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渔业应急处置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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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由市局水产技术推行成员、渔政站及水政支队成员等组成。
指挥部要紧任务是:
负责渔业疫情突发事件、船舶事故突发事件、水产食物平安突发事件、环境污染致渔业生产受重大阻碍突发事件等处置工作。
依照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授权,宣布突发事件相应的应急预警品级,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和谐,保障各项方法的实施。
渔业应急处置办公室下设机构
.1应急处置工作组
挂靠在局水产技术推行站。
要紧职责是具体和谐突发事件的操纵工作,组织制定渔业突发事件操纵技术线路和操作规程;
负责日常治理工作,和与地址治理部门的组织和谐。
2.3.2区(市)治理机构
各区(市)人民政府应参照国家组织体系组成渔业应急处置地址治理机构,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相应预案,并成立应急预备队,在渔业应急处置办公室的指挥下,具体渔业突发事件的操纵、救援等任务。
应急预备队报省海洋与渔业厅、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渔业应急处置办公室备案。
第二部份
枣庄市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1
依据及适用范围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农业部《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和《山东省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水产养殖、加工、运输和销售的水生动物及产品疫病,第一次引进的有害的外来品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和发生在市外,但对我市可能造成阻碍的水生动物疫病的预防和处置。
2监测和预警机制
疫情预警信息
2.1.1
疫病监测及发布
以现有的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点进行监测,进一步完善全市疫情测报网络。
若是发觉异样,及时进行诊断,发觉疑似病例,应逐级上报,并当即送交有资质疫病诊断实验室确诊。
应急处置工作组发觉疑似病例或接到疫情报告后,应当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并依照国家规定的时刻和程序逐级上报。
省水生动物疫病操纵中心负责对上报疫病的确认和信息处置,并依照全国水生动物疫情预防操纵中心和有资质的疫病诊断实验室的疫情认定,提出疫情预警公告建议。
3
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
3.1.1
疫情分级
以显现首例疫病临床诊断为标志,依照水生动物发病、死亡的情形划分疫情品级,水生动物疫情分为:
专门重大(Ⅰ)、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样(Ⅳ级)。
3.1.2
预案品级
依照疫情品级实施分级操纵。
发生不同疫情品级时,别离启动各自相应预案。
当水生动物疫情品级为较大(Ⅲ级)时,启动本级预案。
4.
疫病治理
水生动物疫病在封锁型小水体和开放型水域,采取扑灭处置;
对无法进行消毒、扑杀的大水体和开放型水域,应实施严格监管,并每一年由区(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操纵机构增强疫源监测,紧密注意疫病传播情形。
对水体消毒、染疫水生动物扑杀、有关物品出入等强制性操纵、扑灭方法,由疫发地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重点疫病
4.1.1
鲤春病毒病(SVC)。
4.1.2
其他突发高致病性、暴发性、流行性水生动物疫病,和不明病因的传染性、危害较大的疫病。
5
后期处置
疫病处置
携带人鱼共患病原的水生动物体不能用于加工、食用、渔用饲料,应全数进行无害化处置。
养殖用水经无害处置、消毒后方可排出;
携带非人鱼共患病原的水生动物,其内脏、鳞片等废弃物和加工用水须经无害化处置。
养殖场应按要求对场内的养殖设施、养殖用具、养殖用水和场地进行严格消毒,养殖场进排水系统要分开。
善后处置
为避免疫病的传播,区(市)人民政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踊跃方法进行善后处置,帮忙养殖场恢复活产。
责任追究
成立水生动物疫病责任追究制。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水生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对瞒报、谎报、迟报等渎职、失职人员,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部
渔业船舶水上平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平安治理条例》、农业部《渔业船舶水上平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渔业口岸和渔业船舶治理条例》。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管辖水域发生的渔业船舶平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预警信息包括:
气象、海洋、水文等自然灾害预报信息;
可能要挟水上渔业人员生命、财产平安或造成水上渔业平安突发事件发生的其他信息等。
信息传报
枣庄市水利和渔业局及水政支队、市气象局、市广播电视局应及时通过现有通信网络,最大限度地将预警信息向渔区作业渔业船舶发布。
渔业船舶平安突发事件分为:
当渔业船舶平安突发事件品级为较大(Ⅲ级)时,启动本级预案。
4信息共享和处置
信息来源和搜集
水政支队严格执行渔业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网络畅通,及时接收不同来源的渔业船舶平安突发事件的信息。
信息核实及上报
应急处置工作组关于接获的信息要迅速进行核实事件性质、事件发生的时刻、地址、遇险渔业船舶资料、特点及遇险人数及人员伤亡等情形。
将结果上报市政府和省海洋与渔业厅。
5紧急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组具体实施应急救助工作。
一、指导遇险渔业船舶开展自救。
2、指挥、调度事发流域周围生产渔业船舶参与救助。
3、组织本辖区内符适合航条件的渔业行政执法船舶及有关力量前去救助。
6.应急终止
应急处置工作组可依照以下情形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渔业救助力量中止或终止救助工作的建议:
一、遇险人员的生命平安再也不受到要挟。
二、遇险人员再也不有任何符合情理的生存希望。
3、渔业救助力量自身平安受到严峻要挟。
7善后处置
一、渔业船舶平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止或终止后,
由应急处置工作组对事件的处置情形和损失情形进行评估。
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配合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处置好发生突发事件的渔民及其家眷的安抚工作,帮忙其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
3、调查报告
渔业船舶平安突发事件处置终止后,应急处置工作组对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整个进程进行总结,吸取体会教训,提出整改方法。
水政支队按渔船事故调查处置的有关规定,对事件的性质、类别、成因进行调查,查明缘故,判明责任,并对事件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置意见。
第四部份
枣庄市水产品平安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平安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重大食物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增强食物平安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国家质检总局《食物平安突发事件应急反映预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重大食物平安事故应急预案》,枣庄市人民政府《枣庄市重大食物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应于我市水产品生产加工环节重大食物平安突发事件的处置。
在市区两级成立重大水产品平安事件监测体系,搜集发生在市内外和省外对全市可能造成重大阻碍的水产品平安事件信息,增强水产品平安信息治理和综合利用。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依照各自监管职能,应当增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的日常监管,及时分析各类问题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进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接到可能致使重大水产品质量平安事件的信息后,及时确信应付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件发生,并依照预案做好应急预备;
必要时,要及时报告本地人民政府。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在接到发生重大食物质量平安事件报告后,应及时逐级或直接上报至渔业应急处置办公室。
水产食物平安突发事件分为:
当水产食物平安突发事件品级为较大(Ⅲ级)时,启动本级预案。
4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要紧依托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
重大水产品质量平安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相应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顾急预案迅速采取方法。
局势显现急剧恶化的情形时,相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或事发地设区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方法。
5应急响应终结
水产品质量平安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排除后,水产品质量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将按有关程序和要求终结。
渔业应急处置办公室对相关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置情形,随时通报处置结果。
6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市水利和渔业局渔业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门重大、重大水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较大和一样水产品质量平安事故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搜集、清理与处置等事项。
尽快排除事故阻碍,妥帖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阻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固。
造成重大水产品质量平安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补偿
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水产品平安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操纵、救援和处置进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五部份
环境污染致渔业生产受重大阻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惜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爱惜条例》、《山东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管辖水域发生的因环境污染致渔业受重大阻碍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依托重点污染企业在线监控系统,整合监测信息资源,成立健全因环境污染致渔业受重大阻碍的突发事故预测预警系统。
事故发生单位要及时将事故有关情形报告至市水利和渔业局渔业应急处置办公室和属地市、区政府(管委)。
属地市、区政府(管委)和渔业应急处置办公室要依照属地治理和系统治理的原那么,及时、准确地逐级上报有关情形。
环境污染事故突发事件分为:
环境污染事故突发事件品级为较大(Ⅲ级)时,启动本级预案。
(1)应急处置工作组抵达应急现场周围后,应依照事故品级、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情形等,组织进行个人防护,而后进入应急现场。
(2)实施应急处置与处置。
应急处置工作组依照任务和职责分工,依照顾急处置与处置程序和标准,采取相应的方法,实施应急处置与处置,并及时将应急处置与处置进程中的有关情形和数据上报前方指挥所。
(3)完成应急任务后的行动。
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完成规定的应急任务或接到应急终止的通知后,应组织本分队人员对蒙受污染的仪器设备实施消毒,组织返回,保养应急器材。
应急处置终止并确认危害因素排除后,由渔业应急处置办公室作出终止执行相关预案的决定,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7后期处置
市水利和渔业局渔业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组织专门重大、重大环境污染致渔业生产受重大阻碍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较大和一样环境污染致渔业生产受重大阻碍突发事件善后处置。
造成重大环境污染致渔业生产受重大阻碍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补偿
对在重大环境污染致渔业生产受重大阻碍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操纵、救援和处置进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第六部份
渔业应急处置保障方法
1、资金保障
争取同级财政支持,保证所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和救援工作资金。
对受突发公共事件阻碍较大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政策。
要增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利用和成效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舞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物资保障
要成立健全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挑唆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给。
渔业应急处置办公室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储蓄制度,保障应付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供给。
专门是渔业疫情处置的装备、仪器,如:
一次性防护服、消毒剂、捕捞用具、运载工具、掩埋用具、采样车和查验试剂、快速理化查验设施等;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器材、消防设施、堵漏器材、废水搜集池、应急监测仪器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能够依如实际情形与需要与本地有关企业签定协议,指定有关生产、效劳企业作为预备转产、扩产和提供给急所需效劳的企业。
增强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储蓄物资的治理,避免储蓄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
一旦显现上述情形,应当依法查处并及时予以补充;
对过时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新。
4.6交通运输保障
要保证紧急情形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平安畅通;
依照应急处置需要,对事发觉场及相关通道实施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部份
附那么
1、地址预案
县级以上地址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预案,制定地址应急预案。
二、联系方法
枣庄市渔业应急处置办公室,联系:
、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八部份
附录
一、信息呈报格式
突发事件名称:
事件
突发事件性质
发生时刻:
年
月
日
发生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
情形描述:
日,在
县(市)发生
报告单位:
盖章
报告时刻:
、信息发布格式
关于
事件的公告
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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