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金融办关于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进度及20XX年工作计划的报告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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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万元,比20XX年万元增加万元,增长%。
财政拨款元。
基本支出包括:
人员支出万元,其中政府雇员支出3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万元,基本公用支出万元,机动经费万元。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增加10人。
2、项目支出预算万元,比20XX年万元减少万元,减少%。
财政拨款万元。
三、20XX年项目支出预算支持的主要方向
20XX年项目预算万元,其中:
20XX年当年项目预算
15307万元,20XX年结转万元。
支持的主要项目如下:
(一)建设西部金融中心工作经费万元。
主要用于市属金融企业国资监督管理、金融总部商务区建设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基地建设、新型金融机构设立等工作。
(二)金融办上市工作经费37万元。
主要用于市属国有企业上市等工作。
(三)和谐国际金融中心及中铁信托大厦10万元。
主要用于为商务区金融机构提供办公场所。
(三)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安排935万元。
主要用于对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达到一定额度、对金融机构设立小企业贷款专营服务机构并对小企业贷款投放达到一定额度的给予奖励;
对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拓展业务给予奖励。
(四)金融人才引进和培养项目50万元。
主要用于对成都金融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给予补贴。
(五)鼓励金融支持统筹城乡发展项目3319万元。
主要用于对金融机构在农村安装设备、延伸网点、机构受理网络补贴;
对金融机构开展涉农贷款奖励;
对金融机构开展农村抵押、质押、信用、联保贷款给予补贴;
对保险机构开展涉农业务给予补贴等。
(六)引导金融机构集聚发展1860万元。
主要用于对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在金融集聚区租用办公用房给予补贴。
(七)完善金融配套服务项目670万元。
主要用于对促进成都金融产业发展和金融总部商务区建设有突出贡献的机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
(八)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项目4028万元。
主要用于对成都股权投资服务中心等地方金融机构增加注册资本金,及金融城公司用于金融总部商务区营销宣传相关补贴。
该项目比20XX年预算增幅偏大,原因为:
1、20XX年专项资金评审会评审会评审小组成员提出尽量用增资的方式代替给予地方金融机构的奖励补贴;
2、按照对成都股权投资服务中心的出资计划,总出资亿,已分别在20XX年度、20XX年度专项资金中支出5500万元和2800万元,剩余资金在后续年度专项资金中支出。
该项目还将根据20XX年度企业实际申报项目进行调整。
(九)鼓励资本市场建设项目3080万元。
主要用于对于企业上市融资和采用其他直接投融资方式融资给予奖励;
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给予奖励;
对市外上市公司变更注册地址至我市的给予奖励。
(十)其他支出项目1058万元。
1、用于对举办金融论坛、金融专题研讨会、金融工作会、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专项课题研究和调研考察支出350万元;
2、促进地方其他非监管金融服务业发展、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支出238万元;
3、重大金融项目招商支出230万元;
4、推动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地方金融市场、优化金融生态环
境、推动金融信息化建设、建立市政府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联系会议制度、拟定全市金融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成都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等其他支出240万元。
收支预算总表
篇二:
20XX年关于对全市金融办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汇报
XX市XX区金融办
关于贯彻落实全市金融办工作会精神的报告
市金融办:
X月X日全市金融办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区迅即组织学习传达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副省长XXX、省金融办主任XXX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XXX的重要讲话,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借鉴兄弟县市有益经验、推动全区金融工作跨越发展进行深入探讨,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汇报。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市金融办工作会精神我区庚即召开了金融工作座谈会,各区级金融部门负责人、区经信局相关人员参加,认真学习研究省市领导重要讲话及市金融办调研文章,并结合我区实际,对兄弟县市的经验做法进行讨论。
通过学习,明确了?
强化金融信贷保障、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推进金融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为深化‘三次创业’、推进富民强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的工作方向。
在学习研究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我区金融办拟写了关于全市金融办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呈党委、政府有关领导阅示。
区金融办主任主动向党委、政府有关领导汇报会议情况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思路,得到了领导的肯定与支持。
二、把握主动,正确认识当前我区金融工作形势
(一)微中向好。
一是信贷投放稳定增长。
截止5月末。
全区贷款余额亿元,比年初增长亿元,增长
%,贷款总量和增量排名全市第一。
二是资本市场加快建设。
XXXX、XXXX、XXXX、XXXX四家企业进入上市培育期;
XXXX、XXXX进入上市辅导期,正等待证监会批准IPO(首次公开募股);
亿短期融资券已获得注册并成功发行X亿元,定向增发A股股票申请已在证监会获得有条件通过。
三是准金融机构健康发展。
XXX、XXX两家小贷公司已发放小额贷款亿元,XXX小贷公司也已正式开业,小贷公司家数与发放小额贷款数量均为全市第一。
XXX担保公司担保方大倍数由1倍调整为3倍,担保能力增加2400万元。
(二)差距尚存。
受稳健货币政策、经济景气下滑造成融资成本高以及信贷有效需求减弱、大中型项目集中还款等因素影响,我区1—5月信贷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从存贷结构看,5月末余额存贷比%,比上年同期下降个百分点。
(三)总体有利。
当前,国家宏观政策将趋于宽松,全省经济发展态势高于全国,全市增速在全省排名提前,资金需求量将越来越大,加之我区担保公司、小贷公司蓬勃发展,金融体系逐步健全,金融生态环境日益改善,我区金融发展形势总体有利。
三、坚定信心,奋力实现“双过半”和全年目标
以全市金融办工作会精神为指导,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引领全年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作为,扩大信贷投放。
继续加强与人民银行XXX市中心支行及XXX银监分局的沟通,加强与各大商业银行的协调,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合作平台,保持信贷平稳增长,防止大起大落,力争6月底新增贷款(含市本级)10亿元,全年新增贷款(含市本级)亿元、力争达到18亿元。
(二)积极探索,推进多渠道融资。
探索运用股权融资、融资租赁、发行债券等新型融资工具,加快资本市场突破发展。
引导企业主动衔接新型融资工具营销机构,加强企业新型融资观念引导和融资租赁、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等专业培训。
重点抓好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通过举办上市企业辅导班、邀请专家指导培训、外出参观考察等形式,提高企业对上市的认识,着眼长远打基础,努力培育新的上市资源,着重加快XXXX、XXXX上市进程。
(三)创新举措,优化金融服务。
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理念,主动深入企业调研,确保信贷目标更明确、投放决策更科学,特别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要研究具体措施及时培育,支持帮助企业加强项目准备,提升项目成熟度,尽快达到准入条件。
充分运用多种金融产品,探索银信合作、银保合作新方式,灵活项目包装和信贷政策,突出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简化信贷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信贷成本,不断满足企业发展资金需求。
(四)引建并举,健全金融体系。
力争XXXX财产保险
公司XX分公司在X月底前正式营业,消除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空白。
大力发展地方金融和准金融机构,加强对XX、XX小额贷款公司和XX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鼓励XX小贷公司适时增加注册资本金,鼓励XX担保公司开展商业性融资担保服务。
深化区信用联社改革,完善股权结构,增强服务功能;
支持XXXX村镇银行做大做强,促其升格为总分行制的市级村镇银行。
(五)下狠功夫,打造金融生态环境。
当前因市场因素造成企业还贷困难的情况将逐渐凸显,因此必须加强金融风险预警监测,及时掌握信息,提高系统性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
及时稳妥处置信贷突发事件,加强应急处置工作的效能,提升风险处置效率和水平;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基本面较好、信用记录良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的困难企业,及时实施贷款重组等救助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篇三: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
金融业是现代服务业的核心产业。
加快发展金融业是加快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根本举措。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意见》(成委发〔20XX〕2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快我市金融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金融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坚持市场化推进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以健全金融机构体系、完善金融市场功能、加快金融产品创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发展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信托业、产业投资基金及相关配套产业。
到20XX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4%,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7%;
到20XX年,金融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8%,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9%,金融业成为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
(二)构建西部金融机构集聚中心。
大力引进金融机构总部和地区总部,到20XX年,金融机构数量达到200家,其中新培育和引进国内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50家以上,新增国内外知名的金融业配套中介服务机构20家以上,金融业集群发展态势初步形成。
(三)构建西部金融创新和市场交易中心。
争取成都成为西部地区金融组织、金融产品、金融交易、金融服务和金融管理创新的试验区,重点把成都打造成为西部地区票据市场中心、银团贷款中心、产权交易中心、金融创意中心、金融中介服务中心和居民理财中心。
(四)构建全国一流的金融后台服务中心。
全力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各类数据中心、资金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研发中心、呼叫中心、灾备中心等后台服务机构。
到20XX年,后台服务中心达到45家,其中新增后台服务中心30家,从业人员超过20万人,使成都成为全国金融后台服务机构最多、配套服务功能最完善的城市之一。
二、引导金融机构集聚发展
(五)加快金融集聚区规划建设。
继续加快东大街“金融一条街”建设(始于锦江区东大街盐市口,止于东大街二环路口);
着力打造南部新区金融总部商务区(北起高新区繁雄大道,南至民丰大道,东起天府大道,西至站华路);
加快推进天府新城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
抓紧规划第二金融后台服务中心。
(六)进入集聚区的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给予一次
性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平方米;
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给予连续3年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20元/平方米;
自建自用办公用房所需土地,可按照土地拆迁整理成本挂牌出让。
每家金融机构享受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资金按照市、区税收分享比例承担。
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补贴,须提供5年内不迁离集聚区的书面承诺。
进驻天府新城金融后台服务中心的金融后台服务机构,享受成都高新区的相关扶持政策。
(七)进入集聚区的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以及金融后台服务中心的高级管理人员,自机构开业年度起3年内,按其当年实际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市、区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补贴。
三、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
(八)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
金融机构年度贷款余额每增加30亿元,给予5万元奖励。
金融机构设立小企业贷款专营服务机构,该机构对小企业年度贷款余额每增加5亿元,给予10万元奖励。
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郊区(市)县支行年度新增存款的70%以上投放当地的,由所在地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九)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重大项目,鼓励金融机构推广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保贴融资、知识产权抵押融资、保单融资、仓单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业务;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并购贷款、银团贷款、搭桥贷款、小企业联保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
支持银行设立小企业专营服务机构,支持保险机构设立专业信用保险业务部。
规范发展民间借贷,建立多层次信贷供给市场。
(十)支持发行信托理财、资产证券化、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产品;
加快推进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工作;
争取地方金融机构发行次级债补充资本金;
探索发行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收益债券。
(十一)大力发展和引进各类投资基金,加快设立城乡统筹产业投资基金、西部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
(十二)积极争取保险机构以债权、股权等方式投资我市交通、通信、物流等重大基础设施和灾后重建项目。
单项融资额在10亿元以上且融资成本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可按融资额的‰奖励项目业主。
四、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
(十三)设立成都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企业上市和地方资本市场建设工作,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
(十四)建立企业上市工作推进机制,力争到20XX年新增上市公司20家。
选择一批有上市潜力的优质企业进入我市企业上市资源后备库。
入库企业完成上
市辅导并验收合格后,给予20万元补贴;
发行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再给予50万元补贴;
发行完成后再按融资额中投入成都资金的1%给予补贴。
在境外证券市场发行股票上市的,按融资额中投入成都资金的1%给予补贴。
对单户企业的补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通过重组方式取得市外上市公司控股权且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变更到我市,并承诺5年内不迁离的,给予300万元补贴。
(十五)已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可转债等进行再融资,按照其融资额的1‰奖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对单户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六)健全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努力把成都联合产权交易所建设成为服务全省、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的区域性产权交易中心。
积极争取成都高新区成为全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园区。
积极争取建立区域性商品远期交易市场。
(十七)积极拓展保险市场。
大力发展各类人身和财产保险业务,确保保险业务增长速度高于全市经济增长速度,保险深度和密度位居中西部地区前列;
争取国家和省加大对成都保险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赋予成都保险改革和保险创新试点权,争取设立区域性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
五、发展壮大地方金融机构
(十八)整合地方资源,努力使成都投资控股集团公司发展成为全国一流的金融控股集团公司;
支持成都银行跨区域经营,力争3年内设立5家跨省分支机构,监管评级达到二级以上;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尽快在统一法人社股份制改革的基础上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支持地方证券、期货、信托公司做大做强。
(十九)培育新的地方金融机构,加快组建地方法人保险公司,积极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二十)加快推进投融资平台的创新发展,着力推动各类政府投资公司的整合,增强投融资功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二十一)鼓励各类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组织向农村延伸网点和机构;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到20XX年,全市新增村镇银行9家,小额贷款公司20家以上,支持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到相邻区(市)县设立分支机构;
发展壮大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和农村产权担保公司,鼓励商业性担保机构到农村开展业务。
(二十二)支持扩大农村动产和不动产有效担保物范围。
鼓励开展大型农用生产设施(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和可转让股权、专利权、商标
使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
探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宅基地)和农村房屋产权抵押贷款;
完善和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
(二十三)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将符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种植业、养殖业项目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农业灾害风险分散机制;
支持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推动农村养老和健康保险发展;
探索开展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融资机制。
七、完善金融配套服务体系
(二十四)加强对担保机构的规范管理,建立完善多层次担保体系。
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整合资源、扩大规模、创新产品、深化服务,提升融资担保能力,到20XX年,培育5家担保服务能力在20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全市担保机构担保余额突破500亿元。
鼓励设立再担保机构。
(二十五)加快金融支付体系建设,有效整合银行卡发卡和受理资源,发展符合金融标准联网通用的“城市一卡通”;
扩大银行卡在公用事业、公共交通、商业、旅游、餐饮等行业的使用范围,加速银行卡受理网络从城市向农村地区延伸;
加快银行卡支付渠道创新。
(二十六)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会计、律师、评估、评级等与金融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建成全国重要的区域性金融中介服务中心。
(二十七)加快发展金融设备制造、金融服务外包、金融人才培训等配套产业,延伸和完善金融产业链。
(二十八)加强征信体系建设,积极整合金融、工商、税务、劳动、国土、环保、质监、公安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加快建立覆盖全市所有农户和农村企业的信用档案,建立和完善全市企业与个人征信体系。
(二十九)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推出适合城乡居民需要的金融理财产品,增加城乡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完善理财从业人员监管体系,支持第三方理财机构加快发展。
八、加强金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三十)金融机构需要引进外国专家、留学人员或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在立项申请、经费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
市外事、公安等部门在权限范围内,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出国及赴港澳申请予以优先办理;
为金融机构聘用的外籍专家申请1至5年有效的多次往返签证或居留许可证提供便利。
(三十一)设立成都金融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一批国内外知名的金融专家,为我市金融业改革发展和金融中心建设提供咨询服务。
(三十二)构筑金融人才培训高地,依托我市各类金融培训资源,争取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支持,联合设立成都金融培训中心,为成都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九、加强金融业发展的协调服务
(三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在成都市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工作机制;
建立市政府与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四川保监局及金融机构联席会议制度。
各区(市)县政府要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或明确具体承办部门,提高协调服务能力。
(三十四)设立成都市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
市财政从20XX年开始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扶持金融业加快发展。
相关区(市)县也要安排相应配套资金。
(三十五)建立完善金融单位年度考评制度。
对在推动金融创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奖励每年评定一次,具体办法由市政府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和组织实施。
(三十六)加强政府资源统筹调控力度,建立财政性资金存放、行政事业单位和政府类公司银行开户、国有企业上市保荐以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承保等政府资源与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挂钩机制。
(三十七)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建立金融维权“绿色通道”。
加大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和保险诈骗的力度,切实减少贷款违约率,维护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
健全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银行卡犯罪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金融稳定。
做好地方金融企业重组改革、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三十八)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的金融信息,增强公众现代金融意识,切实提高全民金融素质。
加强新闻宣传,营造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十、附则
本意见中所指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
金融机构总部是指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场所在成都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地区总部是指国内外法人金融机构在成都设立的省级及省级以上分行(分公司)。
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获得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资格核准,并在上述金融机构总部或地区总部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行长)、副总经理(副行长)、监事长等职务的人员。
本意见由市政府金融办负责解释。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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