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进一步巩固提升火灾防控体系三年行动方案最新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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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教育、公安、民政、住建、安监、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供电、公安消防等部门确定1名消防安全联络员,根据工作实际脱产至市消安委实体化办公室开展轮岗轮训。
X年,进一步规范消安委成员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3.健全基层消防监管组织和制度。
充分发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在乡镇(街道)的消防监管职能,X年,按照“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辅助人员参照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等重点管理对象数量科学设定”的基本配备要求,持续保持实体化运作。
严格落实工作例会、消防检查、隐患处理、联合执法、宣传培训等制度,强化日常管理。
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纳入“全科网格”建设,应用平安检查软件,及时排查上报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依托基层管理“四个平台”进行交办整改。
(二)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1.巩固出租房(民房)整治成效。
(1)严格登记备案。
根据《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巩固大规范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X委办传〔X〕17号)要求,按照“房东申报、资质证明、网格检查、乡镇(街道)审核”要求,紧盯居住出租房区域转移和形态变化,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实时录入信息系统。
(2)常态抽查复查。
规范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日常监管,市消安委办公室每年抽查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不少于总量的10%,乡镇(街道)每年都要全部检查一遍。
(3)规范改造提升。
根据X委办传〔X〕17号文件要求,按照“五项改造提升措施”和相关标准,X年完成居住100人以上(或设置50个房间以上的)出租房标准化改造、实施依法备案和审批,完成居住10人以上出租房和合用场所技术改造;
X年完成居住3人以上出租房的技术改造;
X年完成所有出租房技术改造。
(4)实施长效管理。
结合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全面推广“旅馆式”“物业式”“统租统管式”管理模式,推进公共租赁用房建设,X年,重点乡镇(街道)完成试点建设;
X年,各乡镇(街道)完成居住出租房集中连片区域推广建设。
2.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全面整治易燃可燃保X材料和建筑消防设施瘫痪等隐患。
属地乡镇(街道)牵头、各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全面建立高层建筑隐患风险清单,重点整治使用易燃可燃保X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占用消防车道、登高场地等情况。
明确对于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高层建筑,实行统一函告后,由属地乡镇(街道)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委托有资质的消防维保单位进行全面检测,出具维修清单后,由物业服务企业(经业主委员会或社区核实)向市住建局直接申请启用物业维修基金。
若无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直接由属地乡镇(街道)牵头,委托有资质的消防维保单位进行全面检测,出具维修清单后,由社区向市住建局申请启用物业维修基金;
物业维修基金没有或不足的,由属地乡镇(街道)协调解决。
X年,高层建筑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X材料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达到100%;
X年,高层建筑易燃可燃外墙保X材料等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消除,高层公共建筑和采用玻璃幕墙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全面消除;
X年,所有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全面消除。
(2)规范日常管理。
住建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2人值班制度。
按照《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意见》(X政办发〔X〕42号)要求,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经理人和“楼长”制度,确保X年年底前,每栋高层公共建筑配备1名消防安全经理人,每栋高层住宅建筑明确1名“楼长”,并定期组织集中轮训,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全面推进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确保X年年底前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达到100%。
(3)强化应急力量建设。
根据X政办发〔X〕42号文件要求,支持高层公共建筑和住户在2000户以上的高层住宅小区组建微型消防站,X年年底前完成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建设;
X年,微型消防站灭火救援能力显著提升。
3.实施重点乡镇(街道)消防安全挂牌治理。
落实政府分级挂牌机制,按照“应挂尽挂”的原则,每年挂牌督办一批火灾多发或导致亡人的重点乡镇(街道)和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集中区域,逐一帮助分析火灾形势,督促其提出治理“处方”和整改措施。
X年,实现挂牌乡镇(街道)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2014年至X年平均数下降25%;
X年下降45%;
X年下降55%,重点区域消防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4.推进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治理。
(1)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按照“属地抓、部门查、基层管”要求,突出抓好生产、销售、使用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在公众聚集场所、劳密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出租房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建立集中监控平台,提升电气火灾防范能力。
X年完成老年人居住场所的电气线路改造,8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安装电气火灾监测设备;
X年完成老旧民房电气线路改造;
X年起,每年电气火灾起数和亡人数占比下降超过5%。
(2)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的工作原则,狠抓生产、流通、改装、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排查整治,参照“4+X”的建设模式科学建设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点,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和充电安全状况监测装置。
X年,所有乡镇(街道)按照保有量与充电接口3:
1的比例,实现安全充电点全覆盖建设。
5.开展危化品和燃气领域消防安全治理。
完善危化品监管责任体系,明确权责清单,构建危化品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组织开展大清查大整改。
优化危化品产业消防安全布局,推进人口密集区和列入限制、退出规划区域的危化品生产单位实施搬迁改造。
严控新增化工园区(集聚区),对现有的化工园区(集聚区)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强化降低风险隐患的措施。
督促危化品单位落实专人监管、风险研判、预警提示、承诺公示、巡逻值守等制度,实施专家在岗指导、部门飞行检查和定期通报。
完善燃气领域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6.加强其他领域火灾风险防控。
重点管控和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内易致群死群伤的危险区域和火灾隐患。
针对劳密企业,重点整治员工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场所合用,违规使用彩钢板,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
针对商场、专业市场,重点整治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防火分区改变,防火间距被占用等问题。
针对公共娱乐场所,重点整治室内装修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
(三)完善群防群治组织体系。
1.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深化消防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内容,持续推进“消防宣传进文化礼堂”活动,依托各类基地、场馆开展消防宣传大培训。
X年,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有宣传阵地、有服务队伍、有活动体验”的要求,建成不少于1个“消防宣传进文化礼堂”活动试点;
完成党政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公安派出所民警、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基层网格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X年、全市50%以上的文化礼堂达到“有宣传阵地、有服务队伍、有活动体验”的标准;
按照《X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省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消安委〔X〕2号)要求,推进所有企业员工上岗前消防安全教育、日常消防安全培训常态化。
X年,100%文化礼堂达到“有宣传阵地、有服务队伍、有活动体验”的标准;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有效覆盖常住人口,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情况调查得分不低于85分。
2.提升消防监管能力。
公安消防部门要根据《X省消防条例》(X年修订),依法委托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等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X年,完成飞云街道委托执法试点工作;
X年,重点乡镇(街道)全面开展委托执法;
X年,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实施委托执法。
围绕服务营商环境,在综合评估辖区企业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和监管需要的基础上,实行红、黄、绿“三色监管”,分级确定检查频次。
对首次发现轻微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的,实施预警提醒,督促指导整改;
经复查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严格落实执法措施。
3.提升火灾“救早灭小”能力。
X年,严格对照新修订的乡镇(街道)消防队标准和两类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完成本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政府专职队、社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做到“新队按标建,旧队促达标”,初步形成“135”应急救援力量调度体系。
X年,按照《X省公安厅等三部门关于全省合同制消防战斗员工资标准的指导意见》(X公通字〔X〕48号)要求,提高合同制消防员工资待遇保障;
对全市已建成政府专职队和微型消防站开展联勤联训,加强消防部门对辖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调度指挥和业务指导,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及时发现、处置初起火灾。
X年,完成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硬件配置的提档升级,实现可视化应急联动调度机制,带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周边区域、单位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按照X消安委〔X〕2号要求,根据合同制消防员与消防部门专业力量1:
1以上的比例,为城市消防站配足力量。
(四)完善基层基础保障体系。
1.实施本质安全提升工程。
统筹规划、合理建设特色小镇、小微园区。
引导企业走“生活进社区、生产进园区”之路,按照“标准化建园、标准化管理”原则,合理规划布局,优化配套设施,建设微型消防站,安装“智慧消防”应用,提升小微园区管理水平。
X年,完成2处小微园区配套升级;
X年,完成50%小微园区配套升级;
X年,全面完成小微园区配套升级。
2.强化消防安全信息技术支撑。
推广“智能预警、智慧用电、智慧用水”技术。
在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居住出租房等高风险场所推广应用“智慧消防”手段,依托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和物联网技术,全面汇接各类数据,形成一张图分析、一张图研判、一张图调度的智慧消防物联网综合管理平台。
X年,完成市级智慧消防物联网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组织社会单位相关数据、消防应用系统“上云、上平台”。
X年,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3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全部接入平台,实现远程监控。
X年,50%劳动密集型企业、居住出租房等高风险场所接入平台,发挥“智慧消防”管控作用。
3.推进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
培育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检测维保、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测绘中介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员等专业服务人员队伍。
鼓励单位购买消防安全服务,政府依法购买公共消防安全服务。
要倡导制衣、制鞋、餐饮、娱乐、物业等重点行业建成行业联防协作组织,居住出租房房东协会,组建联勤联防队伍,每月开展联勤互查、消防安全培训、着力提升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及时向社会在现场公告重大火灾隐患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
督促指导火灾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承保机构参与投保单位的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推动投保单位加强管理、降低火灾风险。
4.改善消防基础设施条件。
落实乡村振兴和城市安全发展要求,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加强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
X年,完成X祥消防站立项,按照国家新技术标准,逐步加大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的升级换代力度,提升个人防护等级;
完成消防管网缺水的老旧小区消防设施的修复,完成50%老旧小区隐患整改。
X年,完成X祥消防站开工建设,为专业消防救援队伍增配特种防护装备和数字化单兵装备,提升单兵攻坚克难和安全防护的水准;
老旧小区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消除,完成90%老旧小区整改。
X年,完成X祥消防站主体建设,建强区域性应急救援保障基地,按照标准配备保障车辆、应急装备和物资药剂,全面构建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救援体系;
老旧小区整改率达100%。
X年起,每年对全市老旧小区实施消防基础设施增配改造。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X年6月前)。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根据建设更高水平火灾防控体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目标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发动,层层分解落实。
7月19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报送至市消安委办。
(二)部署实施阶段(X年6月—X年5月)。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按照三年行动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因地制宜推进任务落实,积极破解工作难题,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和要求;
使用信息系统对所有单位、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动态管理,跟踪督办整改隐患,并纳入大数据平台。
7月19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X年7月至X年5月,每季度最后三天内,各乡镇(街道)要将行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市消安委办。
(三)巩固提升阶段(X年6月—X年10月)。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根据行动开展实际情况,以查缺补漏、补齐短板为目的,巩固工作成效,持续深化行动,确保实现目标。
X年10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将本地区巩固提升情况报送至市消安委办。
(四)总结评估阶段(X年11月—12月)。
对三年行动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评估、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X年12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将本地区总结评估情况报送至市消安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三年行动是保持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提升基层火灾防控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三年行动作为今后三年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市本级将依托消安委成立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三年行动,由市消安委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市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由市消安委实体化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集中办公,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细化目标任务。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将三年行动与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综合施策。
对三年行动所需的各项经费,要在政策、法律范围内予以全力保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安全的需求。
各乡镇(街道)要在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的基础上,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短板,制定辖区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工作责任。
要坚持全面彻底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隐患到底,对排查的所有火灾隐患要建立台账,录入相关隐患管理系统,实行动态化管理。
(三)强化督查考核。
将三年行动纳入平安建设“负面清单”、火灾和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双预警”内容,每月由市消安委办对各乡镇(街道)工作情况开展督查通报,每半年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2次综合性督查,年终由市消安委组织开展阶段性验收。
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安全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内容,每月开展工作督查、通报。
要在主流媒体上设立专栏,对暗访督查、群众举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实施舆论监督,推动问题立行立改,营造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三年行动的良好氛围。
对三年行动期间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一律提级调查、严肃倒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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