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区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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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投标要求:
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是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
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以重庆市梁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屏显示的北京时间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梁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大厅(梁平区新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1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梁平县洁美环卫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梁平区机场路170号
联系人:
高老师
电话:
(023)53686966
招标代理:
重庆大成国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金渝大道68号
邓老师
(023)8608180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邓老师
(023)86081800
1.1.4
项目名称
梁平区城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改扩建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梁山街道机场路136号
1.1.6
建设规模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经落实
1.3.1
招标范围
1.3.2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及信誉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公司技术负责人或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必须提供任职文件)、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三类人员”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
1、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及2017年7月份至2017年9月份养老保险复印件;
2、注册建造师在建项目情况应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
若开标现场查询不到项目经理信息或查询到项目经理有禁标情况,打印后提交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拟派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3.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及2017年7月份至2017年9月份、养老保险复印件;
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若证书上未标明单位名称,则提供相应的聘用证书或劳动用工合同。
(2)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相应有效证书。
人员要求:
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检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档案员或资料员不少于1人,预算员或造价员不少于1人,标准员不少于1人,测量员不少于1人。
主要管理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及2017年7月份至2017年9月份养老保险复印件,造价人员应附有效的全国造价员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师证书、2017年7月份至2017年9月份养老保险复印件;
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证书上未标明单位名称,则提供相应的聘用证书或劳动用工合同。
(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
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拟派管理人员岗位职务及专业应与入渝信息库填报岗位职务及专业相一致或与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的人员登记的岗位职务及专业相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受到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在开标时查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受到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处罚且是否在处罚期内的情况,若有,查询情况打印后报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行贿犯罪查询
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按照渝检会【2015】7号《关于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程的规定(试行)的通知》与“关于修改《关于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试行)》第五条的通知”(渝检会【2016】5号)的规定:
凡参与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主动到企业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查询其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收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后,将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不得参与投标。
若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发现中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事实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招标人应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当地人民检察院对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有无行贿记录进行核查。
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招标人收到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监督机构备案,纳入招投标存档资料。
资格审查时,前1~4项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成册,且提交原件备查(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本附表9.1规定的手持资料和资质证书原件不装入),投标人不能提交原件(或提供不全)供查验的,按废标处理。
中标人派驻本工程施工现场的项目部成员必须与资格审查时所报一致(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除外),否则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7年10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不记名提交异议。
1.10.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9日17:
00时前,在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答疑。
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全部知晓答疑或补充通知内容。
1.11
分包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等。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5日10时00分(以梁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屏显示的北京时间为准)
2.2.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补遗的时间
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2.2.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在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及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投标报价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
价。
投标人已标价表格至少包括投标人须知第3.1商务部分要求的清单表格。
2.报价原则:
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现场踏勘情况、周边环境、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仿古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GB50854-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CQJNDE-2013)及相关配套文件、规范及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
投标报价因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规费、税金,并考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
以及合同文件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
投标报价时的材料价格:
本工程参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六期公布的梁平县信息价并结合本工程特点及风险、企业自身实力及管理水平、市场行情等因素自主报价;
(注:
《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上有梁平县信息价的材料价格参照其自主报价,《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梁平县信息价的材料价格参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重庆市信息价自主报价;
信息价没有的由投标人结合本工程特点及风险、企业自身实力及管理水平、市场行情等因素自主报价);
人工费调整:
参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四期公布的梁平县信息价并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及管理水平、市场行情等因素自主报价。
3.投标人应按本须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
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投标人对招标人发出的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不得修改,否则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5.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6.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2.2.1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
7.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投标人不得修改。
否则,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8.本工程招标将设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2333753.96元(大写:
贰佰叁拾叁万叁仟柒佰伍拾叁元玖角陆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83562.1元(大写:
捌万叁仟伍佰陆拾贰元壹角),措施项目费最高限价为:
114076.11元(大写:
壹拾壹万肆仟零柒拾陆圆壹角壹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由各投标人在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需低于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9、安全文明施工费:
9.1根据《关于印发<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
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9.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
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
《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计算)
3.4
投标保证金
1.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4万元(大写:
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24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汇账过程的时间差风险),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投标人登陆《重庆市梁平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网上投标专区-投标指南-"
建设工程企业注册投标操作指南"
提示,先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不需要再注册),登陆后进行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及账号。
2.1如果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农行,必须开通农行企业网上银行,然后使用网上支付交纳投标保证金,打印《保证金交纳成功回执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给接件人;
2.2如果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不在农行,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打印《保证金交纳成功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
重庆市梁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梁平支行
账号:
31-460101040006370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①未进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日内退还;
②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的5日内退还;
特别提示:
1.若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超过投标保证金规定的到账截止时间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缴纳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2.保证金交纳成功回执单(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接件人,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3.投标保证金若需填写项目名称,字数不宜超过10个字(可简写),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转账失败风险。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须知第3.5.1项至3.5.2项规定提供的资料原件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本附表10.1规定的手持资料和资质证书原件除外)一次性递交,以供核验,否则按废标处理。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按本章投标人须知3.7.3款执行,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函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商务部分(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如未按要求标注正副本,按废标处理。
3.7.5
装订要求
1.应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2.装订
(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七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否则按废标处理。
(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
(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
3.装订要求
《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文件格式为:
不得采用活页夹、塑料夹等装订。
4.其他要求
中标人还须在签订合同前,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与投标文件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分析表的纸质版、电子版各壹份。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
1.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小袋中,密封处密封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贴上“投标函部分”封套。
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小袋中,密封处密封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贴上“商务部分”封套。
4.“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处密封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贴上“投标文件”大袋封套,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5.“资格审查资料”装入“资格审查部分”小袋中单独封装,密封处密封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贴上“资格审查资料”封套,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6.证书原件单独装。
(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条规定的手持资料不装入)
7.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未使用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袋,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或作废标处理。
如投标文件较厚,上述各部分投标文件不能装入相应的一个袋中,投标人可按上述要求增加投标文件袋。
4.1.2
封套上写明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部分”等封套上写明相应内容,具体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梁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标处(梁平区新城区行政中心1号楼1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重庆市梁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核验出席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身份和保证金递交情况;
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启或按废标处理;
(4)封装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本须知前附表4.1.1的规定密封,如发现投标文件没按本表4.1.1的规定密封,则按废标处理;
(5)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先开启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部分》送评标委员会评审,同时查询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和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是否在处罚期内的情况,查询和计算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并记录在案;
然后开启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大袋中的投标函部分袋;
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总报价、质量要求、工期及其他内容。
对投标总报价评分,再按投标总报价得分、综合诚信得分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开启前七名的《商务部分》,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如果未能评出三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则应从排名第八的投标人开始依次递补;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员、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推荐经评审合格,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一至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
电汇或转账。
2.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金额的10%。
3.提交时间: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提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按相关规定处理。
4.履约担保金的退还时间:
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时间退还。
8.1
重新招标
1.按投标人须知第8.1
(1)执行;
2.按投标人须知第8.1
(2)执行;
3.按投标人须知第8.1(3)执行;
4.按投标人须知第8.1(4)执行。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参加开标会的人员要求
1.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必须是: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2.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若出席开标会现场的投标人代表不满足上述要求,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被开启或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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