊断是否正确
3.治疗护理是否恰当及时
4.从中汲取哪些经验教训
5.今后的努力方向
(八)重症医学科查对制度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
摆药后查;
服药、注射、处置前查;
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
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
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
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
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九)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1.病历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炼、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
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
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新入院病人必须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婚否、入院日期、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过敏史、家族史、系统回顾,个人生活史,女病人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本科所见、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医师书写签字。
4.书写时力求详尽、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书写。
5.病历由实习医师负责书写,经住院医师审查签字,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另写住院记录和首次病程记录。
如无实习医师时则由住院医师书写病历,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改并签字。
6.再次入院者应按要求书写再次入院病历。
7.病人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入病程记录内。
8.首次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
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
病程记录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一般病人可2—3日写一次),重危病人和病情骤然恶化的病人应随时记录。
病程记录由住院医师负责记载,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9.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作详细记录。
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认真填写记录并签字。
10.手术病人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11.凡移交病人均需由交班医师作出交班小结填入病程记录内。
阶段小结由住院医师负责写入病程记录内。
12.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病人,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或转院记录,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
13.各种检查结果回报单按顺序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应附于病历上。
14.出院总结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
出院总结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应由住院医师书写,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死亡记录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住院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
凡做病理解剖的病例应有详细的病理解剖记录及病理诊断。
死亡病历讨论也应有详细记录,并填写死亡病历专页。
15.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诊断和治疗内容。
(十)重症医学科交接班制度
1.各病室、急诊科观察室、急诊室留观病房均实行早班集体交接班,每晨由负责主治医师(或总住院医师)或护士长召集全病室医护人员开晨会,由夜班护士报告晚夜班情况,医师或护士长报告病房工作重点和注意事项,经管医生提出新病人及重点病人之诊疗、手术及护理要点。
交接班时必须衣帽整齐、注意务集中,交接班人在未完成交班前,不得离开病房。
每次晨会不得超过半小时。
2.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急、重病人病怀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并做好口头交班工作。
值班医师对危重病人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3.交班具体要求
⑴护士应有书面交班本,详细记录危、重、新及手术前后病人情况和注意事项。
护士交班本上还应详细记载病人流动情况。
⑵交班前应全部完成本班工作,并尽可能为下班做好准备,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须说明原因,交接班后继续完成。
⑶护士交班时应共同巡视病人,进行床头交班。
同时按规定项目及数字交清剧毒、麻醉药品、医疗器械及病人特殊检查、标本收集等。
⑷医师交班时,应写好必要的记录,危重病人应有床头交接班。
⑸交接班时要求认真、仔细,交接班后发生的问题,概由接班者负责,不得推诿。
⑹白班护士交班前应准备充足抢救物品及敷料、器械、被服等。
其它医、护、技部门的交接班按各部门制度细则执行。
(十一)重症医学科医疗技术应用准入制度
随着医学技术的发展,许多新技术越来越多地应用于临床。
为提高诊疗水平,减少因应用不当致人伤害的因素,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1、准入审批的内容:
(1)在国际、国内首创的技术项目;
(2)国际、国内已成功开展而本地本单位首次应用的技术项目;
(3)实验性的技术项目;
(4)国家卫生部和卫生厅规定审批的技术项目。
2、准入审批程序:
(1)申报(含房屋、设备、技术人员等条件);
(2)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3)审查(含资料、审核意见);
(4)行文公告、批复和注册登记。
3、准入审批的方式:
国家卫生部的卫生厅规定审批的技术项目;
在国际、国内首创的技术项目;
实验性的技术项目由卫生部、卫生厅呼应注册登记机关审批。
国际、国内已成功开展而本地本单位首次应用的技术项目,医务部在接到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申报书后,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论证。
对无创技术或项目,医疗风险较小者,经有关专家签署同意后,由医务部审批授权。
对于有创技术、医疗风险较大者,须提请医学伦理委员会评估,由主管院长审批授权。
上报卫生厅备案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手术分类,根据国家新版教材,参照国际、国内专业会议建议,按照手术的难易程度、大小、是否已经开展情况将手术分为四类
(1)一类手术:
简单小型手术
(2)二类手术:
小型手术及简单中型手术
(3)三类手术:
中型手术及一般大手术
(4)四类手术:
疑难重症大手术及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多科联合手术
2.各级人员参加手术范围,根据医生专业技术水平、从事专业工作时间与职责限定
(1)住院医师可担当一类手术的术者,二、三类手术的助手;
高年资住院医师可担当二类手术的术者
(2)主治医师可担当二类手术的术者,或在副主任医师的帮助下,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四类手术的助手,高年资主治医师可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
(3)副主任医师可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或在主任医师的帮助下,担当四类手术的术者
(4)主任医师可担当三、四类手术的术者
(5)上级医师均有义务和权力指导下级医师进行手术,要求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检查监督全科室手术情况,以确保手术质量和安全
3.手术批准权限:
包括决定手术时间、指征、术式、手术组成员的分工等
(1)一类手术由主治医师或高年资医师审批
(2)二类手术由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主治医师审批
(3)三类手术由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兼行政正副科主任审批
(4)四类手术中的疑难重症大手术、多科联合手术由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并报医务办备案;
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由科主任报告医务办,由主管医疗副院长审批后进行
(十三)重症医学科医患沟通制度
1.住院期间沟通
急诊患者入院后,责任医师根据疾病严惩程度、综合客观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在患者入院后2小时内与患者家属进行正式沟通。
内容包括:
患者病情变化时的随时沟通、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的沟通、变更治疗方案时的沟通、贵重药品使用前的沟通、发生欠费且影响患者治疗的沟通、急危重症患者随疾病的转归的及时沟通、术前沟通、术中改变术式沟通、麻醉前的沟通(应由麻醉师完成)、输血前沟通以及医保目录以外的诊疗项目或药品前的沟通等
对于输血前的沟通,应明确交代输血的适应症及必要性以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2.出院时沟通
患者出院时,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明确说明患者在院时的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及出院后注意事项以及是否定期随诊等内容
(十四)重症医学科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2.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四项(又称输血前检查):
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
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资反馈及资料备查。
3.病人输血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按临床用血分级审核制度申请用血。
同一患者同一天申请备血量<800ml由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备血;
同一患者同一天申请备血量800-1600ml由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申请、科主任核准签字后备血;
同一患者同一天申请备血量>1600ml由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申请、科主任核准签字,报医务部批准后备血(急诊用血除外)
4.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输血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每张申请单只能预约一天的用血量
5.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6.AB型血、血小板、RH(D)阴性等其他稀有血型的血制品,需慎重考虑用血量,输血科不储血。
原则上预定多少,用多少。
若输血科按预约要求已备好上述血制品,申请者又取消用血计划,在血制品的有效期内未能调剂使用,造成血制品报废,血费从预订科室收入中扣除
7.急诊用血和未预约的用血,申请者须先与输血科联系是否有库存血,若无库存血,由医师完成输血前各项准备工作,输血科派专人去血液中心取血或由血液中心派人紧急送血,所需车费由受血者负担,主管医师必须向受血者或其家属、陪人作好解释工作,确保有关费用的及时收取及取血工作的顺畅。
若出现逃费情况,从申请者劳务费中扣除
8.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输血前由医师填写合血单,连同病人的血标本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9.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病人的RH(D)血型,准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10.每张合血单只能合一袋血。
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
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11.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
(1)交叉配血不合时;
(2)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
12.配备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核对病人的性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患者的陪护和其家属、实习生不能取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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