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属煤矿安全程度评估检查表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6641691
- 上传时间:2022-11-25
- 格式:DOCX
- 页数:82
- 大小:39.75KB
重庆市市属煤矿安全程度评估检查表文档格式.docx
《重庆市市属煤矿安全程度评估检查表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市属煤矿安全程度评估检查表文档格式.docx(8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0)井下通信系统图
11)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12)井下避灾路线图
查图纸,一处内容不全或填绘不能反映上一月情况扣5分;
2)、3)、4)、5)、8)、11)、12)为必备项,缺其中任意项不得分。
3、安全措施
1)有矿井配风计划、实则风量报表;
2)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
3)有矿井每月安全办公会议记录;
4)限期整改的隐患,验收合格后报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
5)编制有符合实际情况,并比较完善的《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6)使用安全标志管理目录内的矿用产品都有安全标志,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其它产品都通过安全检测,2002年起新使用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等是否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7)两年至少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一次安全评估;
8)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9)煤矿依法提取和使用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制定年度安技计划,财务有使用明细,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按规定交纳国家规定的煤矿安全风险金;
10)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负责人每半年向重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一次瓦斯治理情况;
11)煤矿井下出现瓦斯动力现象,在24小时内报告辖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12)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本企业重大隐患及排查整改情况,向重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书面报告
13)矿井有矿山救护队,并配备相应的救护装备;
14)煤矿企业制定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30
查资料、查现场,一条不符合分别扣5分,不完全符合扣2分。
4、安全管理机构及培训
1)矿级领导是否按规定参加国家及重庆市煤监系统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并做到持证上岗。
3)煤矿企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查证书,一条不符合扣10分。
4)矿按规定设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
设有专职负责安全工作的副矿长(或矿级安监处长);
5)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5、现场管理
1)矿井有完善的安全工程技术档案;
2)有现场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
3)对煤矿安全监察指令有复查申请。
10
查现场、查记录,一条不合格扣5分。
合计
二、矿井开采
1.矿井开拓
1)煤矿安全设施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矿井至少要有2个能够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3)主井、回风井不得同时出煤
4)主要运输巷和主要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m
5)矿井应按照采矿许可证载明坐标控制范围和规定的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
6)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采煤符合有关规定
7)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至少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
8)井巷交岔点,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
9)主要绞车道不得兼作人行道
查资料、查图纸,查现场,第1)条不符合扣10分,其它一条不符合扣5分
2.采掘管理
1)摩擦金属支柱使用液压升柱器
2)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100mm的不得<90kN;
柱径为80mm的不得<60kN
3)锚杆按规定做拉力试验
4)一个采区内不得布置2个以上的采煤工作面和3个以上的掘进工作面
5)每个工作面有两个可靠的安全出口,且高度符合要求
6)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和永久支护符合规程、措施规定
7)有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采掘工作面回采、施工前编制作业规程(一面一规程一措施)。
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或补充安全措施,并向每一个作业人员进行贯彻
8)各类巷道断面和高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5
查资料、查现场,第4)条、第5)条不符合不得分;
其它不符合各扣5分,不完全符合扣2分。
3.爆炸材料及管理
1)井下爆炸材料库采用硐室式或壁槽式;
各种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专库贮存;
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放一层爆炸材料箱。
2)井下爆炸材料库包括库房、辅助硐室和通向库房的巷道。
辅助硐室有检查电雷管全电阻、发放炸药、电雷管编号以及保存爆破工的空爆炸材料箱和发爆炸器专用硐室
3)每个爆炸材料库有两个出口:
一个行人一个供发放爆炸材料;
出口一端装有能自动关闭的抗冲击波活门
4)井下爆炸材料库砌碹或用非金属的不燃性材料支护,不渗漏水并有防潮措施。
库房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5)井下爆炸材料库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的照明设备,照明线使用阻燃电缆,并安设符合规定
6)井下爆炸材料库的最大贮存量,不得超过该矿井3天的炸药需要量和10天的电雷管需要量。
发放硐室爆炸材料的储存量不得超过1天的供应量,其中炸药量不得超过400kg.且炸药和电雷管分开贮存
7)建立有爆炸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办法
8)爆破作业,由专职爆破工担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9)按矿井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
15
查资料、查记录、现场查,1项不合格扣5分。
4.安全仪器仪表
矿井地质测量、机电、运输、矿压等主要安全仪器仪表完好,定期校正、计量检定,并建立档案。
数量满足工作需要。
查资料、记录、档案,一项不合格不得分
5.自救器
矿井配备足够数量的自救器
不能满足最大下井人数不得分
6.安全指标
矿井上年度死亡人数累计没有超过3人
超过不得分
合计
三、矿井通风
评分要求
1.主要通风机
1)主要通风机安装在地面
25分
违规不得分
2)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每月检查1次,每5年进行1次性能测定
风机工作不正常扣15分,月未检查每次扣5分,5年未测定不得分
3)有两套同等能力主要通风机,其中1套备用
查资料,能力不同扣5分
4)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安装有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1次
查记录,未检查每次扣5分
5)通风机装有反风设施,每季检查1次,每年反风演习1次
查记录,季未检查扣5分,年未演习扣10分
2.矿井通风
1)相邻矿井之间、矿井与老窑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隔离煤柱或已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0分
2)矿井有完整独立通风系统,生产水平和采区实现分区通风
查系统图,违规扣15分
3)矿井风速、风量、空气成分浓度、温度符合规定,每10天测风一次
查记录,1项不合格扣5分,测风缺1次扣5分
4)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供风能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未以风定产、矿井、采区供风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不得分,一个采掘面不能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扣5分
5)改变通风系统按管理权限审批设计和措施
查批复,未审批不得分,1次审批手续不完善扣5分。
6)矿井配备足够的数量的风表、干湿温度计、空盒气压计、U型倾斜压差计、皮托管及矿井多参数检测仪等通风检测仪器仪表。
其数量能满足通风日常管理、瓦斯(二氧化碳)等级鉴定、反风演习工作的需要,并按矿井测风或通风阻力测定同时工作的组数配备。
缺1样扣各5分,一项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或未检验各扣2分。
3.通风设施
1)按要求设置通风设施,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设施必须可靠
10分
查图、现场查,未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不得分,有1处不可靠扣5分
2)进回风井和主要进回风之间不用的每个联络巷道中,应砌筑永久风墙
没有永久风墙扣5分
3)在倾斜运输巷中不得设置风门
有风门扣5分。
4.采区通风
1)高瓦斯矿井、有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一条专用回风巷;
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时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一条专用回风巷。
采区总进回风巷(或进回风上下山)贯穿整个采区,不得一段作为进风巷和一段作为回风巷使用
15分
查图纸、现场查,1处违规扣5分
2)采掘工作面独立通风。
开拓新水平和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引入总回风道或主要回风巷中。
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可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水平的进风中,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3)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下行通风,不得有不合理串联通风工作面
5.掘进工作面通风
1)瓦斯喷出区域和煤与瓦斯突出的煤层必须采用的压入式通风
查资料、现场查,1处未定期检查扣3分。
局部通风机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的扣5分。
其它违规不得分。
2)局部通风机安装符合规定,保证运转正常、应指定人负责管理;
风筒抗静电、阻燃
3)瓦斯突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局部通风机实行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并定期检查;
实现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4)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不得采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6.井下硐室通风
1)井下爆破材料库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主要回风巷中
5分
查图纸、现场查,违规不得分
2)井下充电硐室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流引入回风巷
3)井下机电硐室设在进风风流中,采用扩散通风硐室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而无瓦斯涌出
4)个别机电硐室设在回风流中,必须安装甲烷断电仪,瓦斯浓度不超过0.5%
7.瓦斯检查
1)检查范围地点符合规定
现场及资料查,检查地点少1处扣5分
2)高瓦斯矿井每班至少3次;
低瓦斯矿井每班至少2次
查记录和现场,漏检1次扣5分
3)采掘突出工作面设置专职瓦斯检查人员
现场查,未设置人员和随时检查瓦斯不得分
4)无瓦斯超限作业
现场查,每发现1处瓦斯超限作业扣10分
5)及时处理瓦斯积聚
现场查,瓦斯积聚未及时处理,每发现1处扣5分
6)同一地点瓦斯超限次数毎月不得多于3次
多于3次毎处扣5分
7)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
没有按规定进行年度鉴定扣10分
四、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签名
1.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布置
1)主要巷道布置在岩层或非突出煤层中
查图纸、查资料,1处违规扣5分
2)尽可能减少了石门揭穿突出煤层次数,并在揭穿点避开了地质构造带
3)同一突出煤层同一区段的集中应力影响范围内,不得布置2个工作面相向回采或掘进。
突出煤层的掘进工作面,应避开了本煤层或邻近采煤工作面的应力集中范围
4)开采突出煤层不得采用非正规采煤法
2.开采保护层
1)优先选择无突出危险煤层作保护层。
矿井所有煤层都有突出危险时,选择突出危险较小的煤层作保护层
查图纸、查资料,违规不得分
2)选择下保护层开采时,不得破坏被保护层的开采条件
3)保护层开采厚度等于或小于0.5米,突出煤层与上、下保护层的层间距大于60米、80米(急倾斜);
大于50、100米(缓倾斜、倾斜)时,必须对保护层的保护效果进行检验
查资料,未进行检验,1处违规扣10分
4)被保护范围的划定方法及有关参数符合规定,并反映到相关平面图上。
查图纸资料,1处不符合规定扣5分
3.预抽煤层瓦斯
1)预抽煤层瓦斯有设计,符合有关规定;
查图纸资料,没有设计和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2)有抽放钻孔施工竣工验收报告
没有报告不得分,报告内容不完善扣5分
3)预抽煤层瓦斯后,必须对预抽瓦斯防治突出效果进行检验。
查资料,未检验不得分,不符合规定扣5分
4.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1)防治石门突出措施中应相应采用抽放瓦斯、水力冲孔、排放钻孔、水力冲刷或金属骨架等措施
未采取措施不得分
2)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或突出矿井开拓新水平井巷第一次揭穿(开)各煤层时,测定了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及其它与突出危险相关的参数
查记录,没有测定不得分
3)采掘防突出工作面有“四位一体”防突出措施
没有措施不得分,1处措施不完善扣5分
5.安全防护措施
1)开采有突出危险煤层,应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和综合防突措施
2)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采掘作业时,采用了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
查措施、现场查,缺1项扣5分
3)突出矿井下井人员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现场查,1人未带扣2分
4)突出矿井突出危险区,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具有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
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是根据掘进工作面通风系统和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的
查图纸资料、现场查,缺1道风门扣5分,不符合规定扣5分
5)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附近、爆破对撤离人员集中地点有直通矿调度室电话,并设置有供风压缩空气设施的避难硐室或压风自救系统。
工作面回风系统有人作业地点,设置了压风自救系统
查措施、现场查,不符合规定扣5分,缺1项扣5分
6)突出煤层的采掘工作面未使用风镐作业
1处使用扣5分
7)单一突出煤层开采且采取措施后仍解放不充分的煤层开采
查资料、安全得不到充分保障扣5分
6.防突管理
1)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治突出煤层突出的设计
没有设计不得分
2)突出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有防突实施计划
没有编制扣10分
3)突出矿井有突出煤层区域、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报告,填报防突效果检验报告单,并按规定报批
缺预测报告或没有检验报告单不得分,审批手续不符规定1次扣5分
五、矿井瓦斯抽放
1.瓦斯抽放
1)矿井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规定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或井下临时抽放瓦斯系统;
40分
违规扣20分
2)所有瓦斯抽放工程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抽放设计,所有应抽地点都应进行抽放。
并有钻孔竣工验收
未经批准扣20分,1处未抽扣5分,1处没有钻孔竣工验收报告扣5分
3)矿井瓦斯抽放率符合:
a.预抽煤层不小于20%;
b.邻近层抽放不小于35%;
c.混抽不小于25%
查资料,不合规范扣10分
4)永久瓦斯系统年抽放量不低于100万立方米、移动泵站不小于10万立方米
永久低于100万立方米、移动低于10万立方米扣10分
5)各种瓦斯抽放基础台帐健全
1处不合要求扣5分
6)利用瓦斯时,瓦斯浓度不低于30%,且瓦斯系统中装有防回火、防回气、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
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瓦斯设备时,抽放瓦斯浓度不低于25%
查资料、现场查,有1项不合要求扣5分
2.瓦斯抽放设施
1)地面泵房用不燃材料建筑,并有防雷电装置。
其距进回风井口和主要建筑物不得小于50m,并用棚栏或围墙保护
60分
现场查,有1项不合要求扣5分
2)地面泵房和泵房周围20m范围内,未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
现场查,违规扣5分
3)抽放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有1套备用且工作正常
违规扣10分,工作不正常扣5分
4)地面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它电气仪表采用矿用防爆型
55)泵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或自动监测系统
现场查,缺1项扣5分
6)干式抽放瓦斯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装有防回火、防回气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
六、矿井防尘、防灭火
1.煤层自燃和煤尘鉴定
毎年的瓦斯鉴定报告包括各煤层开采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鉴定结果
没鉴定结果不得分
2.防尘洒水系统
1)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粉尘检测制度,综合防尘措施
没有措施和制度扣5分
2)对产生煤(岩)尘地点采取了相应的防尘措施,设有防尘供水管路喷雾装置,并安设支管和阀门,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
现场查缺1处项次扣5分
3)采煤机安设内外喷雾装置,截煤时喷雾降尘
现场查缺项扣5分
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安设风流净化水幕
5)矿井配备全尘和呼吸性粉尘的采样器和测定仪,其数量根据矿井井型及防尘专业人员数配备
查资料,现场查,不合格扣5分
3.隔爆设施
1)高瓦斯矿井按规定设置煤巷掘进工作面隔(抑)爆措施
没有措施扣10分
2)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3)按规定设置符合要求的水棚和岩粉棚设施,每周检查1次
未规定设置每处扣5分,未检查1次扣3分
4.防灭火规定
1)开采容易自燃煤层和自燃煤层的采区,有防灭火设计及系统,采取了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措施。
并设置了1条专用回风巷
查图纸资料,现场查,违规扣20分
2)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薄煤层除外),采煤工作面采用后退式开采
3)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工作面,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永久封闭
4)开采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必须确定自燃发火的标志性气体,建立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5)矿井设有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
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m(皮带机50m)设置支管和阀门。
地面消防水池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现场查,没有系统扣20分,1处不合要求扣2分
6)硐室装有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
7)硐室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8)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5.防灭火措施
1)采用阻化剂防灭火遵守的规定
选用的阻化材料不得污染井下空气和危害人体健康
设计中有对阻化剂的种类和数量、阻化效果等主要参数有明确的规定
有防止阻化剂腐蚀机械设备、支架等金属构件的措施
查设计、查资料、查记录,采取措施不当或1项不合要求扣5分
2)采用凝胶防灭火遵守的规定
选用的凝胶和促凝材料,不得污染空气和危害人体健康,使用时井巷空气成分符合有关规定
编制的设计中有明确规定凝胶的配方、促凝时间和压注量等参数
3)采用均压技术防灭火遵守的规定
有完整的区域风压观测和风阻资料以及完善的检测手段
有专人定期观测与分析采空区和火区的漏风量、漏风方向、空气温度、防火墙内外空气压差记录
经常检查均压区域内巷道中风流流动程度和防止瓦斯聚积的安全措施
4)采用氮气防灭火遵守的规定
有一套专用的氮气输送管路及其附属安全设施
能连续监测采空区气体成分的监测系统
有固定或移动的温度观站和监测手段
有专人定期进行检测、分析和整理有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的规章制度
5)采用灌浆防灭火遵守的规定
采区巷道布置方式、隔离煤柱尺寸、灌浆系统、疏水系统、预筑防火墙位置以及开采顺序应明确规定
生产计划落实了灌浆地点、时间、进度、灌浆浓度和灌浆量
6.火区管理
1)所有永久性放火墙应编号,附近有栅栏、警标、说明牌
违规1项扣5分
2)建立火灾监测系统,定期测定、分析防火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有记录。
未建立监测系统不得分,未定期测定、分析和记录,缺1项扣5分
3)防火密闭
未及时密闭1处扣5分,防火密闭无观测孔和放水孔扣2分
4)火区同一煤层周围无采掘工作,实施开采必须留设足够的煤柱并符合规定
查资料,违规1项扣5分
5)火区档案管理
未建立火区管理卡片不得分。
七、矿井防治水
评分要求
1.防治水基础工作
1)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积水情况不明不得分。
未定期收集扣5分,未标图扣3分
2)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全面检查及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并进行防洪演习
查记录,未检查或未演习不得分
2.地面防治水
1)企业掌握矿区及其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的有关水利工程情况,建立疏水、防水、排水系统
查资料,缺1项扣5分
2)矿井受河流、山洪和滑坡威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重庆市 市属 煤矿安全 程度 评估 检查表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