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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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层层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明确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
县、乡镇(街道)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各监管部门要严格监管,严把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道关口,及时公布热线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
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督促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
要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决快查严办重处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提高并严格落实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继续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等行为。
2、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加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
继续加强农民负担监管,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严禁超出规定标准筹资筹劳,坚决纠正面向农民和村级组织的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
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3、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切实保护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规范征收补偿工作,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纠正违规征地用地行为,落实征收房屋、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的补偿政策;
禁止行政强制拆迁,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的行为。
对违法违规强制征收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征收补偿机制。
4、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建立和实施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加强对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市场监管,遏制城市商品房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
5、加强对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以推进项目建设、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为抓手,借鉴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的成功经验,建立和完善项目报告、分工协作、信息共享、风险和绩效评估、问责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整合监督力量,督促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民生工程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惠及民生。
6、认真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
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
对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所需经费纳入单位预算,列入公示和审计范围。
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出席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行为,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出席、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
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
(二)巩固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务求取得阶段性成果和新的进展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
以政府卫生投入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为重点,加强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继续巩固和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工作成果,扎实推进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开展采购量价挂钩试点,强化网上监督和重要环节现场督查,严肃查处药品、医用耗材、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管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乱收费问题。
继续深化开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专项治理活动,完善验收标准,严格考核验收;
开展创建“医德医风建设先进医院”活动,促进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继续推行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切实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
强化医疗保险机构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2、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加强对校内经营网点商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管,严肃查处借机损害学生利益问题。
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规定,切实解决教辅材料散滥和价格虚高问题。
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
在分析研究近年来查处的学校违规乱收费案件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纠正、查处乱收费行为。
积极探索开展创建“收费规范学校”活动,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向纵深发展。
3、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惠民。
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源头监管,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度。
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随意拦车检查、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
4、深化扶贫移民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工作。
健全扶贫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对扶贫移民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扶贫移民资金项目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各项扶贫移民政策、资金落实到位,扶贫移民资金管理使用安全高效。
5、继续做好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
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继续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各种违规举办活动的行为,防止反弹。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履行职责,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围绕“推进试验示范、建设魅力**”这一中心,以政务公开、“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民主评议等工作为主要抓手,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要以服务窗口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
深入治理公共服务行业侵害群众权益问题,坚决纠正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涨价、乱收费等问题。
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参加部门会议;
非涉密文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不再另行发文。
县级机关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抓好部门作风建设,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2、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创新民主评议形式和方法,逐步规范民主评议的周期、范围和评价标准。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县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意见〉的通知》(隆纠办[2010]8号)安排,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行业工作的总体部署,继续深入扎实开展民主评议,通过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完善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
公安、国土、环保等10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和行业,要结合本系统实际,科学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3、创新办好“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节目。
坚持把政风行风热线纳入日常工作,推进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发展。
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首问责任制,积极推行电视、网络联动政风行风热线新模式,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
要严格落实《**县纠风办关于印发〈“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不断提高热线反映问题的办结率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探索、健全纠风工作机制
按照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透明度高、群众参与度高的纠风工作社会监督体系,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纠风工作机制。
建立和完善对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带有普遍性的纠风问题的定期分析制度,对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动态,以《纠风工作动态》等形式,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切实发挥纠风工作预防为主的作用,推动惩防体系建设。
建立纠风专项治理检查和纠风案件整改落实和纠正情况后续回访制度,切实起到以查促纠、以纠带建的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逐步健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负责全面领导本地、本部门纠风工作,承担主体责任,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
要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配齐配强人员,进一步夯实纠风工作基础。
派驻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抓好驻在部门的纠风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抓好本级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并督促有关单位履行好纠风工作职责。
(二)细化措施,狠抓落实。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要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各牵头部门要组织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做到每个专项活动、每次监督检查、每件案件初核都有工作方案、有过程监督、有结果报告;
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充分发挥舆论媒体的作用,通报反面案例,宣传工作亮点。
加强舆情报送,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将每个纠风专项工作的工作方案、动态信息、统计数据、经验总结等材料及时报送县纠风办和上级主管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强化监督,严厉问责。
加强对中央、省委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特别是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及“十大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深入推进、政策惠及民生。
积极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查处重点案件和解决疑难问题的力度,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畅,造成群众重大利益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厉问责。
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县纠风办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涉及纠风工作信访转办件的办理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严肃查处各类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等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的案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及时曝光,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县纠风办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纠风工作的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目标考核。
(四)创新思路,源头治理。
坚持把纠正不正之风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行业管理和日常工作中,通过制度创新深化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
把纠正不正之风寓于群众监督之中,健全完善群众参与纠风工作的机制制度,开门纠风、“阳光”纠风,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在政务服务、管理控制、电子监察等环节和领域引入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科技监督手段,提高纠风工作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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