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第一种教案第14章元朝的大一统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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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有利于结束分裂局面,也必须结束这种局面,建立一个统一的政权。
适应这个发展趋势,成吉思汗统一了蒙古各部,建立了蒙古国。
二、蒙古国的建立和扩张
蒙古国的创始人是铁木真(1162--1227),出生在斡难河,孛儿只斤氏人,幼年家族显赫,父也速该是军事首领。
铁木真九岁时,其父带其到弘吉剌部特薛禅家求婚,特薛禅女孛儿帖许配铁木真。
按惯例,铁木真暂住女家,其父返家途中被鞑靼人用毒酒谋害。
此后,家道衰落,其母诃额伦带铁木真等四儿一女,靠采摘山果、野菜生活。
原先的盟友泰赤乌部也与也速该部为敌,抓走铁木真,带上木枷游行。
后铁木真逃出。
成年后,娶孛儿帖;
敌对的蔑儿乞部抢走孛儿帖,铁木真聚众败之,力量渐渐发展壮大,先后击败泰赤乌、蔑尔干、克烈等部,为统一铺平了道路。
1206年,蒙古各部在斡难河畔召开选汗大会(忽里勒台),立九足白旄,选铁木真为全蒙古的汗,称成吉思汗,意为海洋般的大汗,建立了蒙古国。
初建的蒙古国是一个军事和行政的联合体。
成吉思汗创立了一套国家制度。
1、千户制。
把本族和新占领区的民户按十户、百户、千户、万户编管,各设“长”,那颜千户长、万户长是贵族,由成吉思汗直接任命,领有一定的封户和牧场,封主多是宗亲,也有少部分异姓贵族和军功将领。
封户向封主纳税服役,自备战马、弓矢和粮秣。
千户制按地域划分,打破了氏族的血缘界限,是一种基层的军事行政合一的组织;
由封户与封主的关系来看,有封建性质,也有一定的奴隶制性质。
2、怯薛制。
怯薛制指成吉思汗建国前的防卫军,共五百五十人,建国后扩展到一万人,主要由各级那颜和贵族子弟充任,也有少数平民子弟,由成吉思汗自己掌管。
作战时为成吉思汗的主力军。
平时驻守在殿帐周围,分四班,每三天一班入值,每班由怯薛长统领,除护卫殿帐,还管服饰、弓矢、车马、府库以及文史、医卜等,既是皇帝的亲军,也是国家的中枢行政机构。
怯薛长协助处理国家事务,最初怯薛长为博尔忽、博尔术、木华黎、赤老温四人,号为四杰。
3、断事官。
原属怯薛系统,渐成为国家的专职官吏,称札鲁花赤。
建国前即已由铁木真的弟弟别勒古台为札鲁花赤,建国后又任命弟弟忽秃忽任此职,掌管行政、财政和司法诸事,后来发展为兼理财政,司法的专职官吏。
4、札撒。
最初,首领颁布的号令称扎撒。
建国后,专制制度发展,成吉思汗的命令被记录下来,称“大札撒”,具有法律作用。
札撒维护私有制和领主的特权,维护国家的统治。
此外,成吉思汗时还创立了蒙古族的文字
蒙古国建立时,成吉思汗的统治区域东起兴安岭,西达阿尔泰山,南至阴山的整个漠北草原。
1、南下——灭金和西夏
1211年,成吉思汗南下进攻金朝,很快占领抚州(张北)、居庸关等,进围中都。
接着在1212、1213年又两次南下,到1224年,金统治区域除中都十一城外,全被攻下1214年,成吉思汗集结全部兵力围困中都,欲灭金朝。
此时,金政变,金帝允济被杀,宣宗即位后求和,并把允济之女歧图公主献给成吉思汗为第四个妻子,成吉思汗北撤,金宣宗迁都到开封。
成吉思汗以此为借口,指责金无诚意,再举南下,攻克中都。
并进逼开封,但遭到金军的顽强抵抗,成吉思汗撤军北归。
十三年后,成吉思汗在灭夏战争中病死,一年后,窝阔台为汗,一方面加紧对开封的包围,一面与南宋联合灭金。
1233年正月,汴京守将发动政变,投降蒙古,金哀宗出逃归德,又到蔡州,宋将孟珙带兵围困蔡州,1234年初,金哀宗自杀,金亡。
在攻金之前,成吉思汗于1205、1207、1209年三次攻西夏。
当金廷迁往开封后,成吉思汗感到暂时无力灭金,故又回头来灭西夏了。
1225年秋至次年夏,借口西夏拒绝出兵助蒙灭金,向西夏兴兵问罪,接连攻克甘州、凉州,又攻下肃州、灵州,围困中兴府。
进军路上,成吉思汗狩猎时坠马负伤,1227年夏七月十二日,66岁的成吉思汗病死。
六月,西夏末帝投降蒙古,成吉思汗死后第三天,西夏末帝出降,被蒙军杀死。
夏亡。
成吉思汗南下灭金和西夏的过程中,还征服了东面辽东契丹人的叛乱,灭了西辽。
从此,北方诸势力均统一在蒙古人的旗下,形成了宋蒙的直接对峙。
2、西征——三次西征与四大汗国的建立
第一次西征——成吉思汗西征
1219年,成吉思汗以哈剌子模袭击蒙古商队为借口,出兵作战,其四个儿子随行。
1222年占领哈剌子模,其王摩诃末出逃到里海的一个小岛上病死,子札兰丁继位,不久,又被迫逃亡印度。
成吉思汗战领了整个中亚地区,包括里海附近的康里国。
成吉思汗将占领区划分为兀鲁思(封地),分封给三个儿子:
术赤据今咸海以西、里海之北;
察合台据阿尔泰山以西、阿姆河以东,即今天山南北路;
窝阔台据巴尔喀什湖以东、鄂毕河以西。
这是后来四大汗国的雏形(加拖雷继承成吉思汗领地)。
这是第一次西征。
第二次西征(拔都西征),征欧洲,1232--1242年。
成吉思汗孙,术赤子拔都为帅,攻到多瑙河流域、北俄罗斯、波兰、匈牙利、保加利亚等九地。
因窝阔台死,大军回师奔丧。
拔都留在钦察草原,建立了钦察汗国。
第三次西征是旭烈兀西征,1252-1259年。
成吉思汗孙、拖雷子旭烈兀统领,打到巴尔干北部,占领伊朗、叙利亚、苏丹等。
进攻埃及时被其马麦里克王朝的忽秃思打败。
旭烈兀留居,建伊利汗国。
三次西征,在辽阔的中亚、东欧建立了四大汗国:
拔都的钦察汗国、察合台的察合台汗国、窝阔台的窝阔台汗国、旭烈兀的伊利汗国。
四大汗国是蒙古国在四个新占领区划分的封地,与中央是藩属关系,实际是不牢固的政治混合体。
后来钦察汗国和伊利汗国独立发展,窝阔台称汗后,其封地一直由中央直接控制,察合台与中央仍是从属关系。
三、元朝的建立和统一
蒙哥继位后开始发动对宋的进攻。
蒙哥令四弟忽必烈为统帅。
忽必烈南征时遭到宋军的抵抗,便采取迂回包围的战术,从四川、云南夹攻南宋。
1253年,忽必烈由宁夏南下入川,分三路攻云南,自率中路,渡过金沙江,灭掉大理国。
次年,忽必烈北归,留下兀良哈台镇守。
1257年,仍令段氏世袭总管,直至元亡。
1257年,兀良哈台征服了云南西南的安南(今广西、越南北部),这样就完成了南北夹击宋朝的战略布置。
同年,蒙古正式发动了攻宋战役;
兀良哈台自安南北上,忽必烈攻鄂州,蒙哥率军攻四川,三路军民鄂州会师,然后临江东下,直捣临安。
南宋起用贾似道为相,增援鄂州。
蒙哥入川后,遭到南宋军民的抵抗,在合州(合州县)遭到鄂州王坚的抗击,王坚利用坚固的工事,坚守五个月,蒙军未能攻下,蒙哥也被炮石击中,死在军中,蒙军被迫北撤。
此时,忽必烈在鄂州对面的长江北岸,听到蒙哥的死讯,撤兵北归。
鄂州会师未能成功。
兀良哈台仍在安南、云南镇守。
当蒙哥东征时,留其少弟阿里不哥守和林。
蒙哥死后,阿里不哥想夺取汗位;
但当时功勋、名气最大的是忽必烈,二人便展开角逐。
忽必烈在1264年击败阿里不哥,建都燕京,改年号为至元。
1271年,改国号为大元;
次年,在燕京旧城东北筑新城,命名为大都。
忽必烈即是元世祖。
忽必烈建元后,便开始进行统一中原的灭宋战事。
忽必烈派阿术(兀良哈台之子)为元帅攻襄阳,1273年攻破樊城,襄阳宋将吕文焕出降。
此后,南宋的防御门户被打开了。
接着,忽必烈派伯颜率军水陆并进,沿江东下攻临安。
1275年,贾似道被迫应战,未战即溃,1276年2月,元军攻占临安,俘恭亲、两太后及众官吏北去。
1279年2月,陆秀夫负南宋末帝投海死,南宋才最后结束。
第二节
元朝的政治状况
元朝是游牧族建立的统一王朝,与中原的汉族人民生活习惯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不同,入主中原之后,既要保持本民族的利益和习惯,又要适应中原先进的社会制度,以巩固持久的统一。
所以元朝政治的突出特点是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相互交织。
一、忽必烈的汉化政策
1、中央官制。
中书省————总理政务,中书省的正式设立是在忽必烈时期。
中书令为长,下设左右丞相,又设平章政事,参知政事为副相。
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开始,中书省兼管财政,1266年设“制国用使司”专理财政,但与中书省时分时合。
枢密院——掌管军事。
忽必烈前由怯薛长管军事。
1263年设枢密院,专掌军务。
长官由皇太子兼任,实际是虚衔,实责由两名副使负。
御史台——负责监察。
1268年初立,“为天子耳目”,右丞相兼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亟,侍御史。
纠察百官善恶,谏言朝政得失。
下设殿中司,主管朝廷百官;
察院主管地方。
宣政院——兼管宗教和吐蕃政务。
初忽必烈设总制院,总管全国佛教,1288年,吐蕃使臣在宣政殿朝见,故设宣政院理吐蕃事务。
2、地方行政机构
行省——行中书省,中书省的派出机构、职责与中书省同,总理一地区政务。
设十个行省:
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
而山东、山西、内蒙、河北为“腹里”,即中央特区,由中书省直接管辖。
行中书省长官为平章政事(岭北、江浙设左右丞相)。
按山川地势划分。
省为最高一级行政区划,下设路府州县,各设札鲁花赤,以蒙人为主;
又设总管,汉人为之。
蒙人长官后来成为名誉衔。
行省还可在一些地区特投宣慰司,上传下达政令、民事。
行枢密院——地方有战事时增设,战后即撤销。
行御史台——元初各地设提刑按察使,纠察地方政务。
灭宋后,逐渐改称行御史台,职责仍旧。
由中央御史台统领。
3、兵制。
成吉思汗时实行千户制,兵民合一,又设怯薛军。
灭宋以后,忽必烈实行兵民异籍,把全国军队分为:
蒙古军——主力,驻京师及各要地;
探马赤军——蒙人为主力,主要驻京师;
汉军——金朝北部各部族的军队;
新附军——南宋军;
汉军和新附军力量小,驻江淮以南。
又根据担负的任务和从属关系不同,可分为两个系统:
侍卫亲军——由怯薛、元初的武卫亲军发展而来,1264年设立,初分左右两翼,又改左右中三卫,每卫万人,由各地壮勇充任。
环戍京师,由枢密院统领。
镇戍军——镇守各地,仍称百户、千户、万户,但为纯军事组织,要地由蒙人把守。
由行省镇抚掌管,统属于枢密院。
二、民族关系和阶级关系
1、民族关系
蒙古人在立国之初,对周围的其他民族采取利用,防范的政策,征战中利用被征服的民族攻其他民族,最终都隶属于蒙古人之下,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年间,将全国人民的种族分为四等:
第一蒙古人,包括蒙古各部的人;
第二色目人,即各种各样的人,指西北各族及中亚人;
第三汉人,指金统治下的汉人和女真、契丹等族人;
第四南人指南宋亡后归附的汉人和南方民族。
四等人户中,蒙人的地位最高。
这是总的民族等级,同时,元统治者对各民族的上层贵族、地主,则又尽力笼络,以扩大和稳固其统治基础。
忽必烈即位以前,即在开平设立幕府,用金朝的汉人士大夫出谋划策。
建元以后,榜标文治,并令蒙人子弟从许衡学程朱理学。
灭宋后,又重用江南文人才士,推荐了江南名流二十人在朝廷任职。
同时,也起用汉人将领,如南宋将领吕文焕,范文虎等人,这些措施得到了汉族地主阶级的拥护。
当然,对各民族上层人物的重用,目的是笼络,以巩固蒙古人的统治。
所以权力始终掌握在蒙古人手中,其它民族的人不占主要地位。
元政权的性质,是以蒙古族为首的各民族统治阶级的联合政权。
2、阶级关系
元代的统治阶级有五种人:
①蒙古贵族,通过赏赐份地(投下、食邑、汤沐邑)而转为封建贵族,有政治特权。
②官僚地主,中央官吏和封建大吏,有职田(最多十六顷),俸禄低,靠掠夺;
地方官没有俸禄,靠贪污,掠夺为生。
③寺院地主,元朝保护菩僧,免税免役,多赏赐土地。
寺院地主地位高,放高利贷,有特权。
④汉族地主,政治地位不高,经济实力强大。
⑤富人地主,元代优待富人,色目人多经商,税低(1/40,1/60),免杂役,政府常派人保护商人。
被统治阶级的层次很复杂,按职业划分为几十种,民、军、匠、站、盐、阴阳人、医、儒……,每个户又分很多类不同的名称,不能改籍。
三、治理边疆
元朝的疆域“北逾阳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域海表”,“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幅员之广,咸不逮元”。
蒙古(今内蒙,也包括外蒙一部分),原为边远荒漠,内蒙古是成吉思汗子孙的发祥地,故作为“腹里”地区,与河北山东一带一起由中央直辖,客观上促进了其与内地的融合。
外蒙,建岭北行省,治和林,辖自贝加尔湖至唐努乌梁海一带。
西夏故地设甘肃行省,辖今甘肃、宁夏,这一地区从中亚、阿拉伯、波斯来的人定居者较多,后来在长期的民族融合中形成独立的回族。
云南。
唐宋时期云南一带的南诏、大理是独立的政权,只与内地有藩属关系。
元初则设立了行省及路府州县,与内地完全相同了。
西藏,忽必烈设宣政院,用吐蕃人、喇嘛教主八思巴为第一任长官。
并把吐蕃设为前藏、后藏,阿里三部,十三个万户,中央任命万户长,征税、驻军。
从此西藏成为中国的一个正式行政区域。
台湾。
元在澎湖设巡检司,管辖附近岛屿,包括台湾,正式在台湾设立行政机构。
这些边远行政机构的设立,使其与内地的联系进一步密切了,中央对边疆的控制也加强了。
尤其是元政府不断迁移中原人口实边,驻防军队,以及发配罪犯至边疆,都促进了边疆地区的开发,促进了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四、元朝末年的社会状况和红巾军起义
(一)社会矛盾的激化
1、
朝廷的腐败
元成宗以后的七十余年间,元政权日益腐朽。
1305年,成宗立太子,同年,太子病死。
次年,成宗死,无嗣,皇后卜鲁罕推立忽必烈的孙子阿难答为帝;
但右丞相哈喇哈孙等拥立海山。
结果,卜鲁罕和阿难答被捕,海山被立为皇帝,即元武宗。
四年后,武宗死,传位其弟,为仁宗。
仁宗死后,其子继位,是为英宗。
英宗面对日益腐朽的政权,立志改革,但触犯了王公大臣的利益。
1323年秋,英宗自上都还,到南坡驻营,御史大夫铁失等人发动政变,杀英宗。
泰定帝即位五年,三十六岁病死,又引起皇位争夺。
泰定帝之后,五年间换了五个皇帝。
每一皇帝继位,就大肆诛杀异己,赏赐同党,造成政局动荡,财政贫匮的恶性循环。
2、剥削的加重
大臣不仅借皇位更迭以求封赏,平常也大肆贪污,政府公开卖官,不足以弥补财政空虚,到元末期的1350年,开始发行“至正钞”,用来代替中统钞,甚至公然印制伪钞,造成货币贬值,物价飞涨,使元朝的财政状况陷于不可自拔的境地。
北方辽金故地在蒙古人统治下,除地主之外,更加上蒙古投下州,土地多为这些人占领,元世祖初建元时,常赏赐大批土地,造成土地集中。
南宋灭亡后,南方大地主经济大都体留了下来,南北方地主的土地多用租佃制方式经营,除正租外,还要征收佃户的杂费,要佃户服杂役。
甚至干预佃户婚姻,将佃客随田出卖。
元朝末期破产农民日益增多,加上灾荒,流民问题成了社会的主要问题。
他们与蒙古统治者之间也存在着尖锐的矛循。
1312年,沧州首先爆发蒙古人民的起义,山西省、蒙古本部也发生蒙古下层民众的反抗起义;
南方海南岛,云南、四川各族人民的斗争也日益发展;
东北的辽阳西北,吐蕃等也有反抗。
在各地人民反抗的基础上,终于导致了红巾军起义的大爆发。
(二)红巾军大起义
1351年,韩山童和刘福通首义。
不久,韩山童被杀。
1355年,刘福通拥立韩山童之子为“小明王”,北伐灭元,但失败。
后刘福通被张士诚部将所杀,起义陷入低潮。
(三)朱元璋建明灭元
朱元璋出身贫寒,曾为游方僧,后参加郭子兴的义军,郭死后为帅,但归小明王指挥。
1355年,朱元璋以应天为根据地,开始发展壮大。
1367年十月,朱元璋发二十五万大军北伐灭元,1368年八月二日攻占元大都,元朝灭亡。
元顺帝北逃,在应昌(今内蒙境)死,其子继位,史称“北元”,1402年去国号。
朱元璋改大都为北平。
仍以应天府为都城,沿用原“明”国号称明朝,仍用原来的洪武年号。
第三节元朝的社会经济
一、农业
1、农业生产的恢复
劝农司的设立。
1261年建元前十年设立,目的是督促检查农业生产,方法是派劝农使到各地;
后又改为司农司,大司农司,下设巡行劝农司于各地,这样,临时机构变成了国家官衙。
1286年,大司农司编汇《农桑辑要》,颁行诸路。
锄社的整顿。
元初,北方农民自发地组织了一种“锄社”,几家协力耕作。
这是在生产衰退时期的原始观念复活,与宋代义庄有相同的道理。
元政府在劝事农桑的过程中,把这种民间的自发组织予以整顿,规定,乡村中每五十户为一社,推年高、通晓农事、家有兼丁者为社长,组织农民耕垦,修河治渠,经营副业,成为政府管理农业、编制农村劳动力的重要手段。
这种锄社很快遍行于南北各地,与里甲制度并行。
水利的兴修。
元初即设都水监、河渠司,以兴修水利,修河治渠。
水利专家郭守敬曾任都水少监(副职),在华北、西北勘察水利工程,开辟水田数万顷。
东南地区水利工程也得到修复和保护。
同时,灌溉水库技术也有了发展,甚至可将水吸到二百余尺的高地浇灌。
由于实行了一系列发展农业的措施,元朝的农业经济迅速恢复,元世祖时人口恢复到53645337人,较元初有较大增长,接近宋金人数。
耕地面积,产量也恢复到接近宋代水平。
但至中后期,又复衰败。
元代农业经济史上值的大书一笔的是棉花种植的推广。
1289年,元政府在东南置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征收棉布。
到元成宗时,棉花已在本国基本普及了。
2、农业生产关系
由于统一的时间不一,统一前南北方政权的不同,元代北方一直沿用辽金旧制,南方沿用南宋旧制。
土地制度方面,国家占有官田较前增多,除了屯田,职田,赐王公贵族外,政府招佃耕种。
北方蒙古贵族也占有投下户,是私人地主的私属,不负担政府的赋役,随着元政府经济剥削的加重,很多农民也甘充投下户,称投拜户,投下招收户等。
南北方都存在“驱口”——农奴性质的俘获之人,在南方称为奴婢,也有因破产自卖为驱口的,大都有驱口人市。
驱口多务农,也或用于手工业、矿业、家庭等。
与一般编民不同,经放良、赎买才能脱驱口籍而为良民。
驱口是主人的私产,可以出卖甚至杀死。
是元代的特殊阶层,介于奴隶与农奴之间。
由于驱口增多,国家控制的人口即减少,常引起政府与私人地主争夺人口,争夺驱口,诏令放免驱口。
但终元之世,驱口一直存在。
3、赋役制度
蒙古国时没有税制,占有土地之后,连人民一起交给王子贵族为食邑,太宗继位后,1229年在耶律楚材的建议下始行税制,分地、户、丁三种作为暂行办法。
世宗时在三税之外加包银、俸钞、渐渐形成税粮科差两项税制。
税粮、科差,先按资产将民户划分为上中下三等,又细分为九则,以缴纳不同数量的税。
同时,又有南方与北方的不同。
三、手工业
元代手工业生产的突出特点,是以官手工业为主,私人手工业作坊较前减少。
元大都设“诸色匠人总管府”,各业“提举司”等,作为官手工业的总管机关,下设印、染、绣、罗、毛、镔铁、玛瑙玉局等;
后来在上都、涿州,建康、平江、杭州等地设织造局、酒醋局等。
官府手工业的原料来自科差征收,以及和买之类。
其产品多用于王公贵族和官廷的消费,很少进入市场,这些与前代相同。
有所区别的是元官府手工业的工匠——系官匠人,他们户口单列,职业世袭,身分同于工奴,没有人身自由,多是元初征服地区(中原、中亚)的工匠的后代,以及后来以种种名目拘括的。
民间手工业数量不多,但也在发展着。
主要是丝织业在江南一带发展快。
手工业生产从技术上看,最著名的是黄道婆对纺织业技术的改进。
还有制瓷业,景德镇瓷器业在元代更为发展,成为专门生产进贡品的官手工作坊,政府设“浮梁瓷局”专门管理,以生产青白瓷为主。
矿冶业、印刷业也在宋代的基础上恢复,发展。
三、商业
1、城市。
最著名的是元大都,东欧、中亚、日本、朝鲜、南洋都有商队;
西藏喇嘛僧的宗教团体也有商队性质。
此外,北方的涿州、真定、大同、太原、奉元(西安)、开封、济南、上都、和林;
南方的抗州、平江、镇江、集庆、扬州、广州、福州、上海、成都、昆明、大理等,也是主要的经济中心。
广州、泉州、温州、庆元(宁波)、上海等是对外开放的贸易港口,泉州为第一大港。
2、禁榷制度。
元沿用前代办法,主要商品由政府专卖,特别是盐的垄断,盐课占全国财政收入的一半。
其它如茶、酒、农具等也实行专卖控制。
3、市舶司。
对外贸易上的专卖机关,市舶提举司的简称。
此法在宋代即已出现,元代仍沿用。
4、中统钞。
忽必烈中统元年十月,印制的以银为本位的纸币——中统元宝钞。
将以前流通的不同样式的纸币统一起来,最大面额两贯,最小十文,共九种,二贯可换白银一两。
是畅行全国的统一纸币。
至元二十四年又发行“至元钞”,与中统钞并行,面额从五文至二贯等十一种,一直是元朝的主要货币。
5、斡脱钱。
即商人放的高利贷。
斡脱钱当年本利相等,以后本利合并生息,在元朝很普通。
政府为了管理,至元五年设斡脱所,后扩大为斡脱总管府,私办成为官办,后来凡用官本从事高利贷及其它商业活动的,皆称为斡脱,已不限于中亚商人的范围了。
元代不抑商,但“官办”增多,同样限制了商业经济的自由发展。
四、海运和大运河的疏浚
海运指自杭州、苏州入海,沿黄海绕道山东半岛,入渤海的直沽(天津)。
大运河在隋唐时期以洛阳为中心,尽管已达涿郡,但不畅通;
北宋仍用运河,南宋与金对峙时,运河已淤塞不通。
元代的整修以大都为中心,以徐州为枢纽,直接北达大都。
其疏浚工程分为三步:
1、1280年开济州河,山东济宁至东平;
2、1289年开会通河,东平到临清。
3、1291年,开通惠河,大都至通州。
第四节
五代辽宋金元文化
一、宗教
(一)佛教:
总的来说,两宋时期,除徽宗朝有过一段时间的崇道排佛外,对佛教都是采取扶植的政策,重视佛教文化事业的发展。
元朝建立后,尊喇嘛为师,亲自受戒,喇嘛僧人受到特别优待,喇嘛教得以广泛传播。
(二)道教:
在宋代,道教的政治地位胜过佛教,这与最高统治者的大力扶持和提倡是分不开的。
在元代道教分正一教、全真教、真大道教,太一教等流派,全真教势力最大。
(三)其他宗教:
1、摩尼教:
唐代时由波斯传入,主张“二宗三际”说。
由于摩尼教崇拜光明,反对黑暗,所以在宋代又称其为“明教”。
摩尼本食素,“摩”与“魔”同音,故统治者又称其为“吃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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