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大斗沟矿井下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xiugai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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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安全撤离50
4.4妥善避灾51
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危险源评估
根据2008年度矿井瓦斯鉴定结果,我矿为低瓦斯矿井。
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4.03m3/min,矿井相对涌出量为1.13m3/t。
1)通风质量差的独头掘进工作面,瓦斯出现积聚。
2)顶板冒落的空洞内、低风速巷道的顶板和停风的巷道内瓦斯可能积聚。
3)违章排放瓦斯,使瓦斯大量涌出。
4)掘进巷道与前方小窑贯通,使大量瓦斯涌出。
5)11#、14#层的采空区密闭墙因顶板压力大泥皮压炸,使采空区瓦斯涌出。
6)14#层与11#层处于近距离开采,14#层回采面回采过程中与11#层采空区塌通,使瓦斯大量涌出。
上述瓦斯危险因素有可能引发瓦斯爆炸,造成矿井瓦斯爆炸事故
1.2事故类型
根据瓦斯爆炸的特点和波及范围,瓦斯爆炸事故一般可分三类:
局部瓦斯爆炸、大型瓦斯爆炸和瓦斯连续爆炸。
1.3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爆炸事故有十分严重的危害性和破坏性,可造成群死群伤,甚至可造成矿毁人亡。
爆炸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和高温高压气体,使人员中毒、烧伤、破坏井巷设施与设备、引发矿井火灾,有时可引起连续爆炸。
瓦斯爆炸往往伴随煤尘爆炸,而使灾害进一步扩大。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先救人后救物,先救命后治伤,先重伤后轻伤。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和应急救援行动小组组成。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救灾指挥部
总指挥:
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
矿长、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各副矿长、工会主席
成 员:
各副总工程师、矿长助理、调度主任、安监站长、通风区长、技术科长、地测科长、材料科长、行政科科长、机电科长、救护队长、运输区长、防尘区长、运输公司经理、公安科长、电气队队长、医院院长、水暖队长、党办主任、矿办主任、社保科长、基本建设科长、宣传部长、生活公司经理、人事科科长、纪委书记、培训科长、南井区长
指挥部职责:
总指挥职责:
1)负责组织瓦斯爆炸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
2)组织指挥瓦斯爆炸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3)在启动集团公司瓦斯爆炸应急救援预案时,作为集团公司急救援预指挥部成员,负责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和接受命令。
副总指挥职责:
1)协助总指挥工作。
2)担任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挥或负责具体指挥、调度各保障小组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3)在总指挥不在抢险救援现场时,受总指挥委托担任总指挥,履行总指挥职责。
现场指挥职责:
1)全权负责瓦斯爆炸应急救援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
2)负责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保证现场抢险救援行动与总指挥部和各保障系统的工作协调;
3)进行瓦斯爆炸事故的现场评估,并提出抢险救援的相关方案,报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备案,必要时,与总指挥部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关专家进行直接沟通,确立抢险救援方案;
4)必要时,提出现场增援、人员撤离、向政府求援等建议并报总指挥部;
5)参与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的总结;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主任:
调度室主任
成员:
安监站、技术科、通风区、地测科、材料科、机电科、运输公司、公安科、电气队、党办、矿办、宣传部、生活公司、行政科、人事科、培训科
办公室职责:
1)承接瓦斯爆炸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负责通知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合;
3)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4)在瓦斯爆炸事故抢救过程中,负责各专业组的碰头会,协调各专业组、各成员部门的抢险救援工作;
5)组织、协调对外求援等有关事宜,负责事故的上报;
6)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7)组织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监督各部门事故应急演练。
下设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1、抢险组
组长:
安全副矿长
生产、机电、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技术科、安监站、机电科、通风区、矿救护队负责人
职责:
1)经常组织本部人员搞好岗位练兵和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根据事故性质的不同,进行具体的抢险救灾。
3)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4)对瓦斯爆炸事故现场情况进行侦察、评估,协同现场抢救总指挥制定抢救方案;
5)组织一切力量严格按抢救方案实施现场抢救;
6)控制瓦斯爆炸事故现场的紧急情况,协调、指挥现场各应急队伍;
7)监督应急人员执行有效的应急操作,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2、技术组
总工程师
各副总工程师、安监站、技术科、机电科、地测科、通风区、运输区、防尘区负责人
1)协同现场总指挥制定抢救方案及安全措施;
2)对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给予技术指导,并协助现场总指挥及时修改、补充抢救方案;
3)协同现场指挥部制定应急结束后的恢复计划
3、治安保卫行动组
矿分管副书记
公安科长、武装部长、安监站第一副站长
1)根据瓦斯爆炸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及车辆,避免出现意外的人员伤亡或引起现场的混乱;
2)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3)负责瓦斯爆炸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看管好抢支、弹药仓库,维护社会治安,严防不法分子乘机破坏;
4)搞好瓦斯爆炸期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水源、煤气管道的监控和管理工作。
5)必要时承担抢险救灾工作
4、物资供应行动组
组长:
机电副矿长(负责机电设备、配件)
经营副矿长(负责其他材料、物资)
成员:
经营副总、材料科长、机电科长、财务科长、计划科长
1)根据瓦斯爆炸事故备好相应的救灾物资;
2)按规定及时为抢险救灾人员配齐救援装备,提高救援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
3)组织人员和车辆,运送救灾物资,保证救援物资快速、及时供应到位。
4)保证抢救资金及时到位
5、供电通讯保障组
机电副矿长
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电气队、电讯队负责人
1)负责现场供电线路、设施的抢修,保证事故抢救用电;
2)负责组织通讯线路设施的抢修,保证通讯畅通;
3)按总指挥部命令报警,恢复供电或切断电源
6、医疗急救组
分管医院的副矿长
医院院长、汽运队、矿办、工会、店儿沟派出所
1)备足抢险救灾过程中所需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
2)建立与上级及外部医疗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3)指定医疗指挥官,建立现场急救和医疗服务的统一指挥、协调系统。
4)建立现场急救站,设置明显标志,保证现场急救站的安全以及空间、水、电等基本条件保障。
5)建立对受伤人员进行分类急救、运送和转院的标准操作程序,建立受伤人员治疗跟踪卡,保证受伤人员都能得到及时的救治。
6)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的人身安全。
7、宣传教育行动组
副组长:
宣传部长、培训科长
矿宣传部、培训科全体人员
1)负责及时收集、掌握准确完整的事故信息;
对内进行正面宣传引导
2)必要时经总指挥批准后对外进行新闻发布。
3)负责谣言控制,澄清不实传言;
4)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员工情绪,坚定信念,鼓舞士气;
5)发动群众,战胜困难。
8、善后处理行动组
矿工会主席
矿工会、劳保科全体人员
1)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
2)督促、指导事故单位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
3)负责接待安置来访职工家属,负责做好伤亡职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单位增援人员;
9、事故调查组
安监站、公安科、纪委、组织部、人事科、工会、分管业务处负责人
1)协助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瓦斯爆炸事故进行现场勘察取证;
2)协助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瓦斯爆炸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3)协助和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瓦斯爆炸事故进行处理。
10、后勤生活服务组
分管后勤的副矿长
行政科、工会、汽运队、矿办
职责:
1)负责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2)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
3)做好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安排增援人员的饮食和休息。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瓦斯灾害监控方式、方法
(1)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CO2涌出量的鉴定工作。
(2)严格执行瓦斯、CO2和其它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及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3)及时维护安全监控系统,使其正常使用,数据传输准确。
4.1.2防止瓦斯积聚措施
⑴采掘工作面设计时,要考虑合理的通风系统,断面要符合通风要求。
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防止瓦斯积聚。
⑵在掘进过程中,杜绝或减少无效进尺,不留盲巷,保证风筒到位。
发现有瓦斯异常涌出或局部积聚,通风区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
在对临时停工、停电地点的气体检查及处理局部瓦斯积聚时,要制定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⑶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采掘供电必须分开,实行“三专”供电及“风电”、“瓦电”闭锁;
同时必须采用双风机、双电源供电,并有自动切换装置;
实现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的高压断电。
⑷各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分区通风,有合理可靠的通风系统,掘进巷道开口40米内,必须先打回风绕道,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后方可继续掘进。
严禁一巷多头作业、一台局扇同时给二个工作面供风、反打巷和串联通风,消除不合理的通风系统。
⑸加强瓦斯管理,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实行瓦检人员专人专职专面检查瓦斯,杜绝空班漏检。
⑹完善监控系统,实现井下各工作面、主要机电峒室和主要回风巷24小时不间断瓦斯监测。
同时加强井下监控系统的管理,保证设备完好,数据准确。
⑺对综采、机掘工作面安装机载断电仪。
⑻井下所有入井干部、安监员、流动电钳工、采掘班组长和爆破工要佩戴便携式瓦斯检查仪。
同时要加强仪器、仪表的检测力度,不合格的不准入井。
⑼在回采工作面要设置甲烷传感器、CO传感器,并实现“瓦电”高压闭锁、风门闭锁。
在风门加装声光语言报警装置。
⑽防尘区要及时抽排主、盘区回风巷的积水,防止因积水影响正常的通风系统。
⑾要定期对回风巷的顶板进行检查,存在隐患时,及时进行支护,防止因漏顶影响正常通风。
⑿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有变化或可能积聚有害气体的峒室、巷道和特殊地点(如冒顶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增设瓦斯检查点,要做到能够全面掌握各地点的瓦斯情况。
⒀掘进过程中因故暂时停工的巷道一律不得停风,如果停风要立即断电撤人,并在巷口处打栅栏设警标,派专人把守巷口,任何人不得进入。
停风时间超过24小时必须及时进行封闭。
4.1.3防止瓦斯引燃、引爆措施
(1)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和穿化纤衣服下井;
严禁井下有明火或用防爆灯取暖;
井下和井口房内进行焊接工作时,要有措施。
(2)井下使用的电器设备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采取隔爆外壳措施,杜绝失爆。
(3)井下所有的采掘工作面打眼、放炮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
所有炮眼必须封满填实,严禁放糊炮、明炮和一次装药分次放炮,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全断面一次起爆。
(4)禁止使用磨钝的截齿,截槽内要喷雾洒水,以防磨擦产生火花。
(5)井下供电必须做到三无:
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和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有漏电保护和过流保护,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防护装置、绝缘用具,图纸资料齐全。
(6)井下使用的风筒、运输机皮带等,应采用抗静电阻燃制品。
(7)井下烧焊、非防爆照相录象等必须制定措施,报矿负责人批准,现场必须有安监员、瓦检员进检查,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4.1.4防止事故扩大措施
(1)编制周密的预防与处理瓦斯爆炸事故计划,并对有关人员贯彻执行。
(2)实行分区通风。
各水平、各采区都必须单独布置独立的回风道,采掘工作面都必须采取独立通风,通风系统力求简单。
(3)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
(4)按规定安装隔爆设施。
4.2预警行动
4.2.1预警
(1)井下产生火灾或产生其它可燃气体时;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CO2浓度超过1.5%时;
(3)井下出现明火或出现电火花时。
4.2.2预警的方式、方法
(1)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2)在被串联的工作面进风流中设瓦斯传感器。
(3)井下发生瓦斯爆炸后,电话汇报或信号报警。
(4)掘进工作面局扇风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分风、自动切换。
4.2.3信息的发布程序
(1)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重大事故实行四级报告制度。
(2)一旦发生井下瓦斯爆炸事故,要立即上报集团公司通风处。
(3)集团公司通风处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指挥领导,根据事故的情况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将事故情况汇报上级煤矿安全监管、煤矿安全监察等部门。
5信息报告程序
调度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应急救援接警工作,具体联络方式如下:
调度室地面电话7069818
调度室井下程控电话:
9
5.1报警系统及程序
⑴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应利用电话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事故的性质、发生地点、原因和危害程度向调度室汇报。
井下其他区域的人员,在发现异常现象后,也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⑵调度室及汇报人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⑶在抢救事故期间,井下救灾负责人应随时向调度室汇报灾区状况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如现场抢救力量、人员的情绪及身体状况、救灾的现场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对下一步抢救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和措施,取得矿井抢险组织部门指示和支持。
5.2接警、记录程序
接警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了解事故的性质和规模等初始信息,并记录在案。
具体了解、记录内容见下表:
事故汇报人姓名
汇报时间
事故性质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地点通风情况
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
是否伴生其它灾害
事故区域有何异常现象
备注
5.3通知程序
调度室接警人员在接到报警后,首先要迅速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然后迅速按照附表所列顺序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发出事故通知,以采取相应的行动。
接到灾害通知后,指挥部成员要立即赶赴指挥部集中,由总指挥统一安排工作,不准擅离职守。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本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紧急情况:
特别重特大突发事故。
需要同煤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上一级应急部门响应的紧急情况。
二级紧急情况:
重大突发事故。
三级紧急情况:
较大突发事故。
需要利用同煤集团公司的资源处理的紧急
情况。
四级紧急情况:
一般突发事故。
能够利用本矿的资源处理的紧急情况。
6.2响应程序
6.2.1瓦斯爆炸事故应急响应基本流程
6.2.2应急救援行动启动程序
指挥部一旦接到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报警后,应根据事故级别,立即按如下程序启动应急救援系统,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调动各方人力和物力,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控制和紧急救援。
(1)命令通风区、救护队立即赶赴事故区域进行救援。
(2)调度指挥邻近队组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控制,避免事态扩大或波及范围扩大。
(3)通知医疗行动组,一是赶赴现场抢救;
二是在医院内部按医疗系统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对伤员的抢救准备工作。
(4)通知物资供应行动组,提供一切抢险、救护所需的材料设备。
(5)如果控制事态有困难,应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领邻近单位请求增援。
6.2.3现场救援指挥与控制程序
(1)立即召集救灾指挥部所有成员,首先听取矿值班领导的灾情汇报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
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六风井提升及压风机的正常运转(派专人去主扇房、六风井绞车房、压风机房组织与督促工作)。
(2)通知事故单位和有关区队、灯房、自器发放室、电脑考勤室准确统计出发生事故时已下井的人数及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通知各救灾行动组准备救灾材料,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3)指定一名副职领导签发下井许可证,并通知灯房、自救器发放室没有下井许可证不准发放矿灯、自救器,平峒井口、六风井井口拦人没有下井许可证不准下井。
(4)选定井下救援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
同时明确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作用,不得自行发号命令,以免形成多头指挥。
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的通讯设备、救灾器材等,选定安全岗哨位置及其人员,明确其任务。
(5)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
将伤员救到井下救护基地或其他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到地面,得知受伤人员困在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阻人员联系、稳定其情绪,一方面立即报告抢救指挥部采取措施组织特别抢救。
⑹救灾指挥部根据井下灾情报告,责成协助成员,将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
当抢险人员不足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请求支援。
及时满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计完成撤人抢险任务。
(7)井下撤出人员和抢救人员完成后,应投入二线或三线力量,命令救护队进行侦察工作,掌握灾情性质、影响范围、灾区通风与瓦斯等灾情,同时撤出一线部分人员。
救护队长应具体负责指挥救护队按救护规程的要求完成侦察任务,提出测定数据、灾区示意图及灾区处理建议,供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
侦察结束后,应安排救护队在安全地点监视灾情变化,具体位置应由井下救护基地负责人提出建议,报总指挥部确定。
(8)指挥部组织所有成员听取侦察情况汇报后,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将成员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救灾准备工作,并派员检查核实。
(9)根据灾区现场情况不断协调平衡力量,确保方案顺利进行。
当遇灾情变化时,应及时修改救灾方案,调整救灾力量。
事故处理结束稳定一定时间后,应抓紧恢复事故破坏的各个系统,使之正常,特别是通风系统。
当各系统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抢险指挥部结束工作。
(10)事故处理结束后,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并进行全面分析。
对事故发生、抢救处理过程、重要的经验教训以及今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形成文件后上报并存档。
6.2.4向集团公司及其他上级主管、相关部门报告程序
当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在矿井积极组织事故救援的同时,要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灾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通风处、安监局等部门进行汇报。
6.2.5本矿内部职工的事故情况的告知程序
由抢险指挥部启动该程序;
应由总指挥指派专人通过会议、媒体及时将事故情况传达到每个员工、家属,以稳定员工、家属情绪,确保事故抢险及时、顺利进行。
6.2.6现场医疗救护响应程序
医疗急救行动组成员在接到应急救护指挥部命令后要迅速到大斗沟医院医疗卫生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听取灾害事故,简单情况介绍。
研究部署应急医疗救援工作,统一指挥和调遣各医疗队伍及医疗资源的动用,决定是否向上级医疗机构救援。
大斗沟医院应急救援现场急救小分队、伤员运送小分队、临床医疗小分队。
各小分队成员立即整装待命,做好救治准备工作。
(1)现场救护:
现场人员要根据现场受伤人员受伤原因和受伤情况,立即进行救治。
①如遇重伤者,如呼吸心跳骤停者立即给予胸外心脏按压或人工呼吸,直到病人清醒或医院、医疗组接手为止。
②如遇烧伤时,对伤员撤离火灾现场,保护好烧伤创面,尽量避免污染,对利于以后的院内救治。
③如遇中毒、窒息伤员,立即将中毒者从危险区运到新鲜风流中,并安置在顶板良好、无淋水和通风正常的地点。
给予氧气吸入;
必要时做口对口人工呼吸。
④如遇伤员伤重者,昏迷者应立即运送出井,入院检查、治疗。
如遇脊柱、腰椎等骨折时,应使伤员仰卧用担架、门板等硬物将其抬出现场,入院救治;
如遇一般四肢骨折时,应用夹板做简单的固定,撤离现场,入院救治;
如遇开放性出血时,应用无菌料填堵伤口,并用绷带包扎,使其变闭合性,然后入院救治。
⑤如遇伤员发生窒息等时,应把病人仰卧,排出呼吸道异物,如有循环呼吸骤停者,应立即就地抢救。
(2)现场急救小分队在接到指令后要立即下井,组织进行现场急救,伤员运送小分队要携带药品、抢救器件奔赴现场或指定地点,运送和急救伤员,临床医疗小分队做好伤员的准备工作。
(3)现场小分队要本着时间就是生命,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立即实施现场急救措施,进行止血、包扎、固定及心肺复苏等紧急处理。
按标准对伤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兰、红、黄、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扣系在伤员的手腕和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时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运送小分队在现场处于危险或伤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运,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就地予以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在监护下进行转运。
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要合理分流伤员,及时将伤员转运到指定医院救治。
(5)临床急救小分队在医院内组织好接收伤员工作,对接收的收员,按检伤分类实施临床救治。
(6)医疗急救行动组要及时向指挥部和上级医疗机构汇报救治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向上级医疗机构请救增援。
⑺医院救治:
医院要将出井伤员分类组织救治,必要时将伤重人员送到二医院或其它上级医院救治。
6.2.7现场警戒保卫程序
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⑴警戒保卫组要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在井下受灾区、及井口工业广场各路口设置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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