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市道路静态交通管理的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6546986
- 上传时间:2022-11-24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18.83KB
关于开展城市道路静态交通管理的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
《关于开展城市道路静态交通管理的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开展城市道路静态交通管理的实施方案Word格式.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
>
85%车率.
(四)逐步规范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使其规范、整齐、
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静态交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
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为核心,成立黄梅县城区静态交通管理办公
室,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规划局、城区各社区居
委会、城区各大型购物中心等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
责同志为责任人。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严管与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科
学合理的规划停车点。
停车点应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前提下,
充分考虑停车点、位的需求。
本着方便群众,方便商家的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设置。
(二)坚持新区开发、旧城区改造中的城市公共停车设施与建筑
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原则。
新城区开
发旧城区改造中的大型建筑建设,应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配套
建设城市公共停车设施,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使用。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城市规划要求,
配套建设停车设施。
突出以人为本,强化景观与交通安全畅通的
和谐,避免因规划设计、施工等原因造成的人为交通阻碍和重复
建设,妨碍行人的正常通行,增加国家的财政投入。
(三)坚持“谁提供、谁受益”的原则。
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
充分利用小区道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道路、待建工地等社会资
源的停车点位,迅速启用黄商集团购物中心、西池天下、华润苏
果三处地下停车场,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按照“谁提供、谁受益”
的原则设置收费停车场,缓解我县停车难的问题,提升我县城市
形象,是城市建设更突出科学化、人性化。
(四)坚持常态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原则。
各成员单位特别
是核心单位、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分析我县城区内静态交
通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找准突破口,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
交通违法行为,组织精干力量进行集中整治。
并且坚持集中整治
与常态管理相结合,坚持巡逻纠违与定点纠章相结合,强力推进
主城区静态交通管理。
四、工作职责
(一)住建局、县规划局:
在进行旧城改造、新城区开发时,对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民区、大(中)型
建筑等,应当聘请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交通影响评估。
并按评.
估意见配建、增建停车场;
新建、改建、扩建人行道、盲道、路
灯设施和进行道路绿化时,应以人为本,保证景观、设施与交通
畅通安全的和谐。
(二)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负责结合城区道路特点,
在符合客观需求,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在人行道上科学规
划非机动车停放点,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依
法对城区乱停乱放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整治,对驾驶员不
在现场或在现场拒不驶离的车辆依法实施拖移。
负责在日常工作
中加强对非机动车停车点的管理。
督促沿街商家按“门前五包”
责任要求,将自行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分类停放
于停车点;
做好设日常保洁,发现非机动车停车场(点)设施陈
旧、破损及其他异常情况,积极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及时予以修
复完善。
(三)县交通局:
以科学化、人性化为根本,负责设置出租车临
时停靠点。
坚决杜绝公交车、出租车非紧急情况下在指定区域以
外随意上下乘客。
负责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建立协作
机制,定期对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开展文明行车教育培训。
坚
决杜绝公共汽车、出租车司机争抢客源,随意占道、滞留、未在
指定区域内上下客等现象;
负责加强对客运站点出入口交通秩序
的管理监督,规范货运市场货运车辆停放秩序。
.
(四)县物价局:
负责对临时停车场收费许可证的审批,制定停
车场收费标准,办理机动车、非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场《收费许
可证》,并对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严肃处理
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未经审批收取停车费的行为。
(一)、规范执法程序
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六先一后”即:
“敬礼在先、尊称在先、
亮证在先、指出违法行为的事实在先、讲清处罚种类和依据在先、
说服教育在先、处罚决定在后”的执法流程,对违法停车的当事
人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当事人驶离现场。
对拒不驶离现场的张贴
《违法停车告知书》,并做好拍摄取证工作。
驾驶员不在现场时,
执法人员应认真填写《违法停车告知书》并张贴在车辆的前档玻
璃或驾驶室方向的车门玻璃上,然后拍照取证。
对严重妨碍车辆
和行人通行的,报经静态交通管理领导小组后,由公安交警执法
人员对该机动车进行暂扣,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二)、规范调查取证
“贴单”执法必须严格调查取证,调查取证分为拍照和摄像。
取证照片中要准确、清晰地反映机动车类型、牌号、外观、违法
时间、违法地点、违法事实和《违法停车告知书》以及驾驶座无
人驾驶等情况,反映出取证地点附近明显的固定参照物。
如在停
车现场附近有禁止停车交通信号的,应在照片中反映出来。
没有
禁止停车交通信号的,在摄取参照物时应尽量反映出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的道
路实际条件。
拍摄的照片不能经过后期加工,取证照片应拍摄三
张以上,分别从正面、侧面和后面对车辆的违法信息进行拍照固
定。
(三)、规范文书填写
执法人员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执法文书,对静态交通执法文
书的填写应做到字迹工整、填写规范。
《违法停车告知书》应载
明违法车辆的号牌、车型(只用注明是小型汽车,大型汽车即
可)、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事实、执法人员签章等,须注
明处理地点、处理期限、联系电话。
《当场处罚决定书》应载明
违法当事人、违法车辆号牌、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反法律条
款、当事人签章(如当事人愿意由执法人员代缴县行政服务中心,
应要求当事人注明“请执法人员代缴县行政服务中心”字样)。
(四)、规范处理程序
县城建监察大队法制监督股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当场处罚
决定书》,开具统一申领的罚款票据。
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十五项
元罚款。
对违法信息尚未录入100的规定,对违法乱停车辆处以.
系统但当事人要求处理的情况,可由一线执法人员先行上报违法
车辆的违法时间、地点,并录入《黄梅县城建监察大队》信息网。
若当事人同意接受处理,处理窗口的执法人员可先行处理,处理
完毕后上报人应及时将取证照片补录入《黄梅县城建监察大队》
信息网。
静态交通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好静态交通
管理系统帐号密码的安全保密工作。
如因帐号密码泄露而出现的
问题,静态交通管理领导小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构建网络平台,规范信息录入
县城建监察大队法制监督股要保证违法车辆信息及时、准确
地录入《黄梅县城建监察大队》信息网,并做好静态交通违法车
辆信息的证据归档工作。
执法人员拍照取证的违法车辆信息必须
在晚上6点以前交由法制监督股录入《黄梅县城建监察大队》信
息网。
法制监督股准确录入违法车辆的车牌、车型、颜色、违法
时间、违法地点和车辆的拍照取证照片等违法信息。
录入人对上
传的违法信息应自行审核,一旦审核上传后录入人将无法修改。
如需修改,必须报经静态交通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修改。
(六)推行联动制度,规范执法监督
县城建监察大队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建立每季度一次的工
作联系会议制度,协商解决静态交通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监控中心和县城建监察大队静态交通管理处理.
小组具体负责静态交通执法过程中的工作衔接及公文往来。
静态
交通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范围内静态交通的组织、协调、监督、
检查工作,定期对静态交通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标准处罚、
不按规定录入违法车辆信息、擅自删改静态交通违法车辆信息等
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黄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黄梅县城建监察大队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开展 城市道路 静态 交通管理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