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实施办法5则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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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方案
拟定详细竞岗实施方案,明确竞聘岗位、岗位职数、任职条件、选拔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2、宣传发动
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办公群发布。
3、公开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年8月13日到校党办填写报名申请表,8月16日竞聘演说。
4、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申报情况对照岗位竞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争上岗人选。
5、竞聘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
⑴岗位业绩考核。
个人近三年主要从事工作岗位业绩考核成绩按30%计入总分;
⑵竞聘演说。
竞聘人员现场演说,演说成绩按40%计入总分;
⑶组织考核。
由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分,领导小组评分按30%计入总分。
中层正职落聘人员自动进入中层副职竞聘考核。
6、公示公告
校党总支拟任的中层干部人选予以公示。
7、决定任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中层干部拟任人选由校长聘任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五、管理办法
1、职责
一经聘用,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接受群众监督和教代会代表考核。
岗位职责要求和年度工作目标另行制定完善。
2、待遇
一经聘用的中层干部,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本次竞聘未能担任中层干部者,不再享受干部相关待遇。
3、管理
⑴中层干部每年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做述职报告,接受教代会代表考核。
⑵中层干部履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应及时予以解聘:
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
②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③违法违纪;
④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
⑤因事因病缺岗两个月以上的适当调整岗位,缺岗半年以上的予以解聘。
⑶中层干部每届任期三年,任职期满聘期结束。
连续任职须重新竞岗,连续担任同一岗位职务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届。
⑷工会和共青团干部的选拔任用按照有关章程和选举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年9月1日起执行,以前的规定凡与本方案不符的一律作废。
方案未尽事宜由校党总支另行补充说明,方案解释权归校党总支。
(篇二)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提高全县中小学中层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学校中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现根据《**县中小学内部职能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实施意见》(响教人[**]11号),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制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育管理干部队伍,把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务实的坚强领导集体,为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争创教育强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所有中层岗位都通过竞聘上岗产生,聘期三年,三年后再通过竞聘上岗产生。
学校启动竞聘上岗程序后,所涉竞聘岗位上的原聘中层干部全部自行解聘。
三、实施时间
本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计划在**年至**年之间完成。
其中各镇中心小学在**年完成竞聘工作;
其他学校在**—**年完成竞聘工作。
四、竞聘岗位及职数设置
各学校在竞聘方案制订前,须依据《关于规范中小学内部职能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中有关“内部职能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配备职数”的规定,对本单位应设机构及职数进行测算,向县教育局人事科报送《学校中层内设机构及职数申请表》和《中层及以上干部名册》,经局审核通过后实施。
五、基本任职条件
1.具有胜任职位要求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敬业,清正廉洁,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担任中层正职的,应具有中层副职两年及以上的经历;
担任中层副职的,应具有担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或辅导员等)两年及以上的经历。
4.学校新任中层副职干部,原则上须有本科学历。
5.教师新参加学校中层干部竞聘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
6.属学校教育、教学、教研业务骨干,其中竞聘教务处和教科室职位的人员,原则上必须具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7.如个人特别优秀或因工作特殊需要,在经县教育局同意的前提下,可对以上第3—6条适当放宽。
六、竞聘实施程序
1.制定竞聘方案。
各学校要根据本实施意见,按照先开展中层正职竞聘,后开展中层副职竞聘的顺序,就本单位的竞聘工作制定具体的《竞聘实施方案》,主要包括:
本单位中层机构设置及中层干部职数、本次竞聘岗位、参加竞聘人员基本条件、报名方式、竞聘程序、考核办法、领导小组成员、时间安排等。
《竞聘实施方案》要严密周全,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2.公布职位。
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宣传竞聘上岗的目的和意义,广泛进行动员,同时公布竞聘职位、任职条件以及竞聘程序、考核办法等事项。
3.公开报名。
由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个人申报,每人只能申报1个职位。
也可采取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4.资格审查。
各学校要按照本单位《竞聘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需确定竞聘人选,参加竞聘的人员确定后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公开竞聘。
各学校应适时组织竞聘候选人进行公开竞聘,通过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等形式确定聘任人选。
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组织竞聘人员演讲,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在演讲结束后需回答校领导或教职工的1—2个相关问题。
在演讲答辩结束后,组织教职工对竞聘人员进行不计名测评。
6.确定拟聘用人选。
各学校根据县局规定的中层干部岗位及职数限额,按竞聘岗位加1的名额确定原则,依据教职工测评的赞成票数从高到低确定候选人,供校长办公会研究。
校长办公会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如无特殊情况,一律尊重教职工投票结果,以得票多的优先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张榜公示七天,公示期满后报县教育局审核。
7.县教育局人事科根据干部任免程序,履行相关手续。
8.学校根据县教育局书面批复,由校长与受聘者签订《聘约》,聘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并按规定完善中层干部备案和审批手续,存入个人档案。
七、其他事项
1.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中小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是我县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希望各学校积极做好宣传发动,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参与,力争更多符合条件的同志都能参加演讲答辩会和民主测评,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督。
严禁借竞聘上岗之机搞小圈子或进行拉票,坚决防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的,要严肃查处。
3.要高度重视选拔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工作,各学校中层女干部原则上应不少于2人。
4.要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各学校要通过这次竞争上岗,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竞争观念,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
对竞聘落选人员,各学校领导要注意做细致的思想工作,竞争落选人员本人要正确对待,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5.各校原聘的中层干部原聘职务自行解聘后,符合竞聘条件的,可报名参加竞聘;
不符合竞聘条件或经过竞聘未被聘任的,要和其他教师一样参加教职工岗位聘任。
6.本意见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篇三)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教职工信得过的高素质的学校中层领导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市教育局党委《关于直属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长教党[2010]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搞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竞争上岗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长教党[2010]40号文件为依据,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学校中层干部队伍结构,激励中层干部努力学习,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
二、中层机构设置及领导职数
1、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教务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
3、学生科科长1名;
副科长2名(其中1名由团委副书记兼任);
4、总务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
5、保卫科科长1名;
6、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7、工会专职副主席1名;
8、团委副书记1名;
9、校企合作与课程开发办公室主任1名;
10、实习培训科科长1名,副科长1名。
其中:
办公室主任、教务科科长、学生科科长、总务科科长、保卫科科长、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主任、工会专职副主席为正科职位;
办公室副主任、教务科副科长、学生科副科长、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副主任、团委副书记为副科职位;
校企合作与课程开发办公室主任、实习培训科科长、实习培训科副科长、总务科副科长为学校内部聘任岗位,待编委正式明确后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符合条件的竞职者,只竞争正职(含工会专职副主席)和副职任职资格。
具体职位由学校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干部个人特点及工作需要,进行统筹安排。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水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在重大事件中不畏艰难,勇挑重担。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学校和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能够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艰苦朴素,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6、坚持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任职资格
7、提任正职领导职务的,一般要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担任副职领导职务的,一般应有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
8、学历要求: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担任学校教育、教学、教研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9、年龄要求:
男同志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同志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
团委副书记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
10、身体健康。
四、程序步骤
1、宣传发动。
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公布聘任岗位、任职条件及资格、工作程序,作专题动员。
(11月14日)
2、公开报名。
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举荐相结合的办法,统一填写《长沙市电子工业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推荐表》,在规定时间内(11月16日前)交学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3、资格审查。
根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条件、资格和推荐情况,学校党委对报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研究确定参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人选名单。
(11月17日)
4、竞职演讲。
竞争正职、副职任职资格的同志,进行竞职演讲,竞职演讲不限定具体题目,竞职者可结合学校相关工作,从自己熟悉的工作角度,来谈对推进学校发展的思考,演讲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竞职演讲后,全体教职工以无记名方式对竞职人员进行民主推荐。
(11月19日上午)
5、组织考察。
学校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通过个别谈话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竞职入围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意见。
(11月19—21日)
6、讨论决定。
召开党委会进行充分讨论,集体研究决定任职人选。
(11月22日)
7、公示结果。
校党委将党委会确定的聘任人选,在校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后若无影响竞聘者任职的反映,则按干部管理权限正式办理报批手续。
(11月28日)
8、颁发聘书。
召开教职工大会,宣布竞聘结果,校长向聘任的中层干部颁发聘书。
五、其他事项
1、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任职时间从**年12月起至**年上学期止。
2、对提拔任职的中层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3、在聘期内,对于不胜任工作、不称职的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与重大事故的责任人随时予以调整、解聘、免职。
4、原任中层干部,未参加本轮竞聘或未竞聘上的,即自行免职。
男满55岁、女满52岁的原任中层干部,本次不参聘,其中担任6年(两届)以上中层干部的,在校工作期间,分别享受原任职务的课时待遇。
六、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确保干部聘任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学校党委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陆洲、李正祥、李洪春、苏胜保、贺今海、张湘吉、管煜、彭新明8位同志组成,陆洲、李正祥同志任组长。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聘任方案的制订与实施,研究确定聘任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2、整体把握,注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根据市教育局党委有关干部政策和我校教职工队伍的现状,在新组建的中层干部队伍中应注意安排一定比例的党外干部、女干部和年轻干部。
3、鼓励竞争,打破论资排辈的思想观念。
中青年干部要大胆自荐,部门与群众要积极举荐,真正把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同志推荐到领导岗位上来。
4、换岗交流,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在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过程中,加强干部交流,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
在同一岗位任职满六年的原则上要交流
5、严肃纪律,杜绝违纪问题的发生。
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事关学校的稳定与发展。
要认真执行文件精神,严格聘任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一旦发现有拉帮结派、暗箱操作或打击报复、徇私舞弊等行为,学校党委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处。
(篇四)
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学校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科学和谐的发展,依据区教育局《关于**区教育系统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学校中层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一、聘任方式
我校将采用自主(或民主推荐)申报、竞争上岗、民主集中的方式聘任。
二、聘任岗位和职数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拟聘任岗位如下:
校长办公室副主任1人,德育处副主任1人,教务处副主任1人。
三、聘任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二)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熟悉和掌握教育和教学的规律,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素养和教科研能力。
(三)团结协作,联系群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公正廉洁,为人正派,顾全大局。
(四)掌握学校管理的基本规律和方法,能运用现代科学手段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测评估,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五)参与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必须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六)参与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4周岁。
名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业绩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参与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必须担任年级主任,或教研组长,或班主任,或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工作。
(八)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竞聘范围
本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五、竞聘程序
(一)成立组织。
学校成立中层干部竞聘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工会和教职工代表等组成。
(二)确定方案。
根据中层管理岗位的现状,领导小组研究提出竞聘上岗的工作方案。
内容包括组织领导、竞聘职位、竞聘范围、任职条件、方法步骤等。
工作方案经学校党政班子集体商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
(三)公布岗位。
在全校范围内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或任期目标。
(四)公开报名。
报名一般由符合任职条件要求的人员个人书面申报,也可以有群众联名推荐并填写推荐表,推荐人不少于3人。
申报表(见附件2)纸质稿交校长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为**年8月20日。
(五)资格审查。
学校对自荐人和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竞聘人员名单。
(六)民意测评。
组织全体教师或教代会代表进行测评。
(七)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和民意测验结果,确定考核人选,由学校对人选的全面情况进行考察。
(八)任命公示。
根据民意测评和考核情况由竞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任命人选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七天。
(九)聘用备案。
在公示期未听到不同意见或虽有不同意见,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校长颁发聘任证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篇五)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地做好学校中层干部缺职岗位聘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突出能力导向,注重人岗相适,为“能干事、想干事”的干部提供一个充分展示自我、有效考量人才的竞争性平台。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缺职岗位职数
沫若中学内设机构岗位缺职职数表
四、任职条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乐于奉献,团队合作能力强。
2.有终身学习的理念,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开拓创新的意识与能力。
3.新任学校中层干部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工作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沫若中学中层干部缺职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确定工作步骤。
3.公开报名。
采用自荐、他荐、推荐相结合的方法,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与竞争,每人可竞聘两个岗位,填写《四川省乐山沫若中学中层干部缺岗应聘报名表》,于1月6日下午17:
00前将报名表交彭智敏老师。
4.公开述职。
自愿填写岗位意向表,通过竞岗演说、民主测评,公开竞聘。
5.决定聘任。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结合日常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本方案中各岗位的聘任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任手续。
7.上报名单。
学校中层干部聘任工作结束后,将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六、管理与待遇
1.对聘任的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2.本聘任期限为3年,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称职的,不再聘任。
注:
在本方案实施过程中,凡发现未尽明确之处,解释权在沫若中学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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