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筑设计合同1220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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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大于2;
建筑密度:
40%以内;
绿化率:
30%以上;
临街若为围墙应设置绿篱或通透围墙做垂直绿化。
2.4项目构成:
高层住宅、裙房商业、会所、地下车库、设备和配套用房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法规要求配置的相关设施。
2.5设计内容:
合同涉及的设计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的规划方案、规划总平、用地范围内的室内外管综图、交通系统图、绿化系统图、效果图、建施、结施、水施(给排水)、电施(强、弱电)、空调通风、建筑节能设计等整个项目的全套施工图出图。
2.6设计费: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
设计阶段及内容
每平米设计费(元)
估算
设计费
(万元)
全套设计图纸
维奥项目
约317000M2
√
18
约570.6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1:
500实测地形图(带红线)
合同签订后5日内
2
设计任务书
3
规划设计条件
4
建设主管部门相关批文
各阶段设计批复下达后
5日内
5
地勘资料
方案审批过后20日内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一、规划方案设计阶段:
阶段性文件资料或阶段成果
成果内容及要求
规划及单体建筑方案第一版(中间汇报版)
合同签定后,接到发包人开始正式设计通知25日内
总平面布置图、场地剖面图、户型平面图、商业平面图、地下室平面图、造型风格意见图片。
规划及单体建筑方案第二版(中间调整版)
第一版成果经发包人确认后10日内
总平面布置图、场地剖面图、户型平面图、商业平面图、首层平面图、地下室平面图、代表性效果图。
规划及单体建筑方案报建版
8
经发包人确认后7日内
设计深度及内容满足成都市温江区规划、消防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要求
规划及单体建筑方案报建修改版
发包人及规划等相关部门审核并提出调整深化意见后10天
特殊说明:
1、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以及进度暂按上述执行。
2、发包人对设计人要求的设计周期期间如因发包人对方案有较大改动或者不能及时有效的进行确认,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以及进度另行协商,并书面确认。
二、施工图阶段
各建设审批部门要求的各专业施工图纸。
各建设审批部门要求的图纸套数
方案经各建设审批部门审批通过后,发包人通知正式施工图设计阶段40天内
报建审批阶段
全套施工图及电子文档和节能计算书(1套)
12套
通过各建设审批部门审批后7日内
室内外总体文件
10份
结构抗震设计审查报审表
每栋建筑各1份
备注:
1、设计人员正式出图前,应提供一份工作图及电子文档无偿给发包方使用。
2、方案确认后或审批过程中发生重大变更,设计人出图时间相应顺延。
3、超出约定晒图份数由发包方自行支付。
第五条设计费支付细则: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比例
付费额
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定金5%
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
第二次付费
10%
方案审查通过后七日内
第三次付费
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七日内
第四次付费
20%
施工图审查通过后七日内(若分期实施则按实际完成施工图面积分期结算)
第五次付费
35%
据实
基础验收完成后五日内
第六次付费
15%
主体竣工验收后七日内
第七次付费
5%
工程验收后七日内
设计费支付说明:
1、以上均为含税价,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时,设计人应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2、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首期设计费用;
3、本设计费为初步估算,实际设计费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面积核算,多退少补;
4、项目面积说明:
①、本合同估计设计总建筑面积约为317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4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4000平方米,设计收费估算约为570.6万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伍佰柒拾万陆仟元整)。
②、合同付款以综合单价18元/平方米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文件时间顺延;
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正常设计变更不在此内。
6.1.3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
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员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设计资料应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发包方的合法设计要求,并对图纸负责,如因设计人原因不能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对设计予以修改和完善。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定与规范;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6.2.7设计人员应与发包方及发包方委托的营销策划公司代表深入沟通,充分了解发包方设计思路,并在方案设计过程中接受发包方的修改意见。
6.2.8发包人有权在宣传活动或宣传资料中使用设计人的名称及品牌等。
设计人必须保证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设计文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如发生纠纷,与发包人无关,一切后果由设计人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
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
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比例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作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7.4由于设计人本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每天。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单方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发包方住所或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设计人根据发包人工程施工进度及甲方需要,有责任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配合发包人解决现场施工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应按照设计承诺书要求提供及时配合,发包人不再支付除本设计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8.2设计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24小时服务,所有专业负责人24小时开手机,对施工过程中提出的一般性问题应在8小时内回复及时地进行解决,对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需要设计人员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处理意见。
8.3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行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
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合同约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4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中,设计方不得要求另行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费用。
8.6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7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8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起诉。
8.9本合同一式4份,发包人2份,设计人2份。
8.10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1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
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3其它约定事项:
见附件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成都温江维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月日鉴证日期:
2016年月日
附件:
1、委托设计任务书(委托方提供);
2、设计服务承诺书(经济性指标约定及设计成果控制);
3、各专业负责人及相关装也设计人员名单、履历、联系方式;
设计承诺书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
我院作为贵司的设计合作方,必将严格遵守设计合同的相关约定,认真负责地完成所约定的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增强为贵司服务的责任感,确保工程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院作以下几点承诺:
一、质量控制措施及承诺
1、使用统一有效的技术规程、规范、图集和标准。
2、统一各单体设计的技术标准。
3、统一出图格式、图纸规格;
图纸分专业分册装订、签章。
4、图纸设计深度严格按国家规定要求执行。
5、各专业设备用房做到有详图。
6、施工图一律执行专业会签制。
7、各专业图纸须经三级检查合格后方能出院。
8、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设计人始终如一,中途不替换。
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建设方认可。
二、经济性控制
1、因甲方整体性商业运作、风险控制需要,乙方应本着“安全、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控制本项目的建安造价成本。
整个设计在保证安全、各项功能合理,使用性能满足国家有关规范情况下尽可能控制建筑成本,主要控制指标见下页表:
子项名称
层数
钢筋含量(kg/㎡)
砼含量(m3/㎡)
1、计算评判范围为地上建筑(不含架空层)结构标准层(按结构投影面积计算);
2、按照施工图进行预算,因乙方造成的设计变更按照变更后实际实施的图纸进行预算;
3、钢筋含量指标测算依据:
除梁、柱及剪力墙边缘构建主筋考虑Ⅲ级钢外,其他钢筋采用Ⅰ、Ⅱ级钢或冷轧带肋钢筋。
4、以上指标为图算量,不包括施工制作损耗、填充墙体构造筋、过梁钢筋及构造柱钢筋等建筑用钢筋。
5、住宅标准层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高于C45,并应分段逐步降低。
2、施工图设计预算含钢量低于此标准1kg/㎡部分按0.5元/的㎡标准由甲方对乙方作出奖励;
含钢量高于此标准部分1kg/㎡,按0.5元/㎡的标准在设计费用中扣除。
当超出控制标准35kg/㎡以上1.5kg时,除乙方有足够证据证明目标确实难以实现外,甲方可以在扣除1.5元/的㎡基础上,要求乙方继续深化设计,直至满足合同约定为止。
奖励不封顶。
3、混凝土用量低于此标准0.01m3㎡/部分按0.5元/的㎡标准由甲方对乙方作出奖励;
高于此标准部分0.01m3/㎡,按0.5元/㎡的标准在设计费中扣除。
当超出控制标准0.30m3/㎡以上0.03m3/㎡,除乙方有足够证据证明目标确实难以实现外,甲方可以在扣除1.5元/㎡的基础上,要求乙方继续深化设计,直至满足合同约定为止。
4、设计人员在设计本项目时应采用不同设计软件进行对比分析计算,保证项目的经济及安全,设计人应将设计计算模型提供给甲方,甲方不得将此提供给第三方。
5、乙方应当维护甲方经济利益,保守甲方商业机密。
三、设计成果控制
1、甲、乙双方完全同意,双方重要资料、阶段设计成果、施工阶段设计变更、往来重要函件等交接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具体交接人员见本合同10.1、11.1项约定。
双方代表在交接文件上签字、盖章并不代表同意文件或资料中另一方观点。
为保证双方往来沟通畅通,双方同意:
如果一方对交接文件拒签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条“违约责任”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甲方有权委托或聘请第三方(有与乙方相同资质的设计院/所或相应资历的专业设计师)对乙方所提供的专业设计成果进行审查,对甲方委托或聘请第三方设计审查人员,乙方应当配合,或作相应解释说明,提供设计计算书等相关文件资料。
如果第三方认为乙方设计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应当按其书面的建议或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以满足甲方设计要求,最大限度提高设计成果品质。
如果第三方认为乙方设计已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应当放弃此前要求乙方更改设计的相应请求,
四、设计进度控制控制措施及承诺
1、严格按建筑设计合同的规定完成方案、初设、施工图各时间节点的设计工作并积极配合业主报批、报建。
2、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期提交设计文件拖延工期的,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设计,并不得因此而延误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由此引起的设计进度延误,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违约责任”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果由于甲方无理要求乙方变更设计、或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回复乙方,对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当于以顺延,乙方没有任何责任。
五、后期服务措施及承诺
1、认真配合施工阶段的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派出施工代表负责处理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
本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根据工程需要,定期视察现场,及时了解现场情况,解决施工问题。
2、按业主的要求,准时参加所需工作会议,参加各阶段的交底及验收工作,直至该工程完工。
3、及时处理现场问题,需立即赶到现场处理的工作,在接通知后一天内内赶赴现场。
4、指定专门人员配合业主和甲方处理各种图纸、传真、盖章、手续等方面问题。
六、图纸设计变更
1、一般性设计变更,是指乙方对已经甲方确认后的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设计变更包括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碰项、缺项或其它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2、重大设计变更,是指非由乙方原因引起、甲方要求进行的工作量较大的修改及设计变更,如因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即甲乙方代表签字同意方案设计完成后,甲方再提出修改),致使设计人的设计需返工或需对设计方案项目或技术处理进行重要变更;
或因甲方原因要求乙方进行的整体设计变更、单元设计变更、外立面变更、部分建筑功能性变更等涉及安全、结构性重大变更且设计工作量大幅增加的情况。
3、本项目总平和户型方案甲方书面同意后3日内做出的变更为一般性变更。
4、设计变更流程
4.1乙方所有设计变更,首先应当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甲方不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变更。
4.2因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自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当无条件变更。
5、设计变更审查
5.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后,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成本的增加或减少进行估算,并提供给甲方作为决策的依据。
甲方做出设计变更决定后应出具正式修改通知书。
5.2乙方对甲方已决定进行的设计变更应当立即执行,但不得涉及国家强制性条文规定、安全性、合法性因素。
5.3设计变更根据甲方需要以蓝图或设计变更单形式出图,乙方应在交付图纸同时将相应的电子文件一并提交给甲方。
6、设计变更费用
6.1本项目开发建设期间,非由乙方原因引起、甲方要求自行进行的局部设计修改、变更,乙方不另行收取提供审查配合服务费用和相关设计费用。
6.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重大设计变更(如结构功能性调整等)且涉及工作量大幅增加,对已完成或正在设计中的图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则进度时限的推迟及增加设计费用由双方协议决定。
6.3因乙方设计错误、遗漏或过失等原因造成的修改设计、变更设计、补充设计及在原定设计范围内的必要设计,由乙方负责并自行承担相关损失。
如该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实际造成损失金额要求乙方赔偿,但赔偿不得超过该项目设计合同约定的设计总费用。
6.4因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不能通过报建审批,而根据报建主管部门要求所做的修改、变更,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7、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施工单位提出关于图纸的局部变更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7.1应甲方或施工单位合理要求进行的局部变更,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天日内进行修改并回复甲方或施工单位。
对于较大的设计变更,双方另行协商完成修改最终时限。
7.2因乙方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乙方设计工期仍按本合同第2.2条要求执行。
8、关于设计其他约定:
8.1.1甲方指派___________作为甲方代表,与乙方联络,接收相关文件,传达甲方的意见,确认乙方的工作成果。
8.1.2甲方向乙方正确表达自己的需求,提供相应的基础资料,及时接受乙方提交的符合要求的工作成果。
8.2.1设计方指定____________为设计方代表、项目总负责人,负责代表设计方协调与甲方的关系,收发文件、代表设计方其他各专业设计人员签字等,其他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内对甲方负责。
对于双方文件的签署,其中任何一方签字均产生效力。
8.2.2设计方承诺,未征得甲方同意,或经甲方要求,不随意变更《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现场代表名单》中确定的主要设计人员。
否则,应按本合同第七条“违约责任”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8.2.3设计方应按照本合同关于设计进度的要求,及时履行各阶段的设计任务。
8.2.4设计方应按照本合同关于设计质量的要求,及时履行各阶段的设计任务。
8.2.5设计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交接流程,及时与甲方沟通。
接受甲方代表对设计进度、设计过程监控、设计修改等要求,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正确表达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或提供的其他材料。
8.2.6设计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后期现场服务义务。
8.2.7因设计方原因(如不熟悉与产品设计相关的成都温江地方法规、与相关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沟通出现失误、工作团队工作质量和效率下等)造成方案、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时间延误或者因设计质量原因造成审查时间延误,不能按甲方的工作时间进度要求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设计方须承担延误责任。
具体要求如下: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16年10月30日前提供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的施工图。
设计方因上述自身原因未能完成任务,设计方同意承担延误责任,并接受按每延迟一天10万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由甲方在设计费余款中扣除。
若延迟超过30天,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上述标准40天为限计算违约金,同时不再向设计方支付未付余下款项。
8.2.8在方案和初步设计阶段、报件阶段,设计人方由于在重庆,应派驻设计人员进行现场设计,并随时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工作进度沟通和技术规范征询;
甲方负责协调、配合工作。
现场设计人员中应确保现场有一名专业负责人,施工图设计阶段应随时保持与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协调沟通。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月日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维奥温江项目组设计人员名单
第1页,共2页
姓名
职务、职称
工作内容
主要作品
项目负责人
温江·
天来国际广场,南充·
天来豪庭,重庆·
天来大酒店,分时投资·
成都温江总部基地,分时投资·
成都高新区办公楼,金易·
伯爵世家酒店,永川·
奥兰半岛,尼日利亚阿布贾酒店,重庆喜来登酒店及国际会议中心等。
方案总负责
施工图总负责
天来国际广场,分时投资·
成都高新区办公楼,中海·
重庆寰宇天下,招商·
重庆江湾城三、四期,协信·
重庆公馆,重庆鲁能星城,招商·
重庆花园城,华宇广场,长寿碧桂园酒店等。
曾任“机械工业第三设计研究院”副总建筑工程师。
副总结构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结构专业负责
重庆公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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