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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资产评估报告书DOC25页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拟转让
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之一: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企华评报字(2008)第047号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书
摘要
中企华评报字(2008)第047号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因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事宜,需对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和客观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本次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和成本法。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5月31日持续经营前提下,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781500.87万元,总负债为624066.42万元,净资产为157434.45万元(账面值业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调整后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781500.87万元,总负债为624066.42万元,净资产为157434.45万元。
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净资产评估值为304122.67万元,评估增值146688.22万元,增值率为93.17%。
采用成本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为820778.99万元,总负债为624071.54净资产为196707.45万元,增值为39273.00万元,增值率24.95%。
成本法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
2008年5月31日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
帐面价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
693861.29
693861.29
714336.02
20474.73
2.95
非流动资产
2
87639.58
87639.58
106442.97
18803.39
21.46
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
3
1249.42
1249.42
3470.47
2221.05
177.77
投资性房地产
4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5
39977.82
39977.82
49226.89
9249.07
23.14
在建工程
6
13988.19
13988.19
14516.87
528.68
3.78
无形资产
7
27329.29
27329.29
34133.88
6804.59
24.90
长期待摊费用
8
0.00
0.00
0.00
0.00
递延税款
9
4714.43
4714.43
4714.43
0.00
0.00
资产总计
10
781500.87
781500.87
820778.99
39278.12
5.03
流动负债
11
507313.27
507313.27
507318.39
5.12
0.00
非流动负债
12
116753.15
116753.15
116753.15
0.00
0.00
负债总计
13
624066.42
624066.42
624071.54
5.12
0.00
净资产
14
157434.45
157434.45
196707.45
39273.00
24.95
收益法的净资产评估值比成本法高107415.22万元,差异率为54.61%。
收益法是从企业未来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企业价值,成本法是从企业现时资产重置的角度衡量企业价值。
此次评估目的是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拟转让其所持有的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而未来预期获利能力是一个企业价值的核心所在,从未来预期收益折现途径求取的企业价值评估结论便于为投资者进行投资预期和判断提供参考,经分析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更加适用,故此次评估取收益法评估值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
即:
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5月31日持续经营前提下,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评估值为304122.67万元,评估增值146688.22万元,增值率为93.17%。
本报告书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限为自评估基准日2008年5月31日起一年。
当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以评估结论作为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价值参考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法定代表人:
孙月焕
注册资产评估师:
黎东标
注册资产评估师:
阮咏华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拟转让
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企华评报字(2008)第047号
因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事宜,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对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本次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了评估。
本公司的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2008年5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一)委托方: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
1.企业名称: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简称中船集团)
2.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
3.注册资本:
人民币六十三亿七千四百三十万元
4.法定代表人:
陈小津
5.经营范围: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船舶、海洋工程项目的投资;舰船水上、水下武器装备、民用船舶、船用设备、海洋工程设备、机械电子设备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修理、租赁、销售;船用技术、设备转化为陆用技术、设备的技术开发;外轮修理;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承包境外船舶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6.企业概况:
中船集团组建于1999年7月,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的特大型企业集团,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
1999年7月1日,原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划分为中国船舶工业和中国船舶重工两大集团公司,这是我国船舶工业管理体制进行的一次重大改革。
中船集团成立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不同方式对企业进行重组,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先后完成了江南造船厂与求新造船厂、沪东造船厂与中华造船厂的联合重组,为中船集团实施建设五大造船基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中船集团是中国船舶工业的主要力量,目前主要经营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船舶、海洋工程项目的投资,民用船舶、船用设备、海洋工程设备等的研究、设计、开发、制造、修理、租赁等业务,旗下聚集了一批中国最具实力的骨干造修船企业、船舶研究设计院所、船舶配套企业及船舶外贸公司。
造船是中船集团的主业,中船集团能够建造符合世界上任何一家船级社规范,满足国际通用技术标准和安全公约要求,适航于任一海区的现代船舶。
产品种类从普通油船、散货船到具有当代国际水平的化学品船、客滚船、大型集装箱船、大型液化气船、大型自卸船、高速船、液化天然气船、超大型油轮(VLCC)及海洋工程等各类民用船舶与设施,船舶产品已出口到50多个国家和地区。
在新的世纪,中船集团提出了“五三一”奋斗目标,即在2005、2010年分别进入世界造船集团“五强”、“三强”的基础上,再经过5年的努力,到2015年力争成为世界第一造船集团,从而推动中国成为世界第一造船大国。
为实现这一目标,中船集团将重点建设好中船文冲船厂基地和中船龙穴造船基地。
到2010年,造船能力将由现在的600万吨提高到1800万吨,产品涵盖超大型集装箱船、液化天然气(LNG)船等高技术船舶。
在做大做强造船主业的同时,中船集团积极发展壮大修船业、船用配套以及钢结构等非船业务。
目前,中船集团已进入航运、航天、建筑、电力、石化、水利、环保、冶金、铁路、轻工等二十多个行业,形成集装箱、大型钢结构、冶金设备、陆用柴油机组、压力容器等一批重点产品。
中船集团多元化经营的领域,已涉及贸易、航运、金融、房地产、桥梁建设等领域,已发展成为在中国造船行业独占鳌头,在多个行业领域内快速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
(二)资产占有方:
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名称:
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
广州黄埔文船路1号
4.注册资本:
人民币80205万元
5.法定代表人:
殷学明
6.成立日期:
1981年8月22日
7.经营范围:
船舶及辅机、通用设备、通用零部件、金属结构及构件、电站专用、炼油、化工管道、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
经营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本企业“三来一补”业务、物资储存、高压气瓶的检验等。
8.企业概况:
公司的前身为广州文冲船厂,2001年7月11日改制为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80205万元。
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大型企业,是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旗下华南地区重要造船企业,位于广州市东南约20公里,地处广州黄埔新老港之间。
公司现有职工约2200余人,其中工人1000余人,工程技术人员350余人,业务专业人员540余人,管理人员150余人;公司拥有1.5万吨级、2.5万吨级干船坞各一座,2.5万吨级船台一座,以及完善的造船、重工和机械生产配套设施。
具有年造1700TEU以下支线集装箱船、3万吨以下散货船和大中型挖泥船及消防船10艘的能力。
1995年以来,文船公司先后与新加坡、德国、塞浦路斯、英国、泰国以及中国大陆等国内外著名航运公司签订了船舶建造合同。
文冲船厂的主要造船产品有:
1400~2800箱集装箱船和16888立方米以下的挖泥船;非船产品主要有港口机械及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桥梁及铝(铜)型材挤压机制造等。
二、评估目的
因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事宜,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对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评估对象为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益价值,具体为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所持有的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东权益价值。
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对被评估企业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是根据被评估企业的公司章程及相关投资协议所确定的。
评估范围涉及广州文冲船厂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资产类型具体包括: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其中非流动资产具体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评估基准日经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后的账面总资产为781500.87万元,总负债为624066.42万元,净资产为157434.45万元。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和定义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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