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知识问答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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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区差别:
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社会保险缴费标准与待遇标准差异大。
(3)转移接续:
受长期统筹层次不高、管理方式不一、信息管理系统各异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目前异地转移接续仍存在很多操作层面的实际问题。
5、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哪些体系?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公务员社会保险等体系。
不同的社会保障体系对应不同的人员范围,具有各自的独立性。
6、职工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险种?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7、不同户口性质的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是否有区别?
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对象为企业在职职工,按参保人员的户口性质分为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两大类。
北京市自2012年4月1日起,将“农民工”统一调整为“农村劳动力”,企业职工统一参加五险,农村户口的职工和城市户口的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已基本达到一致。
8、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分别是多少?
(1)养老保险28%;
(2)医疗保险12%+3元;
(3)失业保险1.2%;
(4)工伤保险0.3%—1.2%(根据单位的行业类别核定费率);
(5)生育保险0.8%。
9、什么是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即社会保险缴费的基数,每年统一申报核定一次,执行周期为当年4月至次年3月。
缴费工资以上年度市平工资为核算基准,设定上、下限(即最高标准和最低标准),参保人员申报的缴费工资低于下限标准的按下限执行,高于上限标准的按上限执行,在上、下限范围以内的按实际申报核定的标准执行。
10、当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下限和上限分别是多少?
北京市2011年职工社平工资4672元/月,2012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
养老、失业保险(社平工资40%)1869元,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社平工资60%)2803元;
缴费基数上限为14016元。
11、怎样计算社会保险应缴纳的费用?
缴费基数乘以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即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分别以缴费工资的下限1869和上限14016为例核算,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缴费金额见下表:
项目
养老
失业
工伤
生育
医疗
合计
缴费比例
——
28%
1.2%
0.5%
0.8%
12%+3
42.5%
下限
1869
基数
2803
最低数
523.32
22.43
14.02
22.42
339.36
921.55
上限14016
14016
最高数
3924.48
168.19
70.08
112.13
1684.92
5959.8
说明:
工伤保险根据企业行业实行差别费率,目前为0.3%—1.2%,本表按0.5%计算。
12、什么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指医疗保险缴费按一定比例返回给参保者个人而建立的银行账户。
其构成为: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费(2%)、单位缴费按一定比例(0.8—2%)划入、个人账户存储利息。
医疗保险正常缴费三个月之后,社保中心为参保人开设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即办理医保存折,开户时间晚于参保时间)。
13、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何用途?
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等。
14、医疗保险存折怎样使用?
基本医疗保险每月按一定比例返回费用到参保人的医保存折,北京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行开放式管理,个人可自由支取和使用,持本人身份证和医保存折到任意一家北京银行即可修改密码、支取余额,原始密码为:
000000。
15、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何用途?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只能用于被保险人养老,不能提前支取。
如被保险人死亡,个人账户储存额或者余额中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可以依法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16、什么是统筹基金?
统筹基金是由政府专门机构统一管理、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费用主账户,个人不能支配。
社会保险统筹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专门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履行管理职责。
社会保险基金可按规定转移,但不能退回。
17、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有何规定?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累计15年,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女20年、男25年。
缴费年限按累计计算,如缴费期间存在缴费中断不影响缴费年限的累计计算;
达到最低缴费限时可以继续缴费,缴费年限越高,退休后所领取的基本养老金越高。
18、在职职工已参加商业保险,是否可以不参加社会保险?
不可以。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具有不同属性,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险,单位和个人无权自由选择。
商业保险可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但不能替代。
19、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企业职工,是否可以不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不可以。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与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属两个不同的体系,不能相互替代。
农村居民在企业工作的,按规定应以企业职工身份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
第二部分社会保险办理程序
20、怎样办理社会保险?
职工个人将符合要求的个人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医疗保险新参保后即发《领卡证明》,后期陆续办理社会保障卡和医疗保险存折,养老保险和其他险种均不发放参保凭证。
21、参保人员需提交哪些材料?
(1)参保人员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一份(社保机构统一表格);
(2)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纵向复印,按原件大小不可缩放);
(3)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按上、下顺序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首页即加盖公安厅和派出所印章、显示户口性质和户号等内容的页面);
(4)本人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二张(符合二代身份证的照片要求,在正规照相馆拍摄、冲洗的一寸标准证件照,尺寸为高32mm、宽26mm,露耳、露眉、无划痕、无斑点)。
身份证和户口簿均须提供复印件,字迹应清晰。
传真件无法保存不可提交。
22、本市内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怎样办理?
本市以内社会保险转移,原参保单位转出社保关系(即减员),然后在新工作单位增员即可实现转移接续;
社会保障卡号码、医保存折账号不变,缴费期限按累计计算。
23、跨省市(统筹地区)转移怎样办理?
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后,向新就业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和原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联系,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目前异地转移接续受客观条件的制约,仍存在很多操作层面的实际困难。
24、个人没领到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存折,是否表示没有参加社会保险?
不是。
参保缴费和制卡是两个不同的程序。
社会保险卡或医保存折,首次参加社会保险后即办理,此后在北京市内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时,继续使用原卡和原折、不重复办理。
职工参保后在制卡和办理医保存折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信息失误,影响办理的时间,但不影响社会保险缴费。
25、怎样查询个人参保信息?
社保中心每年定期寄发对账单,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中心查询,或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个人用户登录、注册个人账户后查询缴费信息。
网址:
26、个人怎样更准确地选择医疗保险定点医院?
可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准确输入医院名称查询,或选择医院所属地区查询,根据就近和方便的原则选择个人的定点医院。
27、个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可以变更?
怎样办理?
可以。
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参加医疗保险满一年,定点医疗机构每年可以变更一次。
参保人员将变更后的四家定点医院名称提交给所在单位,由单位负责办理变更业务。
第三部分社会保险的待遇
28、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达到退休条件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办理退休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被保险人退休后死亡可享受丧葬补助。
29、影响基本养老金标准的因素有哪些?
(1)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高;
(2)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越高,养老金越高;
(3)社平工资:
办理退休时的社平工资越高,养老金越高。
30、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缴费期间可享受门诊、住院等医疗费用报销,报销标准根据就诊医院的等级、医疗费用的额度和医疗项目确定,由医疗保险中心审核。
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男25年、女20年后可以不再缴费,退休后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基本医疗费用。
31、失业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的职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3—24个月)。
32、申请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
(1)所在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在政府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目前我国失业认定的对象为城镇劳动者,农村劳动者没有失业的规定。
33、工伤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的,根据伤残级别可享受相应的伤残补助;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4、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
(1)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
(2)本人向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的;
(3)因工伤残,须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5、生育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的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等待遇。
36、申请生育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
(1)自2012年1月1日起,分娩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企业职工可申请补发)。
(2)出具《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本市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第四部分就医与报销
37、申请医疗费用报销应具备哪些条件?
医疗费用报销有两种方式,即持卡实时结算和手工报销。
(1)须在个人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北京市19家A类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可直接就医。
(2)就诊过程应持《社保卡》或《领卡证明》。
(3)门诊或住院费用达到起付线以上的部分,才可以报销。
38、医疗费用报销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根据就诊类别、医疗费用额度以及医院等级确定。
报销费用必须在起付标准以上(目前在职职工为1800元、退休人员为1300元),起付标准为年度累计额。
实际医疗费用扣除起付标准以后的部分,医疗保险中心审核以后按规定比例报销。
自2010年5月1日起,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最高报销限额可达3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住院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39、手工报销适用于什么情况?
适用于未发社会保障卡、补换卡、急诊未带卡、在未开通持卡就诊的医院就医等情况。
40、手工报销怎样申报?
(1)参保人持《领卡证明》或医疗保险手册到定点医院就医,就医信息上传到医保系统;
(2)提供就医时的收费凭据(单据上有上传号)、处方、医疗手册或领卡证明,以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证明、结算清单等相关材料,由参保单位按规定申请报销;
(3)医保中心受理并审核,基金报销的费用划入单位账户(分割单),单位再支付给参保人。
41、手工报销的时间有何规定?
手工报销时间为每月1—20日,年度报销时间到次年的1月20日截止(自然年度)。
42、持卡就医、实时结算以后,是否还需要手工报销?
不需要。
持卡就医、实时结算,个人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保基金结算,个人不再垫付,因此实时结算以后不需再次报销。
43、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就医时是否还需要继续使用《医疗保险手册》?
北京市将逐步淘汰《医疗保险手册》,停止使用的具体时间以政府主管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自2011年4月起,新参保的人员不再发放《医疗保险手册》。
同时有社保卡和《医疗手册》的参保人员,以使用社会保障卡为主,过渡期内部分医院需同时使用社会保障卡和《医疗手册》。
44、在定点医院正常就医,社会保障卡怎样使用?
参保人员就医时,在办理挂号、就诊、交费时,均需出示社会保障卡。
实行持卡就医后,仍以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准,A类、中医、专科医院可以直接就医。
(1)就医时须出示社保卡,医疗费用实时结算。
(2)未出示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3)因急诊、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补换卡期间、参保后未发卡等情况就医的,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再按手工报销流程报销。
45、定点医院未启动“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社保卡怎样使用?
就医时应携带和出示社保卡,全额结算医疗费用,然后可持社保卡和医疗费用单据按手工报销流程报销。
46、未发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怎样报销?
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携带和出示《领卡证明》,按手工报销的流程报销医疗费用。
47、在申请补(换)社会保障卡期间就医,医疗费用怎样报销?
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出示《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
结算医疗费用时,全额收取现金,出具相关单据,参保人员按手工报销流程进行医疗费用申报。
第五部分社会保障卡
48、社会保障卡有什么作用?
北京市现已全面推广和使用社会保障卡,发卡后参保人员可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就医时只需支付个人应付部分费用,解决了个人支付金额过高、报销周期过长等问题。
目前社保卡仅限就医时使用,以后会逐步加载银行卡功能。
49、怎样办理社会保障卡?
(1)新参保人员:
社会保障卡由参保单位统一办理和发放,目前办理社保卡的时间为6—12个月。
(2)转入人员:
此前曾参加北京市医疗保险的人员,由原参保单位办理社保卡。
(3)原单位和新单位均未办理社保卡的人员,社保中心通过二次信息采集以后办理。
50、社会保障卡制作和发放是什么方式?
北京市社保卡制作由首信公司独家承制。
其基本程序为:
(1)单位将个人材料送交到社保中心;
(2)社保中心将个人材料送交到制卡单位(首信公司);
(3)制卡单位制卡成功后发往各区县社保中心;
(4)单位在社保中心领取以后发放给个人。
51、参保人员未及时领到社会保障卡有哪些原因?
(1)参保人员在北京市曾经参加过医疗保险,但未制作社保卡;
(2)制卡过程中出现个人信息失误;
(3)制卡期间参保人员社会保险中断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导致制卡信息核对错误,无法制卡。
52、参保人员未领到社保卡,应该怎样处理?
(1)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或拨打96102查询制卡情况;
(2)社保中心统计未制卡人员信息,进行个人信息二次采集,参保人员重新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照片,社保中心安排制卡;
(3)未发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继续使用《领卡证明》,其医疗保险待遇相同。
53、怎样查询社会保障卡的相关情况?
查询制卡或发卡进度,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服务平台(网址:
54、社会保障卡丢失或损坏怎么办?
社会保障卡丢失、坏损不能正常使用时,可以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申请挂失、补卡或者换卡。
补(换)卡需收取制卡工本费20元/张。
55、领取社保卡后,姓名、民族、居民身份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作了变更,怎么办?
(1)参保人员应将变更后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提供给单位,单位持《个人信息变更表》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到参保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手续。
(2)参保人员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56、怎样办理挂失与补卡?
正式挂失手续应由本人办理,特殊情况下(如行动不便、高龄等)可委托他人代办。
(1)挂失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在正式挂失的同时应办理补卡手续,当场填写《申请单》,交给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后开具《领卡证明》,该证明可作为补卡人补卡期间的临时就医凭证。
(3)一个月左右可办好新卡,补卡人持本人的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57、社会保障卡无法正常使用,是否可以更换?
因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持卡人需持原卡和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
大约一个月以后可办好新卡,申请换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58、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可以办理哪些业务?
可办理社会保障卡挂失、补卡、换卡、卡查询密码修改、卡查询密码重置、卡内信息查询等业务。
59、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设在什么地方?
各区县社保中心、街道社保所均设有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
也可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查询(
60、《领卡证明》超过使用期,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按一般规定《领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超过有效期应办理延期;
但实际使用中首先需要个人处于正常参保状态,才可以享受相关待遇;
其次,《领卡证明》一般只在新参保和补换卡时出具,社保中心不单独办理延期业务,因此在正常参保状态下,《领卡证明》超出使用期,仍可继续使用。
人力资源中心
201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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