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行政服务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DOCdoc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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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低压线路、照明及供电设备管理维护要求43第
四、日常办公车辆管理服务要求44第
五、绿化服务要求44第
六、中央空调日常维护服务要求45第
七、消防,监控服务要求46第
八、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要求47第
九、供电维护服务要求48第
十、物业管理服务的应急预案要求48第十
一、重点设备的维保要求49第五章评标标准和方法501.评标办法前附表502、评分办法50第六章合同条款55第一章招标公告南召县行政服务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南召县政府机关事务局的委托,就南召县行政服务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
(1)项目名称南召县行政服务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招标编号NZZ170911131099(3)采购范围南召县行政服务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预算金额200万元。
2、资金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1.1.4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南召县行政服务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编号NZZ1709111310991.1.5交货地点南召县政府机关事务局1.1.6标段1个标段1.2.1资金情况财政资金,200万元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见服务要求1.3.3质量及验收标准质量要求合格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验收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见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4.3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1.9.1踏勘现场、答疑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和答疑。
2、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10天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前15天1.11服务期1年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补充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逾期不受理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下午300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3.1投标有效期60天3.4.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0元投标人应在2017年10月20日2400前以电汇形式从投标公司基本账户交于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南召县行政服务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保证金”内容。
户名南召县政府采购09项目保证金开户行工商银行南召县支行账号1714027038000003661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到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南召县行政服务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保证金”或“NZZ170911131099”内容。
注1、本项目不提供投标保证金到账核准服务,因此投标人须认真核对账户名,开户行等相关信息,确保保证金及时、准确到账。
2、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跨地区、跨行转账以及银行周末不办公等因素请各投标单位予以考虑提前办理。
3、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以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时足额收到为准。
3.5.2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3.5.3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3.6.3签字或盖章要求签字或盖章,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封面要求加盖公章。
3.6.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报价一览表一份,含投标文件的电子档U盘1个3.6.5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须采用胶粘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夹页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幅面A4。
2、正本副本分开密封包装。
报价一览表单独打印,用信封密封包装递交。
3、共四包正本1包,副本1包,报价一览表1信封,电子档1信封。
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盖章在2017年10月24日下午300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河南省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下午300。
开标地点河南省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开标顺序见投标人须知28.3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法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召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履约担保的金额10万元,履约期内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在整个服务期内有效,服务结束后3个月内退还。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电子招标投标否9.2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取。
9.3现场公证费由中标企业承担9.4付款方式每月付款一次9.5其他说明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一切后果。
9.6其他说明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应在获取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招标人,如果在规定期内未收到投标人的书面信函,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参加投标,如投标截止时无故(不可抗拒事件影响除外)不参加投标者,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9.7中标人须承诺内容中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管理人员由公司派出。
一般职工,须雇南召县本地贫困户及退伍军人。
贫困户及退伍军人雇员不得低于70,并且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南召县行政服务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2本项目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合同法等。
2.定义2.1招标人南召县政府机关事务局.2.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2.3合格投标人投标人须知。
2.4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2.6伴随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承担的技术服务、技术协助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7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
收到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
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3投标费用3.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三、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服务要求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4.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服务招标中同时投标。
;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如有需要澄清、疑问的,应以书面方式(信函、电报、邮件、传真等,下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十(10)日前通知到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给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函发给所有潜在投标人。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完全认可。
6.2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
补充或修改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补充或修改文件。
投标人若收到该补充或修改文件则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6.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决定是否推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投标日期,并将具体变更情况向每一投标人发出通知,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
6.4关于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将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公告的形式向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和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
收到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应以同等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
因登记有误或邮箱服务器、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人可以不承担再次发出通知的责任。
任何情形下,采购人所发出通知,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通知。
6.5照抄或复印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的、手写的、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不被接受。
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在投标邀请函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十五(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7.3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4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四、投标文件的编写8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
10踏勘现场10.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10.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0.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0.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投标预备会1.投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2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13纪律和监督13.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3.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3.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3.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4投标文件的组成14.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14.2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次序一一对应。
15投标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服务投标一览表、主要服务分项报价表等。
16投标报价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服务及服务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
如果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差异,评标以单价为准。
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以其所报单价为基准的价格调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设定有招标控制价,超过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不进入评分程序。
16.2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相应栏内。
16.3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
16.4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16.5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有效报价,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16.6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最低报价不一定中标。
16.7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投标人应按要求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委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报价投标,其报价应作废标处理。
17投标货币17.1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7.2投标人提供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取得的服务和服务应同时提供相应的CIF/CIP美元价格,该价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约定投标货币产生影响。
18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8.1依据“招标项目资料表”中的要求按第五章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若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及服务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对有约定的服务,则必须有制造商(生产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取得的服务,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必须有服务制造商或其指定代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18.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18.3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培训等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的证明文件。
19证明投标服务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19.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证明符合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证明文件20.1经营业绩一览表;
20.2服务条款的承诺及说明20.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资料。
注以上商务条款为基本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则视为接受上述要求。
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做出优惠承诺和具体实施安排,以提高其投标的竞争力。
21投标保证金21.1投标人应按“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规定的数额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
2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避免因投标人的行为带来的损失。
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人收到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21.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21.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1.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生效后5日内退还。
21.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的。
21.8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2投标有效期22.1投标文件应自投标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招标项目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但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但可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文件签署23.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招标项目资料表”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副本应与正本内容一致,若副本与正本存在文字或表述的不符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完整的复印件。
投标文件必须分标段独立制作。
23.2投标文件及所有文件必须是打印件,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23.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有效。
23.4电报、电传和传真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2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4.1为便于开标和唱标,投标人应将“报价一览表”单独另做一份,用信封单独密封递交。
信封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及报价一览表并加盖公章或合法投标人签字。
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与“投标报价汇总”报价之间有差异,以唱标时唱出的“报价一览表”报价为准,投标人应接受评标时所进行的价格修正,并承担一切不利于投标人的责任。
报价一览表未加盖公章及签名不能进入评标程序。
24.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袋密封,并在信袋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
24.3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规范打印,A4幅面左侧无线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
必须有总目录、页码严格对应、按序连续逐页编码。
24.4信封袋均应1标明递交至“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载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载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副本及“在年月日时整前不得启封”字样,在后面注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
3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4.5如果封袋上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招标代理机构拒收未成册和未按以上要求封装的投标文件。
24.6投标人应清楚招标文件应直接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根据复制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5投标截止期25.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载明的地址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25.2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第6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限。
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6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27.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7.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7.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规定被没收。
六、开标与评标28开标28.1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项目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投标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
28.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投标人,按规定确认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8.3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采购人、监督人员、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
(4)所有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经确认无误后,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拆封唱标,唱标的内容一般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保期、其他优惠条件等。
未经宣读的投标报价(如果有),一律不在评标中考虑;
(6)若唱标人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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