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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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行动
重点用能单位是我国能源消费的主体,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6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成效,决定了全社会节能工作的成效。
把提升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效水平作为实现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牛鼻子”,“十三五”重点用能单位实现节能2.5亿吨标准煤。
(一)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
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属地管理基础上的分级监管,落实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严格考核问责。
全国能耗最高的一百家企业(集团)纳入中央政府重点监督管理范围,能耗较高的一千家重点用能单位纳入省级政府重点监督管理范围,其它重点用能单位(约1.6万家)由各市(区、县)负责节能监督管理。
(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自愿承诺活动。
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在完成国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节能量目标要求基础上,自愿追求更高能效并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作出承诺。
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工程,支持500家自愿承诺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效综合提升改造,推动用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水平。
推动用能单位加强全过程和各环节用能管理,促进节能管理持续改进,节能技术持续进步,能效指标持续提升。
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部重点用能单位基本完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落实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制度,强化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智能化升级,加强能耗在线计量分析,严格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推广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鼓励重点用能单位把能源节约作为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利用第三方认证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和绩效,推动各方采信认证结果。
三、工业能效赶超行动
工业能源消费是我国能源消费的重点领域,通过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十三五”时期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18%,力争2020年工业能源消费达到峰值,电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煤炭、纺织、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一)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等高附加值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新的经济增长点,合理规划产业和地区布局,推动工业发展逐步从资源、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
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严格节能审查,严控高耗能行业产能扩张。
加强工业领域节能监察,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强化能耗执法,依法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
探索从全生命周期推动工业节能,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推进产品生态设计,推广复合材料和高强度材料,减少生产过程中初级原材料投入和能源消耗,积极开发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产品。
(二)大力推进工业能效提升。
贯彻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在电解铝、水泥等行业落实阶梯电价和差别电价相关价格政策,定期开展能源审计、能效诊断,发掘节能潜力。
加强工业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轻工等行业能源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主攻方向,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等手段,提升工业生产效率,降低工业能耗。
开展节能低碳电力调度。
推进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从供需两侧共同发力,促进电力需求侧与供给侧互动响应,贯彻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规范指南、建设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数据平台,提升工业企业电力需求侧管理水平。
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探索通过能源托管方式降低用能成本。
(三)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达标。
选择电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煤炭、纺织、造纸等高耗能行业,从单位产品能耗领先企业中遴选领跑者,编制行业能效对标指南,鼓励全行业以能效领跑企业为目标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适时将能效领跑者能效指标纳入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快行业整体技术进步。
四、建筑能效提升行动
建筑是节能的重点领域之一,建筑能耗具有能耗“锁定”效应。
我国存量建筑有500多亿平方米,每年新建建筑约有20亿平方米,建筑能耗在我国能源消费中比重不断提升。
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在达到同样舒适程度的同时有效控制建筑能耗过快增长。
(一)大幅提升新建建筑能效。
编制绿色建筑建设标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要求,严寒及寒冷地区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加快实施更高水平的地方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逐步扩大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范围。
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行动,推进高水平高性能绿色建筑发展,积极开展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小区)建设示范。
推进建造方式绿色化,推广装配式住宅,鼓励发展现代钢结构建筑。
推动绿色节能农房建设试点。
引导绿色建筑开发单位及物业管理单位更加注重绿色建筑运营管理,实现绿色设计目标,加快培育绿色建筑消费市场,定期发布绿色建筑信息。
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较2015年提升20%,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50%,比2015年翻一番。
(二)深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深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提高改造标准,开展超低能耗改造试点。
在夏热冬冷地区,积极推广以外遮阳、通风、绿化、门窗及兼顾保温隔热功能为主要内容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
积极探索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技术路线。
(三)大力推动公共建筑节能运行与改造。
深入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工作。
进一步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
探索建立基于能耗数据的重点用能建筑管理制度及公共建筑能效比对制度。
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方式,对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继续做好节能型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建设,积极开展绿色校园、绿色医院政策标准制定及建设试点工作。
(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
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推动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分布式应用,鼓励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有条件地区新建建筑应当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预留安装位置等。
实施城市智慧热网试点,科学推进供热计量,条件适宜地区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和浅层地能为建筑供暖。
加快新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与推广。
在夏热冬冷地区积极推广水源、空气源、污水源热泵等。
推广红外线灶、聚能灶等高效清洁灶具,鼓励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在农村地区规模化应用,推广被动式太阳能房建设。
五、交通节能推进行动
交通运输是石油消费的主要行业,也是节能的重要领域。
能源成本占交通运输企业总成本的30%~40%左右。
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节能,不仅是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重要途径。
“十三五”时期,铁路单位运输工作量综合能耗降低5%,营运客车、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降低2.1%、6.8%,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降低6%,民航业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降低7%。
行动内容主要包括:
(一)构建节能高效的综合交通物流体系。
加快高铁和铁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核心铁路网的密度和运输能力。
打造完善、无缝衔接、方便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出行比重。
加快内河高等级航道及港口等物流节点集疏运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铁水联运、公铁联运等多式联运和铁路集装箱运输、水水中转,促进不同运输方式的合理分工和有效衔接,提高铁路和水运在中长距离货物运输中的比重。
发展甩挂运输,建设便捷、高效、信息化的物流平台、物流园、物流中心。
到2020年,常住人口百万人以上大城市公共出行比重达到30%以上。
(二)推进交通运输用能清洁化。
在资源适宜地区推广天然气车船,加强主要高速公路、道路沿线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稳步推进水上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建设。
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实施港口岸电改造工程。
大力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集中突破电动汽车关键技术,健全消费者补贴及递减退出制度,适度超前建设充电桩、配套电网等基础设施,依托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形成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提高到500万辆。
(三)提高交通运输工具能效水平。
逐步提高车辆燃油经济性标准,加快油品质量升级。
发展高效载货汽车,采用制动能量回收系统、复合材料等提高车辆燃油经济性。
发展智能交通,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
到2020年,节能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降至4.5升/百公里以下,新增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升/百公里。
六、公共机构节能率先行动
公共机构是社会行为的示范和标杆,公共机构的节能行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通过深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的表率示范作用,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10%,公共机构人均能耗降低11%。
(一)全面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
公共机构新建建筑率先普及绿色建筑,率先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现按热计量收费,率先实现新购公务用车普及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率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环保等绿色产品、设备。
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建设绿色数据中心。
(二)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明确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开展目标评价考核。
鼓励公共机构率先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建设,开展能源审计,实施用能独立核算,鼓励推行能耗定额管理。
开展公共机构用能大数据管理,对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耗在线监测和用能优化。
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鼓励公共机构开展用能托管。
(三)公共机构节能自觉行动。
倡导各级公共机构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使用空调时关好门窗,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日常办公尽量采用自然光,离开会议室等办公区时随手关灯。
开展零待机能耗活动,推广使用节能插座等降低待机能耗的新技术和新产品。
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上下两层楼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不合理使用等。
开展公务自行车试点。
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少开一天车。
(四)示范推广公共机构节能典型经验。
遴选发布一批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不同类型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引导公共机构以能效领跑者为标杆不断提升能效水平。
对被评为能效领跑者的公共机构及其节能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建立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案例库并向社会发布。
将能效领跑者指标作为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
深化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创建3000个国家级示范单位,推动省级、地市级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现县县有示范。
七、节能服务产业倍增行动
节能服务业是为用能单位节能提供咨询、诊断、设计、改造、托管等服务的产业。
加快发展节能服务产业,不仅可以为节能提供重要支撑,也是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的重要内容。
到2020年,节能服务产业产值比2015年翻一番。
(一)推进节能服务产业创新发展。
全面推行效益分享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节能量保证型、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创新服务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
积极培育第三方节能量审核和节能评估、检测、审计、认证机构。
(二)优化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环境。
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制度、政策和措施,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
落实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发行绿色债券,鼓励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设立节能服务产业投资基金。
(三)强化节能服务产业管理。
建立健全节能服务机构管理制度,依法查处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机构提供虚假信息行为。
营造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建立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注册登记管理服务平台,鼓励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将节能服务合同在平台登记注册。
实施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第三方机构失信黑名单制度,依法在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建立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八、节能科技支撑行动
科学技术是节能提高能效的重要支撑。
针对节能技术需求,加强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示范、推广,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全面提升节能技术水平。
(一)加快共性关键技术开发。
推动节能领域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节能领域研发基地和平台,促进节能高新技术和产品研发创新。
在国家、地方科技计划(专项)中,统筹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共性关键技术研发。
支持建立各类节能技术支撑机构。
加强产学研用结合,推进校(研)企联合,共同研究解决节能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
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节能关键技术和装备。
(二)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修订《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
修订《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管理暂行办法》,完善节能技术遴选、评定及示范推广机制,定期发布《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和《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组织有关方面开展节能技术供需对接会,组织实施节能技术示范工程。
积极参加国际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合作,推动中国先进的节能技术装备走出去。
(三)健全节能技术服务体系。
鼓励发展节能技术服务机构,鼓励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特别是各级节能中心为企业提供节能技术咨询服务。
建立全国性、行业性的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平台,为节能技术推广提供服务,便于用能单位选用适用的技术装备。
鼓励有条件的技术单位建立节能技术装备的展示、展览、交易平台,建设一批节能技术示范推广中心和教育示范基地,综合采取采用“互联网+展览展示”等模式,提升节能技术服务能力。
九、居民节能行动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也是能源消费的重要主体之一。
随着城镇化加快推进和人们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居民生活用能需求呈现刚性增长态势。
要广泛动员居民参与节能,全面推进家庭节能,夯实全社会节能工作基础。
(一)提升节能意识。
突出节能日常宣传,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宣传节能成效、经验和做法,宣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形势,突出节能就是减排的理念,树立“少用一半能源,就是少排放一半空气污染物”的观念。
加强节能教育,在中小学校设立节能宣传栏,引导青少年树立节能意识。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向全社会倡议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如夏季用电高峰时段少开一小时空调,每月少开一天车,6楼以下每月一天不乘电梯,通过日常小事提醒大家注意能源对居民生活的重要性,提高节能意识。
(二)普及节能知识。
围绕百姓日常生活中节能问题,编写《家庭节能指南》,普及百姓日常生活节能小窍门和使用方法,介绍先进实用技术、科技成果,如选用和正确使用节能电器等,广为传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和方法,帮助广大居民掌握节能基本知识,让居民认识节能、掌握节能、践行节能。
(三)强化节能实践。
倡导居民对低消耗、少用能、低排放的节能型生活方式身体力行,采取步行、骑自行车、乘公交等绿色出行方式代替驾驶机动车出行,自觉选购节能家电和高效照明产品,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及时关闭家用电器,减少待机能耗。
在社区组织居民开展节能志愿活动,交流节能经验,曝光浪费能源行为,积极发挥居民监督作用。
十、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行动
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激发市场主体节能的主动性,促进先进节能技术、装备和产品的推广应用,2020年力争工业锅炉(窑炉)、电机(水泵、风机、空压机)系统、变压器等通用设备运行能效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十三五”期间形成3亿吨标准煤左右的节能能力。
(一)余热暖民工程。
选择150个具备条件的市(县、区),开展余热暖民项目示范,通过建设高效采集、管网输送、终端利用供热体系,回收工业低品位余热为居民供热,探索建立余热资源用于供热的典型模式。
到2020年替代燃煤供热20亿平方米以上,减少供热用原煤5000万吨以上。
(二)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
发布高效节能锅炉推广目录,推进燃煤锅炉“以大代小”,推广节能环保煤粉锅炉。
鼓励综合采取锅炉燃烧优化、二次送风、自动控制、余热回收、太阳能预热、主辅机优化、热泵、冷凝水回收等技术实施锅炉系统节能改造,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热效率。
改善燃料品质,力争2020年燃煤锅炉全部使用洗选煤,逐步提高工业锅炉燃用专用煤的比例。
“十三五”时期形成5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三)电机系统能效提升工程。
推进电机系统调节方式改造,重点开展高压变频调速、永磁调速、内反馈调速、柔性传动等节能改造,支持基于互联网的电机系统能效监测、故障诊断、优化控制平台建设。
鼓励采用高效电动机、风机、压缩机、水泵、变压器替代低效设备,加快系统无功补偿改造。
2020年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比2015年提高3~5个百分点,形成4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四)绿色照明工程。
以城市道路/隧道照明节能改造为重点,加快半导体照明关键设备、核心材料研发和产业化,支持技术成熟的半导体通用照明产品推广应用。
到2020年,在200个城市、县实施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工程,推广1000万余盏LED路灯,形成节电能力100亿千瓦时左右。
(五)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工程。
围绕高耗能行业企业,加快工艺革新,实施系统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鼓励先进节能技术的集成优化运用,推动节能从局部、单体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
以电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煤炭、纺织、造纸等行业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效综合提升工程,支持约500家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量系统优化、燃煤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等用能设备节能改造、生产工艺节能改造,并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六)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工程。
扎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工作要求,落实支持政策,实施节能改造,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鼓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创新,通过“债投”、“债贷”结合等方式支持项目实施。
“十三五”时期形成8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七)城镇化节能升级改造工程。
优化升级城市能源基础设施,加快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开发建设,统筹规划新增用能区域和既有用能区域系统改造。
推动用能单位实施需求侧和供给侧互动响应、电能替代和用电设备智能化改造,针对电、热、冷、气等多种用能需求,因地制宜、统筹开发、互补利用传统能源和新能源,优化布局建设一体化集成供能基础设施,通过分布式供能系统和智能微网等方式扩大天然气、电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供应和消纳能力,实现多能协同供应和能源综合梯级利用,系统提升城市终端供用能效率。
对企业用能较为集中的园区、开发区等区域,将生产用蒸汽和热水供应纳入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小锅炉使用。
对集中供热地区实施节能升级改造,减少管网漏损。
对未纳入集中供暖的长江经济带等夏热冬冷地区,推广高效地能、江水源热泵,加大浅层地能开发力度,实施城镇冷热一体化供应节能改造。
(八)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程。
大力化解钢铁、水泥、玻璃等高耗能行业过剩产能,大幅压减煤炭消费。
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在焦化、煤化工、工业锅炉、窑炉等重点用煤领域,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分质利用。
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业副产可燃气制备天然气,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煤炭,特别是散煤的消费。
实施“地能暖村”节能减煤示范工程,鼓励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浅层地能替代散煤。
到2020年,形成减量和替代原煤消费能力6000~9000万吨。
(九)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按照能源梯级利用、系统优化的原则,对工业窑炉实施节能改造,推广应用热源改造、燃烧系统改造、窑炉结构改造等技术。
推广普及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利用技术,尤其是提高中小型企业余热余压利用率,推进余热余压利用技术与工艺节能相结合,提高企业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效率。
深入挖掘系统节能潜力,提升系统能源效率。
推广新型高效工艺技术路线,提高行业能源使用效率。
到2020年,形成50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十)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围绕节能减煤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燃烧,重点支持中低品位余热的有机郎肯循环和螺杆膨胀发电、低品位余热用于城镇供热、燃煤锅炉超高能效和超低排放燃烧、工业用煤气化燃烧、水煤超临界制氢、民用散煤清洁高效燃烧、浅层地能开发利用、半导体照明等关键技术和装备产业化示范,加快推广高温高压干熄焦、无球化节能粉磨、新型结构铝电解槽、电炉钢等短流程工艺、铝液直供,智能控制等先进技术,实施一批重大节能技术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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