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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那几天,你不说话,只是默默的复习,但你显然看不下去。
因为我也没有心思去看课本,只是在想再过两天我们就很难再见面了,我会怎样地想你呢?
清纯的恋情真是让人难忘一生啊,你我都很难受,我懂。
我说下一把五子棋吧,你说好啊。
但是一盘棋下了一节课,最终才和局收场。
从没有花那么长时间玩一局棋…你说我们就要离别了,伤心是难免的,千万不要误了明天的考试啊。
我说知道,这也是我想对你说的。
后来我们都没有发挥好,再后来我特别想你,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以至于沦落到今天这个样子。
一个人可以因为一件事而改变,也可以因为一个人而改变。
你我没再见面以后,我变化很大,变得与世无争,几近颓废了。
这么长时间不见你了,不知道你过得还好不好?
那微笑还常挂在你面上吗?
看到这蓝天白云,我又想起你来了,你能感觉到吗?
作者:
门前三包
关于2:
海棠无香
每到海棠花开时,我会想起一个人,他说:
“知道为什么海棠无香吗?
”这人的名字叫朴印祯。
海棠无香 那年我24岁,考过两次托福,成绩都很糟。
郑昀在越洋电话里说:
“要不去北京吧。
”于是我辞职,去北京上托福班。
那时中关村尚不繁华,甚至有点荒凉。
白颐路还没建,人们走的是长长的旧式马路,两边有高大的杨树,主路和辅路隔着水沟。
我去时正是冬天,光秃秃的白杨树杈透着惨淡。
不过,我仍透过那些枝丫看见天堂的微光。
郑昀去美国后,美国就成了我的天堂,不是因为它多好,而是我的爱情在那里安身。
我不喜欢英语,谁又愿走那独木桥?
多年后,我还能体味那种沉甸甸的感觉。
日子像一条褪色的棉布,经纬间透着疏离的寂寞,而我却如小小蜘蛛,费力地想把它重新改织成七色锦。
住了三天招待所后,我还没找到房子,那个凄惶。
第三天我继续乱窜,一家家打听。
在成府胡同,当我走到槐树下那家时,刚好一个瘦瘦高高的男孩出来,朴实的学生头,我抓住他问:
“这里有房子出租吗?
”
他愣怔半秒,说句“等等”,就跑进去。
10分钟后他出来说:
“房东说可以出租,350块。
”我呀一下,笑逐颜开。
他就是朴印祯,韩国人,汉语说得比我还利落。
多么巧,他自己刚租到房就遇见我,算是邻居了。
朴印祯是个温柔善良的男孩,我们很快成了朋友。
他有个朋友柳石熏,是个公子哥,花钱大手大脚,但人很温和。
同是留学生,柳石熏却在北大蔚秀园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他说:
“我不像朴印祯,他要体验中国生活。
朴印祯的父亲有5家很大的连锁餐厅,在汉城很有名望,朴印祯想在课余学中国菜,完全可以住四季如春的公寓房,下馆子研究。
他解释说:
“最地道的炸酱面是老百姓家里做的。
他和那个胖胖的寡妇房东,关系搞得很好。
除了帮忙扫院子,还颠颠地去喂人家的狗。
他的酬劳,就是可以出入房东的厨房。
来京路上,我已作好寂寞的准备,却未想会遇上朴印祯。
信佛的祖母,给我起了很佛教的名字,艾杏佛。
朴印祯却坚持叫我幸福,说那是快乐的名字。
我的日子,在遇见他之后真的快乐了。
那时我白天听课夜里做题,常常院里人都睡了,我的灯还亮着。
9平米的小屋,除了我和英语,就是寒气。
有时朴印祯会敲门,人不进来,就站在门口递我一杯热牛奶,“幸福,早点休息。
”那个温暖,我记得。
周末,朴印祯会来找我,“陪我逛未名湖吧,你要善待脑袋,让记忆休息一下。
”我知他心意,连小狗都喜欢的他,对我是体贴的,他怕我累着。
所以,我一星半点的快乐也给他分享。
做题之余,我随手涂抹的文字发表了,就拿回家给他看,神态傲然,“朴印祯,这是我的,一周的生活费解决了。
”他并不会赞美人,只是一个字,好,然后咧嘴笑。
不过,在向我请教“的、得、地”的区别后,他也会给我纠错,“你这个的字写错了。
”一脸的得意。
那时,我们是快乐的。
1月考试。
考试前夜,朴印祯送我一条巧克力,“你男友不在,我们替他照顾你。
”又给我削铅笔,把小刀铅笔和橡皮放进透明笔袋。
看得我眼湿,他歪头对柳石熏说:
“幸福怎么了?
我一直想要个妹妹,没想到是个中国妹妹。
考试后我继续留在北京,和美国各个大学联系。
除了等待成绩单,就是收发信件和挑选学校,忙碌里我忘了情人节的到来。
那日,在邮局门口看见玫瑰花,我才恍然。
郑昀并没打电话来,我打过去却占线。
隔一刻再打,就没人接了。
其实相处几年,对节日早没惊喜。
可这个冬天不同,我独自在异乡为爱情奋斗,多想听他一句,“下个情人节,我会抱着你过。
寂寞兜头而下,我踟躇地回到小屋。
我没想到朴印祯送花来,他用很心虚的口吻说:
“没影响你思念恋人吧?
幸福,节日快乐。
”他手里端着一盆海棠花,腼腆地笑:
“天气暖和,它就会开花。
那天我们喝掉两瓶炭烧酒,他放的是水晶音乐,听来脆脆的,像是谁的16岁。
那是第一次,我忽然想问起他的16岁,他的爱情。
他先是吃吃地笑,而后脸红,言辞也闪烁,终于没说什么。
这个韩国男孩,羞涩得像一颗橙。
3月底,海棠开花了。
那么一棵小树,居然开得密密匝匝,花瓣如指甲盖般大小,胭脂样的红。
我嗅嗅,却没香味,朴印祯笑着问:
”我摇头,他说:
“等你长大我再告诉你。
”他有时,也会大人一样逗我。
后来成绩下来,620分,出人意料的好。
他说:
“幸福,你可以飞向爱情天堂了。
”我们叫上柳石熏去吃韩国菜,是人大旁边的胡同,那个饭馆可以吃到地道的韩国料理。
那一次,我们都快乐,却没醉。
一个月后签证到手,三人再次去那里庆祝,朴印祯醉了。
醉意里,却是说:
“幸福,你走后,给我留下海棠花吧。
是他俩送我上飞机的。
只是在芝加哥机场,看着男友迎面走来,我忽然闪过朴印祯的影子,那个韩国人,我有点想念。
我没想到,到了美国却远离了天堂。
郑昀是粗心的男人,可房间里却是窗明几净,隐隐还有薄荷的香。
他不会撒谎,他说,曾经和一个台湾女孩住在一起,因为寂寞。
第二天,我们就分手了,我租房另住。
虽然难受,可砖头一样的法律卷宗,砸得我很快忘了失恋的伤。
只是偶尔,会在夜里想起朴印祯的热牛奶。
打电话过去,只找到柳石熏,说朴印祯已回汉城。
柳石熏说:
“他喜欢你,你知不知道?
那天他本来是在胡同里拍照,结果遇见你,他对你一见钟情,所以他退掉蔚秀园的房子,去租平民屋。
你们两个,都是对爱情很执著的人,可惜不是一对。
忽然心惊,那是我不曾想到的。
可是隔着天涯,我还能怎样。
几年后我回国,在厦门找到工作,我有了一个男友。
2000年我去北京出差,是雪天,公事办完忽然想去未名湖。
就在我刚踏上湖心岛时,忽听有人叫,幸福。
只有一人这样叫过我。
是朴印祯。
个子还是那么高,身穿蓝白两色的休闲服,整个人沉稳许多,眉眼间去了青涩添了儒雅。
好一会儿我们没说话,就那么看着傻笑。
就是他的朴氏傻笑,哗啦啦扯开我的记忆。
我捶他一拳,“你怎么来了?
”他偶尔路过,想起来看看。
我们去找那个韩国料理屋,旁边的烟店老板说,早拆了,几辈子的事了。
可不,几辈子了。
这里已改成宽阔笔直的白颐路,没有了水沟,那些杨树也不见了。
像是一下子失去回忆的背景,我俩成了迷路的孩子。
他低声叹息:
“真不敢相信,我们不见面已四年。
当年你那么瘦瘦小小,在小房子里读书,冬天那么冷,你竟能坚持到凌晨。
“我很感谢你送我热牛奶。
有一天,我的测验分数很低,你说,幸福,牛奶长智力。
此时夜幕降临,他忽然盯住我的眼睛,“你知道吗?
当年你是我的偶像呢,那么瘦小的女孩,对爱那么执著。
“什么?
“你对爱情多狂热啊,呆在简陋的地方,白天黑夜都学英语。
我知道你会成功。
万里追寻的爱情鸟,还不是飞了。
我不知怎么讲,只好打岔:
“你呢,朴印祯,你开中国餐馆没?
还说了什么,我不记得了。
只记得我们去了麦当劳,他问我还待几天,我说两天。
他眼神忽地亮了,“我们去后海划船吧,明天中午我来接你。
第二天,我用了一上午选购衣裳,似乎在等什么盛事。
我想和他讲一讲,我的海外和曾经。
中午12点,一个单眼皮女招待递我一封信,是朴印祯的留言。
“幸福,我还是决定不去了,对不起。
我以为我可以,可我不能,我很怕再见到你。
”他消失了,后来整整一年我没有联络到他。
再后来,我也结婚了。
某日午后,我突然收到来自汉城的包裹,是一个绿色锦缎的口袋,拆开来,里面挤满了胭脂红的海棠花瓣。
一张淡蓝色卡片写着:
“你的文字还是那么美,通过杂志社我找到你。
我对编辑说,我是你失散多年的恋人。
她感动了,给我你的地址。
我不给你打电话,我怕再次听到你的声音。
你结婚了,我祝福你。
“我把那盆海棠抱回了汉城,有时会想起你。
你问海棠为何无香,我想,海棠暗恋去了,它怕人闻出心事,所以舍去了香。
那是第一次,我为了一个解释而落泪。
我知道,艳而无香的海棠背后,藏着两个人的青春故事。
文/二月麦苗
关于3:
碎花长裙一路到夏天的尾声
开满桐花的灿烂季节,我习惯了那样静静地看着他,看着他奔跑的身影,看着他飞扬的唇角,因为他,我知道了什么是思念……
碎花长裙一路到夏天的尾声 「夏初,天空澄净,空气中到处浮动着桐花的味道。
」
校园里的梧桐树,开满了一树的繁花,在阳光下斑斓炫目。
我时常会带着两罐可乐站在篮球场外看凌奇打球,他麦色皮肤在明朗的阳光下闪烁着健康的光泽,黑色的头发在奔跑跳跃时潇洒飞扬,每进一球,他都会露出他那大大咧咧的笑容,像是一抹肆意的阳光钻进了我的眼睛里,那么耀眼。
我喜欢凌奇,这早就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凌奇也知道,只是不点破而已。
我不知道他是否有一点喜欢我,不管怎样,每天能这样看着他健康快乐地生活着,我就已经感觉很幸福了。
我时常会一边看他打球一边想,允小冉,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
喜欢他,那应该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吧……
那时我不过十四岁,瘦瘦小小的,剪着齐耳的短发,总是喜欢穿一条白色的碎花长裙,脚上穿一双运动鞋,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
那时候我的父母总是会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对于这个家我早就已经彻底厌倦了,每次放学,我都不想回家,而是往回家的反方向走,一个人坐在小区的篮球场看那些男孩子追逐跳跃着打篮球。
就这样我见到了凌奇,那个喜欢在头上扎着蓝色头巾打球很帅的男生,那时候他已经很会打球了,他腿很长跑起来速度很快,三分球也投得超准。
他每次看到我站在梧桐树下观战,都会友好地对着我微笑。
开满桐花的灿烂季节,我习惯了那样静静地看着他,看着他奔跑的身影,看着他飞扬的唇角,因为他,我知道了什么是思念。
「我总觉得,老天如此地巧妙安排,自有他的道理。
我考上了北方的大学,离开家的时候,父母还在冷战。
我带走了家中那张唯一的全家福,坐上火车的一瞬间我对自己说,要快乐地面对现在,跟过去说bye-bye!
住进了学校的学生宿舍,我和室友们相处融洽,一切都顺理成章地进行着,直到我在学校的篮球场上遇到了凌奇,没想到,他居然和我念的是一所大学。
他也看到了我,跑过来和我打招呼,“嗨!
碎花裙子,好久不见。
他喜欢叫我碎花裙子,也许是那时候我穿着碎花长裙站在开满白花的梧桐树下看他打球的模样让他印象太深刻。
这份惊喜让我兴奋了好几天,我总觉得,老天如此的巧妙安排,自有他的道理。
于是我每天清晨都会跑到篮球场去看他打球,我手里总是拿着两罐可乐,等他打完球,我就会把可乐递过去,他一罐,我一罐。
除此之外,我们并没有其他交集。
有时,会有人质疑我们的关系,他总是微微一笑,也不解释。
夏天已经过了一半,有天晚上母亲打电话到我的寝室,她说,小冉,我再也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我决定跟你父亲离婚了。
我的父母经历了几年的分分合合之后终于还是决定离婚了,听到这个消息,我不知道是应该哭还是应该笑,只好什么表情也没有,什么话也不说,挂了电话。
原本我以为那早已麻木的心不会再有感觉,可是那天晚上,我还是对着那张全家福流了好久的泪。
全家福上三张脸靠得那么近,笑得那么甜,那么刺眼。
他们也曾幸福过吧,为什么要闹到如此收场呢?
「凌奇,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
第二天我肿着一双眼睛去篮球场看球,凌奇看到我把手中的球传给了旁边的男孩,跑过来关心地问,碎花裙子,你怎么了?
眼睛肿得像个核桃似的。
没事。
我对他笑了笑,把手中的可乐递给他。
他没有多问,坐在我身边,拉开易拉罐,仰头喝了一大口。
凌奇,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
我听见自己平静而淡定的声音轻声问,这是我第一次问这个问题,也将是最后一次。
他转过头用惊讶地眼神注视着我,看了很久。
你喜欢我吗?
我问他。
他说,我没想过这个问题。
那现在开始想呢!
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他看着我,犹豫着开口了。
我站起来,八月里那不再温暖的晨光照耀得我有些晕眩,可是我不能晕倒,至少在他的面前我不能。
尔后,我给学校请了假,回到家里,父母已经把一切都协商好了,就等着我回去然后签字。
我就像个局外人看着他们办理着离婚手续,很简单,无需费什么周折,只是一个签名,这个家,终是不再完整。
回到学校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了,我生了场病,发烧到39℃持续不退,吃了点药,睡在床上浑浑噩噩了好几天。
凌奇来找我,看到我的模样,他二话没说便把我背到了医院。
在医院里我挂着点滴,对他说谢谢。
谢什么,我们是朋友。
他轻描淡写地说道。
是啊,只是朋友。
「他说,碎花裙子,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要多笑笑,不要再生病了。
我身体好了以后,仍然每天去篮球场看他打球。
偶尔,他会教我打篮球,说好好锻炼,身体才会健健康康。
偶尔,与他通电话,像普通朋友那样,他会问我有没有好好吃饭,我就对他说上次借的书很好看。
偶尔,他会约我出来吃饭,见面后,我们只是聊聊学习上的事情,聊聊电影,聊聊篮球。
夏天都快要过去的时候,我都没有见到过他所说的那个女孩的出现,我总是会想,说不定,他只是虚构出来一个人物让我死心而已。
凌奇生日那天,我买了一条斗鱼,蓝紫色的,放在一个漂亮的瓶子里,它和我一样,都是那么的孤独。
我把鱼送给他,他很喜欢,他说他会好好照顾它的,他还说,碎花裙子,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要多笑笑,不要再生病了。
说完这些话没多久,他就毕业了。
他把他的篮球送给了我,他说就当是留个纪念吧。
他走得那天我没有去送他,我只是抱着他的篮球坐在篮球场给他发了条短信,一路顺风!
以后再也看不见他那跳跃的身影,和他那可以温暖人心的笑容了。
以后,我又变成了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再去篮球场了,开始努力地读书,每天都泡在图书馆里看书翻资料,很快我的成绩从一般变成了优秀。
父母分手后,关系比以前缓和了不少,不再彼此针锋相对,有一次他们约好了一起来学校看我,我们三个人坐在学校附近的小餐馆里,他们不停地给我夹菜,还询问了最近的学习情况,他们说以前只顾着自己,没怎么尽到做父母的责任,以后他们会加倍关心我,希望我能原谅他们。
走出餐馆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心情豁然开朗了不少,阳光也不再刺眼,久违的笑容出现在我的脸上,我终于解开了纠缠在我心中多年的心结。
「十四岁的我穿着那条碎花长裙赤着脚在草地上奔跑,一路跑到了夏天的尾声。
再次遇见凌奇,已是两年以后了。
我毕业后到处投简历找工作,可是却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终于有一家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合资公司让我去面试了,我很兴奋地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我的父母,他们都替我高兴。
去面试的时候,我见到了凌奇。
他也算小有成就,做了地区经理,年轻有为,看见我的时候,脸上的笑容温柔绽放。
面试结束,凌奇把他的手机号码给了我,他说,看到你的简历时我有些意外,我一直记得那一年,你穿着碎花长裙的模样。
他说,你送给我的那条斗鱼生活得很好,每次看到它,就会想到那个在篮球场陪伴了他一整个夏天的短发女孩。
我说,你现在还打篮球吗?
他摇了摇头,现在不像以前那么有时间了,每天除了上班,就是加班,要不就是开会应酬。
面试通过,我成了他的同事,每天在他面前跑进跑出,和同事们打成了一片,几个男同事也表示对我有好感,可是都被我婉言谢绝了。
而他总是会看见我时一脸疑问,小冉,你变了。
踏进社会了,谁会不改变呢?
我对他笑靥如花,其实我更喜欢他叫我碎花裙子。
你女朋友好吗?
女朋友?
他一愣,然后抱歉地对我笑了笑,那时,我是骗你的,我只是不想在毕业前留下遗憾而已。
他神情紧张,可是,我一直没有忘记你,你现在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我点了点头,微微笑了,以前我说过,老天如此地巧妙安排,自有他的道理。
他上前轻轻抱住了我,恍惚间,记忆中那个十四岁的我穿着那条碎花长裙,赤着脚在草地上奔跑,一路跑到了夏天的尾声。
文/凉夕梨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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