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土地复垦项目二次施工招标文件模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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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须知……………………………………………
2技术要求……………………………………………
3合同条款……………………………………………
4工程量清单…………………………………………
5投标文件资格部分格式………………………………
6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7评标标准与评标方法…………………………………
8其他说明………………………………………………
1投标须知
1.1总则
1.1.1招标范围
XX县XX镇XX村等二个镇三个村土地复垦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及本次招标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第2章技术要求部分及第4章工程量清单部分。
1.1.2资金来源
本工程资金来源为自行补充耕地资金。
1.1.3投标人的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并同时具备土石方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有关土地开发整理业绩;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证及身份证,或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建造师还须取得水利厅颁发的培训上岗证或名单在水利厅网站已公布】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执行《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人身份证;
6、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资格审查截止日期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
7、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8、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师或造价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企业为:
市政公用及土石方资质)或专职安全员(C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岗位证书(必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必须为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企业为:
水利水电及土石资质)注: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列入XX市政府投资工程第二批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列入XX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才能参加本工程的投标,并且必须在******/wwwcbsml/网站上可以查询。
1.1.4同一标段不允许任一投标人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1.5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自理。
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本工程的进场交易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各潜在投标人可至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光盘(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1.1.6标段划分及建设地点:
本工程设置一个标段。
1.2招标文件
1.2.1招标文件由以下章节组成:
2技术要求
3合同条款
4工程量清单
5投标文件资格标格式
6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7评标标准与评标方法
8其他说明
1.2.2招标文件的答疑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若有疑问应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提出,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澄清、修改等答复,将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布,投标人必须自行下载获得,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4天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
1.2.3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3日前,招标人可在网上发布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内发补充通知,则可能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补充通知将在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1.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括:
1资格标
1)资格审查必备条件
(1)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准备原件备查);
(3)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准备原件备查);
(4)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准备原件备查);
(5)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资格审查截止日期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
(6)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7)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师或造价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企业为:
水利水电及土石资质);
投标企业根据企业资质提供。
(8)投标人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准备原件备查,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该基本账户汇出);
(9)提供2006年1月至今相关土地开发整理工程业绩一个(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三项原件中至少两项进行审查,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注:
本条所指相关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是指该企业所承担过的国土系统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程的工程项目。
(10)其他材料。
投标人应按要求附相应证明材料。
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即使中标,招标人也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相应阶段的保证金。
2商务标(提供一份电子版)
(1)承诺书
(2)投标报价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时附上)
(5)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1.3.2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1编制投标文件前应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全部表格,表格内容不得更改;
3所有投标文件均一式四份,即资格标、商务标正本各一份,副本各三份。
投标文件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资格标”或“商务标”字样;
4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
必须修改时,应在涂改或插字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5资格标和商务标应分开袋装密封(正副本同装一袋),即资格标1袋、商务标1袋。
在封口处应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
在封袋面上应相应标明“资格标”或“商务标”字样,并标明“XX县XX镇XX村等二个镇三个村土地复垦项目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字样,还应标明“2011年1月9日15时00分以前不得开封”;
封袋封面格式详见第5、6各章;
6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7投标人应在2011年1月9日下午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3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4投标报价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表”中的说明填报投标报价汇总表及其附件。
1.4.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以及所有税金,并应充分考虑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
1.4.3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
但经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1.4.4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金额与相应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不吻合时,应以修正算术错误后的各分组工程量清单中的合计金额为准,改正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部分的金额和投标总报价。
1.4.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或说明对《工程量清单》各项目报价的修改办法。
1.4.6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经招标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
1.6工期计划
开工日期:
2012年1月12日
完工日期:
2012年3月11日.
1.7现场踏勘和标前会
1.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但不意味着不踏勘现场。
即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踏勘,费用也自行承担。
1.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理解有不清楚之处,可以在投标截止日期4天前,书面要求招标人进行解释。
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将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以书面形式将解释内容通知所有投标人。
1.8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9日下午15时00分。
1.9投标保证金
1.9.1投标人必须于2012年1月7日下午17时之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将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转入如下账户:
户名:
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41079279000010465
开户行:
XX县农村信用社校前分社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者,投标文件无效。
1.9.2待招标结束后,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投标人。
1.9.3若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前来签订合同或拒签合同,拒交、未交或未足额缴交履约保证金或未办妥履约保函而又不事先加以声明并取得招标人同意。
3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10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1.10.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递交书面文件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该文件密封后递交给招标人,在封袋面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10.2补充投标的书面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附件一起开标。
1.11开标和评标
1.11.1招标人将于2012年1月9日下午15时00分在XX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开标会议。
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带有效证件原件)开标会,并签名报到。
未参加或未按时参加(即迟到15分钟以上)开标会议的将被视为自动弃权,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
1.11.2开标会上将查验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及下列证照原件:
1法定代表人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在开标会上出具了上述原件方视为资格审查合格。
否则,招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不能成为正式投标人。
1.11.3开标会上将宣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其他一些需要宣布的内容。
1.11.4评标前,有关人员将首先检查每份投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内容有重大偏离者,不列入评标范围。
1.11.5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或解释某些问题,但投标人不能借澄清或解释之机要求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11.6招标人将认真考虑投标人提出的优惠条件。
如是总报价优惠,招标人将视为单价报价按相应的比例优惠。
1.12合同的签订
1.12.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后,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通知书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12.2不论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的原因作任何解释。
1.12.3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应作好开工的一切必要准备,并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日期,准时到指定地点签订合同。
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应交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金额见第3章(合同条款)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所述。
1.12.4如果中标的投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前来签订合同,未交或未足额缴交履约保证金或未办妥履约保函而又不事先加以声明并取得招标人同意,企图改变投标文件的承诺,则该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12.5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应2日内进驻工地,并按时开工。
2.1一般规定
2.1.1工程概况(详见图纸说明部分)
2.1.2合同项目和工作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2.1.3.1施工图纸的提供期限
1用于本合同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建筑结构布置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项目工程建筑物施工前7天提供给承包人。
2用于工程施工的开挖图、细部结构图和浇筑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项目施工前14天提供给承包人。
2.1.3.2设计修改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按上述第2.1.3.1条提供的图纸和文件后,应进行详细阅读和检查,若发现错误和表达不清楚时,应在收到图纸和文件后的5天内书面通知监理人。
若监理人确认需要作出修改或补充时,亦应在接件后7天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图纸和文件提供给承包人。
**监理人发出施工图纸后,需要对某些工程设计进行局部修改和补充时,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7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其中涉及变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办理,对不属于变更范畴的设计修改,承包人不得要求增加额外付款。
3由于受永久设备供货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发包人无法按预定计划提供施工图纸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研究临时措施,适当调整部分工程的施工进度,其增加的费用或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0条的规定办理。
2.1.3.3图纸的份数
监理人应向承包人提供3份各类施工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图)。
承包人可根据施工需要向监理人提出增加图纸的份数,并为此支付费用。
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均应盖有现场监理机构的公章,无监理人盖章的图纸,均为无效图纸。
2.1.4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
2.1.4.1图纸和文件的提交计划
承包人应在签署协议书后21天内将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的承包人图纸和文件的提交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提交计划后14天内批复承包人。
提交计划应说明图纸文件名称和提交时间,以及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
(2)项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和本技术条款各章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承包人提供给监理人的所有图纸、文件、影像资料等费用,均应包括在承包人的各项目报价中。
2.1.4.2施工组织设计的图纸和文件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应将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人批准。
报送的图纸和文件应详细说明施工总布置、施工总进度、施工程序、主要施工方法和措施、主要施工设备和材料、劳动力计划及安全防护措施等。
施工总布置图中必须标明施工占地的范围和面积、施工道路、施工管理机构的地点和范围。
2.1.4.3施工措施图纸文件
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报送详细的工程施工措施,其报送的图纸和文件(一式四份)应详细说明施工布置、施工进度、施工方法和措施,如开挖作业循环、安全支护、排水和弃渣措施等。
2.1.4.4临时设施与合同外零星工程的图纸和文件
1合同签字后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报送工程临时设施的主要图纸和文件(一式四份),并请批准。
2监理人根据工程的需要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合同外的零星工程,承包人应在商定的时间内向监理人报送为实施这些零星工程施工的有关资料。
2.1.4.5承包人对提供图纸和文件的责任
1承包人递交监理人批准的图纸和文件必须一式四份。
每张图纸和每份文件必须留出供批准及签署意见的空白框格。
监理人批准后,对于签署有“照此执行”或“按修改执行”的图纸和文件,将退还承包人一份。
2承包人在收到经监理人审批的图纸和文件后,承包人因故需要修改图纸和文件时,仍需重新报送监理人。
3承包人如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图纸和文件,由此而造成承包人自身的工作延误或造成其他协作单位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4凡须经监理人批准的图纸和文件,只有在监理人予以批准并签署“照此执行”或“按修改执行”之后,承包人才能按图纸和文件实施。
承包人不得以图纸和文件已经监理人批准和审阅,或监理人对图纸和文件提出修改为理由,推卸应承担的责任或要求增加支付费用。
2.1.5工程进度实施报告
2.1.5.1说明
承包人除在合同签字后应递交一式四份按期完成工程项目的详细施工总进度计划送请监理人批准外,尚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监理人递交月度的进度计划。
**.1.5.2施工进度计划
1承包人在每月开始前7日内向监理人递交下一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其内容包括拟按期完成的工程量、材料的耗用量、劳动力安排、材料设备的定货和交货安排。
**承包人应递交上述图纸文件(一式四份)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在签收分期和逐月的进度计划后7日内发出书面通知。
监理人对各项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批和承包人责任的规定与本章有关条款所述相同。
2.1.5.3工程进度实施报告
1承包人必须在次月7日前,向监理人递交当月施工进度实施报告(一式四份)。
报告应附有适当的文字说明以及形象进度示意图,以满足监理人能有效地审议工程进度,并有可能批准修订实施进度。
否则监理人有权退还报告或要求重新修改再递交。
2工程进度实施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
(2)材料的实际进货、消耗和储存量。
(3)以上两项按项目逐项统计总计、逐月累计和计算百分比。
(4)设备的进货和使用安排。
(5)实施的形象进度。
(6)记述已延误或可能延误施工进度的影响因素以及重新达到原计划进度所采取的措施等。
(7)财务收支报表。
2.1.6工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
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2.1款的规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人应赋于质检人员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过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和随机抽样检验的权力。
当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时,承包人质检人员应有责任及时纠正。
2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2.2款的规定,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写质量检查报表,承包人应定期向监理人提交质量自检报告。
3监理人为检查检验工程和工作设备质量的需要,可要求承包人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和设备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和设备检测成果、施工和安装记录、质量自检报表等作为工程和工程设备验收的依据。
2.1.7现场临时设施
2.1.7.1施工用电
1承包人应负责设计、供应、安装、架设、管理和维护由供电电源至所有各施工点和生活区的输电线路及其全部配电装置。
2承包人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执行监理人的书面通知为按本合同安排进场工作的其他承包人提供施工用电和生活办公用电,具体付费办法应由双方签订协议。
3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配备一定容量的施工和生活备用电源以防急用。
**.1.7.2施工用水
1承包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施工期间提供充分的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承包人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按监理人的书面通知,为按本合同安排进场工作的其他承包人提供施工用水和生活用水,具体付费办法应由双方签订协议。
2.1.7.3施工照明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设计、供应、安装、管理和维修施工区和生活区的全部照明系统。
2.1.7.4土料开采加工系统
1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土料,并负责土料加工系统的设计和施工以及开采加工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和维修。
2土料开采加工系统的生产能力和规模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对土料的需要,进行料场的开采、加工、储存和供料平衡后选定,配置的开采加工设备应满足土料的高峰用量要求。
3承包人提供的土料应满足本合同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符合各专项技术条款规定的质量标准。
4承包人应按批准的施工总布置规划进行砂石料和土料开采加工系统的布置和设计,并应做好场地的排水、防洪保护、弃渣的处理及防止环境污染等水土保持工作。
2.1.8施工安全防护
1承包人对安全防护的责任
在工程最终验收之前的整个施工期内,承包人必须制订并实施一切必要的措施,保证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包括承包人和非承包人的人员安全),维护工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7天内,必须制订一份有关安全措施的书面报告递交监理人批准。
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洪、防火、救护、警报、治安等。
承包人应遵守国家颁发的有关安全规程,对于不符合我国法律、法令、安全规程及本合同规定的事故隐患,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干涉,由此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承包人必须在事故发生72小时内向发包人递交事故报告,并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而不应为此增加发包人费用或延迟施工进度。
2劳动保护
凡属承包人雇用的现场工作人员,承包人必须根据作业种类和特点并按照国家的劳动保护法发给相应的劳保用品,包括安全帽、水鞋、雨衣、工作服、手套、手灯、防尘面具、安全带等,承包人还应按照有关的劳动保护规定发给工作人员劳动津贴和营养补助。
3照明安全
承包人应在各施工区、道路及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系统。
在不便于采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可采用气或碳化灯。
4接地及避雷装置
凡可能漏电伤人或受雷击的电器设备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承包人应负责这些装置的供应、安装、管理和维修,并应定期派专业人员检查这些装置的效果。
5防火
承包人应配备适量的灭火设备器材。
消防设备器材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消防人员应熟悉消防业务,训练有素。
消防设备器材应随时检查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施工总规划的同时递交一份包括上述内容的消防措施和计划的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
6防洪和气象灾害的防护
承包人必须重视水情和气象预报,一旦发现有可能危及工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洪水或气象灾害的预兆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洪和防止气象灾害的措施,以确保工程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及保证工程的按计划进行。
7信号
承包人应在施工区内设置一切必需的信号,这些信号应包括(但不限于)标准的道路信号、报警信号、危险信号、控制信号、安全信号和指示信号。
承包人应负责维护自己和发包人放置的所有信号。
若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提供的信号系统不能有效地保证安全,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的要求补充、修改或更换该系统。
8安全防护规程
承包人应根据国家颁发的各种安全规程,结合自己的实践编印通俗易懂适合于本工程使用的安全防护规程袖珍手册。
在监理人下达书面开工令后应将手册的复制清样递交监理人审批,印刷成的手册亦应分发给承包人的全体职工以及发包人和监理人。
安全防护规程手册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防护衣、安全帽、防护鞋袜及其他防护用品的作用;
(2)汽车驾驶和运输机械的使用;
(3)用电安全;
(4)高边坡开挖作业的安全;
(5)机械作业的安全;
(6)意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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